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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苦難,一生飢餓

2024-10-11 10:07:50 作者: 沈念

  1911年,蕭紅出生於黑龍江省呼蘭縣的張家大院。父親張廷舉自幼好學,先後擔任過義務教育委員長、實業局勸業員、縣教育局長和督學等職務。偽滿時曾一度出任偽協和會長。光復後,又被選為開明紳士和松江省參議員。在當地是響噹噹的一枚人物。但因其人書呆子氣較濃,又不善掌家理財,所以張家到他這一代,已然家境平平,入不敷出,甚至偶爾還需賣些東西接濟時日。

  蕭紅的生母姜玉蘭,原是當地地主姜文選的大女兒,精明能幹,善持家。可惜身體孱弱,在蕭紅8歲時,因感染霍亂早早離世。

  蕭紅的童年並不快樂,父親常年在外奔波,一年難見幾次,致使蕭紅缺乏父愛;母親重男輕女,對蕭紅冷淡至極,生前一直不讓蕭紅上學讀書。這樣封閉使人窒息的環境,導致蕭紅敏感脆弱,自尊心極強。

  母親去世後不久,父親再娶,蕭紅繼母的到來,使她越發感覺這個家逼仄難忍。蕭紅堅持讀書,16歲即萌發對文學創作的熱愛,在校刊上發表抒情詩。

  1928年寒假期間,蕭紅由六叔保媒、父親做主,許配給了哈爾濱郊外顧鄉屯的汪恩甲。兩家正式訂下婚約,等蕭紅初中畢業再約定婚期。當時只有17歲的蕭紅,因閱歷少,對這門親事沒有更多看法。加上對方受過比較良好的文化教育,蕭紅甚至對他比較滿意。

  訂婚後,兩人往來頗為密切,不見面時,互往通信,蕭紅還曾為對方織毛衣表達愛意。接觸得多了,蕭紅髮現他吸大煙,並染有其他惡習,這才開始疏遠。

  更重要的是,此時蕭紅已經喜歡上了她在法政大學念書的表哥,遂開始反對父親安排的婚事。

  幾乎是意料之中的,蕭紅想要解除婚約的請求,被父親一口否決。她決定效仿魯迅筆下的「娜拉」,離家出走。在《初冬》里,蕭紅堅決地說:「那樣的家我是不能回去的,我不願意受和我站在兩極端父親的豢養……」

  

  1930年秋,蕭紅不顧家中反對,走上一條看似自由的路。

  像任何一個為愛私奔的少女,蕭紅滿心想的,是她從此以後,可以跟表哥相守一生。她快樂地為自己編織著一個似乎完滿的愛情夢。

  初到北平,蕭紅與表哥陸振舜找到一間公寓同居。就像表哥先前承諾的,他果真為蕭紅聯繫到了師大女附中讀書。可惜好景不長,很快,兩人的生活就因表哥在經濟上的拮据被擾亂。

  進入11月以來,北平下了一場大雨,枯枝寒鴉,天氣越來越寒冷。蕭紅逃得匆忙,沒來得及帶冬衣,只好裹著單薄衣衫去上課。路上,寒風陣陣,她像一棵受傷的小苗,被吹得東倒西歪,幾乎下一秒就要被折斷。

  年終時,陸家來信,非但沒有答應陸振舜與妻子離婚的請求,並且要求他火速回家,父親字字氣憤,警告陸振舜如若執意不從,家裡將斷絕一切供給。

  在兩方家長的打壓下,蕭紅很快舉手投降。在此之前,她常常因為食不果腹,暈倒在租住的房間,貧窮和飢餓使她感到驚慌,她咬著嘴唇說:「我不願意死,一想到一個人睡在墳墓里,沒有朋友,沒有親人,多麼寂寞啊!」

  僅僅不到半年,她就灰溜溜地從北平回到家中。但她心向自由,不甘心受制於家庭,在被軟禁一個月後,再次伺機逃回北平。

  為了前程,表哥最終妥協了家庭。追求自由的道路上,蕭紅落單了。但就在她這次逃出後不久,一個新的希望找上門來——未婚夫汪恩甲不知從哪得到她的消息,竟從老家追了出來。

  原本蕭紅是不喜歡這個男人的,他甚至是她逃離家鄉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理由,可當汪恩甲千辛萬苦找到她之後,蕭紅竟莫名其妙地接受了他,並很快生活到了一起。

  3月中旬,兩人一起離開北平回到哈爾濱。汪恩甲的兄長因不滿蕭紅去北平讀書,代弟弟解除了與蕭紅的婚約,蕭紅到法院告狀。為顧及兄長的名聲,汪恩甲捨棄蕭紅,違心承認解除婚約是自己的主張。蕭紅輸掉了官司,憤懣地再次逃回呼蘭。

  父親為此感到生氣,為避免蕭紅對外界還有想法,將家搬至阿城縣福昌號屯,並將蕭紅囚禁。蕭紅被關押了七個月,心中很是痛苦。在姑姑的幫助下,於1931年10月,從家中逃出,從福昌號屯經阿城逃到哈爾濱。

  親友們再見到她時,給予的不是問候、關心,而是白眼和冷嘲。半年前那些要好的同學也早已各奔前程,這令她感到深深的孤獨。但她是個自尊心強的人,受不了別人那寒冷如刀割般的目光。

  因為沒錢租旅館,蕭紅只好躲在學校里,白天,趁著同學們去上課,她鑽進房間,抓緊一切時間補覺;到了晚上,就躲在某個角落,等待黎明。實在堅持不住時,曾去到一位同學家中暫時棲身,但因為不好意思總在別人家白吃白喝,蕭紅很快就告辭了。

  為了填飽肚子,她迫切需要找到一份工作。可她年紀小又沒文憑,不知道能去哪裡。曾經路過一家工廠,想求一份縫補的工作,但究竟是沒成功。走投無路時,她想到了汪恩甲,於是冒著風險去汪家找人,果然被汪家的人趕出了門。就在她徹底失望時,汪恩甲卻帶著盤纏來哈爾濱尋她了。

  一見到她,他就表明意願:他願意幫助她,但作為條件,蕭紅必須與他同居。為了生存,蕭紅無奈,只好同意,就這樣,兩人住進了位於道外十六道街的「東興順旅館」。

  為了追求所謂的自由,蕭紅總是將自己弄得一身傷痕。她渴望獨立,可卻沒有能力實現這份獨立。在向家庭妥協還是向男人妥協這個選擇題前,她總不顧一切選擇後者。

  委屈著精神與肉體,蕭紅以為能夠換來汪恩甲一時的庇佑,卻不曾想,兩個人在哈爾濱同居數月有餘,卻仍不見對方有赴京讀書的打算。

  或許是吃定了蕭紅沒有生存能力,縱然再憤怒,都不敢擅自離開自己。春節期間,汪恩甲竟獨自回老家過年,將蕭紅一個人留在了陰冷的旅館。

  除夕夜,萬家燈火,鞭炮齊鳴,蕭紅在一片冰冷的旅館床上,冷冷地抱著自己的雙腿,眼淚不住地往下淌。此時此刻,她終於明白,汪恩甲不是真心待她。

  賣掉了不多的東西,湊齊了去北平的路費。蕭紅再一次決絕地上路。

  春節過後,汪恩甲回到旅館不見蕭紅蹤影,料想她去了北平。於是,一路追趕,找到了蕭紅位於北平的住址。

  一見面,汪恩甲像個無賴似的,逼問蕭紅就範。當時,有一位名叫李潔吾的校友,受蕭紅表哥的委託對她照顧有加。汪恩甲見勸說無用,就用李的存在威脅蕭紅,為防止連累友人,蕭紅只好隨汪恩甲回到哈爾濱,兩人又重新住到東興順旅館。

  只是蕭紅這次明白,自己確實不愛汪恩甲,他也不會是真心待她。如若繼續跟著他,自己雖逃出了家鄉,卻仍然與自由之地遠距千里。為此,她打算一邊哄騙汪恩甲,一邊想辦法逃走。可就在這時,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將她對未來的美好幻想全部斬斷。一想到今後挺個肚子不知能如何生存,蕭紅沉默了。她只好咽下所有的苦楚,暫時向命運投降。

  只是有了孩子,婚事就必須抓緊。雖然蕭紅依然看不上汪恩甲,但事已至此,她一個20歲的姑娘也沒什麼遠見,只好催促著汪恩甲早日向家中說明原委,早點辦婚事。

  可經過這一系列的鬧劇,汪家已然不肯接受蕭紅。汪恩甲吃了兩次閉門羹後,開始對蕭紅搪塞起來。

  冬去春來,轉眼就是夏天。這一年的夏天似乎格外地悶熱。因為拖欠了幾百元的食宿費,他們被房東趕出了旅館,隨意安置在一間狹小的倉庫內。蕭紅挺著肚子,活動艱難,因為營養不良,幾次暈倒在地。

  眼見蕭紅就快要生了,汪恩甲決定回家拿錢,但這一去,就再沒回來,留下飽受貧苦的蕭紅,艱難地挺著肚子在旅館絕望地等待。

  又過了一個月,旅館老闆對蕭紅終於忍耐到極限,她不顧蕭紅大著肚子的困窘,言辭激烈,揚言要把她賣給妓院抵債。

  蕭紅怎麼也不會想到,委身汪恩甲已然受盡委屈,最後換來的卻是再度被人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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