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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胡惟庸黨案考 一、《明史》所記之胡惟庸

2024-10-11 05:25:57 作者: 吳晗

  胡惟庸事件是明代初葉的一件大事,黨獄株連前後十四年,一時功臣宿將誅夷殆盡,前後達四萬餘人。(1)且因此和日本斷絕國交關係,著之《祖訓》。(2)另一方面再三頒布《昭示奸黨錄》《臣戒錄》《志戒錄》《大誥》《世臣總錄》諸書,諄諄告諭臣下,以胡惟庸為前鑒。(3)到明成祖時代,還引這事件來誡諭臣下,勿私通外夷。(4)明代諸著作家的每一部提及明初史跡的著述中,都有這事件的記載。清修明史且把胡氏列入奸臣傳。(5)在政治制度方面,且因此而永廢丞相,分權於六部、五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6)在這事件的影響方面說,一時元功宿將皆盡,靖難師起,僅餘耿炳文、吳禎等支撐禦侮,建文因以遜國。(7)綜之,從各方面說,無論是屬於政治的,外交的,軍事的,制度的,易代的,這事件之含有重大意義,其影響及於有明一代,則無可置疑。

  《明史》記此事顛末云:

  自楊憲誅,帝以惟庸為才,寵任之。惟庸亦自勵,嘗以曲謹當上意,寵遇日盛。獨相數歲,生殺黜陟,或不奏逕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四方躁進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饋遺金帛名馬玩好不可勝數。

  大將軍徐達深嫉其奸,從容言於帝。惟庸遂誘達閽者福壽以圖達,為福壽所發。

  御史中丞劉基亦嘗言其短。久之,基病,上遣惟庸挾醫視,遂以毒中之。基死,益無所忌。與太師李善長相結,以從女妻其從子佑。

  學士吳伯宗劾惟庸既得危禍。自是勢益熾。

  其定遠舊宅井中忽生石筍,出水數尺,諛者爭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皆夜有火光燭天。惟庸益喜自負,有異謀矣。

  

  吉安侯陸仲亨自陝西歸,擅乘傳。帝怒責之曰:「中原兵燹之餘,民始復業,籍戶買馬,艱苦殊甚。使皆效爾所為,民雖盡鬻子女,不能給也。」責捕盜於代縣。平涼侯費聚奉命撫蘇州軍民,日嗜酒色。帝怒,責往西北招降蒙古,無功。又切責之,二人大懼。惟庸陰以權利脅誘二人,二人素戇勇,見惟庸用事,密相往來。嘗過惟庸家,酒飲酣,惟庸屏左右言:「吾等所為多不法,一旦事覺,如何!」二人益惶懼,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軍馬。

  又嘗與陳寧坐省中閱天下軍馬籍,令都督毛驤取衛士劉遇賢及亡命魏文進等為心膂,曰:「吾有所用爾也。」

  太僕寺丞李存義者善長之弟,惟庸婿李佑父也。惟庸令陰說善長,善長已老,不能強拒,初不許,已而依違其間。

  惟庸益以為事可就,乃遣明州衛指揮林賢下海招倭與期會。又遣元故臣封績(8)致書稱臣於元嗣君,請兵為外應,事皆未發。

  會惟庸子馳馬於市,墮死車下,惟庸殺輓車者。帝怒,命償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惟庸懼,乃與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謀起事,陰告四方及武臣從己者。十二年九月占城來貢,惟庸等不以聞,中官出見之,入奏。帝怒,切責省臣,惟庸及廣洋頓首謝罪,而微委其咎於禮部,禮部又委之中書,帝益怒,盡囚諸臣,窮詰主者。未幾賜廣洋死。廣洋妾陳氏從死,帝詢之,乃入官陳知縣女也。大怒曰:「沒官婦女只給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給?」乃敕法司取勘。於是惟庸及六部堂屬咸當坐罪。

  明年正月,塗節遂上變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時謫為中書省吏,亦以惟庸陰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訊,詞連寧、節。廷臣言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告,不可不誅。乃誅惟庸、寧並及節。

  惟庸既死,其反狀猶未盡露,至十八年李存義為人首告,免死安置崇明。十九年十月林賢獄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二十一年藍玉征沙漠,獲封績,善長不以奏。至二十三年五月事發,捕績下吏,訊得其狀,逆謀大著。會善長家奴盧仲謙首善長與惟庸往來狀,而陸仲亨家奴封帖木亦首仲亨及唐勝宗、費聚、趙雄(明按:「雄」當作「庸」,以趙庸封南雄侯致誤,《李善長傳》可證)三侯與惟庸共謀不軌。帝發怒,肅清逆黨,詞所連及,坐誅者三萬餘人,乃為《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株連蔓引,迄數年未靖雲。(9)

  惟庸通倭事,《明史》云:

  先是胡惟庸謀逆,欲借日本為助,乃厚結寧波衛指揮林賢,佯奏賢罪,謫居日本,令交通其君臣。尋奏復賢職,遣使召之。密緻書其王,借兵助己。賢還,其王遣僧如瑤率兵卒四百餘人,詐稱入貢,且獻巨燭,藏火藥刀劍其中。既至,而惟庸已敗,計不行。帝亦未知其狡謀也。越數年,其事始露,乃族賢,而怒日本特甚,決意絕之,專以防海為務。(10)

  與李善長謀逆事,《明史》云:

  京民坐罪應徙邊者,善長數請免其私親丁斌等,帝怒按斌,斌故給事惟庸家,因言存義等往時交通惟庸狀。命逮存義父子鞫之,詞連善長云:「惟庸有反謀,使存義陰說善長,善長驚叱曰:『爾言何為者?審爾,九族皆滅!』又使善長故人楊文裕說之云:『事成當以淮西地封為王。』善長驚不許,然頗心動。惟庸乃自往說,善長猶不許。久之,惟庸復遣存義進說,善長嘆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為之。』」

  或又告善長雲將軍藍玉出塞至捕魚兒海,獲惟庸通沙漠使者封績,善長匿不以聞。於是御史交章劾善長。而善長奴盧仲謙等亦告善長與惟庸通賂遺,交私語。獄具,謂善長元勛國戚知逆謀不發舉,狐疑觀望,懷兩端,大逆不道。會有言星變,其占當移大臣,遂並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餘人誅之。而吉安侯陸仲亨、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等皆同時坐惟庸黨死。而已故滎陽侯楊璟、濟寧侯顧時等追坐者又若干人。帝手詔條列其罪,傅著獄詞,為《昭示奸黨三錄》布告天下。(11)

  谷應泰記胡惟庸被誅前又有雲奇告變一事:

  正月戊戌,惟庸因詭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臨幸,帝許之。駕出西華門,內使雲奇沖蹕道勒馬銜言狀,氣方勃,舌  不能達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撾捶亂下,雲奇右臂將折,垂斃,猶指賊臣第弗為痛縮。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複壁間,刀槊林立。即發羽林掩捕考掠,具狀磔於市。(12)

  綜結以上的記載,胡惟庸黨案的構成及經過是:

  (1)胡惟庸擅權罔上。

  (2)謀刺徐達。

  (3)毒死劉基。

  (4)與李善長相結交通。

  (5)定遠宅井生石筍,祖墓夜有火光,因有異志。

  (6)結陸仲亨、費聚為助。

  (7)收納亡命。

  (8)令李存義、楊文裕說李善長謀逆。

  (9)遣林賢下海招倭,倭使如瑤偽貢率兵為助。

  (10)遣封績稱臣於元求援。

  (11)惟庸殺輓車者,太祖責償死。

  (12)阻占城貢使,被罪。

  (13)私給文官以入官婦女坐罪。

  (14)塗節上變。商暠白其私事。

  (15)請上幸第謀刺,為雲奇所發。

  (16)獄具伏誅。胡黨之名起。

  (17)林賢獄成。

  (18)李善長被殺。

  (19)對日絕交。

  (20)胡黨株蔓數萬人,元功宿將幾盡。

  以下試參證中日記載,說明這一事件的真相和明代初葉中日間的國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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