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給孩子定規矩要明確,不能模稜兩可
2024-10-11 11:51:32
作者: 馬利琴
生活離不開衣食住行,父母不僅要培養孩子遵守交通規則,遵守公共秩序,在家裡,還要根據他們的年齡、心理特徵,制訂明確的規矩。比如想讓孩子愛上閱讀,那麼在他們2歲左右的時候,可以帶他們去圖書館,教他們從固定的地方取放圖書,再去固定位置閱讀,期間要遵守圖書館的秩序,不得大聲說話;4歲左右的時候,讓他們學會自己整理書架,對圖書進行歸類,並盡力保證圖書完好無破損;6歲左右的時候,讓他們選擇自己喜歡的圖書閱讀……如此一來,孩子慢慢就會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
為了讓女兒喜歡上閱讀,在她很小的時候,我就給她立規矩:每次看書不得少於半個小時,看完後要將書放回原來的位置;可以跟小朋友互相借書看,但是看完之後要及時歸還;我也可以陪她到圖書館看書,但不能吵鬧;當然,她可以看電子書,但不能超過半小時……
結果,女兒自然比同齡孩子的文化基礎要紮實一些。
所以說,不管做什麼事,提前確定目標、立下規矩,做起來才會遊刃有餘,不至於做無用功。當然,給孩子制定規則時,一定要說明,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千萬不能模稜兩可;必要時告訴孩子,你讓他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這樣,孩子才能對要做的事有一個全面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