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的「格物」說
2024-10-13 15:49:14
作者: (日)岡田武彥
婁諒教給王陽明的「格物」說,其實是他自己的理解,也可以說是他自己的「格物」說。婁諒的恩師吳與弼是明初的朱子學者,婁諒繼承了恩師的學風。
「格物」說在儒家教學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朱熹和王陽明對「格物」說的不同解釋體現了二者思想的差異,這種差異其實源自他們各自獨特的精神世界。
「格物」一詞最早出現於《大學》,是「八條目」中的一條。關於儒學之道,《大學》列舉了「三綱領」和「八條目」。「三綱領」分別是明明德、親民(朱熹將其讀為「新民」)和止於至善。「八條目」是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總而言之,「三綱領」和「八條目」都是修己治人之道。修己重在修身,它主要體現于格物、致知、誠意和正心;治人重在經世,它主要體現於齊家、治國、平天下;修己與治人共同構成了儒學的根基。修身是經世的基礎,而格物、致知、誠意、正心又是實現修身的必要手段。
在儒學中,修己和治人是一個整體,不可分割。因此,明明德和親民是一體的,修身與齊家、治國、平天下也是一體的,不分輕重,忽視任何一方都不能達到至善。如果儒學忽視治人而只重視修己,那它就會變得和佛教、老莊一樣,重視出世、超脫和獨善其身。如果儒學忽視修己,而只重視治人,那它又會變得和法家、縱橫家一樣,重視功利和權力。前者雖然純真,卻忽視現實;後者雖然重視現實,卻缺乏純真。能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的只有儒學。儒學主張修己是治人之根本,這體現了儒學的特點——重視人的自由性和主體性。
《大學》和《中庸》原是《禮記》四十九篇中的兩篇。到宋代時,《大學》和《中庸》格外受重視,被單獨列出,和《孟子》《論語》並稱為「四書」。「四書五經」都是儒家經典,儒生在學習「五經」之前,必須先學習「四書」。宋儒的代表人物朱熹曾親自給《大學》《孟子》《論語》《中庸》作注,並把給《大學》作的注釋命名為《大學章句》,足以看出他對《大學》的重視。儒生必須先學《大學》,以明白儒學的學習方法和做學問的方向;然後再學習《孟子》,以激起自己的道義精神;接下來再學習《論語》,以約束自己的日常行為;最後要學習《中庸》,以了解儒學思想的終極境界。
在《大學》中有如下語句:「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格物」是儒學的根本。到宋代後,儒家更加重視「格物」。「格物」一度成為儒學區別於其他學說的重要標誌。對「格物」的認識促進了儒生思想的形成,儒生的不同思想又促成了對「格物」的不同認識,所以說宋明儒學的思想史其實就是對「格物」的認識史。王陽明的儒學思想也是建立在他對「格物」的認識之上的。
朱子這樣解釋格物:格物之「格」乃「盡」之意,窮盡事物之理,是為格物。宇宙萬物都是由「理」和「氣」構成,氣是構成一切事物的材料,理是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在現實世界中,理、氣不能分離,但從本原上來說,理先於氣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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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事物都由氣構成,格物就是要窮盡各個事物之理。事物不同,它們各自的「理」也不同,這是「分殊」。但這不同的理,又都源於一個理,這是「一理」。這和佛教中「一即多」的理論有些相似。要先窮盡「分殊」之理,經過積累之後,才能最終悟出大的「一理」。
如上所述,宋儒是通過「理」與「氣」的關係來探討儒學的根本原理。其實最早使用「理」和「氣」來描繪世界觀的是北宋的二程(程顥和程頤),朱熹後來接受並發展了「理氣」論。
二程的「理氣」論存在兩個方向,程顥堅持「理氣一元」論,朱熹的辯友陸九淵繼承了這一觀點;程頤堅持「理氣二元」論,朱熹繼承和發展了他的觀點。此外,朱熹還認為欲窮盡天下萬物之理,必須依照《大學》中言及的格物之法,通過格天下萬物,明白各自之理,當積累到一定程度,才會在忽然之間將萬理歸一,最終悟出世間大的「一理」。也正因為如此,朱熹才會一直強調要廣聞博識。
朱熹在世之時,其學說受到朝廷的壓制。他去世之後,其學說才獲得大發展。到明朝時,朱子學被定為科舉科目,風靡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