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說律解經題記(三)
2024-10-11 08:07:15
作者: 弘一法師
華嚴經讀誦研習入門次第序
讀誦研習,宜並行之。今依文便,分為二章。每章之中,先略後廣。學者根器不同,好樂殊致;應自量力,各適其宜可耳。龍集辛未首夏沙門亡言述。
律相感通傳跋
日本貞享三年(清康熙五十七年)高淳慈元師得諸本對校,成此稿本。乞龍山沙門慧淑撰序,而梓行之。續藏經即據此本。今刊本則依續藏本,並參彼校勘文而略有改正也。茲復儉日本人正大藏經校對,校訖並記。甲戌五月二十三日。月臂。
扶桑國藏古袈裟圓跋
依《三寶物具鈔》古本寫。原圖尺寸有不正確處,皆未改正,冀存古本之舊形。其中圖形,不盡與別記尺寸符合,唯可見其大略;又句紐應安帖角中間,乃適宜也。丁丑八月十日居齊州湛山並記。
扶桑國舊藏白氈郁多羅僧圖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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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隆寺藏衣。
彼寺傳稱,達摩大師西來,見南嶽慧思禪師,告之云:汝口生東方日本國,弘通正法,救濟群生,因付此衣為信。後聖德太子遣使臣妹子(人名)至隋取還;即此衣也。
校刻佛說優婆塞五戒相經箋要序
《五戒相經箋要》,今有二本。金陵新刻,校點疏略,文字句讀並多訛舛。舊刻莫審所出,較前為善;而流布者希,覓求非易。今檢麗藏古本,旁考大律,詳校經文,小有改訂,並分章節,指序條貫;雖於文義,不無割裂,取便初學,非無益矣。別述補釋三章,錄於卷末:敢以淺學,響附前規。明哲倘覽,幸為研盡;備其未詳也。於時十三年歲陽板逢沙門曇昉。
五成持犯表記序
壬戌歲晚,幻居永寧,研尋毗奈耶藏。輒以時暇,檢靈峰《五戒相經箋要》,旁參有部津文等;纂輯《五戒持犯表記》一卷。區分章節,排比表相,悉出創作,意在簡要。草稿既就,庋置箱篋。比以孟田居士勸請弘布,乃彼舊冊,略事修治;並增《三歸略義》《八戒略義》二篇,敬貽來世。冀抱瓮憔火,倘有微益。幾在癸亥磨袪目黑分褒灑陁日學律沙門曇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