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個體精神與社會絕對真理
2024-10-11 12:48:36
作者: (奧)阿爾弗雷德·阿德勒
為理解一個人的思想,我們必須審視他的人際關係。一方面,人與人的交往由宇宙本性決定,變幻莫測;另一方面,這種交往還受到社會制度,如團體或國家政治制度的約束。離開這些社會關係,我們將不能理解人類精神活動的實質。
精神不能獨立活動。在千變萬化的生活中,解決問題的需求似乎主導著精神發展的方向,而這些問題在無形中與我們的群居生活相互聯繫。
群體的需求影響著個體,但個體卻不能或極少影響群體需求。然而,靜止的群居狀態並不能決定個體的行為,個體行為的改變與群居狀態的複雜性和多變性相關。此外,我們往往難以跳出自身人際關係的圈子徹底地反思精神的本質。
為了跳出這個陷阱,人們只能接受我們群居生活的邏輯。這種邏輯仿佛是一種終極的絕對真理,只能在完善了具有缺陷的社會組織結構和糾正人類缺點的基礎上逐步領悟並獲得。
以上結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社會物質分層原理的影響。他們認為,社會經濟基礎決定意識形態和人類行為。「群居生活邏輯」和「絕對真理」這兩個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參考了他們的說法。
歷史及對個體生活的觀察(即「個體心理學」)告訴我們,多種因素造成了個體對社會經濟系統的錯誤響應。為了逃脫系統懲罰,個體會想方設法地避免做出錯誤的響應,而我們關於絕對真理的觀點能很好地幫助個體減少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