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繆斯

2024-10-11 02:35:51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有人得聽我說說,是你也不錯。總有一天,某個地方會有某人用某種方法評判生者與死者。某人會寫下好人與惡人的評判,因為我是壞人是惡人,不可能有人比我更壞更惡。某人,也許是四十年後的某人,到時候上帝已經帶走了我們所有人,一個都沒留下。某人會寫下這些事情,他在某個星期天的下午在書桌前坐下,木地板吱嘎作響,冰箱嗡嗡運轉,但不像鬼魂無時無刻不包圍著我們,沒有鬼魂包圍著他,而他會寫下我的故事。他不會知道該寫什麼或怎麼寫,因為他沒有活在我的故事裡,不知道無煙火藥聞起來是什麼味道,鮮血嘗起來是什麼味道,無論你怎麼吐口水,那股味道都會留在你的嘴裡。他連一滴都沒嘗過那種滋味。從沒有苦力【47】陰魂睡在他身上過,用淫夢戲弄他,從他嘴裡吸走他的靈魂,哪怕我拼命咬緊牙關也一樣,醒來時滿臉都是黏糊糊的口水,像是有誰把我插進一大團果凍,然後又塞進冰箱。施洗者約翰見證了它們的到來。現在惡人在逃跑。

  

  事情是這麼開始的。

  有一天我在叢林,一大早出家門到立式水管旁邊沖澡,因為一個人不能臭烘烘地出門找工作。我在後院裡,因為整個廉租公寓只有後院這一個水管。我正在用肥皂和水洗澡,警察忽然闖了進來,因為某個女人,某個上教堂的女人說長官啊,我只是要去念誦我主的名字祈禱,長官,卻有一個臭烘烘的叢林貧民窟小子跳出來強姦了我。你,就是你,正在像變態似的玩雞巴的小子,給我過來!我想和警察講道理,因為拉斯塔法里的耶神說我們必須和敵人講道理,我說長官啊,你沒看見我正在洗澡嗎,他走過來,拎起長槍用槍托給我嘴上狠狠來了一傢伙。少給我放屁,賤種,他說。你在那兒玩自己愛撫自己,就像個血逼養的性虐狂。然後他說就是你強姦了北大街那位上教堂的女士對吧?我說什麼?我有好多女朋友,為啥要去強姦女人啊,但他一巴掌扇過來,就好像我是女人,說跟我走一趟。我說長官啊,先讓我沖乾淨好嗎,至少穿上內褲,沒門,我聽見咔嗒一聲。走,逼眼兒,他說,我只好跟他走,到了外面,已經有七個男人站成了一排,很多人在圍觀,有些人看見我轉開臉,有些人盯著我看,只有肥皂沫幫我保持體面。你趕在他洗掉證據前逮住他了,另一個警察說。

  我數了數,警察一共有六個,他們說你們中有一個是骯髒的強姦犯,居然強姦一位讚美完上帝回家的信教女士。既然你們全都是愛撒謊的下賤貧民窟崽子,我就懶得請有罪的犯人主動站出來了。我們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假如被扣上強姦犯的帽子,警察會在他進監獄前直接崩了他。於是一直在說話的頭一個警察說,但我們知道該怎麼逮住你。你們所有人,立刻趴在地上!我們滿頭霧水,左看看右看看,我看見肥皂泡一個一個破碎,我的那東西露出來了。警察朝天開了兩槍,說立刻趴下!我們只好趴下。他叫另一個警察拿出打火機,去撿一張在路上飄的報紙。給我聽清楚我要你們幹什麼,他說。我要你們全體使勁操地面。我們有一個人放聲大笑,因為這簡直就是電視喜劇,警察朝他側腹踢了兩腳。我說給我操大地,前面那個警察說。我們只好開始干地面,他說別停下,我們幹個不停。地面很硬,有石子兒、碎玻璃和泥土,我的大腿砸在地上,皮膚蹭破了,於是我停下。誰叫你停下了,警察說,點燃了那張報紙。操,操,操,我叫你們操,警察大喊,把點燃的報紙扔在我屁股上。我疼得尖叫,他說我就像個小姑娘。我說你接著操,他說。然後他又燒了另一個小子、再一個小子,我們都在操地面。

  然後警察沿著隊伍邊看邊說,你沒法操,回家吧。你沒法操也走不動。你似乎能操,留下。你走,你走。等一等,給我等一等,看你走路這樣子,似乎是挨操的。屁眼小子,滾吧,你,你最好留下。他指的是我。他們抓了我們三個,把我們扔進一輛麵包車裡,我還是光著的。我說讓我穿件襯衫吧,警察說行啊,朋友,我們會給你找條小內內的。我女人給我送來了褲子和襯衫,一個警察告訴我,但那些衣物看著太好,不像貧民窟的貨色,所以我們留下了,他們說。然後一個警察扇她耳光,說你也長進點兒吧,別和貧民窟的男人睡覺了。我們在監獄裡待了一個星期才被放出來。他們踢我的臉,用警棍揍我,抽我卵蛋,用九尾鞭打我,就好像他們是白人奴隸主,弄斷了我同胞的右手。那只是第一天,他們對我們還算客氣的時候。我從頭到尾一直光著,他們看著我的裸體開玩笑。

  第七天的事情是這樣的:那女人改變說法,聲稱是特倫奇城的男人強姦了她,她不想起訴,於是警察就放我們走了。監獄裡沒人和我說話,警察到最後也沒道歉。我回到哥本哈根城的第一天,一個警察過來,掏出左輪開槍,說他維護和平,我向你們保證我有槍。但他們不知道我們在貧民窟里早已精通射擊,就像《十二金剛》里的士兵。我看過那部電影,看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警察後來放棄、撤出叢林的時候,我開槍打了兩個警察,一個在腦袋上,另一個在卵蛋上,因為我要他餘生中再也沒法用他的雞巴。

  事情就是在這兒發生的。歌手同胞,不,不是他,而是另一個人,放話說請我們去歌手家。光是這件事本身就不尋常了。髒辮現在去上城區了,只有特定的人物才會得到邀請,都是大人物或頂級槍手。但這次邀請大家的不是髒辮,而是髒辮的那位同胞,他邀請海克爾,海克爾說他需要五六個人跟他一起去。歌手家是我見過的最大的一幢屋子。我跑上去撫摸牆壁,因為牆壁在說快來摸我。那一趟我的第一次實在太多,大部分我都記不清了。我第一次去上城區。我第一次走上希望路。我第一次見到那麼多身穿漂亮衣服的女人在街上走來走去。我第一次見到歌手家。我第一次見到拉斯塔打扮的白種女人。我第一次看見有家有業的人怎麼過日子。但歌手沒露面,只有他那位同胞和一群我從沒見過的人,甚至有白人在。他說事情很簡單。賽馬在牙買加是個大買賣,人人都知道。我們要這麼動手:冠軍騎手也許會贏,也許會輸,但假如你押他輸,下重注,結果他真輸了,你能拿到的錢多得連你做兩次夢都想不到。多得足夠貧民窟的每一個男人都能給他女人買一張絲漣的美姿床墊。

  我當然不關心床墊。我只是想在屋裡而不是室外洗澡,我想去看自由女神像,想穿正宗的李牌牛仔褲,而不是小販自己縫商標的地攤貨。不,這些也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要錢,多得足夠讓我不再想要錢。在室外洗澡是我他媽願意在室外洗澡。能讓我說絲漣床墊是狗屁,還有更好的床墊你連見都沒見過。我可以覺得美國是個好地方,我雖然自己不去,但可以讓美國人知道只要我想去就隨時都能去。因為我受夠了看見其他人活得像是有權鋪張浪費,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什麼動物。我想要足夠多的錢,等我殺死他們,身上有的是錢,根本不在乎殺人。綁架騎手,和他講講道理和人生,那位同胞說。

  賽馬日是星期六。星期二,海克爾開車帶我和另外兩個人去開曼納斯公園賽馬場。冠軍騎手練習完剛出來,我們就衝上去抓住他,用枕套罩住他的腦袋,把他塞進車裡,帶著他離開。我們帶他去下城區一個廢棄的倉庫。海克爾把槍插進騎手的嘴裡,插得太深,騎手險些嗆死。

  ——逼眼兒,星期六你要這麼做,他說。

  騎手輸了三場比賽,然後跳上飛機去邁阿密,像變魔術似的消失了。但另外還有幾個人也不見了。去開曼納斯公園收錢的四個人,那位同胞就在其中。結果我、海克爾和其他好些人什麼都沒拿到。屁也沒有。我以為我已經夠生氣了,直到我看見我的同胞攥緊一瓶好立克,用力大得捏碎了瓶子,他只好去縫針。星期六,我們來到歌手家,因為總要有個什麼血逼人把我們應得的給我們。但歌手巡演還沒回來。我們第二次去歌手家,他在,但我們聽說有幾個叢林人已經找上了他。沒人告訴我和海克爾。我們又被耍了。我和海克爾讓他們的一個小子消失了,誰也沒有注意到。但現在似乎有些人會拿到錢,卻沒有我們的份兒。我什麼都不該告訴我女人的,因為現在我又多了一個讓她失望的理由。我想到去了外國的那位同胞,只想燒了希望路的這幢屋子。他們就是這麼幹的,一些人就是這麼讓另一些人永遠貧窮的。

  喬西·威爾斯第一次找到我那天,他問我會不會用槍。我笑了。我比喬·格林德用他雞巴還會用槍,我說。他問我開槍殺人有沒有問題。我說沒有,但我只殺巴比倫的警察和耍我的人。我殺了三個,殺滿十個之前是不會罷手的。他問為什麼是十個,我說因為十聽著像個上帝會重視的數字。他說很快,很快我就會把警察餵給你,就像我用耗子餵蛇。我說自從監獄那次我的腿就一直疼,疼了一年也不見好。他的朋友哭包說,我現在就能給你治。自從試了第一次,舒暢得簡直沒邊兒了,我像姑娘似的求他再給我些古柯鹼。疼痛不翼而飛,和吸大麻的時候一樣。但大麻會讓我遲鈍。古柯鹼讓我更敏銳。我說,不對,等一等,這也未免太好了。你給我白粉、槍和錢,要我殺我不收錢也要殺的人?今天是愚人節嗎?喬西·威爾斯說,不,我的同胞,我們要用警察的鮮血染紅金斯敦。但首先我要讓另外一些人流血。

  這是在作家寫我之前我想說的話。疼痛最嚴重的時候,能幫助我的只有兩樣東西,一樣是最帶勁的大麻,另一樣就是歌手。電台從不播放他的音樂。給我做檢查的姑娘給了我一盒磁帶。音樂不會帶走疼痛,但只要音樂開始播放,我感受到的就不再是疼痛,而是節奏。昨天夜裡喬西·威爾斯說出我們要去殺誰,我回到家就開始嘔吐。今天早晨我醒來時心想那肯定是一場愚蠢的噩夢,但他在我門上貼了字條,叫我去海邊的舊鐵道窩棚見面。我是惡人,我是壞人,但假如我知道他打算幹掉歌手,就絕對不會入伙。這個念頭讓我腦仁疼,從來沒有任何東西這麼傷害過我。現在我根本睡不著,我睜著眼睛躺在房間裡,聽著我的女人在睡夢中打鼾。

  月亮升起,月光割穿窗戶,劃破我的胸膛,我知道上帝會審判我。殺警察的不會去地獄,但殺歌手就是另一碼事了。我讓喬西·威爾斯告訴我說歌手是偽善之徒,是兩面派,把所有人當傻瓜耍。我讓喬西·威爾斯告訴我說他有更大的計劃,我們受夠了給白人當貧民窟里的走狗,他們住在上城區,除了選舉的時候根本不關心我們。我讓喬西·威爾斯告訴我說歌手是人民民族黨的走狗,對總理唯命是從。我讓喬西·威爾斯告訴我說多吸三口我就不在乎誰是誰了。我讓喬西告訴我說那個同胞回來了。他也住在那幢屋子裡,就像一隻肥碩的耗子,他該死在我手上,只有我可以讓他明白為什麼不該戲耍叢林小子。天亮了,我還醒著,我牢牢抓住最後這一點。足夠了。我想把槍插進他的屁眼,用子彈操死他。

  我坐在床上琢磨這些,我女人罵罵咧咧說沒東西吃,說她要去工作,因為假如民族黨再次獲勝,她就找不到好工作了。我等她離開,穿上褲子出門。我沒有用立式水管洗澡,因為上次洗澡時警察抓走了我。外面,太陽還沒升得很高,但陽光很燦爛,綠草茵茵,天氣涼爽。我光著腳走在路上,經過人們用石頭、水泥塊和垃圾固定的鐵皮圍欄、木板圍欄和鐵皮屋頂。有工作的人和在找工作的人都出門了,留下找不到工作的人待在家裡,因為這是個勞動黨的鎮子,而掌權的是民族黨。我繼續向前走。走到叢林邊緣的時候,太陽差不多升到了天頂,我聽見音樂和什麼人的收音機。迪斯科。我聽見濕漉漉的吱嘎聲,女人就著後院的立式水管用手搓洗衣服。感覺像是我一個人也不認識,或者我認識的人都不在了。

  喬西·威爾斯見到我的時候問了我兩個問題。我走在從叢林到垃圾場的那條路上,他開著一輛白色達桑在我旁邊停下。車裡還有兩個人,一個是哭包,另一個我不認識。他說他聽說我很會玩槍,問我是怎麼練的,因為貧民窟的人只會用彈雨淹死對方。我說我會玩槍是因為我和他們不一樣,我有一個特定的人想殺。他說你很厲害,但厲害的人多著呢,我想知道的是你夠不夠饑渴。他不需要向我解釋,我完全清楚他是什麼意思。那是一個星期前的事情。我每晚都去鐵路窩棚和他見面。一天夜裡來了個白人,說碼頭有一批貨沒人看管,要是出點什麼事那就糟糕了,但這是牙買加,對吧?每天都有人丟東西。

  這些就是你需要知道的。有人需要知道我的來歷,雖說實際上也沒什麼意義。說自己別無選擇的人只是太懦弱,不敢選擇。因為現在是傍晚六點。我們二十四小時後就要去歌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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