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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官場裡的「臨時工」

2024-10-11 03:03:19 作者: 張程

  一

  南北朝的官制大體沿用魏晉舊制,和當時的政治環境一樣,都非常動盪混亂。

  一個朝代的官制貴在穩定不變,機構清楚、職權明晰,讓政務能夠暢通執行,讓官吏對自己的行為和前途有明確的預期。同時穩定的官制能夠適應政治現實、平衡權力結構,所以每個朝代莫不將官制視為首要之務,王朝建立之初就搭建政府架構、任官治事。南北朝的各個政權自然也想這麼做,無奈苦於政局動盪、矛盾叢生,對明晰官制心有餘而力不足。「臨時」「隨意」就成了這個時期官制最大的特點,官場中出現了不少「臨時工」。

  南北朝政權都是實權人物通過軍事鬥爭建立的。由於軍事鬥爭的需要,正常的官制被破壞,這些強權人物往往用自己的一幫人馬組成班底,自成體系,繞開了正常的官制和機構,自由行使職權;又由於局勢動盪,軍、民、財等不再自成系統,往往為了作戰或者攬權的便利就打破制度和常規,因事設制、因人設官,都很常見,因此,整個南北朝時期,甚至也包括魏晉時期,「臨時處置」成了官制的一大特色。

  南北朝官制的另一大特色是「臨時起意」,任意增加官額、虛立官名來安置功臣、貴戚和豪門。官爵成了緩解矛盾的工具,比如一些人為了聚攏人才、積累名聲而大肆徵辟僚屬。各朝中普遍衙門多、官員多,人浮於事。官員多了,事情卻辦不好,衙門和官員相互扯皮,熱衷名位,反而造成統治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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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的實權人物、領兵大將,都建有自己的幕僚和政權組織,甚至擁有私家軍隊,他們的政權被稱為「霸府」。霸府幫助主人奪取了政權,就擴充為正式政權,其中的幕僚和將領就轉化為朝廷的文武百官,私家軍隊也漂白為政府軍。南北朝時期,政權更迭頻繁,霸府和正式政府並沒有嚴格的界限。一些人投靠某個實權人物,進入他的幕府。等幕主建立藩鎮或者奪取政權後,這些人自然就成了當權官員。今日他們還是某人的幕僚,明天就成了朝廷的三公九卿。南朝宗室王爺繼承皇位、登基為新皇帝後,除了大肆封賞有功的幕僚和私將外,還要將封國內的所有官員都加官晉爵。這也就是南北朝官制的隨意之處。

  說完南北朝官制的大概情況,下面分北朝和南朝、中央和地方,具體說說官場之亂。

  拓跋鮮卑在建立政權初期,保留了濃重的遊牧民族色彩,政權簡單而粗糙。雖然吸收了漢族士大夫做長史、司馬,但底子還是少數民族。一直到道武帝拓跋珪取得并州後,拓跋鮮卑才開始建立正規的政權機構。不用說,他們採納的是漢族的政治制度,魏晉時期的官制幾乎被他們全盤採納。自刺史、太守、尚書郎以下文官,拓跋珪一般都用漢族讀書人。漢族士大夫來軍門求見,不論老少,一概引入談話,量才錄用。北魏早期正是依靠這些漢族文官的支持,才建立起了穩固的統治。對於北方的漢族老百姓來說,雖然統治者換成了異族,但統治的架構還是熟悉的模樣,多少能減輕些牴觸情緒。

  然而北魏前期對漢族政治制度的吸收還不深入。比如他們保留少數民族的劫掠色彩,不給官吏工資,客觀上逼得當官的人去貪污腐敗。另外,鮮卑貴族和漢族官吏之間存在深刻的矛盾,漢族的制度受到了鮮卑保守勢力的阻撓和破壞。直到孝文帝拓跋宏時期,這個矛盾才得到根本解決。他施行俸祿制,官吏在俸祿之外受賄就處以死刑。更重要的是,拓跋宏雷厲風行地推行徹底的漢化改革,大力鎮壓保守的鮮卑貴族,解決了落後民族和先進位度之間的矛盾。拓跋宏之後的北魏王朝,起碼從外表上已經和漢族人的政權沒有大的區別了。

  孝文帝死後,北魏進入內亂時期。此後貪污腐化之風日盛,貴族豪強求官的人太多,吏部不敢得罪,選拔官吏只好按照求官之人的年齡和資歷為標準,順序補官,而不顧候選人的能力、品德等。北魏官吏人數大增,朝廷不堪重負,只好削減百官俸祿,這就在客觀上推動了貪污之風。北魏晚期,朝廷乾脆賣官鬻爵,考核提拔也以賄賂的多少為準。不僅是州郡長官,就連縣裡的小吏也要出錢購買。這就使得只有貪污的人才能平步青雲,逼得官吏們去搜刮民脂民膏、貪贓枉法。百姓自然不堪剝削壓榨,人心浮動。

  偏安的南朝一直是「華夏正朔」,繼承了秦漢至魏晉的政治遺風。它們面臨的問題,不是創建制度,也不是漢化改革,而是如何在混亂中鞏固政權。具體來說,就是如何在中央實力衰落的情況下,壓制住強大的地方藩鎮,即如何妥善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就成了南朝官制考慮的重要問題。鑑於時局困難、戰爭頻仍,南朝不可能採取「強幹弱枝」的手段,客觀上必須保證地方有相當的軍事和財政實力來保衛中央。所以從劉宋王朝開始,朝廷一般任用宗室近親鎮守地方。尤其是荊州、江州等強藩的歷任刺史,幾乎都是皇帝的兄弟子侄。問題是,親兄弟也靠不住啊!劉宋、南齊兩代內亂不斷,哪一次少了擔任地方藩鎮的宗室親王的影子?蕭道成滅亡劉宋,告誡子孫:若不是劉家骨肉相殘,天下哪會落入我們蕭家之手。同樣的話,蕭衍滅亡南齊後,又和子孫重複了一遍。

  梁武帝蕭衍鑑於前兩代皇室骨肉相殘的教訓,為政寬縱。他大力推行佛法,同時寬待宗室王公,希望以此來消弭內部矛盾,解決中央和地方的問題。結果卻導致中央權威喪盡,有實力的宗室親王蠢蠢欲動。等到侯景之亂時,皇室的內部矛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及南北方之間的矛盾攪和在一起,將江南富庶之地摧殘得白骨累累。

  二

  南北朝中央官制的最大特點是尚書、中書、門下三省制逐步確立,代替原來的三公九卿制。三公九卿變得徒有虛名,基本變成閒散職位。

  東漢以來,丞相之名變動了多次,或稱丞相,或稱司徒。南朝繼承了丞相多變的名稱,且廢置不一,沒有定員。中樞政務的實權從東漢開始就已默默轉移到各個尚書手中,經過三國、魏晉,這個趨勢到南北朝的時候已成為定式。尚書省掌握了中樞實權,真正總攬朝政大權的丞相必須加有錄尚書事的頭銜才行。錄尚書事負責尚書省的事務,實際上是一個「加官」或者說是「差事」。錄尚書事的人有權審閱一切公文,即便是威望極重的權臣,如果沒有這個名號,也不能保證權力的集中。所以判斷一個南北朝官員是不是真正的丞相,不看他的官銜,而看他有沒有錄尚書事。

  南朝中央朝廷最尊貴的官銜,是繼承了西晉時期的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這八個官銜都是一等一的好名字、好官職。但徒有其名,雖然有官署,卻沒有實際負責的事務,只是用來尊崇士族或者望重之人的榮銜、虛銜而已。八公之下,南北朝還發明了開府儀同三司的官銜,也是虛銜。所謂「開府」,指開設府第,設官置吏。之前只有「三公」才有開府的待遇。儀同三司,指的是可以擺設和太尉、司徒、司空三公相同的儀仗。

  北朝的最高榮銜和南朝略有不同,北齊的中樞最高官是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二大(大司馬、大將軍),下面才是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北周則是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名稱雖然不同,實質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它們都是虛銜,真正的實權在尚書省里。

  南朝時,朝廷改尚書台為尚書省。尚書省最高長官是尚書令,副手是左右尚書僕射。在既沒有丞相,也沒有錄尚書事的時候,尚書令就是事實上的丞相。

  不過為了限制尚書省的權力,防止出現權臣,南北朝的皇帝只將行政權力賦予尚書省,而讓身邊的中書省參與決策。中書省的最高長官是中書監,副手是中書令。中書監、中書令負責草擬詔令、策劃國政,分了尚書省的權力。結果,中書省日漸位高權重,成了皇帝新的威脅。於是原本只是皇帝侍從衙門的侍中寺被擴大為門下省,其最高長官侍中隨從皇帝左右,參與朝政,隨時作為皇帝的顧問。

  這樣一來,中書省分了尚書省的權力,門下省又限制中書省的權力。朝廷中樞分為尚書、中書、門下三省三足鼎立,分享行政、決策和顧問權力。尚書令與中書監、侍中等一同參與朝政。這隱隱中有了唐宋時期三省長官「參知政事」「參政平章事」的雛形。南朝也有個例外,南陳的國家政務就歸中書省,尚書省反而唯命是從。

  三省權力擴大,九卿的職權就被侵奪了。和三公一樣,南北朝的九卿也只徒具虛名。有的完全成了可有可無的虛衙門,有的則淪為後勤服務機構。比如光祿卿在秦漢時是皇帝的侍衛長,負責禁衛軍權,在西晉時就只有虛名,被排擠到皇宮之外,只在文武官員大規模朝會的時候才來點個卯。北齊時,光祿卿所在的光祿寺成了安排宮廷筵席的衙門。

  西魏和北周的中央官制最為特殊。名臣蘇綽等人依《周禮》六官制度改革官制,在北周開始實行。北周以天官冢宰總領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五官,形成五府總於天官的格局。這樣的結構簡化了機構,有利於皇帝集權。加上六官只處理日常政務,朝廷大政的決策、審核等都由皇帝授意親信官員另行處理。不過這個制度存續時間很短,隋朝建立後就被捨棄了。

  在中央官制中,御史台是極少數在亂世中保持不變的機構之一。南北朝時,御史台的長官叫作御史中丞,負責監察百官。不管什麼時候,皇帝都很重視對官員的監察,便利自己集權。局勢越亂,矛盾越激化,皇帝越需要監察機構。所以任憑其他衙門沉浮變換,御史台都穩坐釣魚台。

  三

  說完中央官制,繼續說說地方官制和軍制。

  無論南北,地方官制都是州、郡、縣三級制。州是最高一級的地方行政區劃,行政長官為刺史,下設別駕、諸曹從事等。首都所在的州,刺史稱牧。郡的最高長官為太守,下面有郡丞、主簿等。首都所在郡的長官一般稱為尹,比如南朝建康所在的丹楊尹、北周長安所在的京兆尹。郡下為縣,大縣最高長官稱縣令、小縣稱縣長,下面有縣丞、縣尉等。縣下還有鄉和里。

  南北朝的行政區劃和官制一樣混亂。行政區劃總的趨勢是:轄境日益縮小,數量大為增加。增加州縣,就能多安插人員。比如南北方為了籠絡聚民自守的塢堡主,就地任命他們為當地的縣令、太守。有的時候則是為了防止強藩出現,朝廷將州縣越劃越小。比如南朝分荊州南部為湘州,拆交州為廣州、交州、寧州等。南朝還僑置州縣,產生了許多僑州、僑縣。

  北方則虛分州縣。北魏孝明帝元詡以後,豪強、權貴、大族紛紛自立州郡,甚至連只有一百戶人家的小城,也稱為一州,三四個村子的地盤也立為一郡。刺史、太守、縣令等為數眾多。北齊文宣帝高洋之時,下令縮減行政區劃,省去三個州、一百五十三個郡、五百八十九個縣。南朝也有類似的合併州縣的舉動,但成效不大。

  南北朝官制混亂的另一個重災區是軍制。亂世重兵,軍隊規模擴大,軍官群體也日益壯大。軍銜自然水漲船高,總趨勢是越定越高、越任命越多。

  秦漢時期,將軍名號是極寶貴、極罕見的,一般授予重要方面的主將、功勳卓著的宿將或者掌管大軍的權臣。絕大多數將領也就是中郎將、校尉等。從東漢末年開始,將軍名號開始貶值,獲封將軍或者自封將軍的人越來越多。到了南朝,將軍已經泛濫成災。劉宋因為戰爭頻繁,設置了許多將軍號,且突破了文武之分,高官要職紛紛兼帶將軍號。一些壓根不統兵的官職,也帶上了將軍號,只為提高地位而已。至於地方軍政首長,大多也封將軍號。如果刺史或者太守,沒有得到將軍封號,就是單車刺史、白板太守,意思是沒有實權。這個現象,在南北朝各個政權中都存在。

  劉宋將軍的尊卑高低,以四征(征東將軍、征西將軍、征南將軍、征北將軍)、四鎮(鎮東、鎮西、鎮南、鎮北)、四安、四平為序,最貴重者為征東將軍。特別尊貴的,則加「大」字,如某某大將軍,又在一般將軍之上。而最大、最貴的則是沒有具體名號的大將軍,不是授予元勛名臣,就是授予把持朝政的權臣。除此之外的其他將軍,比如漢朝、三國時期相當貴重的驃騎將軍、車騎將軍、左右前後四將軍等,又比如新出現的鎮國將軍、安國將軍、蕩寇將軍、鷹揚將軍、撫軍將軍等,都被稱為雜號將軍,不是授予一般的將領,就是作為官員的兼職。王羲之就因為擔任過右軍將軍,而世稱王右軍。事實上,王羲之終生都沒有領過兵,也沒有打過仗。

  南齊時期,領軍將軍、中領軍、護軍將軍、中護軍重於其他將軍。其中的原因就是他們統率京畿地區的中央軍,包括各支皇家衛率和駐屯首都附近的正規軍。他們控制了皇宮和首都,且部隊裝備好、待遇好,優於其他軍隊,頗為其他將軍側目。南梁時期,軍銜更趨混亂。據統計,南梁的將軍號竟然有三百六十五個之多。

  南北朝還有以軍代政的趨勢。大變亂時代,常常只有統兵的實權人物才能鎮撫地方。所以各個政權也就任命將領們為地方藩鎮。這在戰時和戰後尤其明顯,往往是誰攻占了某地,就認命誰為太守、刺史。平時,各朝也以將軍為都督,督一郡或數郡,一州或數州,同時兼所在地的刺史或太守,治軍又領民。比如劉宋時沈攸之就曾擔任荊州刺史,都督荊、襄、雍、益、梁、寧、南北秦等八州諸軍事;陳霸先曾為揚、南徐二州刺史,都督中外諸軍事。同時有的將軍還加了持節的名號,像使節一樣擁有節杖,稱為持節將軍。楊堅就曾為使持節,都督內外諸軍事。

  這其中又是什麼奧妙呢?名稱不同,權力不同。拿都督來說,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為次,督諸軍為下。持節將軍以使持節為上,持節為次,假節為下。持節意味著有先斬後奏的權力,但使持節有權殺二千石以下的官員,持節有權殺平民,假節只能誅殺觸犯軍令的人。都督諸軍也好,持節也好,本質上也是臨時處置,不是正式官職,而是差遣,是「臨時工」。但因為有了差遣後位高權重,人人都爭著做這樣的「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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