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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45:54 作者: (英)毛姆

  我從來沒有想過做演員。我認識一些劇作家,他們每天晚上都會溜達到正上演他們戲劇的劇院。他們說這樣做是為了確保演員們不會鬆懈,我猜他們永遠聽不夠自己寫的台詞被別人讀。他們的樂趣是在幕間休息時,坐在化裝室里,談論著這一幕或那一幕,想知道為什麼那天晚上的戲反響平平,或者為自己這一幕的成功拍手叫好,然後看著一個個演員梳妝打扮。他們一直覺得當天劇院裡的八卦回味無窮。他們喜歡這個劇院以及與之相關的一切。他們的骨子裡都塗滿了化裝用的油彩。

  我從來沒有像他們那樣。我最喜歡的是那種道具還罩著防塵罩,禮堂昏暗,舞台沒有布置,布景屏還堆在後牆,只有腳燈亮著的劇院。我在排練中度過了許多快樂的時光。我喜歡演員之間那種簡單的友情,喜歡他們在街角一家餐館匆匆吃午飯的情景,喜歡下午四點,女傭端來的下午茶——一杯濃濃的苦茶,還有厚厚的麵包和黃油。聽到自己第一部戲劇中的那些男男女女重複著我筆下輕易寫就的台詞時的那種驚喜和快感,我從未失去過。從朗讀手稿中最初沒有生命的角色到成為我腦海中曾經看到過的人物,這一切在演員的手中逐漸成長豐滿,在我看來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的關注點開始轉移到討論某件家具該擺放在哪個具體位置、導演的妄自尊大、不滿意自己的站位而發脾氣的女演員以及老演員們為搶戲占據舞台中心的狡猾、漫無邊際的談論這些方面上。儘管如此,彩排是準備過程的高潮。樓廳前座第一排坐了六位服裝師,他們十分拘謹,仿佛在教堂一般,但是卻很認真嚴肅。在表演過程中,他們會互相簡短而急促地低聲耳語,還會做一些細微而有含義的手勢。你知道他們說的是裙子的長度、袖子的剪裁或者帽子上的羽毛。當幕布落下時,他們已經將大頭針叼在嘴裡,匆匆穿過門走向舞台,導演(director(1))大喊:「幕啟!」當幕布升起時,一位女演員快速中斷了與兩位表情嚴厲的黑衣女士之間的激烈對話。

  「哦,辛先生,」她喊道,「我知道那金線花邊不妥當,但弗洛斯太太(Madame Floss)說她會把它取下來,換上蕾絲邊。」

  正廳前排座位有攝影師,有管理方,也有售票處的工作人員,演員的母親、妻子,你自己的經理人,你的一個女友,還有三四名已經二十年沒演過戲的老演員。他們是完美的觀眾。每次表演結束後,導演都要宣讀他草草記下的評論。有一場,導演與電工吵了起來,電工除了開合開關以外,什麼也不用做,但是他卻弄錯了開關。劇作者對他的粗心感到憤慨,同時又覺得情有可原,他認為電工只是因為太專注於戲劇而忘記了他的工作。有時也許會重複一個小場景,然後就安排合適的站位,隨即閃光燈會突然亮起,照片就這樣拍下了。接著幕布降下,為下一幕布景,演員們各自去化裝室換衣服。服裝師們不見了,老演員們溜到街角去喝上一杯。管理方沮喪地抽著廉價煙,演員的妻子和母親聊著天。作者的經紀人讀著晚報上的賽馬新聞。這一切都是虛幻的,卻又令人如此興奮。最後,服裝師們從防火門裡鑽了出來,重新坐了下來,競爭對手的代表們彼此之間保持著高傲的距離。舞台經理在幕布附近,只露出一個腦袋。

  「準備就緒,辛先生。」他說。

  「好,開始。幕啟。」

  不過,彩排是戲劇帶給我的最後樂趣。我早期幾部戲劇上演前的幾個晚上,我都提心弔膽,因為我的未來依賴於它們。《弗雷德里克夫人》(Lady Frederick)出版的時候,我已經花光了二十一歲時繼承的那點兒遺產,寫小說掙的錢不足以維持我的生計,做新聞也沒賺到什麼錢。偶爾我會得到一些寫書評的機會,有一次還說服一位編輯讓我為一齣戲寫短評,但我顯然沒有這方面的天賦。事實上,那位編輯告訴我,我沒有戲劇感。如果《弗雷德里克夫人》沒有獲得成功,對我來說似乎別無選擇,我只能回到醫院花一年時間來重溫我的醫學知識,然後在船上找一份外科醫生的工作。那時,這是一個少有人問津的職位,在倫敦取得學位的人幾乎沒人去申請。後來,當我成為一名成功的劇作家時,在劇作上演後的幾個晚上,我去劇院,能敏銳地從公眾的反應中,辨別出自己的能力是否下降。我盡最大的努力把自己融入觀眾中。對觀眾來說,戲劇首演的當晚或多或少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晚上他們七點半吃點心,然後看戲,十一點吃晚飯,戲劇成敗對他們而言無關緊要。我試著去看自己戲劇最初幾晚的演出,假裝當晚是別人的戲劇上演。即便如此,我還是覺得那是一次不愉快的經歷。聽到人們對演員的諧謔報以愉快的笑聲,或是悅人的一幕終了幕布落下時響起的觀眾的掌聲,這對我並沒什麼益處。事實是,即使是我最不重視的作品,我也對其傾盡所有,以至於當我聽到一群人對它品頭論足時,也會感到很尷尬。因為這些話出自我的筆下,我們之間有一種親密感,我不願將其與眾人分享。甚至當我去看自己被譯成其他語言的戲劇時,作為劇場觀眾完全陌生的普通一員,我也還是會有這種毫無緣由的感覺。事實上,要不是因為我認為要學會怎樣寫劇本,有必要去看看戲劇上演時觀眾的反響,我根本不會去看自己的戲劇,無論是首演還是其他任何時候。

  (1) 原註:我用的是美國人用的「director」一詞,而不是英國人用的「producer」,因為我認為「director」這個詞能更好地描述我們所談的這個人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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