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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1:44:47
作者: (英)毛姆
隨後我被帶離了法國學校,每天去大使館附屬教堂的英國牧師的公寓上課。他教我英語的方法,就是讓我大聲朗讀《標準報》上有關治安法庭的新聞。至今我還記得,那時在巴黎到加來(Calais)的火車上發生了一樁謀殺案,我在朗讀此案的可怕細節時心中曾產生的恐懼感。那時我一定有九歲了。我對英語單詞的發音一直不確定,我對一件事一直耿耿於懷,那就是曾在預科學校讀到一篇文章的時候,舌頭似乎打了結,將「unstable as water」(像水一樣不穩定,變化無常)這個短語中的「unstable」讀得好像與「Dunstable」押韻,當時那陣嘲笑聲使我羞愧難當。
在我的一生中,我上過的英文課不會超過兩次,儘管我在學校里寫過文章,但我不記得有誰指導過我如何構詞組句。況且我是在年紀不小的時候上的這兩堂課,恐怕不能指望能從中學到什麼。而第一堂課就是幾年前的事。我曾在倫敦待過幾個星期,聘請了一個年輕女人做臨時秘書。她很靦腆,相當漂亮,沉浸在與一個已婚男人的愛情中。我寫了一本書,名叫《尋歡作樂》(Cakes and Ale)。一個星期六的早晨,打字機打的稿件送了過來,我問她是否願意把它帶回家,並在周末幫我校正一下。我的意思是,她只需記下打字員可能犯的拼寫錯誤,並指出手寫體不易辨認所導致的錯誤。但她是一個盡責的年輕人,竟然過多地解讀了我的話。星期一早上,她帶回了打字稿,附有四大頁紙的錯誤訂正。我必須承認,乍一看,我有點惱火。可是後來我想,如果我不坐下來好好審視一下她的良苦用心並從中得益,那豈不是太可惜了。我想,這個年輕的女人一定在秘書學院上過課,她讀我的小說就如同她的老師批改她的文章一樣。在這四大頁紙上,寫滿了尖銳嚴厲的評論。我不得不推測,秘書學院的英語教授說話時並不會拐彎抹角。他規定了明確的標線,我對這點沒有疑問。他不允許對任何事情有兩種看法。他那聰穎的學生不允許在句子的結尾加上一個介詞。感嘆號表明她不贊成某個慣用語的用法。她認為一個單詞在一頁上不得重複使用兩次,所以每次都準備用同義詞代替,並將其放在合適的位置。如果我縱情揮灑出十行句子,她便寫道:「把這一點講清楚,最好把它分成兩個或更多個句段。」當我用分號表示自我感覺適當的停頓時,她標註道:「用句號。」如果我冒險用了句號,她會毫不客氣地說:「迂腐。」但她對我最嚴厲的一擊,是她對我認為是一個精彩的笑話的評論:「你確定這是事實嗎?」總而言之,我斷定,她的大學教授不會給我很高的分數。
我上的第二堂課是一位睿智而又有魅力的先生教我的,當時我正在校正另一本書的打字稿,他恰好和我待在一起。他人很好,主動提出願意幫我看一下稿子。我卻猶豫了,因為我知道他是從一個令人難以企及的標準的角度來審視評判的。雖然我知道他對伊莉莎白時期的文學有著較高的造詣,但他對《埃絲特·沃特斯》(Esther Waters)的過分推崇,使我懷疑他對當代作品的洞察力:一個熟知十九世紀法國小說的人,不可能認為那部當代作品價值很高。但我急於完善自己的書,並希望他的批評能夠使我受益。實際上,他的評價的確寬容,並使我產生了特別的興趣,因為我想這應該是他處理大學生作文的方式。我覺得這位先生有一種與生俱來的語言天賦,這也成為他的事業,他的品位正合我的胃口。他堅持單個詞的力量,這使我深受觸動。他喜歡強有力的詞,而非悅耳的詞。舉個例子,我曾寫過:要將一尊雕像「放置」在某個廣場上。他建議我改成:有座雕像將「立」於此地。我並沒有採納他的意見,因為我不喜歡這種押頭韻(Statue will Stand)。我還注意到,他認為文字不光要用來平衡一個句子,還要平衡一種觀念。當然,這合情合理,因為如果唐突地表達一種觀念,那麼它多半會失去原來的效果。但這又是措辭是否精巧的問題了,因為它很可能導致廢話連篇。這種情況下,了解點舞台對話的知識應該有所幫助。有時,演員會對作家說:「可否在這段話中再給我多加一兩個詞?如果我沒有別的話可說,那我的台詞似乎就沒有了意義。」我聽到先生的評論之後不禁想到,如果我年輕時能夠得到這樣明智、豁達又親切的建議,我現在該寫得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