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住 行01
2024-10-13 15:17:21
作者: 呂思勉
住居,亦因氣候地勢的不同,而分為巢居、穴居兩種。
《禮運》說:「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見上章)《孟子》亦說:「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滕文公·下篇》)大抵溫熱之地為巢,干寒之地,則為營窟。巢居,現在的野蠻人,猶有其制。乃將大樹的枝葉,接連起來,使其上可以容人,而將樹幹鑿成一級一級的,以便上下。亦有會造梯的。人走過後,便將梯收藏起來。《淮南子·本經訓》所謂「托嬰兒於巢上」,當即如此。後來會把樹木砍伐下來,隨意植立,再於其上橫架許多木材,就成為屋子的骨幹。
穴居又分穴(上穴下復)兩種:(一)最初當是就天然的洞窟,匿居其中的。(二)後來進步了,則能於地上鑿成一個窟籠,而居其中,此之謂穴。古代管建設的官,名為司空,即由於此。(三)更進,能在地面上把土堆積起來,堆得像土窯一般,而於其上開一個窟籠,是之謂(上穴下復),亦作復。再進化而能版築,就成為牆的起源了。以棟樑為骨骼,以牆為肌肉,即成所謂宮室。所以直至現在,還稱建築為土木工程。
中國民族,最初大約是湖居的。(一)水中可居之處稱洲,人所聚居之地稱州,州洲雖然異文,實為一語,顯而易見(古州島同音,洲字即島字)。(二)古代有所謂明堂,其性質極為神秘。一切政令,都自此而出(讀惠棟《明堂大道錄》可見)。阮元說:這是由於古代簡陋,一切典禮,皆行於天子之後,後乃禮備而地分(《揅①經室集明堂說》),這是不錯的。《史記·封禪書》載公玉帶上《明堂圖》,水環宮垣,上有樓,從西南入,名為崑崙,正是島居的遺象。明堂即是大學,亦稱辟雍。辟壁同字,正謂水環宮垣。雍即今之壅字,壅塞,培壅,都指土之增高而言,正像湖中島嶼。(三)《易經》泰卦上六爻辭,「城復於隍②」。《爾雅·釋言》:「隍,壑也。」壑乃無水的低地。意思還和環水是一樣的。然則不但最初的建築如明堂者,取法於湖居,即後來的造城,必環繞之以濠溝,還是從湖居的遺制,蛻化而出的。
文化進步以後,不借水為防衛,則能居於大陸之上。斯時借山以為險阻。讀第四、第八、第九三章,可見。章炳麟《太炎文集》有《神權時代天子居山說》,可以參考。再進步,則城須造在較平坦之地,而借其四周的山水以為衛,四周的山水,是不會周匝無缺的,乃用人工造成土牆,於其平夷無險之處,加以補足,是之謂郭。郭之專於一面的,即為長城。城是堅實可守的,郭則工程並不堅實,而且其占地太大,必不能守。所以古代只有守城,絕無守郭之事。即長城亦是如此。
中國歷代,修造長城,有幾個時期。(一)為戰國以前。齊國在其南邊,造有長城,秦、趙、燕三國,亦在北邊造有長城。後來秦始皇把他連接起來,就是俗話所稱為萬里長城的。此時南方的淮夷,北方的匈奴,都是小部落。到漢朝,匈奴強大了,入塞的動輒千騎萬騎,斷非長城所能御;而前後兩呼韓邪以後,匈奴又賓服了,所以終兩漢四百年,不聞修造長城。魏晉時,北方喪亂,自然講不到什麼遠大的防禦規模。拓跋魏時,則於北邊設六鎮,借兵力以為防衛,亦沒有修造長城的必要。(二)然至其末年,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隋代遂屢有修築。此為修造長城的第二時期。隋末,突厥強大了,又非長城所能御。後來的回紇、契丹亦然。所以唐朝又無修築長城之事。(三)契丹亡後,北方的遊牧部族,不能統一,又成小小打搶的局面。所以金朝又要修造一道邊牆,從靜州起,迤邐東北行,達女真舊地。此為修造長城的第三時期。元朝自然無庸修造長城。(四)明時,既未能將蒙古征服,而蒙古一時亦不能統一。從元朝的汗統斷絕以後,至達延汗興起以前,蒙古對中國,並無侵犯,而只有盜塞的性質,所以明朝又修長城,以為防衛。現代的長城,大概是明朝遺留下來的。
總而言之,小小的寇盜,屯兵防之,未免勞費,無以防之又不可。造長城,實在是最經濟的方法。從前讀史的人,有的稱秦始皇造長城,能立萬世夷夏之防,固然是夢話。有的議論他勞民傷財,也是胡說的。晁錯說秦朝北攻胡貉,置塞河上,只是指秦始皇時使蒙恬新辟之土。至於其餘的長城,因戰國時秦、趙、燕三國之舊,繕修起來的,卻並沒有費什麼工力。所以能在短時間之內,即行成功。不然,秦始皇再暴虐,也無法於短時間之內,造成延袤萬餘里的長城的。漢代的人,攻擊秦朝暴虐的很多,未免言過其實,然亦很少提及長城的,就是一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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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房屋,有平民之居和士大夫之居兩種。士大夫之居,前為堂,後為室。室之左右為房。堂只是行禮之地,人是居於室中的(室之戶在東南,牖在西南,北面亦有牖,謂之北牖。室之西南隅,即牖下,地最深隱,尊者居之,謂之奧。西北隅為光線射入之地,謂之屋漏。東北隅稱宦。宦養也,為飲食所藏。東南隅稱宦,亦深隱之義。室之中央,謂之中溜③,為雨水所溜入。此乃穴居時代,洞穴開口在上的遺象。古之牖即今之窗,是開在牆上的。其所謂窗,開在屋頂上,今人謂之天窗)。平民之居,據晁錯《移民塞下疏》說:「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內。」《漢書》注引張晏曰:「二內,二房也。」此即今三開間的屋。據此,則平民之居,較之士大夫之居,就是少了一個堂。這個到現在還是如此。士大夫之家,前有廳事,即古人所謂堂。平民之家無有。以中間的一間屋,行禮待客,左右兩間供住居,即是一堂二內之制。簡而言之,就是以室為堂,以房為室罷了。古總稱一所屋子謂之「宮」。《禮記·內則》說:「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則一對成年的夫妻,就有一所獨立的屋子。後世則不然。一所屋子,往往包含著許多進的堂和內,而前面只有一個廳事。這就是許多房和室,合用一個堂、包含在一個宮內,較古代經濟多了。這大約因為古代地曠人希,地皮不甚值錢,後世則不然之故。又古代建築,技術的關係淺,人人可以自為,士大夫之家,又可役民為之。後世則建築日益專門,非僱人為之不可(《論衡·量知篇》:「能斫削柱樑,謂之木匠。能穿鑿穴坎,謂之土匠。」則在漢代,民間建築,亦已有專門的人)。這亦是造屋的人,要謀節省的一個原因。
古人造樓的技術,似乎是很拙的。所以要求眺望之所,就只得於城闕之上。闕是門旁牆上的小屋。天子諸侯的宮門上,也是有的。因其可以登高眺遠,所以亦謂之觀。《禮記·禮運》:「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即指此。古所謂縣法象魏者,亦即其地。魏與巍同字,大概因其建築高,所以稱之為魏。象字當本指法象言,與建築無涉。因魏為縣法之地,單音字變為複音詞時,就稱其地為象魏了。
《爾雅·釋宮》:「四方而高曰台。有木者謂之榭。陝而修曲曰樓。」(陝同狹)《注》云:「台,積土為之。」榭是在土台之上,再造四方的木屋。樓乃榭之別名,不過其形狀有正方修曲之異而已,這都是供游觀眺望之所,並不是可以住人的。《孟子·盡心下篇》:「孟子之滕,館於上宮。」趙《注》說:「上宮,樓也。」這句話恐未必確。因為造樓之技甚拙,所以中國的建築,是向平面發展,而不是向空中發展的。所謂大房屋,只是地盤大,屋子多,將許多屋連接而成,而兩層三層的高樓很少。這個和建築所用的材料,亦有關係。因為中國的建築,用石材很少,所用的全是土木,木的支持力固不大,土尤易於傾圮。煉熟的土,即磚瓦,要好些,然其發達似甚晚。
《爾雅·釋宮》:「瓴甋④謂之甓⑤」。「廟中路謂之唐」。「甓」即磚。《詩經·陳風》說「中唐有甓」,則磚僅用以鋪路。其牆,大抵是用土造的。土牆不好看,所以富者要被以文錦。我們現在婚、喪、生日等事,以綢緞等物送人,謂之幛,還是這個遺俗;而紙糊牆壁,也是從此蛻化而來的。
《晉書·赫連勃勃載記》說他蒸土以築統萬城,可見當時磚尚甚少。不然,何不用磚砌,而要臨時蒸土呢?無怪古代的富者,造屋只能用土牆了。建築材料,多用土木,和古代建築的不能保存,也有關係。因為其不如石材的能持久。而用木材太多,又易於引起火患。前代的杭州,近代的漢口,即其殷鑑。
建築在中國,是算不得發達的。固然,研究起世界建築史來,中國亦是其中的一系(東洋建築,有三大系統:(一)中國,(二)印度,(三)回教,見伊東忠太《中國建築史》,商務印書館本)。歷代著名的建築,如秦之阿房宮,漢之建章宮,陳後主的臨春、結綺、望春三閣,隋煬帝的西苑,宋徽宗的艮⑥岳,清朝的圓明園、頤和園,以及私家的園林等,講究的亦屬不少。然以中國之大言之,究系滄海一粟。建築的技術,詳見宋朝的《營造法式》、明朝的《天工開物》等書。雖然亦有可觀,然把別種文明比例起來,則亦無足稱道。此其所以然:
(一)因(甲)古代的造屋,乃係役民為之,濫用民力,是件暴虐的事。(乙)又古代最講究禮,生活有一定的規範,苟非無道之君,即物力有餘,亦不敢過於奢侈。所以政治上相傳,以卑宮室為美談,事土木為大戒。
(二)崇閎壯麗的建築,必與迷信為緣。中國人對於宗教的迷信,是不深的。祭神只是臨時設壇或除地,根本便沒有建築。對於祖宗的祭祀,雖然看得隆重,然廟寢之制,大略相同。後世立家廟等,亦受古禮的限制,不能任意奢侈。佛教東來,是不受古禮限制的,而且其教義很能誘致人使其布施財物。道家因之,亦從事於模仿,寺觀遂成為有名的建築,印度的建築術,亦因此而輸入中國。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一時亦呈相當的盛況。然此等迷信,宋學興起以後,又漸漸的淡了。現在佛寺道觀雖多,較之緬甸日本等國,尚且不逮。十分崇閎壯麗的建築,亦復很少,不過因其多在名山勝地,所以為人所讚賞罷了。
(三)遊樂之處,古代謂之苑囿。苑是只有草木的,囿是兼有禽獸的。均系將天然的地方,劃出一區來,施以禁御,而於其中射獵以為娛,收其果實等以為利,根本沒有什麼建築物。所以其大可至於方數十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齊宣王之囿,方四十里,見《孟子·梁惠王下篇》)。至於私家的園林,則其源起於園。園乃種果樹之地,因於其間疊石穿池,造幾間房屋,以資休憩,亦不是甚麼奢侈的事。後來雖有踵事增華,刻意經營的人,究竟為數亦不多,而且其規模亦不大。
以上均系中國建築不甚發達的原因。揆厥由來,乃由於(一)政治的比較清明,(二)迷信的比較不深,(三)經濟的比較平等。以物質文明言,固然較之別國,不免有愧色,以文化論,倒是足以自豪的。
朱熹說:「教學者如扶醉人,扶得東來西又倒。」個人的為學如是,社會的文化亦然。奢侈之弊,中國雖比較好些,然又失之簡陋了。
《日知錄·館舍》條說:「讀孫樵《書褒城驛壁》,乃知其有沼,有魚,有舟。讀杜子美《秦州雜詩》,又知其驛之有池,有林,有竹。今之驛舍,殆於隸人之垣矣。予見天下州之為唐舊治者,其城郭必皆寬廣,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為唐舊創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時彌近者制彌陋。」亭林的足跡,所至甚多,而且是極留心觀察的人,其言當極可信。此等簡陋苟且,是不能藉口於節儉的。其原因安在呢?
亭林說:是由於「國家取州縣之財,纖豪盡歸之於上,而吏與民交困,遂無以為修舉之資」。這固然是一個原因。我以為(一)役法漸廢,公共的建築,不能征工,而必須僱工。(二)唐以前古市政的規制猶存,宋以後逐漸破壞(如第十一章所述,唐設市還有定地,開市還有定期,宋以後漸漸不然,亦其一證),亦是重要的原因。從西歐文明輸入後,建築之術,較之昔日,可謂大有進步了;所用的材料亦不同,這確是文明進步之賜。惟住居與衣食,關係民生,同樣重要。處處須顧及大多數人的安適,而不容少數人恃其財力,任意橫行,和別種事情,也是一樣的。
古代的居民,本來有一定的規劃。《王制》所謂「司空執度以度地,居民山川沮澤(看地形),時四時(看氣候)。」即其遺制。其大要,在於「地、邑、民居,必參相得」。「地」就是田。有多少田,要多少人種,就建築多少人守衛所要的城邑,和居住所須的房屋。據此看來,現在大都市中的擁擠,就是一件無法度而不該放任的事情了。宮室的等級和限制,歷代都是有的(可參看《明史·輿服志》所載宮室制度)。依等級而設限制,現在雖不容仿效,然限制還是該有的。對外的觀瞻,也並不繫於建築的侈儉。若因外使來游,而拆毀貧民住居的房子,這種行為,就要成為隋煬帝第二了。
講宮室既畢,請再略講室中的器用。室中的器用,最緊要的,就是桌椅床榻等。這亦是所以供人居處,與宮室同其功的。古人都席地而坐。其坐,略似今日的跪,不過腰不伸直。腰伸直便是跪,頓下便是坐。所以古禮跪而行之之時頗多。因為較直立反覺便利。其憑藉則用幾,據阮諶⑦《禮圖》,長五尺,廣一尺,高一尺二寸(《禮記·曾子問》《疏》引)。較現在的凳還低,寢則有床。所以《詩經》說:「乃生男子,載寢之床。」後來坐亦用床。所以《高士傳》說:管寧居遼東,坐一木榻,五十餘年,未嘗箕股,其榻當膝處皆穿(《三國魏志》本傳《注》引)。觀此,知其坐亦是跪坐。
現在的垂足而坐,是胡人之習。從西域輸入的。所坐的床,亦謂之胡床。從胡床輸入後,桌椅等物,就漸漸興起了。古人室中,亦生火以取暖。
《漢書·食貨志》說:「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顏師古說:「燎所以為明,火所以為溫也。」這種火,大約是熅⑧火,是貧民之家的樣子。《左傳》昭公十年說,宋元公(為太子時),惡寺人柳,欲殺之。到元公的父親死了,元公繼位為君,柳伺候元公將到之處,先熾炭於位,將至則去之,到葬時,又有寵。又定公三年,說邾⑨子自投於床,廢於爐炭(《注》「廢,墮也」),遂卒。則貴族室中取暖皆用炭,從沒有用炕的。《日知錄》說:「《舊唐書·東夷高麗傳》:冬月皆作長坑,下然熅火以取暖,此即今之土炕也,但作坑字。」則此俗源於東北夷。大約隨女真輸入中國北方的,實不合於衛生。
論居處及所用的器物既竟,還要略論歷代的葬埋。古代的葬有兩種:孟子所謂「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滕文公上篇》)。蓋田獵之民所行。《易經·繫辭傳》說:「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則農耕之民之俗。
一個貴族,有其公共的葬地。一個都邑,亦有其指定卜葬的區域。《周官》冢人掌公墓之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是其制。後世的人說:古人重神不重形。其理由:是古不墓祭。然孟子說齊有東郭壑間之祭者(《離婁下篇》)。即是墓祭。又說孔子死後,子貢「築室於場,獨居三年然後歸」(《滕文公上篇》),此即後世之廬墓。
《禮記·曲禮》:「大夫士去其國,止之曰:奈何去墳墓也?」《檀弓》:「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反其國不哭,展墓而入。」又說:「大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則古人視墳墓,實不為不重。大概知識程度愈低,則愈相信虛無之事。愈高,則愈必耳聞目見,而後肯信。所以隨著社會的開化,對於靈魂的迷信,日益動搖,對於體魄的重視,卻日益加甚。
《檀弓》說:「延陵季子適齊。比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嬴博之間。」「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而遂行。」這很足以表示重視精神,輕視體魄的見解,怕反是吳國開化較晚,才如此的。
如此,富貴之家,有權力的,遂盡力於厚葬。厚葬之意,不徒愛護死者,又包含著一種誇耀生人的心思,而發掘墳墓之事,亦即隨之而起。讀《呂覽·節喪》《安死》兩篇可知。當時墨家主張薄葬,儒家反對他,然儒家的葬禮,較之流俗,亦止可謂之薄葬了。學者的主張,到底不能挽回流俗的波靡。自漢以後,厚葬之事,還書不勝書。且將死者的葬埋,牽涉到生人的禍福,而有所謂風水的迷信。死者無終極(漢劉向《諫成帝起昌陵疏》語),人人要保存其棺槨,至於無窮,其勢是決不能行的。
佛教東來,火葬之俗,曾一時盛行(見《日知錄·火葬》條),實在最為合理。惜乎宋以後,受理學的反對,又漸漸的式微了。現在有一部分地方,設立公墓。又有提倡深葬的。然公墓究仍不免占地,深葬費人力過多,似仍不如火葬之為得。不過風俗是守舊的,斷非一時所能改變罷了。交通、通信,向來不加區別。其實兩者是有區別的。
交通是所以運輸人身,通信則所以運輸人的意思。自有通信的方法,而後人的意思,可以離其身體而獨行,於精力和物力方面,有很大的節省。又自電報發明後,意思的傳達,可以速於人身的運輸,於時間方面,節省尤大。
交通的發達,是要看地勢的。水、陸是其大別。水路之中,河川和海道不同。海道之中,沿海和遠洋的航行,又有區別。即陸地,亦因其為山地、平地、沙漠等而有不同。野蠻時代,各部族之間,往往互相猜忌,不但不求交通的便利,反而有意阻塞交通,其時各部族所居之地,大概是頗險峻的。對外的通路,只有曲折崎嶇的小路,異部族的人,很難於發現使用。《莊子·馬蹄篇》說:古代「山無徯隧10,澤無舟梁」。所指的,便是這時代。到人智稍進,能夠降丘宅土,交通的情形,就漸和往昔不同了。
中國的文化,是導源於東南,而發達於西北的。東南多水,所以水路的交通,南方較北方為發達。西北多陸,所以陸路的交通,很早就有可觀。陸路交通的發達,主要的是由牛馬的使用,和車的發明。此兩者,都是大可節省人力的。《易經·繫辭傳》說「服牛乘馬,引重致遠」,雖不能確定其在何時,然其文承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之下,可想見黃帝、堯、舜時,車的使用,必已很為普遍了。
車有兩種:一種是大車,用牛牽曳的,用以運輸。一種是小車,即兵車,人行亦乘之,駕以馬。用人力推曳的謂之輦。《周官》鄉師《注》引《司馬法》,說夏時稱為余車,共用二十人,殷時稱胡奴車,用十人,周時稱為輜輦,用十五人。這是供戰時運輸用的,所以其人甚多。《說文》:「輦,輓車也。從車
。」訓並行,雖不必定是兩人,然其人數必不能甚多。這是民間運輸用的。貴族在宮中,亦有時乘坐。《周官》「巾車」記載王后的五路,有一種喚作輦車,即其物。此制在後世仍通行。
道路:在都邑之中,頗為修整。《考工記》:匠人,國中經塗九軌。野塗亦九軌。環塗(環城之道)七軌。《禮記·王制》:「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俱可見其寬廣。
古代的路,有一種是路面修得很平的,謂之馳道。非馳道則不能盡平。國中之道,應當都是馳道。野外則不然。古代田間之路,謂之阡陌,與溝洫相輔而行。所以《禮記·月令》《注》說:「古者溝上有路。」溝洫阡陌之制,照《周官》遂人等官所說,是占地頗多的。雖亦要因自然的地勢,未必盡合乎準繩,然亦必較為平直。不過書上所說的,是理想中的制度,事實上未必盡能如此。
《左傳》成公五年,梁山崩,晉侯以傳召伯宗。行辟重(使載重之車讓路)。重人曰:「待我,不如捷之速也。」可見驛路上還不能並行兩車。《儀禮·既夕禮》:「商祝執功布,以御柩11執披。」《注》云:「道有低仰傾虧,則以布為左右抑揚之節,使引者執披者知之。」《禮記·曲禮》:「送葬不避塗潦」,可見其路之不盡平坦。後人誇稱古代的道路如何寬平,恐未必盡合於事實了。大抵古人修造路面的技術甚拙。其路面,皆如今日的路基,只是土路。所以時時要修治。不修治,就「道茀不可行」。
水路:初有船的時候,只是現在所謂獨木舟。《易經·繫辭傳》說「刳12木為舟,剡13木為楫」,《淮南子·說山訓》說「古人見剡木而知舟」,所指的都是此物。稍進,乃知集版以為舟。《詩經》說:「就其深矣,方之舟之。」《疏》引《易經》云:「利涉大川,乘木舟虛。」又引《注》云:「舟謂集版,如今船,空大木為之曰虛,總名皆曰舟。」案:方、旁、比、並等字,古代同音通用。名「舟」為「方」,正因其比木為之之故。此即後世的「舫」字。能聚集許多木版,以成一舟,其進步就容易了。
渡水之法,大抵狹小的水,可以乘其淺落時架橋。橋亦以木為之。即《孟子》所說的「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離婁下篇》)《爾雅·釋宮》:「石杠謂之倚。」又說:「堤謂之梁。」《注》云:「即橋也。或曰:石絕水者為梁,見《詩傳》。」則後來亦用石了。較闊的水,則接連了許多船渡過去。此即《爾雅》所說的「天子造舟」,後世謂之浮橋。亦有用船渡過去的,則《詩經》所說的「誰謂河廣,一葦杭之」。然徒涉的仍不少。觀《禮記·祭義》,謂孝子「道而不徑,舟而不游」可見。
航行的技術,南方是勝於北方的。觀《左傳》所載,北方只有僖公十三年,晉飢,乞糶於秦,秦輸之粟,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泛舟之役,為自水路運輸,此外泛舟之事極少。南方則吳楚屢有水戰,而哀公十年,吳徐承且率舟師自海道伐齊。可見不但內河,就沿海交通,亦已經開始了。《禹貢》九州貢路,都有水道。《禹貢》當是戰國時書,可以窺見當時交通的狀況。
從平地發展到山地,這是陸地交通的一個進步,可以騎馬的發達為征。古書不甚見騎馬之事。後人因謂古人不騎馬,只用以駕車。《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左師展將以公乘馬而歸。」《疏》引劉炫說,以為是騎馬之漸。這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