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武帝的新經濟政策
2024-10-11 10:03:31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武帝的開拓事業,論範圍,論時間,都比秦始皇的加倍,費用自然也加倍。軍需和邊事有關的種種工程費,募民實邊費(徙民衣食仰給縣官數年,政府假與產業),犒賞和給養降胡費,使節所攜和來朝蠻夷所受的遺賂——這些就不用說了,光是在元朔五、六年(前124年至前123年)間對匈奴的兩次勝利,「斬捕首虜」的酬賞就用去黃金二十餘萬斤。武帝又厲行水利的建設。他先後在關中鑿渠六系,其中重要的是從長安引渭水傍南山下至黃河的長三百餘里的運渠、為鄭國渠支派的「六輔渠」和連接涇渭長二百餘里的白公渠。又嘗鑿渠通褒水和斜水長五百餘里,以聯絡關中和漢中,可惜渠成而水多湍石,不能供漕運之用。這些水渠和其他不可勝述的水利工程,又是財政上一大例外的支出。加以武帝篤信幽冥,有神必祭,大禮盛典,幾無虛歲。又學始皇,喜出外巡行,卻比始皇使用更豪爽。元封元年第一次出巡,並登封泰山,所過賞賜,就用去帛百餘萬匹,錢以「巨萬(萬萬)」計。可是武帝時代的人民,除商賈外,並不曾感覺賦稅負擔的重增,這真仿佛是一件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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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的賦稅是格外輕的,在武帝以前只有四項。一是田租:自景帝以後確定為三十稅一。二是算賦和口賦:每人從十五歲至五十六歲年納百二十錢,商人與奴婢加倍,這叫作算賦;每人從三歲至十四歲的,年納二十錢,這叫作口賦。三是郡國收來貢給皇帝的獻費:每人年納六十三錢。四是市租:這一項是專為工商人而設的。這些賦稅當中,只有口賦武帝加增了三錢,其餘的他不曾加增過分文。此外他只添了兩種新稅。一是舟車稅:民有的軺(小車)車納一算(百二十錢),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二是工商的貨物稅:商家的貨品,抽價值的百分之六(緡錢二千而一算),手工業者的貨品徵稅減半,這叫作「算緡錢」(貨物的價值聽納稅者自己報告,報不實或匿不報的,罰戍邊一年,財產沒收,告發的賞給沒收財產的一半,這叫作「告緡」)。無論當時慳吝的商人怎樣叫苦連天(據說當時中產以上的商人大抵因「告緡」而破家),這兩種新稅總不能算什麼「橫徵暴斂」。
那麼武帝開邊的巨費大部分從何而出呢?除了增稅,除了鬻爵(民買爵可以免役除罪,武帝前已然,武帝更設「武功爵」,買至五級的可以補官),除了募民入財為「郎」、入奴婢免役,除了沒收違犯新稅法的商人的財產(據說政府因「告緡」所得的財產以億計,奴婢以萬計;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多頃;宅亦如之)外,武帝的生財大道有二:新貨幣政策的施行和國營工商業的創立。
武帝最初的貨幣政策,是發行成本低而定價高的新幣。以白鹿皮方尺,邊加繪繡為皮幣,當四十萬錢,限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須用此作禮物。又創鑄銀錫合金的貨幣大小凡三種:龍文,圓形,重八兩三的當三千;馬文,方形的當五百;龜文,橢圓形的當三百。又把錢改輕,令縣官鎔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後因三銖錢輕小易假,令更鑄「五銖錢」。又由中央發行一種「赤仄錢」(赤銅做邊的),以一當五,限賦稅非赤仄錢不收。但銀幣和赤仄錢因為低折太甚,終於廢棄,而其他的錢幣因為盜鑄者眾,量增價賤。針對這些問題,武帝實行了幣制的徹底改革。一方面他集中貨幣發行權,禁各地方政府鑄錢;另一方面他也統一法幣,由中央另鑄新錢,把之前各地方所造質量參差的舊錢收回鎔銷。因為新錢的質量均高,小規模的盜鑄無利可圖,盜鑄之風遂息。漢朝的幣制到這時才達到健全的地步。集中貨幣發行權和統一法幣的主張是賈誼首先提出的。
武帝一朝所創的國家企業可分為兩類:一是國營專利的實業;二是國營非專利的商業。
國營專利的實業,包括鹽、鐵和酒。酒的專利辦法是由政府開店製造出售,這叫作「榷酤」。鹽的專利辦法是由「鹽官」備「牢盆」等煮鹽器具給鹽商使用,並抽很重的稅,同時嚴禁民私造煮鹽器具。鐵的專利辦法是由政府在各地設「鐵官」主辦鐵礦的采冶及鐵器的鑄造和售賣。鹽鐵官多用舊日的鹽鐵大賈充當。
國營非專利的商業有兩種。其一是行於各地方的。以前郡國每年對皇帝各要貢獻若干土產,這些貢品有的因為道路遙遠,其本身的價值還不夠抵償運費,有的則是在半途就壞損了。有人給武帝出了一條妙計:讓這些貢品不要直運京師,而是拿來做貨本,設官經理,運去行市最高的地方賣了,得錢歸公。這叫作「均輸」。其二是行於京師的。武帝在長安設了一所可以叫作「國立貿易局」的機構,網羅天下貨物,「賤則買,貴則賣」。這叫作「平準」。當時許多商人都被這貿易局打倒,這是可想見的。
均輸、平準和鹽鐵專利終西漢之世不變,唯榷酤罷於武帝死後六年(前81年)。是年郡國所舉的「賢良文學」議並罷鹽鐵專賣,主持這些國營實業的桑弘羊和他們做了一次大辯論,這辯論的記錄便是現存的《鹽鐵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