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污穢齷齪的私生活
2024-10-11 12:13:16
作者: 丁易
特務們既然這樣權勢遮天,專擅威權,仗勢殺人,欺凌百姓,他們的私生活自然更是腐爛不堪,如若一一細說自然大可不必,這裡只擇其最齷齪污穢的一點——兩性關係談一談,以見一斑,其他的便一概從略了。
宦官是閹割了的男人,按說是不應該再有兩性關係的。但正因如此,他們生理上有了變化,於是性慾也發生了變態。他們娶妻納妾、嫖娼宿妓,甚至強姦婦女,一切淫穢不堪的事,他們全都做出,這不能不說是一件怪事。
宦官娶妻在朱元璋時曾懸為厲禁,「太祖馭內官極嚴,凡椓人娶妻者有剝皮之刑」。但這怕只是具文而已,就在朱元璋時便發生過宦官強姦婦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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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見石允常傳,則國初更有異者。允常為浙之寧海人,舉進士,為河南按察僉事。微行民間,聞哭甚悲,廉知其女為閹宦逼奸而死。因聞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162)
朱祁鈺時也有這類事:
景泰元年,大同右參將許貴奏:鎮守右少監韋力轉恨軍妻不與奸宿,杖死其軍。又與養子女淫戲,射死養子……天順元年,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力轉每宴輒命妓,復強取所部女子為妾。(163)朱翊鈞時宦官們便做出更淫穢的事來:
近日都下有一閹豎比頑,以假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脹死。法官坐以抵償。人間怪事,何所不有。(164)
至於宦官娶妻納妾,在朱祁鎮時已是公開的了。如太監王彥便有妻吳氏:
正統十年,鎮守遼東太監王彥卒,上命太監喜寧檢閱其家財。彥妻吳氏訴喜寧私取其奴僕駞馬金銀器皿田園鹽引等物,詔宥寧罪,追取田園鹽引給主,余物悉入官。(165)
這還可以解釋是未閹割以前娶的,但閹割以後仍有娶妻的事。如:
天順七年,協守大同東路都知監右監丞阮和娶妻納婢,又擄掠軍士甚酷。為其所訐;命錦衣官密察得實,上亦命宥之。(166)
或收娶犯罪的婦女:
天順六年,守備大同右少監馬貴,收浣衣局所釋婦女為妻,為都指揮杜鑒所訐,貴服罪,上命宥之。(167)
甚至和已死去的功臣侯伯的夫人結婚:
成化五年,內臣龍閏娶南和伯方英妻為妻,上命離異。(168)(按:孫承澤《思陵典禮記》四云:龍閏系其時御馬監監丞,方英妻作「方英妾」。)
而主子不但不禁止,有時還賜給他們妻妾:
宣德中賜太監陳蕪兩夫人……天順初賜太監吳誠妻。(169)
既能娶妻,自然也可以納妾,如田藝蘅云:
家君在京,所善太監侯玉亦有妻妾,甚美且多。(170)
又如吳誠也有妾,而這妾竟能向皇帝上奏:
景泰二年八月,吳誠妾姚氏奏:誠存日曾於香山置墳,今欲將其所遺衣冠招魂安葬。景帝允之。(171)
至於嫖娼宿妓大概都是些職位較低的宦官們幹的,有的還將妓女娶回,作為妻子姬妾,而大宦官們則諱言其事:
比來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識三數人至納平康歌妓。今京師坊曲,所謂西院者,專為宦者外宅,以故同類俱賤之,不屑與齒。然皆廢退失職,及年少佻達者為之。若用事貴璫,極諱其事。名下有犯者,必痛治或致斃乃已。(172)
今中貴授室者甚眾,亦有與娼婦交好因而娶歸者。(173)
更奇怪的是,宦官欠了妓女的夜度資,妓女竟化裝到宮中去討索。這事發生在萬曆年間:
頃者邸報中見禁中猶婦人男裝者,訊之,則宦官包奸久,而逋其夜合之資,匿避內府不出,以故假衣冠闖禁廷索之。旨下宦官付司禮監,婦人付法司,後不知究竟如何。(174)
這些宦官娶妻挾妓的事,到朱由檢時更甚,由檢曾下令禁止,但也無濟於事:
崇禎末嚴禁內侍娶妻及在外宿娼,然終不能禁。(175)
以上這些都還是在宮外的行為,至如在宮裡,宦官們便和宮女們結成配偶,更是淫亂不堪:
至於配偶宮人,則無人不然。凡宮中市一鹽蔬,博一錦帛,無不藉手。苟久而無匹,則女伴俱姍笑之,以為棄物。當其講好,亦有媒妁為之作合,蓋多先締結而後評議者,所費亦不貲,然皆宮掖之中,怨曠無聊,解饞止渴,出此下策耳。(176)
這種結合,宮中叫作「對食」,(177)而宮女稱其所歡宦官則叫作「菜戶」(178)。至如為什麼這樣稱呼,怕是由於這種結合除了性關係外,主要的是宮女要幫忙宦官烹飪的緣故。
貴璫近侍者,俱有直房,然密邇乾清等各宮,不敢設庖(上廣下畐),僅於外室移飧入內,用木炭再溫,以供饔飧。唯宮婢各有爨室自炊。旋調旋供,貴璫輩反甘之,托為中饋,此結好中之吃緊事也。(179)
這結合在明代初年還是偷偷摸摸的,到後來就成為公開,儼如夫婦了:
內中宮人鮮有無配偶者,而數十年來為盛。蓋先朝尚屬私期,且諱其事。今則不然。唱隨往還,如外人夫婦無異。其講婚媾者,訂定之後,星前月下,彼此誓盟,更無別遇。(180)
甚至皇帝也常常問宮女們的菜戶是誰:
凡內人呼所配為菜戶。即至尊或亦問曰:「汝菜戶為誰?」即以實對,蓋相沿成習,已恬不為怪。(181)
據說他們之中,也有情好甚篤,一人死後,終身不肯再配的:
又宮人與內官既遇之後,或一人先亡,亦有終身不肯再配,如人間所稱義節。其與為友者,多津津稱美,為人道之。(182)當然,也有爭風吃醋的事,鬧得厲害的時候,竟可以挾刀相見:
亦有暗約偷情,重費不惜,或所歡偵知之,至於相仇,持刃梃報復者。頃年翼坤宮皇貴妃鄭氏宮人名吳贊女者,久為內官宋保所侍,後復與同類張進朝者結好。宋不勝憤恨,遂棄其官,去為僧不返。(183)
所謂宮禁之中,竟然鬧出這些把戲,真可以說是穢亂不堪了。
總之,這些人多半是些無賴出身,加上生理上的欠缺,影響心理上也發生變態,做出的事往往不是正常的人所能想像到的。例如他們便常常不認自己父母,甚至笞打父親:
初張雄為後母所凌,因自宮,遂怨其父。既貴,猶不與之見。同類亟勸之,雄立中堂垂簾,杖其父二十,既乃相抱而泣。(184)
還有一個將自己母親迎接來,卻又嫌長得太醜,竟然不認,又去尋覓一個老娼妓來作為自己母親:
閩中一娼,色且衰,求嫁以圖終身。人薄之,無委禽者。乃決之術士,云:「年至六十當享富貴之養。」娼不以為然。後數年,閩人子有奄入內廷者,既貴,聞其母尚存,遣人求得之,館於外第。翌日出拜之,遙見其貌陋,恥之,不拜而去。語左右云:「此非吾母,當更求之。」左右觀望其意,至閩,求美儀觀者,乃得老娼以歸,至前相向慟哭,日隆奉養,閱數十年而歿。(185)
這些傢伙自己父母都可以不認,甚至可以亂認,那還有什麼無恥的事做不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