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統治權之傾覆

2024-10-11 09:58:55 作者: 吳晗,孟森,呂思勉,張蔭麟,岑仲勉

  統治者剝削的結果是使占全人口極大多數的生產者——無告的農民陷於飢餓線下,而另一方面,流寇的口號卻是「吃他娘,著他娘,吃著不盡有闖王,不當差,不納糧」1,以除力役,廢賦稅,保障生活為號召,以所掠散饑民,百姓稱這軍隊為「李公子仁義兵」。破洛陽時散福邸中庫金及富人貲給百姓。2又下令保護田禾,馬騰入田苗者斬之。對於一般地方官吏和紳富階級,卻毫不矜閔地加以殘殺。《平寇志》卷六:「城陷若獲富室仕宦,則獻之巨帥,索其積而殺之。」唯一例外是有德於民的退休官吏。《明吏·王徵俊傳》:「崇禎十七年(1644)二月賊陷陽城,被執不屈,系之獄。士民爭頌其德,賊乃釋之。」《明吏·忠義傳》所記無數的鄉官和八股家的死難殉節,被史家文飾為忠義報國,其實不過是自己知道作惡過多,反正活不了,不如先自殺,或做困獸之鬥,企圖落一個好名聲而已。

  流寇的初起,是各地陸續發動的,人自為戰,目的只在不被飢餓所困死。後來勢力漸大,始有意識做打倒統治者的企圖。最後到了李自成在1643年渡漢江陷荊襄後,始恍然於統治者之庸劣無能,可取而代之。從此後便攻城守地,分置官守,做奪取政權的步驟。3果然不到兩年北京政府即被推翻,長江以北大部被統治在新政權之下。這是在流寇初起事時所意料不及的。其實與其說這是流寇的功績,還不如說是這古老的社會、經濟制度的自然崩潰比較妥當。戴笠作《流寇長篇序》,就統治階級的不合作這一點來說明流寇之成功,他說:「國之致亡,祖功宗德,天時人事均有之,非盡流寇之罪,賊雖凶狡絕人,亦借成就者之力也。主上則好察而不明,好佞而惡直,好小人而疑君子,好速效而無遠計,好自大而恥下人,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廷臣則善私而不善公,善結黨而不善自立,善逢迎而不善執守,善蒙蔽而不善任事,善守資格而不善求才能,善因循而不善改轍,善大言虛氣而不善小心實事。百年以來,習為固然。有憂念國事者則共詫之如怪物。武臣非無能兵者,而必壓以庸劣文臣,間有不庸劣者而又信任不深,兵食不足,畏人以偏見邪說持其後,無敢展布。至於閹侍之情況,古今同然,不必言也。煤山之禍,眾力所共,闖賊獨受其名耳。」以明統治權之傾覆為眾力所共。文震孟於崇禎八年(1635)上疏論致亂之源說:「堂陛之地,欺猜愈深,朝野之間,刻削日甚,縉紳蹙靡騁之懷,士民嗟束濕之困,商旅咨嘆,百工失業,本猶全盛之海宇,忽見無聊之景色,此又致亂之源也。」這是說統治者的內部崩潰。「邊事既壞,修舉無謀,兵不精而自增,餉隨兵而日益,餉益則賦重,賦重則刑繁,復乘之以天災,加之以饑饉,而守牧惕功令之嚴,畏參罰之峻,不得不舉鳩形鵠面無食無衣之赤子而笞之禁之……下民無知,直謂有司仇我虐我,今而後得反之也。」4這是說統治者的驅民死地,自掘墳墓。李自成檄數統治者的罪狀說:「明朝昏主不仁,寵宦官,重科第,貪稅斂,重刑罰,不能救民水火,日罄師旅,擄掠民財,奸人妻女,吸髓剝膚。」5前部的四項罪狀都是古已有之,是這古老社會的病態,不是崇禎及其廷臣所能負責的。在檄文中他特別提出他是代表農民利益,他本人是出於農民階級的,他說:「本營十世務農良善,急興仁義之師,拯民塗炭,士民勿得驚惶,各安生理。各營有擅殺良民者全隊皆斬。」6標著顯明的農民革命的旗幟向舊統治致死命的攻擊,對方則猶茫然於目前的危機,對內則互相猜嫌排斥,表現充分的不合作精神,對民則加力壓榨,驅其反抗,兩方的情勢達於尖銳化。以一小數的潰腐的統治集團來抵抗全體農民的襲擊,自然一觸即摧,明室的統治權於此告了終結,同時擁護這統治權的仕紳階級的壽命也從此中斷。假如沒有建州部族的乘機竄入,也許這反對宦官、科舉制度,誅鋤紳富的新統治者會給未來的歷史以新的意義。然而他們終於被一更新興的部族所粉碎,曇花一現的新統治權也隨之被消滅,給剷除未盡的八股家、地主、商人們的舊集團以復甦的機會,雖然這一舊靈魂已不復能恢復過去所有的勢位,然而他們會從文字的記載來詆毀已失敗的故人,從此片面的歷史遂決定了所謂「流寇」事件的反面意義,在文字上所見的流寇只是一些極凶極惡、殺人放火、屠城等慘酷、殘忍的記載。

  最後,我們再引兩條可信的記載,說明這舊社會之必然的崩潰。崇禎十六年(1643)秋冬之間,外寇內亂,已經到了亟亟不可終日的地步,在同一國家同一禍福的江南,卻仍踵事增華,作昇平之歌舞。《啟禎記聞錄》三:「七月二十五日,楓橋有好事者斂銀於糧食行中,以為賽會之資,風聞從來未有之盛……衿紳士庶男女老幼,頃城罷市,肩輿舟楫之價,皆倍於常。通國若狂。」次年三月十九日北京政府顛覆,在得到國變消息後的吳江,竟舉行從來未有之盛會。同書記:「四月初二日吳江賽會,目睹者雲富麗異常,為郡中從來所未有。是時北都不祥之說已競傳,民間猶為此舉,可見人無憂國之心!」這不是偶然的!

  (原載《大公報·史地周刊》,

  第五、六期,1934年10月19日、26日)

  注釋:

  1.《平寇志》卷八。

  2.《綏寇紀略》卷九。

  3.《綏寇紀略》卷九;《平寇志》卷六。

  本章節來源於𝔟𝔞𝔫𝔵𝔦𝔞𝔟𝔞.𝔠𝔬𝔪

  4.《烈皇小識》卷四。

  5.《平寇志》卷六。

  6.《平寇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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