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歷克斯·皮爾斯
2024-10-11 02:36:04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有關貧民窟的報導不該配照片是有原因的。第三世界貧民窟是個挑戰信仰和現實的噩夢,哪怕它們就擺在你的眼前。地獄般的景象自顧自地扭曲轉動,跟隨它自己的配樂搖擺。一般規則不適用於這裡。這是想像、夢境、幻覺。你來到貧民窟,尤其是西金斯敦的貧民窟,它立刻脫離現實,化作光怪陸離的奇景,像是出自但丁的作品,或者希羅尼莫斯·博施的可怖畫筆。這個鐵鏽紅的地獄廳堂不可能被描述,因此我也不會費神去描述它。它也不可能被拍照記錄,因為西金斯敦有一些地方——例如雷馬——被殘酷而毫無掩飾的惡意統治著,拍照這件事所固有的美感會欺騙你,隱瞞這裡究竟有多麼醜惡。美的疆界無窮無盡,但悲慘也一樣,假如你想確實體會特倫奇鎮永恆的醜惡漩渦究竟有多麼完整,就請想像一下吧。你可以用顏色描述它,紅色與死亡仿佛陳年舊血,棕色仿佛塵埃、黏土和糞便,白色仿佛肥皂水沿著過窄的街道肆意流淌。亮閃閃的新鐵皮緊靠著舊鐵皮撐起屋頂或圍欄,材料本身就是活生生的歷史,能看出政客最後一次向貧民窟施捨恩惠是什麼時候。八條巷的鐵皮閃閃發亮,猶如硬幣。叢林的鐵皮遍布彈孔,鏽跡紅色就像牙買加鄉間的土壤。想要理解貧民窟,讓它變得真實,你就必須忘記你的視覺。貧民窟是氣味。有時候甜絲絲的:女人在胸口撲的爽身粉。老香料、英國皮革和布呂特古龍水。新宰山羊的血肉,羊頭湯里的胡椒和多香果。清潔劑里的刺鼻化學品,椰子油,石炭酸,肥皂里的薰衣草,路邊流淌的陳尿舊屎。又是多香果,這次是雞肉乾里的。剛開過槍的硝煙。嬰兒尿布里的排泄物。街頭殺戮過後,屍體已被搬走,但散發鐵鏽味的血泊仍在原處。氣味帶著聲音的記憶,對,這裡也有聲音。雷鬼樂,柔和而性感,同時又野蠻而貧瘠,就像極度貧乏但又極度純粹的三角洲布魯斯。歌手從多香果、槍殺血泊、流水和甜美節奏這堆大雜燴里冉冉升起,他是飄蕩在空氣中的聲音,也是活生生會呼吸的苦難,無論他身處何方,都永遠在他的出身之地。
他媽的太爛了。什麼狗屁東西,就好像我的讀者是在第五大道吃午飯的淑女。永恆的醜惡漩渦?亂煽什麼情,蝙蝠俠!我他媽是要寫給誰看?我應該湊到近處,接觸真正的歌手,但我失敗了,和我之前其他的所有記者都毫無區別,媽的,根本不存在真正的歌手。這就是關鍵,真正的龜孫子人雖然在這兒,但打入公告牌排行榜前十的他已經在別處了。有點像寓言,女孩經過旅館窗口,唱著她受夠了厭倦了各種主義和政治對立,這時候他是存在的。男孩在街上唱著他們肚子很飽,但依然飢餓【69】,歌聲在唱出下一句之前就消失了,他們知道不唱出人人知道的事實反而會產生更大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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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一路延伸到港口的橙色路燈像火柴似的熄滅,一根兩根三四根。你剛注意到這個,一個又一個街區的燈光——有些是黃色的,其他是白色的——就開始挨個熄滅。我一眨眼,房間裡也變得漆黑。金斯敦斷電了,從我來牙買加之後,這已經是第三次了;不過今天是滿月,有那麼一小會兒,城市變成銀色與藍色,天空是可愛的靛藍色,就仿佛市區突然化作鄉村。月光落在路邊的建築物上,落在拔地而起的亮閃閃的灰色幕牆上。只有車裡還亮著燈。
樓下傳來嗚嗚聲。我待在十樓還是十一樓——我永遠也記不住——燈光重新亮起,同時響起的還有嗡嗡聲。我住的旅館切換到自己的發電機,前面的旅館也是,然後是又一家,人造光線帶回橙色,驅散了我們附近的銀色。但下城區仍被黑暗籠罩。斷電多半會持續一整夜。我去過一趟下城區,燈光熄滅時我正在跟蹤李·「刮碟」佩里【70】。所有記者都聽說過,末日他媽的戰場,碰到這種時候,全城的每一個犯罪分子都會無法無天地為非作歹。但事實上金斯敦變得無比安靜,仿佛一個鬼城。我第一次聽見海浪拍打港口的嘩嘩聲。
我不知道我要什麼。我昏了頭。搖滾樂已死,誰想當音樂寫手呢?也許朋克還有點意思,也許事實上搖滾樂只是生病了,正在倫敦休養。也許叫「雷蒙斯」的那個樂隊【71】在搞什麼名堂,也許搖滾樂能靠重返查克·貝里【72】不停重生。他媽的狗屁,亞歷山大·皮爾斯,想寫音樂文章,就只能像他媽的搖滾評論家那麼說話?維納【73】會思考,他會希望,他無比希望米克和凱斯這會兒醒來,吸一口海洛因,扔掉最近充斥樂隊的那些屎貨,重新唱起《讓它流血》,而不是《羊頭湯》之類軟綿綿的鬼東西,以及上帝我求求你,千萬別碰雷鬼。但實際上他們就正在這麼做,硬是把這首歌第十九次塞進他媽的單聲鼓點【74】。我來這個國家知道我會發現一些什麼。我認為我已經發現了,我知道我已經發現了,但我他媽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麼。
燈光熄滅,再次點亮,但嗚嗚聲消失了。不開玩笑。我覺得大家都沒猜到會這樣。我猜外面的城市被打了個措手不及。被抓了現行。燈光恢復前,馬克·蘭辛在幹什麼?他在這兒認識什麼人?有個人向我講述過貧民窟是怎麼運轉的,他在進監獄之前也是個粗胚,出獄時像是變了個人,都是書本的功勞。我猜是《馬爾科姆·X自傳》,我甚至猜會不會是艾爾德里奇·克里弗【75】。但是,伯特蘭·羅素的《哲學問題》?他之所以能夠不受打擾,是因為他是個老派的前粗胚,管著一夥年輕人,在幫派間居中調停,同時也因為大家不認為區區一個苦力能搞出什麼名堂。
有時候我很羨慕越戰老兵,因為他們至少還有信仰可以失去。你有沒有過特別想離開一個地方,連你沒有理由要離開也變成了又一個必須離開的理由?
1971年,我離開明尼蘇達的速度不夠快。
每個牙買加人都能唱歌,每個牙買加人都跟著同一個歌本學唱歌。馬蒂·羅賓斯的《槍手民謠》。哪怕你揪住頂級粗胚的衣領,開口說一聲「埃爾帕索」他就會以完美的深情唱法哼哼下去:埃爾帕索城喲,就在大河邊。這是牙買加黑幫俚語的祖先,想了解金斯敦的綠橙爭鬥,想了解粗胚與槍手的一切,答案不在鮑勃·馬利或彼得·托什的歌詞裡,而是在馬蒂·羅賓斯的《大鐵槍》里。
他是逃跑的亡命徒,每個嘴唇都輕聲說
他來這兒為了辦事
用他腰上的大鐵槍
這是蠻荒西部金斯敦的槍手故事。這個西部需要戴白帽子的英雄和戴黑帽子的反派,但事實上,貧民窟智慧更接近保羅·麥卡特尼對平克·弗洛伊德《月之暗面》的評論。那是徹底的黑暗。每個受苦人都是沒有房屋的牛仔,每條街道都有歌曲里用鮮血書寫的槍戰。在西金斯敦待一天,你會覺得頂尖粗胚自稱喬西·威爾斯完全合乎情理。不僅僅因為藐視法律。它抓住了神話精髓並據為己有,就像雷鬼歌手在舊曲目上疊加新歌詞。假如說西部需要OK牧場,那麼OK牧場也會需要道奇城。金斯敦,屍體時而像蒼蠅般亂飛的金斯敦,實在符合這個描述。據說下城區過於無法無天,總理好些年沒去過比十字街更遠的地方,連那個路口都是供人搶奪的肥肉。因為你看啊,一旦白人和教養良好的總理說到民主社會主義,幾天之內你就會看見身穿西裝自稱史密斯的美國佬蜂擁而至。連我都能聞到冷戰的氣味,飛彈危機都無法和這兒相提並論。本地人要麼乘飛機跑路,要麼被殺。無論如何所有人都在他媽的逃離道奇城。
似乎好點了。不要模仿亨特【76】,儘量不要模仿亨特。去他媽的湯普森,去他媽的垮掉一代。我的故事需要一條敘事線,需要一個英雄和一個反派,還需要一個卡桑德拉【77】。我能感覺到它正在走向高潮和解決、結局或敗亡,並不需要我的參與。在《邁阿密與被困的芝加哥》里,諾曼·梅勒將他的反面自我投入事件,假扮羅納德·「邦佐他媽的睡覺時間」里根【78】的安保人員,混進一場不可能邀請他的共和黨宴會。那是個想法,僅僅如此。
歌手在一周內會見了正在交戰的黑幫雙方的頭目人物。我那位愛哲學的線人說,不該出現於一批貨物中的武器在碼頭消失。兩周後將迎來大選。都不用說還有馬克·蘭辛了。另一方面,全國上下似乎都在等待之中僵持。也許我真正應該搞明白的是幾個月前威廉·艾德勒在牙買加幹什麼,他知道什麼,還有歌手、人民和該死的國家將怎麼撐過接下來的兩星期。然後我會寫一篇狗娘養的好文章發給《時代》《新聞周刊》或《紐約客》,因為,哼哼,去他媽的《滾石》。因為我知道他知道。我他媽就是知道,他肯定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