審查江北囚徒
2024-10-13 15:50:20
作者: (日)岡田武彥
弘治十三年(1500),王陽明二十九歲。是年六月,他出任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明朝刑部下設十三清吏司,負責各省訴訟事務,雲南清吏司是其中最大的一個,所以王陽明異常繁忙。七月,提牢廳重修。九月,重修完畢。提牢廳的主事是每月輪番制,由十三個清吏司的主事輪流擔任。十月,恰值王陽明負責提牢廳事務。王陽明當時身患咳嗽之疾(支氣管結核),他在《提牢廳壁題名記》(《王文成公全書》卷二十九)中描述了當時的情景:「夫予天下之至拙也,其平居無恙,一遇紛擾,且支離厭倦,不能酬酢,況茲多病之餘,疲頓憔悴,又其平生至不可強之日。」
但王陽明當時絲毫沒有受疾病所擾,他勵精圖治,制定了獄中規則,並為後世所沿用。(大西晴隆《王陽明》)
弘治十四年八月,王陽明三十歲,受命前往直隸和淮南地區審查犯人。在和當地的地方官員仔細溝通之後,王陽明平反了很多冤假錯案。弘治十五年,審查完畢後,王陽明原本打算回京復命,但由於舊病復發,只好作罷。
弘治十五年八月,他上奏《乞養病疏》(《王文成公全書》卷九),希望能夠回家鄉治療。他在疏中寫道:
切緣臣自去歲三月,忽患虛弱咳嗽之疾,劑灸交攻,入秋稍愈。遽欲謝去藥石,醫師不可,以為病根既植,當復萌芽,勉強服飲,頗亦臻效。
及奉命南行,漸益平復。遂以為無復他慮,竟廢醫言,捐棄藥餌。沖冒風寒,恬無顧忌,內耗外侵,舊患仍作。及事竣北上,行至揚州,轉增煩熱,遷延三月,尪羸日甚。心雖戀闕,勢不能前。追誦醫言,則既晚矣。
先民有云:「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臣之致此,則是不信醫者逆耳之言,而畏難苦口之藥之過也。今雖悔之,其可能乎!
臣自惟田野豎儒,粗通章句;遭遇聖明,竊祿部署。未效答於涓埃,懼遂填於溝壑。螻蟻之私,期得暫離職任,投養幽閒,苟全餘生,庶申初志。伏望聖恩垂憫,乞敕吏部容臣暫歸原籍就醫調治。
從這道疏中可以看出,王陽明審查完江北囚徒之後,一度北上,打算回京復命。但在弘治十五年五月行至揚州時,突然病情加重,繼而臥床不起。迫不得已,他只好向朝廷請假,乞求回鄉養病。
疏中還透露出,王陽明在弘治十四年三月已經患病,也就是在前往直隸和淮南地區的五個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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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先生行狀》中記載了王陽明當時患病的原因。王陽明白天在衙署伏案起草公文,處理日常事務,晚上回家之後也不歇息,秉燭夜讀「五經」和秦漢書籍,詩文日益精進。父親龍山公擔心他積勞成疾,就命令用人不要把燈帶入陽明的書房。王陽明怕父親擔心,就等父親就寢之後再點燈讀書,通常都會讀到深夜,最終因勞累過度染上嘔血之疾。
通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王陽明在詩文雕琢方面下了大功夫。此外,王陽明舊疾復發,以致不能回京復命,可能還跟他遊覽九華山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