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10-11 14:00:11
作者: (德)叔本華
我的倫理學和歐洲其他所有哲學家的倫理學之間的關係,如果以教會的觀點來解釋的話,就像《聖經》《新約》和《舊約》之間的關係。因為《舊約》把人置於律法支配之下,而律法並不引導人走入救贖之境。《新約》則不同,《新約》告訴我們律法是不夠的,的確,《新約》不要求人服從律法。《新約》宣揚恩寵王國以代替律法,我們可以通過信仰、愛和徹底的自我否定進入恩寵王國。《新約》告訴我們,這是從邪惡和現象世界中獲得救贖的唯一道路。所有新教徒和理性主義者都錯了,《新約》的真正精神無疑是禁欲主義精神。
這種禁欲主義精神正是生命意志的否定,而從律法範圍轉變到信仰範圍,從罪惡和死亡世界轉變到基督教中的永恒生命世界,從實質意義上看,這些都表明從單純的德行轉變到生命意志的否定。在我之前的整個哲學倫理學都固守《舊約》的精神:它提出一種絕對道德律即沒有基礎也沒有目的的道德律,並包含道德上的命令和禁律,在這些命令和禁律背後暗中有一位獨裁的耶和華。不管這種倫理學表現的方式如何,我這種說法都符合《舊約》的實情。
相反,我的倫理學卻有基礎、目的和目標:首先在理論上證明正義和良善的形而上的基礎;然後指出正義和良善完全實現時必定達到的目標。同時它明確承認世界應當受到責難,並指出意志的否定才是達到救贖之道。因此我的倫理學實際上和《新約》的精神是一樣的,而所有其他倫理學和《舊約》精神一致,因而在理論上甚至只是猶太教而已,這就是說它只是一種赤裸的、專橫的一神教而已。從這個意義上看,我的學說可以說是真正的基督教哲學,儘管那些不願進入問題中心只想了解皮毛的人覺得這種說法似乎並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