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羅馬帝國
2024-10-11 12:35:13
作者: 唐島漁夫
查理曼大帝加冕一百多年後,那個曾經刻意把自己打扮成西羅馬帝國正統的法蘭克王國,已經越來越難以為繼。
《墨爾森條約》之後,東、西法蘭克王國瓜分了中法蘭克王國的北方領土,南方義大利境內剩下四分五裂的法蘭克人留下的大小貴族,互相爭鬥不斷。即便如此,那個可有可無的「羅馬人的皇帝」的頭銜,依然像個玩具一樣在大家手中爭來搶去。這群大小貴族中,最後一個擁有法蘭克王國皇帝頭銜的人,叫作貝倫加爾一世(Berengar I)。
貝倫加爾一世,最大的實際頭銜,不過是義大利王國的國王。最大實際控制版圖,不過義大利半島北部原屬於倫巴底人的地盤。嚴格來講,貝倫加爾一世也算是加洛林家族的一員,他的媽媽叫作吉塞拉(Gisela),而吉塞拉則是虔誠者路易的第二個老婆所生。換句話說,貝倫加爾一世相當於虔誠者路易庶出的一個外孫。
貝倫加爾一世在公元924年的內戰中被殺,在他之後,加洛林王朝也就再也沒有哪個貴族重新撿起這個皇帝頭銜。
其實,也不用嘲笑義大利那幫貴族爛泥扶不上牆。
因為東、西兩個法蘭克王國,情況也沒有好到哪裡去。
從理論上來講,隨著那個看上去很美的西歐封建制的逐漸成形,兩個法蘭克王國會分別出現一個金字塔式的,以國王為頂端的,以貴族民主制為組織原則的,比羅馬帝國更加先進的王朝國家。然而實際上,兩個法蘭克王國內部,國王根本無力掌控局勢。不斷的內戰與內耗,讓本該出現的金字塔結構成為一種奢望。反而是因為西歐封建制誰也不服誰的內在特點,出現了一堆貴族領銜的地方勢力。這幫勢力極大地分化了統一政權基本盤,也讓兩個法蘭克王國呈現出一盤散沙的政治局面。
加洛林王朝,就在這種群雄並起的氛圍中,漸漸走向日暮途窮。
兩個法蘭克王國,內部大小領主們爭鬥不休,外部敵人尤其是異教徒的威脅始終存在。來自羅馬教廷的對於王權的不斷滲透與干涉,經常讓人如鯁在喉。這些大小領主們雖然也心知肚明,但沒有誰會願意主動放下自己的權力,尤其是那些早已品嘗過權力之甜蜜的老政客們。然而,有些問題是無法迴避的,因為政治有其內在規律,該來的總是要來的。
公元987年,西法蘭克王國加洛林家族末代國王路易五世(Louis V)駕崩,路易五世膝下無子,大貴族們也就商議終止了加洛林王朝。取而代之的,是曾經在抗擊諾曼人(Norman,後文還會講到)入侵中表現傑出的羅貝爾家族(Robertian family)。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時羅貝爾家族之所以被西法蘭克的大貴族們選中,是因為大小領主們都覺得羅貝爾家族的地盤小,易於被各路領主們玩弄於股掌之中。
就這樣,羅貝爾家族的雨果·卡佩(Hugh Capet)被選為國王,從此開創了卡佩王朝(Capetian dynasty)。
卡佩王朝的地盤,確實不大,創朝的時候只有巴黎以及奧爾良的一點點領地,據說只有整個王國領地的十五分之一左右。然而就是靠著這副十分寒酸的起手牌,卡佩王朝最終卻完成了整個西法蘭克王國的重新整合,並從此帶領西法蘭克走上了中央集權之路。
西法蘭克的整合,是通過卡佩王朝的崛起,完成一個王朝自上而下的重新搭建;而東法蘭克王國,則走出了一條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路。
和西法蘭克王國一樣,東法蘭克王國的實權,也都掌握在了大貴族們的手中。當時的東法蘭克,號稱有「四大公國」,分別是——薩克森、法蘭克尼亞(Franconia)、士瓦本(Swabia)和巴伐利亞(Bavaria)。所謂四大公國,其實也對應著當年日耳曼部落時代的四大部落——薩克森人,法蘭克人,阿勒曼尼人,以及巴伐利亞人。
和西法蘭克王國一樣,由於四大公國的存在,公爵們齊心協力架空了國王,東法蘭克加洛林家族也就早早退出了歷史舞台。
公元911年,東法蘭克加洛林家族的末代國王孩童路易(Louis the Child)去世,四大公爵再也沒有立加洛林家族的男丁繼承王位。反而是進行了民主投票,選舉了法蘭克尼亞公爵康拉德(Conrad of Franconia)為新任國王。
就這樣,東法蘭克王國無論里子還是面子,都已經名存實亡,以後的歷史中,東法蘭克王國也常常被叫作「德意志王國」(Kingdom of Germany)。
康拉德臨終之前,又指定了薩克森公爵亨利一世(Henry the Fowler)繼任國王職務。亨利一世不僅國王是選舉得來的,就連公爵這個位子,也是憑本事選舉來的。因為亨利一世當年拿到公爵錄取通知書的時候正在捕鳥,所以亨利一世也被稱為「捕鳥者亨利」。
公元936年,捕鳥者亨利去世,他的兒子奧托一世(Otto I)繼任薩克森公爵,並在同年成功當選為東法蘭克王國的國王。
奧托一世是一位頗有頭腦的國王,他的很多靈感,都山寨了一百多年前的查理曼。他希望能夠加強王權,也希望能夠帶領整個東法蘭克迎來一個中興盛世。他在位期間東征西討,讓整個王國的版圖有所擴大。
公元961年,為了擺脫羅馬城市貴族的控制,教皇約翰十二世(John Ⅻ)向奧托一世求援。奧托一世響應教皇號召,率軍殺進義大利,吞併了倫巴底地區之後,幫助教皇穩定大位。
為了報答奧托一世百里勤王,約翰十二世於公元962年2月2日,在羅馬聖彼得大教堂為奧托一世加冕,奧托一世也就成了新的查理曼。值得一提的是,奧托一世被加冕的,其實是「羅馬皇帝」,而不是像查理曼一樣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羅馬人的皇帝」。
不管是羅馬皇帝,還是羅馬人的皇帝,奧托一世總算了卻了一樁心事,從形式上又繼承了西羅馬帝國,查理曼帝國這一系的正統,從而在政治上,也可以與當時的東羅馬遙相呼應,甚至分庭抗禮。
然而,就其實質來講,奧托一世算不得什麼獨裁皇帝,更加算不得什麼羅馬皇帝。他的最大地盤,僅限於東法蘭克王國和義大利王國,充其量算是雙國王配置,而絕非帝國屬性。
只不過,奧托一世從此復活了一個消失已久的帝號,也建立了一套足以傳承的加冕體制。凡是當選東法蘭克國王的人,只有進軍義大利加冕,才能夠算得上是羅馬皇帝。反之,則只能算是東法蘭克國王。
然而,我們心中有數。
所謂法蘭克的國王,如果在國王本人不強勢的情況下,也不過就是一個虛號而已。本來四大公爵中間推選的國王就已經很虛了,再加上一個更虛的皇帝帝號,能夠撐得起這樣的表里如一的貴族,其實也是鳳毛麟角了。
奧托一世之後,有一個所謂的「奧托王朝」(Ottonian Dynasty);奧托王朝之後,又有一個所謂的「薩利安王朝」(Salian Dynasty)。
說白了,就這個「帝國」而言,叫什麼王朝並不重要。因為國王是貴族選舉產生的,皇帝也必然是選舉而來的。這樣當選的皇帝,比當年的羅馬帝國沒有明確繼承機制的元老院皇帝,讓人感到更加不靠譜。只要德意志的貴族們願意,他們盡可以讓更多候選人過一過皇帝癮,從而創建一個所謂的「××王朝」。然而諷刺的是,真正的權力,依然在為數眾多的公國、侯國、教會領地、貴族領地以及自由市民的手中。要想整合這樣的一堆人精,難於登天。
不過即便如此,這些擺不上檯面的眾多「王朝」中間,仍然有一個王朝的表現是值得一提的,這個王朝叫作「霍亨斯陶芬王朝」(House of Staufen)。尤其是這個王朝有一個代表人物——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I,後文還要講)。這位腓特烈一世,後來又被稱為「腓特烈大帝」,他在位期間,不僅像查理曼、奧托一世一樣在羅馬聖彼得大教堂得到教皇加冕,他還公然在自己的帝號前面加上了「神聖」(Holy)兩個字。
自腓特烈一世開始,羅馬皇帝也就是成了「神聖羅馬皇帝」。那麼順理成章地,皇帝身後的這個「帝國」,也就成了「神聖羅馬帝國」。
當然,即便改了個名字,這個「帝國」的實質也依然沒有改變。甚至,還會更加墮落,更加有名無實。
此後的帝國又經歷了幾個名目繁多,花樣翻新的王朝,到了一個叫作盧森堡王朝(House of Luxembourg)的時代。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Charles IV)在位的公元1356年,由他倡議並頒布了一個《金璽詔書》(Golden Bull)。從而,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神聖羅馬皇帝當選的制度及流程。
《金璽詔書》的主要內容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候選人」,只能從七大「選帝侯」(Prince-electors)中產生。代表七大封建勢力的選帝侯分別是——三個教會選帝侯(Ecclesiastical princes):美茵茨大主教(Archbishop of Mainz)、科隆大主教(Archbishop of Cologne)、特里爾大主教(Archbishop of Trier);四個世俗選帝侯(Secular princes):薩克森-維滕堡公爵(Duke of Saxony-Wittenberg)、布蘭登堡藩侯(Margrave of Brandenburg)、普法爾茨選帝侯(Count Palatine of the Rhine)以及波希米亞國王(King of Bohemia)。
《金璽詔書》中還規定,七個選帝侯的當選人只能被稱為「德意志國王」,而這個所謂的德意志國王的性質,也只是「特發此狀,以資鼓勵」,因為他的職位依然是和其他六個選帝侯平等的。而如果拿到了德意志國王的光榮稱號,則必須進軍羅馬,得到教皇加冕,才能合法地使用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金字招牌。
《金璽詔書》的實質,在於皇帝在皇位繼承權上對羅馬教皇的完全擺脫。至此,德意志政權聯合體以立法的形式,為自己規定了皇位產生的標準流程。然而《金璽詔書》的頒布,讓神聖羅馬皇帝的頭銜更加虛無,更加黑色幽默。這種看上去保證了絕對公平的,由所謂民主選舉產生的皇帝,怎麼看都跟鬧著玩似的。費挺大勁脫穎而出拿到的皇帝任命狀,其實就跟一張廢紙沒什麼區別。
當了皇帝跟沒當皇帝沒太大區別,飯照吃,舞照跳。
這樣的所謂皇帝,簡直已經無聊到了極致。
而實際上,此後的神聖羅馬皇帝,確實也是愈來愈無聊乏味。
雖然已經有了《金璽詔書》,但說到底依然是誰拳頭大誰有理。德意志諸邦中體量最大的波希米亞國王,一直到後來出身波希米亞系的哈布斯堡家族(House of Habsburg)幾乎壟斷了其後所有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稱號。而那個所謂的選帝流程,簡直就是多此一舉——不僅多餘還討人厭。換個角度講,歐洲人在中世紀,就已經把無病呻吟的程序正義這一套,玩到了極致。
僅此而已。
這樣的無聊遊戲,一直持續到了公元1804年。這一年,風頭正盛的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元首拿破崙(Napol on Bonaparte)自行宣布為皇帝,並同時宣布法國為法蘭西帝國,也就是歷史上所說的法蘭西第一帝國(First French Empire)。
這樣,在西歐的土地上,就同時出現了兩個「皇帝」。為了避免這樣的尷尬,第二年也就是1806年,拿破崙召集十六個神聖羅馬帝國成員,威逼利誘他們簽訂了《萊茵邦聯條約》(Treaty of the Confederation of the Rhine),宣布解散神聖羅馬帝國,這個萊茵邦聯也就成了法蘭西第一帝國的僕從國。從此,這個也許從來就不曾存在過的帝國,正式為自己的名不副實,畫上了一個倉促的句號。
我們用的詞是「倉促」,而不是「完美」。
因為就算它的句號,都透著一股濃濃的無厘頭味道。
早在拿破崙皇帝解散神聖羅馬帝國之前兩年,也就是拿破崙稱帝的同時,實際上這個帝國就已經不存在了。因為,當時擁有神聖羅馬帝國帝號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Francis II),在得知拿破崙稱帝的消息之後,就已經搶先一步取消了自己的帝號。從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退而變成了「奧地利皇帝」。要說弗朗茨二世這事,幹得確實足夠機智,不僅讓拿破崙無言以對,甚至都挑不出理來。在這個搜腸刮肚、絞盡腦汁、憑空捏造出來的「奧地利皇帝」的基礎上,後來不僅出現了「奧地利帝國」,甚至還衍生出了「奧匈帝國」。當然,這是後話。
至此,神聖羅馬帝國跨越八百年的肥皂大劇,宣布終結。
神聖羅馬帝國,與其說是一個國家,不如說是一種現象;與其說是一種現實,不如說是一種情懷。當這個帝號在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的時候,我們才會發覺,原來那個我們心中的「羅馬」,真的就一去不復返了。
然而,也只是懷戀了那麼片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