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革命
2024-10-11 12:42:53
作者: 唐島漁夫
我們在行文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就突然出現了英國人這個說法。
由英格蘭人到英國人,代表了背後一段波譎雲詭的歷史。
話說伊莉莎白一世為不為政治所綁架,也沒有讓英格蘭成為嫁妝便宜了歐洲其他國家王室的男性貴族,她選擇了終身不嫁。
只是,人總有生老病死,再英明果決的女王也有謝世的那一天。
公元1603年,英格蘭走向全盛的關鍵人物——伊莉莎白一世駕崩。
當年那個讓伊莉莎白一世恨之入骨的來自蘇格蘭的瑪麗一世已經不在人世,但伊莉莎白一世沒有子女,在她臨終前,只能是指定了瑪麗一世的兒子詹姆士,繼承了英格蘭王位。
好歹,這位詹姆士還算是跟伊莉莎白一世能扯上點血緣關係的人,並且往上數,他身上也有亨利七世的基因。
詹姆士一世(James I),也就是當時蘇格蘭斯圖亞特王朝的國王詹姆士六世(James VI)。詹姆士六世還不到一歲的時候,他的親媽瑪麗一世因為繼承權的問題處死了詹姆士六世的親爹。其實說白了,瑪麗一世眼中的老公無非只是個生育工具,有了兒子詹姆士之後,她老公的歷史使命就算完成了,變成可有可無的那個人了。所以為了防止老公分權,索性將其殺掉,也算是符合邏輯。
但是這樣的做法,卻激起了蘇格蘭貴族們的不滿,最終他們驅逐了瑪麗一世,轉而立年幼的詹姆士為蘇格蘭之王。
剛滿一歲的詹姆士六世,就這樣稀里糊塗登上了蘇格蘭王位。
公元1603年,詹姆士六世同樣是一臉茫然地,又登上了英格蘭王位。
從此都鐸王朝結束,英格蘭歷史進入斯圖亞特王朝時代。
關鍵是,都鐸王朝為斯圖亞特王朝打下的基礎實在是太好了。自從亨利八世開始,都鐸王朝就開始不斷蠶食愛爾蘭的領土,一直到伊莉莎白一世主政,基本上已經把整個愛爾蘭全部納入英格蘭的有效管理之下。詹姆士六世等於是什麼也沒做,打麻將一起手,就抓了一把清一色的天和牌,年方三十七歲就已經成為蘇格蘭、英格蘭、愛爾蘭三王,可謂王王全占,王中之王。
詹姆士六世,成為歷史上第一個一統英倫三島的國王,名副其實的不列顛之王——詹姆士一世。
在很多演義小說中,這樣福大命大造化大的人,都跟草包飯桶這個人設連著。從某種意義上講,詹姆士也差不多。
成功來得太容易,往往會影響我們對自己能力的真實判斷。
詹姆士一世不太尊重英格蘭議會制度,在宗教上也不太能夠包容清教徒們的合理訴求,「五月花號」移民北美,就發生在詹姆士一世時代。這位老哥並沒有賺取到像伊莉莎白一世那樣的政治聲望,卻從一開始就試圖掌握至高的權力。因此,詹姆士一世在英國歷史上被詬病頗多。
只不過,伊莉莎白一世之後,歷史的車輪在英國已經進入快車道。
持續了整個都鐸王朝的重商主義,累積了半個多世紀的能量開始厚積薄發。
任詹姆士一世如何任性,再也無法阻止英國發展的腳步。我們在教科書中聽到的資產階級羊吃人的圈地運動已經完成,資本的原始積累開始迸發出無窮的能量,新興資產階級也在英國漸成氣候;與此同時,英國人對於海權的探索也方興未艾,無論是北美還是亞洲,英國人都已經積極地參與到海上爭霸。早在公元1600年,同樣旨在推動亞洲殖民的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業已成立。即便是國王詹姆士一世對於海外事務漠不關心,單憑民間的力量,英國人的殖民事業也在步步推進。
公元1625年,詹姆士一世去世,即位的是他的兒子查理一世(Charles I)。
查理一世比之詹姆士一世,並沒有強到哪裡去。
查理一世一樣希望能夠更多地拿回國王的權力,對於議會依然採取了抵制的態度。比詹姆士一世更加過分的是,查理一世經常隨意解散議會;並且在宗教問題上,查理一世也始終處於搖擺狀態。他在位期間恰逢第二次歐戰——三十年戰爭。戰爭期間查理一世站在了新教一邊,但最終他娶了一個來自法國王室的天主教公主。到底應該站在哪一邊,在這個問題上他甚至沒有他的老爹詹姆士一世對清教徒積極打擊的方式處理得更高明。
最終,查理一世的獨斷專行為自己招災。
公元1642年,英國內戰爆發。
和我們所熟知的所謂資產階級革命性質的內戰不同,其實這次內戰更像是一次宗教戰爭。不管是國王一方還是議會一方,都有資產階級參加,反而是因為對於天主教的支持與否不同,雙方劃分了不同的陣營。所以,與其說這是一場資產階級革命,倒不如說是像法國宗教戰爭那樣打著宗教旗號的奪權運動,這樣講反而更加貼合實際一些。
後續結果,我們也已經清楚了。
公元1649年,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斷頭台,成為第一個被公開處決的國王。
後世文人以及政客們,對這件事情多有各種不同版本的解讀,從階級鬥爭的角度看,確實有點像是資產階級革命。而從民主與專制的角度看,也可以看作是議會民主制的一場勝利。
然而,無非是屁股決定腦袋,由箭靶而設定目標。
我們今天再回頭看起來,英國內戰其實就是一場爭權奪利的內戰,後人賦予他的很多偉大意義,其實都不怎麼靠譜。
比如資產階級革命吧,內戰雙方犧牲的資產階級人士都不少,再比如說民主對戰專政吧。查理一世死了之後,接替他的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作為清教徒,獨裁的形象昭然若揭。克倫威爾後來成為「英倫三島護國公」(Lord Protector of the Commonwealth of England,Scotland,and Ireland),並且這個位子居然還在他死後傳給了他的親生兒子。
所以,公元1649年充其量就是殺了一個查理一世,由此在歐洲範圍內帶了一個好頭,以後對國王可以不用暗殺不用毒殺,可以公開處死。後世對這件事的無限拔高,無非是想從某個角度證明自己的理論正確。而站在當時人民的角度而言,就是國王輸掉了內戰,被一群亂臣賊子坐了龍廷。如果克倫威爾的江山能夠傳下去,恐怕跟早些時候法國宗教戰爭波旁王朝的確立,就沒有任何區別了。
比1649年的宰國王更加有意義的,是四十年後的光榮革命。
公元1660年,斯圖亞特王朝復辟,查理一世的兩個兒子,查理二世(Charles II)與詹姆士二世(James II)相繼成為英國國王。
前輩們的苦惱,這二位後來人同樣都在經歷。
來自蘇格蘭的斯圖亞特家族,天生沒有議會民主制的行政傳統,同時還十分堅定地推崇傳統天主教。從詹姆士一世到查理一世,從查理二世到詹姆士二世,他們大多生活在這種矛盾之中無法自拔。公元17世紀的英國,天主教,聖公會和清教徒們三者之間的矛盾盤根錯節,對於天主教背景濃厚的斯圖亞特家族而言,他們在由宗教到政治,幾乎步步都是雷區。年輕的後輩查理二世,詹姆士二世在人生最後的那段日子,都還不約而同地宣布皈依傳統的羅馬天主教。
最終這樣的舉動,引發了又一次革命。
公元1688年,詹姆士二世信仰新教的荷蘭女婿威廉(William III)帶兵殺回英國,大批信仰新教的英國民眾與軍隊,紛紛當了帶路黨。結果威廉兵不血刃進入倫敦。詹姆士二世聞訊出逃德國,之後被押回。再之後威廉掌握政權,允許自己的老丈人詹姆士二世流亡法國。
這場不流血的政變,被後世稱為「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
塵埃落定之後,公元1689年,威廉宣布與自己的媳婦瑪麗共治英格蘭,分別稱威廉三世和瑪麗二世(Mary II)。同年,英國議會出台《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從而確立了英國的君主立憲制。
就這樣,英國君主立憲政體建立,並一直延續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