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十四
2024-10-11 12:43:00
作者: 唐島漁夫
路易十四,是波旁王朝開國之王亨利四世的孫子。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路易十四都像是一個「法國版的康熙」。
首先看路易十四與康熙帝兩個人的年齡,路易十四出生於公元1638年,比康熙皇帝大了十六歲;隨後兩個人都是幼年繼承大統,路易十四即位的時候不到五周歲,而康熙皇帝坐天下的時候也不過才六周歲多一點。而且巧合的是,路易十四二十三歲親政的這一年,恰好就是跟康熙登基是同一年,都是1661年;而且兩個人的在位時間都特別長,路易十四做法國國王一直做到了公元1715年,總共在位時間達到了驚人的七十二年多。路易十四去世七年之後,康熙皇帝也在北京暢春園賓天。
據說當年兩個人在位期間,還曾經互相通信,只不過後來沒了下文。
除了在位時間都特別長,而且基本算是同一時代,倆人還有一樣十分類似的,親政前的內憂外患特別多,親政後打的對外戰爭非常多。
路易十四的登基時間,恰好是三十年戰爭結束前五年。看上去這位年幼的新王恰好趕上了一個摘取勝利果實的好機會。
實則不然。
當時的三十年戰爭雖然已經結束,但西班牙的哈布斯堡家族並不甘心自己的失敗,他們和法國人之間的「法西戰爭」(Franco-Spanish War)並沒有因為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建立而結束。法國人依然還在同西班牙人進行外戰,並且戰況並不理想。
法國國內也不消停。
從公元1648年到公元1653年,法國國內連續爆發了兩次「投石黨運動」(Fronde)。投石黨運動以法國貴族為策源中心,並充分發動了底層群眾參與,旨在削弱波旁王朝君主權力,甚至是實行和英國類似的君主立憲制。投石黨人運動,造成法國兩次暴亂,年幼的路易十四和自己的老媽兩次逃亡。這是路易十四心中的童年陰影,也極大影響了成年之後的路易十四的政治選擇。
雖然,少年路易十四並沒有像少年康熙那樣設計誅殺鰲拜,但投石黨運動的尾聲,巴黎市民眾望所歸地迎回了路易十四,為此後路易十四絕對權力的建立創造了良好的基礎。
此時此刻,法西戰爭依然在繼續。
關鍵時刻,法國人的世仇英國人,站出了拉了法國人一把。
英國人不是傻瓜,他們有自己的政治考量。
當時的英國還沒有成為後世第二個「日不落」,它還在冉冉上升之中,並沒有達到國力的巔峰。英國人的政治圖謀,一是希望控制大西洋的絕對制海權,讓自己的殖民計劃不斷推進;二是成為英吉利海峽真正的主人,不允許任何霸權能夠在此地對英國本土造成威脅,三是不斷挑撥歐洲大陸列強之間的關係,不允許歐洲大陸出現一個足以號令全歐洲的龐然大物。
當時英國人的當務之急,就是趁著西班牙日漸頹廢,荷蘭國力有限,抓住這個千載難逢的殖民空窗期,抓緊時間在海外布局,實現殖民帝國的夢想。所以在海外,當時英國人的頭號對手是西班牙,第二號對手是荷蘭。
因此在公元1654年,英國人向西班牙宣戰,又一次開啟了英西戰爭(Anglo-Spanish War)。
英國人的參戰,終於成了壓垮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最後一根稻草。
公元1659年,西班牙人被迫同法國人簽訂了城下之盟——《庇里牛斯條約》(Treaty of the Pyrenees),持續了二十四年的法西戰爭宣告結束。公元1660年,英西戰爭也隨之結束。
《庇里牛斯條約》算是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一個補充條約,這個條約更加強化了對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削弱。條約規定,法國波旁王朝與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聯姻,並且西班牙割讓了西屬尼德蘭的一部分,以及絕大部分庇里牛斯山以北的領土給法國。作為妥協,法國波旁王朝放棄對巴塞隆納的領土聲索權,放棄對葡萄牙王國反抗西班牙的支持。
所以,我們回頭再來看公元1661年,路易十四親政的這一年。
這一年的法國,才算是真正走上了稱霸之路。
作為《庇里牛斯條約》的一部分,公元1660年,路易十四強行迎娶了西班牙國王腓力四世(Philip IV)的長公主瑪麗婭·特蕾莎(Maria Theresa of Spain)。這裡我們提到的腓力四世,是腓力三世的親兒子,腓力二世的親孫子。
比起自己的先祖腓力二世,腓力四世這輩子絕對算是過得憋屈。別人家的孩子都是投胎到父母家裡討債的,而我們這位腓力四世同志,來到世上就是為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還債的。腓力四世先是在1621年承認了葡萄牙的獨立,又在1648年輸掉三十年戰爭之後承認了荷蘭的獨立。並且我們剛剛提到,1659年和1660年,腓力四世又先後輸給了法國和英國,割地賠款不說了,還搭上了一個大女兒瑪麗亞。公元1665年,僅僅是年方花甲的腓力四世,又意外地死於一場急性闌尾炎。
一句輓聯——「生得荒唐,死得窩囊」,送給我們的腓力四世同志。
然而,腓力四世絕對想不到,他死都死得不消停。他駕崩之後又引發了另外一場惡鬥——「遺產戰爭」(War of Devolution)。
我們認為,實際上自從路易十四討要腓力四世家的大女兒瑪麗婭開始,法國人就已經籌劃了如今這一刻。腓力四世去世,他年僅四歲的小兒子卡洛斯二世(Charles II)即位。法國人提出,法國王后瑪麗婭作為腓力四世的長女,理應同樣享有遺產分割權。崇尚自由與博愛的法國人要的不多,只需要西班牙人大手一揮,把西屬尼德蘭的地盤交給法國人治理即可。
這樣的弱肉強食法則,把西班牙人按在地上摩擦,西班牙人當然不能答應。
於是1667年,遺產戰爭開打。
法國人這麼玩,三十年戰爭中建立了深厚革命友情的英國、荷蘭、瑞典三國不幹了。因為不管法國人多麼飛揚跋扈,你不可以隨意破壞二次歐戰業已形成的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如果說前面的《庇里牛斯條約》還算理性,大家都忍了,那麼如今你法國人的胃口大到要吃下整個西屬尼德蘭,已經算是貪心不足蛇吞象了。
英國人不允許歐洲出現一家獨大,荷蘭不希望與法國之間直接接壤,而瑞典則不願意法國人的觸角伸到北海甚至是波羅的海海域。
於是,三家開始干涉法國人的行動。
儘管戰場上勢如破竹,但最後法國人還是接受了三家的聯合施壓,與西班牙籤訂了《亞琛條約》(Treaty of Aachen)。亞琛條約之後,法國人拿下了部分的西屬尼德蘭,繼續保持對西屬尼德蘭甚至是荷蘭的強大壓力。
當然與此同時,路易十四的胃口也被吊起來了。
公元1672年,法國藉口荷蘭人在遺產戰爭中背棄同盟關係倒向了西班牙,發動了「法荷戰爭」(Franco-Dutch War)。當然,同時宣戰的還有英國,因為此前已經爆發了兩次英荷戰爭,這一次同法國聯手,等於是第三次。
法荷戰爭中的法國人的邏輯十分清晰,因為法國人在歐洲大陸就是要向北海方向擴張,而在海洋方向上就是要壓制荷蘭;比較值得玩味的是英國人的態度,我們之前曾經講到過這個時期英國人的國策——要大西洋海權,要英吉利海峽,要搞亂歐洲大陸。只是當英法聯手混合雙打荷蘭的時候,這個國策出現了自相矛盾之處。
沒錯,打荷蘭就是要海權,收拾了荷蘭人,英國人在大西洋海域的霸權就成功了一多半。然而,如果徹底打殘了荷蘭人,法國人就會成為整個歐洲的霸主,同時還對英吉利海峽虎視眈眈。所以,這場戰爭中英國人等於是首鼠兩端,莫衷一是。最後無奈,英國人於公元1674年宣布退出戰爭,理由就是沒有任何理由。
當然,首鼠兩端並不只英國一家。
法荷戰爭,充分暴露出了近現代歐洲列強們朝三暮四,厚顏無恥的真實嘴臉。
法荷戰爭,英法兩國既然作為宗教上水火不容的兩個陣營都能夠結盟,那麼宗教這個藉口就實在太爛了。因此,索性拋開宗教成見,所有的事情也就一通百通。於是,天主教的奧地利哈布斯堡,西班牙哈布斯堡,紛紛站隊到了荷蘭一邊。新教陣營中的瑞典思前想後,站隊到了英法一邊。作為對傳統北歐對手的回應,同樣是新教當家的丹麥則站在了荷蘭一邊。
只不過,最狡猾的依然還是英國。
英國人在1674年退出戰爭,卻在1678年又殺了個回馬槍,加入荷蘭陣營。
書中暗表,這件事情發生的前一年,荷蘭執政威廉三世,就已經迎娶了英國詹姆士二世的女兒瑪麗為妻,兩方早早就媾和了。
表面彬彬有禮的紳士們,撒起潑來完全不顧形象,潛台詞就是,荷蘭的地盤早晚都是我的,尤其海外利益。我打英荷戰爭可以,那是我的家事,但是同樣的事情,你們都來打荷蘭就不行,群毆更是沒禮貌。
於是列強大和解,於公元1678年簽訂《奈梅亨條約》(the Treaty of Nijmegen)。
戰後,荷蘭繼續保持了領土的基本完整。瑞典在這次條約中收穫頗豐,拿到了神羅北部的部分領土。法國人再次拿到了西屬尼德蘭的部分土地,同時通過遺產戰爭與法荷戰爭的條約,向東還牢牢地掌握了屬於德語區的阿爾薩斯與洛林。
一個六邊形的法國,基本形成。
路易十四的歐洲霸主之夢基本成真,法國達到了國力上的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