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 12:07:52 作者: 吳冠中,傅抱石,徐悲鴻

  上面是以拙作題材的來源為出發,分別加以檢討,現在就拙作的製作經過,整個地一談技法上諸問題。

  每位畫家都應該有他個人的傳統習慣和擅長那一部分(如筆、墨、色或雲、水、點景、人物),而且應該力求既成技巧的發展,為達此目的,往往不惜犧牲其他一切,來培養和支持他的優點。這是無可置疑的,因為一樹一石,要做到純熟而有自己的面目的境地,決非偶然可得,必須歷盡艱難,孜孜不停,始能運用自如。擴大點說,要想每幅作品均有自己的面目,那就更非易事。古人傾畢生精力,朝夕握管,是否有成,尚不可必。如欲掌握珍貴難得的技巧,實在足令一位畫家終身不敢旁騖,假使在這方面的努力不夠,是很危險的。

  然而相反的一面,這種傳統技巧的修習,若是沒有附加的條件,我認為並不是畫家之福,因為技巧固是畫家所必備,但畫家的全部基礎不完全建立在技巧,這在中國畫上是絕對不能忽略的問題。近來我常常歡喜把被人唾罵的「文人畫」三個字來代表中國畫的三原則。即:

  (一)「文」學的修養。

  (二)高尚的「人」格。

  (三)「畫」家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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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原則其實就是中國畫的基本精神。歷代畫人關於這種精神的呼導,可謂不遺餘力,但過於偏重了第一和第二點——這是有時代背景的——所以畫面上反造成了虛偽、空虛、柔弱和幼稚,八大山人遍中國,究不是正當的希望。可見技巧必須伴著「文」和「人」,始能完成它的最高使命。

  我是沒有傳統技巧的人,同時也沒有擅長之點,我只覺得我要表達某種畫面時,儘管冒著較大的危險,還是要斟酌題材需要和工具材料的反應能力,儘量使畫面完成其任務。當然,拙作中我不滿意的仍占最多數,但我總竭盡了我的可能。

  當我決定了題材之後,繼之便是構圖。如何經營這一題材?人物位置,樹石安插,這時候都緊張地揣摩著,或者無意識地翻翻書本(文字的或圖版的),待腹稿的眉目稍稍出現,即忙用柳炭條在紙上捉住它。端詳審度,反覆至於再三。在這一過程中,大約只可求取大體上的某某數點,其餘的細節是不能也不必決定的。於是正式描寫,有半途認為不能成立的,我毀去它;有既經寫完而仍不符我之所預期的,我也毀去它。毀了之後,這個題材就暫從緩議,把它摔在一旁,另外去經營另一題材。必須等到相當時候,我腦中手中又在憧憬那失敗過的題材,再來一試,又要等待下次自然的機會了。今日我尚有曾經一試再試的苦幹題材還沒有畫成。當然,這是我自己的淺薄所致。

  我認為畫面的美,是一種自感而又感人的美,它的細胞中心不容有投機取巧的存在,它雖然接受畫家所加的一切法理,但它的最高任務,則絕非一切法理所能包辦,所能完成!當含毫命素水墨淋漓的一剎那,什麼是筆,什麼是紙,乃至一切都會辨不清。這不是神話,《莊子》外篇記的宋畫史「解衣磅礴」也不是神話。因此,我對於畫面造形的美,是頗喜歡那在亂頭粗服之中,並不缺少謹嚴精細的。亂頭粗服,不能成自恬靜的氛圍,而謹嚴精細,則非放縱的筆墨所可達成,二者相和,適得其中。我畫山水,是充分利用兩種不同的筆墨的對比極力使畫面「動」起來的,雲峰樹石,若想縱恣蒼莽,那麼人物屋宇,就必定精細整飾。根據中國畫的傳統論,我是往往喜歡山水雲物用元以下的技法,而人物宮觀道具,則在南宋以上。這情形,在這次展覽的拙作中,最是顯著。

  我心目中的一幅畫,是一個有機的體。但我手中筆下的一幅畫,是否如此呢?當然不是的。每次作畫的時候,我都存著一個目標來衡量我的結果。因此,在畫面上,若感覺已到了恰如其量的時候,我便勒住筆鋒,徘徊一下,可以止則就此中止。分明某處可以架橋,甚至不畫橋便此路不通,我不管它;或者某一山、某一峰、某一樹、某一石,並沒完畢所應該的加工,也不管它;或者房子只有一邊,於理不通,我也不管它。我只求我心目中想表現的某境界有適當的表出,就認為這一畫面已經獲得了它應該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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