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一切行政的興革干預 (一)水銀瀉地無孔不入01
2024-10-11 12:10:40
作者: 丁易
(1)從內政到外交
記住全網最快小説站𝗯𝗮𝗻𝘅𝗶𝗮𝗯𝗮.𝗰𝗼𝗺
出席閣議
明代統治者派宦官干預政治,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出席閣議。本來司禮太監的職務是「掌理內外章奏」,「照閣票批朱」,國家一切軍政大事,他們早已干預,再出席閣議,則不僅是干預,並且可以主持了。
統治者派宦官出席閣議,除了因為不信任閣臣,派他們去監視偵察而外,還有一個原因。原來明代帝王是不大和大官們見面的,到中葉以後,這情形更加厲害。趙翼曾據《明史》略加統計,從朱見深成化七年到朱祐樘弘治十年,凡二十五六年之久,這兩個皇帝都和廷臣沒有見面。一直到弘治十五六年,朱祐樘才稍稍接見閣臣,但不久就死了。朱厚照是個荒唐萬分的皇帝,南北游涉,廷臣之不得見,更不待言。朱厚熜嘉靖三年以後,就漸疏大臣,一直到二十九年才召見一次。以後更無召見之事,四十餘年之間(朱厚熜在位四十五年),僅僅就是這一次而已!朱載垕即位後三年還沒有和廷臣見面,而他在位也不過六年。朱翊鈞和他的祖父朱厚熜差不多,在位甚久,凡四十八年。但從十七八年以後三十年之間,只因「梃擊」事召見群臣一次,其餘都是深居宮內。朱由校童昏愚昧,就更不必談了。「統計自成化至天啟,一百六十七年,其間延訪大臣,不過弘治之末數年,其餘皆簾遠堂高,君門萬里。」(125)在這樣情形之下,皇帝假如有什麼事要內閣辦理,或是內閣票來奏章需要商討,便一律叫司禮太監代表前往,這樣一來,太監們儼然是閣議的主席了。所以他們如有什麼意見,閣臣是很少有違抗的。下面一則故事,可以看出這些太監參加閣議時,閣臣是怎樣誠惶誠恐地會見他們。
東白先生張吏侍延祥云:「自余登朝,而內閣待中官之禮凡幾變:英廟天順間,李文達公賢為首相,司禮巨璫以執事至者,便服接見之,事畢,揖之而退。後彭文憲時繼之,門者來報,必衣冠見之,與之分列而坐。閣老面西坐東,太監第一人位對閣老第三人,常虛其上二位。後陳閣老文則送之出閣,後商閣老輅又送下階,後萬閣老安又送之內閣門矣。今凡調旨議事則掌司禮者間出,其餘或遺小豎並用事者傳命而已。」(原按:東白所言內閣送迎中官之禮,先後漸變固是,但言彭分列而坐,後陳送之出閣非也。成化丙戌李文達卒,陳為首,陳卒,彭繼之)。(126)
從這一段事實中可以看出,似乎在李賢時候,司禮太監還不敢太放肆,不過實際上並不如此。當時司禮太監曹吉祥就曾派人喊過李賢去說話,後來李賢雖然嚴詞拒絕沒有去,但也由此可見那時太監早已不把閣臣放在眼中了。至於「使小豎傳命」,也不必到朱見深末年,李賢死後,便是如此。這些都見於陸容《菽園雜記》卷四:
李文達公賢在內閣時,太監曹吉祥嘗在左順門,令人請說話。文達語云:「聖上宣召則來,太監請不來也。」曹乃令二火者掖而至,文達云:「太監誤矣,此處乃天子顧問之地,某等乃謹候顧問之官。太監傳聖上之命,有事來說,自合到此,豈可令人來召耶?」曹云:「吾適病足耳,先生幸恕罪也。」聞李公沒後,有事,司禮監只命散本內官來說,太監不親至。今日閣老請太監議事,亦不至矣。
太監所派遣的傳命小豎,多半是文書房的宦官,其程序是皇帝的命令傳給司禮太監,太監傳給文書房,文書房再傳給內閣,這現象在朱祐樘時便已十分普遍,劉健就曾經諫奏過。
弘治十二年九月大學士劉健奏:「今朝參講讀之外,不復見天顏,即司禮監亦少至內閣。上有命令,必傳之內侍。內侍傳之文書房,文書房傳至內閣。臣等有陳說,亦必宛轉如前達至御前。」(127)
所以,沈德符於此頗致深慨,而認為這現象是由來已久:
孝宗朝最稱宮府一體,而閣臣密奏與主上密諭,上下傳達,必內臣數轉而始得寓目,蓋扞格之端開已久矣。(128)
不過遇有特旨大事,太監們還是要親來內閣商議的。這所謂商議,有時簡直就是命令,根本沒有討論餘地。耿直一點的閣臣,便對抗一番,有時也有點效果;軟弱一點的呢,就只有遵命奉行了。在朱見深時,便有兩次閣議爭辯得頗為熱鬧。第一次是為了上太后尊號的事,當時閣臣彭時爭辯得甚為激烈,他親記那時情況云:
二十三日議上兩宮尊號,內臣夏時懷逢迎心(按:指逢迎見深生母周貴妃也),倡言「錢(後)久病,只尊所生母為太后」。李(賢)曰:「今日合遵遺命。」……夏曰:「待請命。」既入,少頃出,傳仁壽宮(按:周貴妃所居宮)旨:「子為皇帝,母當為太后,豈有無子而稱太后耶?宣德中自有例。」李色變,知事不成,因目時曰:「爾執筆。」時曰:「今日事與宣德年不同,胡後曾上表讓位,退居別宮,故正統初不加尊號。今名分固在,豈得不尊?」夏曰:「既然如此,便照例寫讓表。」牛(玉)亦助其言。時曰:「正統天順初未曾如此行,今誰敢擅寫!為人臣子者若阿諛從順,是萬世罪人也!」同議者心知不可,皆不發言。夏見諸人不言,乃作色厲詞曰:「你每偏向,懷二心,恐追究來不好。」時拱手向天曰:「太祖太宗,神靈在上,誰敢二心?錢娘娘已無後,何所規利而為之爭,所以不敢不極言者,為全皇上聖德,非有他意,若推大孝之心,則兩宮同尊為宜。」眾皆曰:「如此是好。」夏色少怡,乃再入請命,良久出曰:「得上位再三勸諭,已蒙俞允矣。」……是日同議懼逆夏意,有後患,隱然不言,唯李開端,時極力繼其後……後數日,太監覃包至閣下言曰:「同尊二母,是上位本心,但屈於親母,有難言者……非二先生力爭,幾誤大事。為大臣正當如此,彼默默者,徒享厚祿何為?」時同僚有未發言者,面聽覃語有慚色。(129)
從這場爭辯中可以看出宦官是怎樣蠻橫,閣臣是怎樣受逼,正直一點的只好向天叫「太祖太宗」,怯懦一點的便只有「默默」了。這個「默默」的同僚,據《明史·彭時傳》卷一七六載是當時閣臣陳文。
第二次是在成化十三年五月,大學士商輅、萬安、劉翊、劉吉等上疏請罷西廠,並論汪直之罪,引起了朱見深的震怒,便——
命司禮監太監懷恩、覃昌、黃高至閣下,厲色傳旨,謂輅等曰:「朝廷用汪直緝訪奸弊,有何壞事?爾等遽如此說,是誰先主意?」輅等對曰:「汪直違祖宗法,壞朝廷事,失天下心。輅等同心一意為朝廷除害,無有先後。」恩曰:「不然,聖意疑此奏未必四人同然下筆,必有先之者。」安曰:「汪直挾勢害人,人人要說,但不敢耳。某等同受朝廷厚恩,同一主意,誰獨為先。」翊奮然泣曰:「某等奉侍皇上於青宮,迨今已二十年,幸而朝廷清明,四方無事,今忽汪直為害,使遠近不安,何忍坐視?某等誓不與彼共戴天。」吉曰:「汪直之罪,縱使某等不言,不日必有言之者。今既奏入,貶黜謫罰,亦唯命耳,所不避也。」於是恩降辭色,徐曰:「朝廷命恩等開具奏之由,今皆執論如此,當具實回話。倘上召問,幸勿變前言。」輅等曰:「唯。」恩等去。(130)經過這次辯論,西廠總算暫時罷設。但在這會議中,太監們的質問簡直和考訊差不多,這態度實在談不上是會商協議的態度。
朱見深時還有兩次兵戎大事也是派司禮太監到內閣去商議。一次是成化四年都御史項忠討滿四不利,朝議命撫寧侯朱永將京軍往援,朱見深曾派「中官懷恩黃賜偕兵部尚書白圭程信等至閣議」(131)。另一次是成化十四年春遼東巡撫陳鉞「以掩殺冒功激變,中官汪直欲自往定之。帝令司禮太監懷恩等七人詣內閣會兵部議。恩欲遣大臣往撫,以沮直行。(馬)文升疾應曰:『善。』恩入白帝,即命文升往」。(132)懷恩是明代太監中比較好的一個,這次不要汪直去的意見也是對的,但卻由此可以看出太監在閣議中發言的重量。
朱祐樘曾有一次召閣臣至文華殿議事,這在明代帝王中是極稀有的事。但就在這稀有盛事中,仍有司禮太監列席:
丁巳三月,宣內閣臣徐溥、劉健、李東陽、謝遷至文華殿,上曰:「近前。」於是直叩御榻。司禮監諸太監環跪於案側。上曰:「看文書。」諸太監取本付溥等。又分置朱硯筆,授片紙數幅。上曰:「與先生輩計較。」溥等看畢,相與議定批辭,以次陳奏。得允,乃錄於紙上以進。(133)
朱厚照時也有兩次閣議,閣臣和太監們爭辯得很熱鬧。
第一次就是為了劉健等上疏請誅劉瑾,朱厚照派司禮太監王岳、李榮、范亨、徐智等八人赴內閣會議,一天之內竟去了三次。朱厚照的意思是想把劉瑾等安置南京,但是劉健、謝遷的意思卻非殺不可。劉健甚至推案大哭說道:「先帝臨崩,執老臣手,付以大事,今陵土未乾,使若輩敗壞至此,臣死何面目見先帝!」說得聲色俱厲。太監王岳也終於受了感動,連聲說:「閣議是。」(134)這次結果雖然劉健、王岳等都失敗,但會議情形是頗為精彩的。
第二次是在正德十四年,寧王朱宸濠反,八月朱厚照率師親征,自稱威武大將軍。傳旨內閣,令大學士楊廷和草敕。廷和說道:「朝廷親征,奉行天討,誰敢雲差遣?又誰敢稱威武大將軍?」力辭不肯。於是——
中使復奏,少頃,上命蕭敬等十人及谷大用、張永、錢寧至閣中,以阻撓軍機促敕,公曰:「朝廷命臣下行事,乃用敕親征,將誰敕乎?」敬曰:「上旨嚴切,今日無敕令,敬等自投金水河死,不容見也。」公曰:「公等必不死,朝廷只罪廷和一人耳,可以此言奏,再遲一年,亦不敢異初議也。」張銳、錢寧色怒曰:「上意決欲如此。」公曰:「天子有爭臣,我輩意亦決欲如此。」蕭等去,未幾即來,相率跪拜花台下。公曰:「諸公貴人也,以此相待,置我於何地?我所知者,祖宗之法耳。『奉天承運皇帝』六字,萬世誰敢改稱為此號耶?」蕭等知不可奪,乃去。(135)
這次太監們雖然沒有勝利,但氣勢洶洶,用死來要挾,這氣焰也就夠人難堪了。至於「相率跪拜花台下」,那也不是乞求,而是賭氣,不然楊廷和為什麼惶恐起來,說是「置我於何地」呢?
監 國
宦官參加閣議,而且可以左右閣議,這權力早凌駕宰相之上,所以後來竟叫宦官會同宰相來「攝政」了。原來在專制帝王時代,每當皇帝死去,新皇帝守喪不能視事的時候,照例是由宰相「攝政」的,所謂「百官聽命於冢宰」。但在明代卻由宦官領頭,大臣反在其次,這實是前所未有的事,如朱祁鎮死時,太子見深便這樣辦過:
是日有旨:命太監劉永誠、夏時、傅恭、牛玉會會昌侯孫繼宗、懷寧伯孫鏜,尚書王翱、李賢、年富、馬昂,侍郎陳文並時為議事官,公同計議,處置軍國重務,遵宣德十年例也。(136)既然是「遵宣德十年例」,可見遠在朱瞻基死時便已是如此了。
後來朱厚照南征宸濠時,便索性叫宦官「監國」。按照舊例,皇帝離開京師,應該是太子監國的,這就是代理皇帝。而現在竟派宦官來擔任,並且敕諭宰相知道,這也是前所未有的事。這事的經過和敕諭,《弇山堂別集》卷十三記載甚詳:
上南征寧庶人,是時無監國者,內則司禮太監蕭敬等。大學士楊廷和、毛紀,外則五府會昌侯孫銘等,六部尚書陸完等,廠衛太監張銳等,團營太監谷大用、兵部尚書王瓊等,皆有敕……今按正德內閣敕可考者:「皇帝敕諭大學士楊廷和等:朕今親統六師,奉行天討,剿除反逆,以安宗社。尚念根本重大,居守無人,一應合行事務,恐致廢弛,特命爾等依照內閣舊規,同寅協恭,勤慎供事。每日司禮監發下在京在外各衙門題奏本,俱要一一用心看詳,擬旨封進,奏請施行。其奏有軍機緊急重大事情,合用軍馬錢糧器械關防符驗之類,尤要詳加審處,擬旨封進,聽司禮監一面奏聞定奪,一面發各衙門依擬議處,毋致遲滯誤事。爾等受茲重託,尤須盡心竭力,維持公道,不許徇私執拗,如違,責有所歸,爾等其欽承之。」
這敕諭中一則說「司禮監發下在京在外各衙門題奏本,俱要一一用心看詳」,再則曰「聽司禮監一面奏聞定奪」,簡直是明令宰輔要聽命於司禮太監了,統治者信任宦官之專,竟一至於此!這事在明代雖然只此一次,但就憑這一次,就足夠說明太監在統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處理內外一切奏章
明代統治者派宦官干預政治,除了要他們參加閣議這一重要事件而外,其次便是叫他們處理內外一切奏章。如若那時的統治者不太糊塗,他們還不敢過於胡來。假使是個昏庸的傢伙,那他們就可以鬧得不像話了。如朱厚照時的劉瑾批答奏章竟拿到自己家裡和別人商議:
瑾不學,每批答章奏,皆持歸私第,與妹婿禮部司務孫聰、華亭大猾張文冕相參決,辭率鄙冗(按:《中官考六》云:「或多累數百言,往往有不可解者。」)焦芳為潤色之。(137)
而當時群臣事無巨細必先關白劉瑾,而後奏聞。在外邊鎮以下官奏事,都是寫成兩份,以紙色分別,「先具紅揭投瑾,號紅本,然後上通政司,號白本」(138),這簡直是兩個朝廷模樣了。
朱翊鈞時司禮太監馮保也是叫人代閱章奏的,《明史·李植傳》卷二三六稱:
十年冬,張居正卒,馮保猶用事。其黨錦衣指揮同知徐爵居禁中,為閱章奏,擬詔旨如故。
有一次內閣奏事,他沒有預聞,竟發脾氣破口大罵起來:
居正以遺命薦其座主潘晟入閣,保即遣官召之……晟中途疏辭。內閣張四維……擬旨允之,帝即報可。保時病起,詬曰:「我小恙,據無我耶!」(139)
朱翊鈞時還有個怪現象,便是章奏遞進,宦官們可以隨便拆開來看:
故事,章疏入會極門,中官直達之御前,至是必啟視然後進御。(曹)於汴謂乖祖制,泄事機,力請禁之。(140)
馮保之後,司禮太監田義甚至扣留章奏。萬曆二十年刑部員外郎于玉立特為此奏稱:
田義本一奸豎,陛下寵信不疑。邇者奏牘或下或留,推舉或用或否,道路籍籍,咸謂義簸弄其間。(141)
到了魏忠賢的時候,章奏的處理就越發不成話了,茲錄蔣之翹《天啟宮詞》所記二事,以見一斑:
凡章奏付王體乾、梁楝石、石元雅、李永貞、塗文輔諸監分看,遇要處即鈐一白紙條,復於面葉上用指掐一重痕,關白忠賢。賢擅政,各衙門章奏俱不由閣票,特用內旨,生殺予奪,唯賢與體乾為之。
而看奏章竟違例地跑到大殿去看,並且高聲朗誦講解起來:
舊制掌印率秉筆太監看文書俱在直房,忠賢、體乾等公然於乾清大殿上看。硬拆實封,高聲朗誦。賢不識字,體乾又為講解。
甚至魏忠賢因事出京,一切奏章都還要派人送往所在地,聽候定奪:
賢往涿州進香,凡章奏要事托李永貞、石元雅、塗文輔,各派站馬急馳,候賢可否。
另外還有與宦官處理內外章奏有關的一件事,也可以附在這裡說一下。那便是通政司兩個參議,照例由宦官會同大臣挑選:
通政為大九卿之一,然兩參議以讀本為職,皆選儀貌正而聲音洪者。其選時以大璫同大臣蒞之,跪一香案前,震喉急呼。間亦有不選者。(142)
選中以後,則「例子蒞選大璫投刺稱門生」,所以「有志者俱不屑就,或郎署為堂官所開送,多宛轉避之,至有堂屬相詬詈者」(143)。
為什麼這兩個參議宦官定要自己去挑選呢?這原因是通政司職務是「掌受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凡四方陳情建言,申訴冤滯,或告不法等事,於底簿內謄寫訴告緣由,齎狀奏聞」(144)。這是一個通達各方情事的機關,所以統治者必須使宦官們去掌握它,但通政使究竟是朝廷九卿,不能胡亂叫宦官去選,所以便叫他去選其所屬的參議。有了「門生」在這機關里,那麼一切事情自然沒有不知道的了。
創立法制更改舊章
宦官除了參加閣議,處理奏章,直接干預政治而外,有些時候他們竟創立法制,有所興革。換句話說,便是他們可以隨意立法。最著名的例子便是劉瑾。
劉瑾自正德元年用事,五年伏誅,專權凡四年有餘。其間改變法制,據《明史·劉瑾傳》稱瑾伏誅後,「廷臣奏瑾所變法,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其中最重要的,如吏部方面,各地撫按官可以逕自差委州縣正官;兵部方面,各處鎮守內外官可以請敕總制三司,裁決各衙門大小事;戶部方面,差官查盤錢糧;等等。(145)這查盤錢糧為害甚烈,《明史紀事本末》卷四十三云:
(正德二年十一月)始遣科道查盤各邊芻糧。劉瑾素知邊方召商中納積弊,遣科道官三年一次查盤。回奏內有糧粗秕草浥爛者,瑾矯旨逮系各巡撫及管糧郎中下獄。既至,鎖扭押至所任地方,勒令加倍賠償。凡各商人納過糧草,未給價銀,皆沒官不給。由是商賈困弊,邊儲日乏。
此外還有不在上述各事之中的一些改變法制的事,如取回天下巡撫官,《萬曆野獲編》卷二十二云:
正德二年十一月,劉瑾亂政,取回天下巡撫官。瑾誅,復設如故。
而箬陂《繼世紀聞》卷三則記載此事較詳:
逆瑾又欲革天下巡撫官,雲舊制所無,天順間亦有革罷,遂將各處巡按都御史取回。後與內閣議不可,止將腹里巡撫革去,其漕運及邊方都御史不革。又欲將各衙門添設官及提學兵備悉行裁革,內閣議提學不可革,從之。
又不准餘姚人做京官:
瑾又以謝遷故,令餘姚人毋授京官。(146)
又增減江西、陝西、河南鄉試名額:
正德五年,禮部核占城國使人亞劉凌遲處死罪名。劉本江西萬安籍人,瑾矯旨謂江西土俗自來多玩法者,如彭華、李裕、尹直、徐瓊、李孜省、黃景數人,多招物議,難以備舉。且其地鄉試解額數多,今宜裁革十五名,仕者不許選除京職。蓋大學士焦芳有憾於華等故也。(147)
瑾又自增陝西鄉試額至百名,亦為(焦)芳增河南額至九十名,以優其鄉士。(148)
甚至干涉會試,增加名額:
正德戊辰(三年)大學士王鏊、尚書梁儲主會試。相傳劉瑾以片紙書五十人姓名欲登第,因開科額三百五十人。(149)
這所謂「相傳」,怕是不會假,《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亦云:
正德三年戊辰科……是科或傳劉瑾以片紙書五十人姓名入闈,主者有難色,瑾特為增額五十名。其事未必真,而劉宇之子仁,焦芳之子黃中,俱以奸黨冒上第。又傳奉八人為庶常,俱非常之事。
劉瑾又創行罰米法:
復創罰米法,嘗忤瑾者,皆擿發輸邊。故尚書雍泰、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都御史楊一清、李進、王忠,侍郎張縉,給事中趙士賢、任良弼,御史張津、陳順、喬恕、聶賢、曹來旬等數十人,悉破家,死者系其妻孥。(150)
又創用枷法:
創用枷法,給事中吉時,御史王時中,郎中劉繹、張瑋、尚寶卿、顧璇,副使姚祥,參議吳廷舉等,並摭小過,枷瀕死,始釋而戍之。(151)
以上所舉,都是些犖犖大者,其他的更革事件,難以一一備述,姑摘錄當時朝臣彈劾的奏章一二節,以見一斑。正德元年左都御史張敷華奏稱劉瑾干政情形:
四十萬庫藏已竭,而取用不已。六七歲童子何知,而招為勇士。織造已停,傳奉已革,尋復如故。鹽法、莊田方遣官清核,而奏乞之疏隨聞。中官監督京營、鎮守四方者,一時屢有更易。政令紛孥,弊端滋蔓。(152)
同年工部尚書楊守隨奏:
(劉瑾)竊攪威權,詐傳詔旨,放逐大臣,刑誅台諫,邀阻封章,廣納賄賂。傳奉冗員,多至千百,招募武勇,收及孩童。紫綬金貂盡予爪牙之士,蟒衣玉帶濫授心腹之人。(153)
這些恢復傳奉織造、濫授紫綬蟒衣,都是屬於變更法制的事。而招募六七歲孩子做勇士,更是荒唐到無以復加了。還有更可笑的則是「選除兩廣南直隸浙江官不用鄰省人,漕運都御史不用江南人」(154),也不知他鬧的是什麼鬼把戲。
劉瑾以後,魏忠賢變更法制更多,天啟四年左副都御史楊漣疏劾忠賢二十四大罪,現在將疏中提及有關變更法制的各項摘錄於下:
祖制,以擬旨專責閣臣。自忠賢擅權,多出供奉,或逕自內批。壞祖宗二百餘年之政體……
國家最重無如枚卜。忠賢一手握定,力阻首推之孫慎行、盛以弘,更為他辭以錮其出。豈真欲門生宰相乎……
爵人於朝,莫重廷推。去歲南太宰、北少宰皆用陪推,致一時名賢不安其位。顛倒銓政,掉弄機權……
用立枷之法,戚畹家人駢首畢命,意欲誣陷國戚,動搖中宮。若非閣臣力持,言官糾正,椒房之戚,又興大獄矣……
給事中周士朴執糾織監,忠賢竟停其升遷,使吏部不得專銓除,言官不敢司封駁……
祖制,不蓄內兵,原有深意,忠賢與奸相沈?創立內操,藪匿奸宄,安知無大盜、刺客為敵窺伺者潛入其中?一旦變生肘腋,可為深慮。(155)
這些都還是天啟四年以前的事,從這以後,「內外大權,一歸忠賢」,群臣奏疏都稱之為「廠臣」而不名。「大學士黃立極、施岡來、張瑞圖票旨亦必曰『朕與廠臣』,無敢名忠賢者。山東產麒麟,巡撫李精白圖象以聞。立極等票旨云:『廠臣修德,故仁獸至。』……前後賜獎敕無算,誥命皆擬九錫文。」忠賢「所過,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歲,忠賢顧盼未嘗及也」(156)。在這樣情形之下,魏忠賢已儼然和皇帝一般,愛怎樣便怎樣,他的一句話就是法律,也無須改變什麼法制了。
假傳聖旨
說到這裡,應該特別指明的,便是明代宦官可以矯詔行事,所謂矯詔,就是假傳聖旨。劉瑾和魏忠賢矯詔已經是家常便飯,前面都已說到,但明代宦官矯詔是一件很常見的事,遠在朱棣時便已如此:
永樂五年六月己亥,上諭都察院,謂:「去年曾命內侍李進往山西采天花,此一時之過,後甚悔之,更不令采。比聞進詐傳詔旨,偽作勘合,招集軍民,復以採辦為名,大為民害……即遣御史二員徑詣山西,將進等一干鞫問明白,械送京師,必實重法。」(157)
朱瞻基時也有同樣的事:
宣德四年七月,太監馬麟矯旨下內閣書敕付麒復往交趾閘辦金銀珠香……上正色曰:「朕安得為此言……」然亦不誅麒也。(158)
朱祐樘時宦官李廣曾「矯旨授傳奉官」(159)。到朱厚照時,宦官矯旨竟成家常便飯。
(正德)十五年……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汪)元錫等言:「二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群小不悅,矯旨責之。(160)
朱載垕甚至庇護宦官矯旨。
楊松,河南衛人。歷官御史,巡視皇城。尚膳少監黃雄徵子錢與民哄,兵馬司捕送松所。事未決,而內監令校尉趣雄入直,詭言有駕帖。松驗問無有,遂劾雄詐稱詔旨。帝令黜兵馬司官,而鐫松三秩,謫山西布政司照磨。(161)
所以到他臨死時,馮保就矯遺詔與大臣同受顧命了:
帝得疾,大漸,召(高)拱與(張)居正、高儀同受顧命而崩。初,帝意專屬閣臣,而中官矯遺詔命與馮保共事。(162)
明代不但宦官可以矯詔,一些佞幸特務也可以這樣做,如朱厚照時的江彬、錢寧便是。
江彬是朱厚照後半期的特務頭子,朱厚照曾命他管理東廠和錦衣衛,兩個大特務機關都由他掌握,這在明代是空前絕後的事,其權勢自然莫與倫比。朱厚照南征宸濠,江彬扈從,「在途,矯旨輒縛長吏」(163),所經過的地方,都必「矯旨有所求」,而且「日數十至」(164)。宸濠既平,朱厚照返至通州,「彬尚欲帝幸宣府,矯旨召勛戚大臣議宸濠獄」,後又「矯旨改團練營為威武團練營,自提督軍馬」(165)。
錢寧在朱厚照時以左都督掌錦衣衛事,他原是太監錢能的家奴。錢能曾任雲南鎮守太監,所以他和雲南有些關係。有一次雲南「土官鳳朝明坐罪死,革世職。寧令滇人為保舉,而矯旨許之」(166)。
假傳聖旨在專制時代是殺頭的罪名,但在明代這些宦官特務看來,竟絲毫不算一回事,口銜天憲,任何事都可以隨心所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