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10-11 14:01:49
作者: (德)叔本華
由於自然中的一切東西都既是現象又是物自體,或創造的自然和被創造的自然,因此都可以從兩方面加以解釋,一方面可以做物理學的解釋,另一方面也可以做形而上的解釋。物理學的解釋往往運用「原因」,形而上的解釋則往往運用「意志」;因為出現於無知覺自然中的自然力量以及更高一層的生命力,在動物和人類身上都表現為意志。
所以,嚴格地說,人類所具有的智慧的多少和傾向以及道德性格的構成都可以歸結為純粹的物理原因,前者基於大腦和神經系統的構造以及影響他們的血液循環,後者基於心臟、淋巴系統、血液、肺臟、肝臟、脾臟、腎臟、腸子、生殖器官等的構造和綜合效果。
我承認這需要一種甚至比畢查德和卡班尼斯在支配物質與道德間關係的法則方面所認識的更為正確的知識。因此兩者可以追溯到更遠的物理原因,即父母親的身體結構,因為這些只能給同類提供種子,不能對更高一層或更優秀者提供種子。
另一方面,從形上學的立場上說,同一個人應該解釋為他自身的虛靈存在方式,即完全自由的和最初的意志,這個意志為自身創造了最合身的智慧;因此他的一切行動,雖然必定是他性格的結果,而他的性格在任何時間又與作用於他的刺激相衝突,雖然是他的本性導致的實質的結果,然而卻要完全歸因於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