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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3 15:28:13
作者: (英)毛姆
因此,我們似乎不可能說「真」或者「美」都有內在的價值了。那麼「善」呢?但在我說「善」之前,我要先說說「愛」。因為有些哲學家認為它包容一切,認為它是人類的最高價值觀。柏拉圖主義(Platonism)和基督教共同賦予了愛一種神秘的意義。「愛」這個詞的聯想給它增添了一種情感,使它比普通的「善」更令人興奮。相比之下,善就有點乏味了。但愛有兩層含義:一種是純粹、簡單的愛,即性愛;另一種是慈愛。我認為即便是柏拉圖,也沒有準確地將它們區分開來。在我看來,他似乎把伴隨性愛而來的歡悅、力量感、高度活力的感覺,歸於另一種愛,他稱之為天堂之愛,我更願意稱之為慈愛,這樣做會使它染上世俗之愛不可根除的惡習。愛易消逝。愛會死亡。人生最大的悲劇不在於死亡,而在於不再去愛。你所愛的人不再愛你了,這是生活中最大的不幸,是幾乎什麼也幫不了你的不幸。當拉羅什富科(La Rochefoucauld)發現兩個愛人之間,有一個愛著對方,另一個讓自己被愛著的時候,他寫了一句警句:不和諧必定會阻止人們在愛情中獲得完美的幸福。無論人們多麼怨恨這個事實,無論人們多麼憤怒地否認它,毫無疑問,愛取決於性腺的某些分泌物。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人的性腺不會無限地受到同一物體的刺激,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性腺會逐漸萎縮。人們在這件事情上很虛偽,不願去面對事實。當他們的愛已不在,淪落為一種他們自己稱之為「堅實而持久的情感」時,他們卻欺騙自己說,他們可以滿足地接受它。好像情感和愛有什麼關係似的!情感是由習慣、利益一致、便利和友誼的渴望所產生的。它是一種慰籍,而不是一種興奮。人是變化著的生物,變化之於我們就像我們呼吸的空氣,難道我們人類最強烈的一種本能(性本能)可以不受變化法則的約束嗎?我們今年和去年不一樣了,我們所愛的人也是如此。如果我們改變了,會繼續愛一個業已改變了的人,這是一個幸福的偶然。多數的情況是,已經不同的我們,仍然不顧一切,可悲地努力去愛一個不同的她(他),那個我們曾經愛過的人。只是因為愛在俘獲我們時的力量是如此強大,我們才說服自己,相信它會永遠存在下去。當愛平息時,我們感到羞恥、被欺騙,為我們的軟弱而自責,然而,我們應該接受自己內心的改變,因為這是我們人性的自然結果。人類的種種經歷使他們以一種複雜的感情去看待愛。他們懷疑愛,他們詛咒愛,同樣,他們也稱讚愛。為了自由而掙扎的人類靈魂,除了短暫的時刻外,都把愛所要求的屈從忍讓看作是恩寵的失落。愛所帶來的幸福,也許是人類所能擁有的最偉大的幸福,但它很少是純粹的。為愛而寫的故事一般都有一個悲傷結尾。許多人憎恨愛的力量,憤怒地祈禱擺脫它的重負。他們擁抱著自己的鎖鏈,但心中知道它們是鎖鏈,所以同時也恨著它們。愛並不總是盲目的,沒有什麼比全心全意地去愛一個你知道並不值得愛的人更悲慘的了。
但是,慈愛並沒有像性愛那樣,擁有一種不可救藥的缺陷——短暫。的確,慈愛並非完全沒有性的因素。這就像跳舞,一個人跳舞是為了享受有節奏的動作帶來的愉悅,沒有必要希望和自己的舞伴上床。但這也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活動,前提是這樣做不會令人噁心。在慈愛中,性的本能被升華了,但它給情感帶來了某種溫暖而充滿活力的能量。慈愛是善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賦予慈愛中那些更堅毅的品質以優雅,使踐行自控、自製、耐心、紀律、寬容等這些小的美德變得更為簡單,而這些都是善當中消極的、不那麼令人振奮的元素。在這個表象的世界裡,善似乎是唯一可以稱得上本身就是一個目的的價值。美德本身就是獎賞。我很慚愧得出了一個如此普遍的結論。我本能地想要追求某種效果,所以我想以一些驚人而又自相矛盾的陳述來結束本書,抑或是以一種冷嘲熱諷來結束本書,我的讀者也許會笑著發現這是該書的一大特點。除了在任一抄本上讀到或從任一講壇中聽到的,我似乎沒有什麼可說的。我繞了很大的一個圈,才發現了其實每個人都已經知道的東西。
我幾乎沒對什麼存有崇敬之情。這種東西在世界上已經太多了。許多不值得崇敬的東西也要求人們對其表示崇敬。通常,這不過是我們對那些自己不願積極關注的事物所表達的一種常規性敬意。我們對過去的偉大人物——但丁(Dante)、提香(Titian)、莎士比亞(Shakespeare)、斯賓諾莎(Spinoza)——最好的致敬方式,不是崇敬他們,而是熟識他們,假使他們是我們同時代的人,我們就應該這樣對待他們。這樣,我們就給予了他們我們能給予的最高讚美。我們熟識這些偉人,也就表明:對我們而言,他們仍然活著。但當我偶爾遇到真正的善時,我發現自己心中自然會升起一種崇敬之情。這種真正令人崇敬的「善人」不多,也許他們有時沒有我所希望的那麼聰慧,但那似乎沒有什麼關係。
孩提時,一不開心,我就會常常連夜做夢,學校里的生活,對我而言全都是夢,醒來時會發現自己還是和媽媽一起待在家裡。媽媽的逝去是我一個五十年來未曾完全癒合的傷口。那種夢我已很久不再做了,但我從來沒有完全失去這種感覺——我的生活就是一個海市蜃樓,我在其中奔波忙碌,因為生活就是這樣發生的,甚至,即使我正在其中扮演著我的角色,我還是可以從遠處觀看,並且知曉,這就是一個海市蜃樓。當我回顧自己的生活時,有成功,有失敗,有無盡的錯誤,也有欺騙和成就,還有快樂與痛苦,但唯獨缺乏真實,這讓我感覺很奇怪。它朦朧虛幻,沒有實體感。也許,這是因為我的心無處安放,對上帝和永生有著深深的古老的渴望,而這是我的理性所無法企及的。由於缺乏更好的品質,有時我似乎會欺騙自己,我在人生旅途上邂逅的許多人,他們的「善」,是有真實性的。從「善」中,我們也許看到的不是生活的理由,也不是生活的解釋,而是生活的開脫。在這個冷漠的世界,從生至死,我們都被不可避免的罪惡所包圍。因此,「善」不是一種挑戰或者回應,而是我們對自己獨立的肯定。它是幽默向命運的悲劇性的荒謬所進行的反駁。與「美」不同,「善」可以完美而不乏味,而且比「愛」更偉大,因為時間不會讓它的喜悅凋零枯萎。但是「善」是通過正確的行為表現出來的,在這個毫無意義的世界裡,誰又能說什麼是正確的行為呢?行為並非一定以幸福為目的,如果行為帶來了幸福,那也是幸福的偶然。眾所周知,柏拉圖(Plato)要求他的智者放棄冥思的寧靜生活,投身於實際事務的喧囂,從而將責任置於對幸福的渴望之上。我想,有時,我們所有人都選擇了一條我們認為正確的道路,儘管我們很清楚,無論當時還是未來,它都不會給我們帶來幸福。那麼什麼是正確的行為呢?就我個人而言,我所知道的最好的答案是弗瑞·路易斯·德·萊昂(Fray Luis de Leon)給出的。理解這個答案看起來並不困難,人類的弱點不至於因為這個答案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而在它面前退縮。有了這個答案,我就可以結束本書了。他說,生活的美,只不過就在於:每個人都應該按照自己的本性和職分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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