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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44:50
作者: (英)毛姆
由此,我必須自學,我曾翻閱我年輕時寫過的作品,想看看我究竟具有怎樣的稟賦,也就是我天生的「底子」——那種我未曾考慮將其發展的原生資質到底如何。那時我的態度之中有一絲傲慢(或許太過年輕,倒是可以原諒),還有一種本性上的缺陷——脾氣暴躁,但我現在只談論我自我表達的方式。在我看來,我仿佛生來就思路清晰,在簡單對話寫作方面天資非凡。
當時著名劇作家亨利·阿瑟·瓊斯(Henry Arthur Jones)讀了我的第一部小說之後,告訴他的一位朋友,假以時日,我應會成為當代最成功的劇作家之一。我想,他一定是在小說中看到了我會用直接而有效的方式來呈現一個戲劇感很強的場景。我的語言平淡,詞彙有限,語法稀里糊塗,文章中充滿陳詞濫調。但是寫作於我而言是一種本能,就像呼吸一樣自然,我不會停下來思索自己寫得好壞與否。數年後,我才恍然大悟,寫作是一種微妙的藝術,需經歷一番辛苦方能習得。我不得不承認這一發現——我發現將自己的想法訴諸筆端的時候舉步維艱。我可以流暢地書寫對話,但一旦涉及描述時,我就會陷入各種各樣的困惑之中。僅僅是理順兩三個句子,我都會耗費兩三個小時。我下定決心自學如何寫作。不幸的是,沒有人幫助我,以至於我犯了很多錯誤。如果有人像我剛才所提到的那位有魅力的先生那樣指導我,我會節省多少時間啊。那個人可能會告知我,在某一方面上我擁有怎樣的天資,該朝哪個方向培養發展,以及試圖在沒有天賦的事情上努力是沒有用的。但在那時,人們追捧句子華麗的散文,用華麗的短語和使用了新奇詞彙而使文章生硬的句子來尋求文章質感的豐滿:理想的文章就如用黃金裝飾的錦緞,沉甸甸的,可以屹立不倒。聰明的年輕人熱情地閱讀沃爾特·佩特(Walter Pater)的作品。常識告訴我,那些作品沒有「營養」。在那些精緻、優美的詞句之後,我看到一種疲乏不堪、蒼白無力的人性。我朝氣蓬勃、精力充沛。我想要新鮮的空氣、行動和猛烈的東西,我發現在那種沉悶馥郁的氣氛中,我難以呼吸,在安靜到只有輕聲耳語才得體的房間裡,我坐立難安。但我不會聽從常識。我說服自己,這就是文明的高峰,外面的世界裡,人們吶喊、咒罵、裝傻、嫖妓、酗酒,我對此嗤之以鼻。我閱讀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的論文集《意圖》(Intentions)和長篇小說《道連·格雷的畫像》(Picture of Dorian Gray)。我陶醉於王爾德筆下那些描寫莎樂美(Salome)的璀璨華麗又極為少見的句子。我被自己詞彙量的貧乏所震驚,便帶著紙筆去了大英博物館,記下那些稀世珠寶的名字、古老琺瑯的拜占庭色調以及織物給予感官的享受,並以精美的句子把它們描繪一番。
幸運的是,我沒找到機會使用它們,它們就躺在一本舊筆記本里,隨時準備著給想寫廢話的人。人們普遍認為,欽定本《聖經》是用英文所創作的最偉大的作品。我孜孜不倦地讀《聖經》,尤其是其中的《雅歌》(Song of Solomon),記下那些打動我的措辭,以便日後使用,並列出了不同尋常或漂亮的詞語。我還研究了傑里米·泰勒(Jeremy Taylor)的《聖潔的死亡》(Holy Dying)。為了模仿他的風格,我成段抄寫,並試圖憑藉記憶默寫出來。
我費這般力氣得到的第一個回報,是一本關於安達盧西亞(Andalusia)的小書,名為《聖母之地》(The Land of the Blessed Virgin)。前幾天,我得以閱讀其中的部分內容。我比先前更加了解了安達盧西亞,也使我改變了對我曾寫過的很多東西的看法。這本書在美國不斷進行小規模的銷售,我覺得或許值得將其改編一下。但我很快就意識到這是不可能的。這本書好似是一個我完全忘記的人寫的,這讓我很抓狂。但我關心的是散文,因為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文體練習,這種文體值得玩味,充滿暗喻,精心設計。它既不從容,也不自然。它聞起來像溫室里的植物和周日的晚餐,像貝斯沃特(Bayswater)某所大房子裡通向餐廳的溫室里的味道。散文中有很多韻律優美的形容詞,詞彙都富於情感。它並不會讓人想起流金溢彩的義大利錦緞,而是一種由伯恩-瓊斯(Burne-Jones)設計、莫里斯(Morris)重製的窗簾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