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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瑞·迪弗洛里奧

2024-10-11 02:35:31 作者: (牙買加)馬龍·詹姆斯

  外面只掛著一個牌子,但這個牌子太大了,你在室內也能看見從屋頂斜垂下來的徽標的黃色曲線。太大了,遲早有一天會掉下來,多半是因為某個孩子早早放學,急不可耐地衝進店裡。然後這個孩子呢,他正要跨過門檻,碩大無朋的徽標開始吱嘎作響,但他聽不見,因為他的小肚皮餓得咕嚕咕嚕叫,他剛要拉開店門,牌子轟隆一聲砸下來。等倒霉孩子的靈魂看清楚是什麼砸死了他,他會像個水手似的咒罵,牌子上寫著「漢堡王:王寶堡之家【20】」。

  沿著半樹路再往前還有一家麥當勞。標記是藍色的,那兒的員工在裡屋詛咒麥當勞先生。但我在漢堡王:王寶堡之家。這兒沒人聽說過漢堡王。店堂里的椅子是黃色塑料椅,桌子是紅色玻璃鋼桌子,菜單上的文字像是電影院預告新片的字體。下午三點店裡人滿為患,這當然就是我來這兒的原因。人群總是讓我坐立不安,只需要一個錯誤的火花就能把人群變成暴民。難怪外面全都像在被火烤。我從一月開始就待在牙買加了。

  收銀台背後有個標牌,說假如你的漢堡包一刻鐘內沒做好就免費。兩天前,我等到第十六分鐘指了指手錶,收銀員說只適用於芝士漢堡。昨天我的芝士漢堡到時間了還沒出來,她說只適用於雞肉三明治。可憐的姑娘,能怪罪的漢堡包品種都用完了。但沒人來這兒。我他媽最恨美國同胞的一點就是無論飛到哪個外國,第一件事就是儘可能尋找他們能發現的所有美國東西,哪怕是這種狗屁快餐廳里的食物。莎莉自從詹森總統任內就來了牙買加,一次阿開果【21】配醃魚都沒吃過,雖說在我之前估計已經有兩百萬個人跟她說過「寶貝,那東西味道像炒蛋,但還要好吃得多」。我的孩子很喜歡它。我老婆想給他們吃微波爐漢堡或罐裝肉醬甚至方便意面,不過要是她能在超市里買到就算她運氣好——實話實說,能買到任何東西都算她運氣好。

  我第一次吃煙燻雞是在恆泉路和什麼路的路口,一個男人走到我的車旁邊,還沒等我摸到斷了一半的車窗搖柄,他就大喊老闆,有沒有吃過煙燻雞?他個子很高,身材瘦削,穿白色內衣,這位大個子黑人滿嘴耀眼的白牙,渾身耀眼的肌肉,那些肌肉對一個孩子來說多得過頭,這個孩子擁有成年人的體格,渾身多香果的氣味,我下車跟著他走進店裡,那是個小窩棚,木板釘起來的牆壁架著鐵皮屋頂,牆壁塗成藍色、綠色、黃色、橙色和紅色的彩條。他拿起我這輩子見過最大的大砍刀,斬下一片雞腿,輕鬆得像是切開熱黃油。他把雞肉遞給我,我正要吃,但他閉上眼睛點頭示意先別吃。樣子堅定、平和而不容置疑。我還沒開口,他就伸手指著一個大罐子,罐子是半透明的,像是已經在那兒放了一段時間。哈,我這人最喜歡冒險,我老婆會說我瘋了。那個玻璃罐子裡裝著搗碎的辣椒醬。我用雞肉蘸了蘸,囫圇塞進嘴裡。看過《嗶嗶鳥》動畫片吧?威利狼剛吞下去炸彈就爆了,黑煙從他耳朵和鼻孔里冒出來。或者某個白痴第一次進壽司吧,心想老子他媽的吃一勺芥末都沒問題。那就是我。我猜他從來不知道白人的膚色能變出那麼多種紅色來。我眨掉眼淚,接連打嗝至少一分鐘。感覺像是有人在我嘴裡填滿了砂糖和汽油,然後點燃火柴引爆。我操天殺的他媽的狗娘養的我操他媽的老子這條小命!我記得我一口氣罵了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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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問漢堡王的收銀員他們有沒有考慮過做熏雞肉漢堡。貧民窟食品?她說,用牙買加女人特有的方式嘲笑我,她閉上眼睛,一抬下巴,轉過臉去。我幾乎每天都在這兒,她也差不多。她說,請問你要點什麼?一個芝士漢堡。要配檸檬水或奶昔嗎?不,給我葡萄汽水就好。就這些嗎?對。王寶堡吃起來很像皇堡,但就是缺少應該有的味道。連生菜都知道自己是完蛋貨,在我每天點的漢堡包里顯得那麼濕那麼苦,我點它真是毫無意義,只是為了告訴我的孩子,知道我今天吃了什麼嗎?老爸吃了一個王寶堡,他們還以為老爸口吃呢。

  太陽棄船而去,夜幕隨即降臨。但這個國家需要帶勁的迪斯科。每隔三五年逃離一個國家是唯一讓我保持神志健全的東西。不過又有哪個精神正常地回到了公司【22】那一頭呢?我聽過的最瘋狂的囈語來自我的前任站長,然後他就忽然間嚴重良心發作了。他的兒子在這兒,乘美航DC301從紐約飛來的。他已經來了三天,完全不清楚我知道他來了。倒不是說他認識我還是怎麼的,帶子女參觀辦公室可不是他老爸感興趣的那種念頭。他的來意並不是什麼秘密,但公司前首腦的兒子突然出現在牙買加,哪怕是內部人士也會開始琢磨他是不是有所遺漏。

  據說他是拍電影的,換句話說就是個有足夠錢財自己買攝影機的富家子弟。他帶著一群攝影師和電影業人員來參加和平演唱會,演唱會主唱的雷鬼歌手最近比切片麵包還走紅【23】。演唱會將是一場盛事,儘管我一月才到牙買加,但連我都知道這個國家需要和平。和平不會來自總理辦公室里的那傢伙,但和平畢竟是和平。於是雷鬼巨星就開始排演總理黨派組織的這場演唱會了,因此雷鬼巨星就成了一位重要人物。大使收到消息稱蘿伯塔·弗萊克要飛來,米克·賈格爾和基思·理查茲已經到了。他媽的滾石樂隊啊。

  不,我不聽那位雷鬼巨星的音樂。雷鬼太單調,太無聊,鼓手大概是全世界除漢堡王收銀員外最懶散的職業。我更喜歡斯卡,我更喜歡戴斯蒙·戴克。昨天我剛問過漢堡王收銀員喜不喜歡《奧伯拉迪,奧伯拉達》,她看著我的眼神像是請她給我一巴掌。咱不知道,她說。我說那你聽什麼?聚會上放的都是什麼?她說大小伙和萬能鑽石【24】。我說好的,萬能鑽石和大小伙都很酷,但你難道沒聽過一首他媽的披頭士歌曲嗎,就像戴斯蒙·戴克?她說,請注意你的語言,先生,我們這裡是個守法場所。

  你該怎麼製造一起事故?公司里沒有哪個人是不能犧牲的,但有時候我也會琢磨他們為什麼不派別人來。至少他們沒有讓我去蒙得維的亞開創局面。那次最後弄得真叫一個一塌糊塗。但我喜歡做我不能討論的工作。這樣我保守其他秘密就更容易了。妻子遲早會面對事實,只要我們還是夫妻,有些事情她就永遠也不可能知道,而她只能習慣我們這種人的妻子都必須習慣的生活。四件事裡只能知道兩件。十次旅行里只能知道五次。五條人命里只能知道一條。我不認為她真的知道我是幹什麼的。至少本周我會堅持這個說法。我在牙買加,幾乎所有事情都在按計劃進行。簡而言之就是事情輕鬆得像背課本,在這兒工作簡直都有點無聊了。牙買加人的反應往往和你預想中一模一樣,我對此並不吃驚。對某些人來說這挺新鮮的,當然有可能只是鬆了一口氣。

  接著說剛才那位熏雞肉老兄,那時候是五月,我不在我應該在的區域,因為我突然想體驗一下真正的牙買加。我在跟蹤一個男人,他的車在我前面,和我隔著四輛車。一個司機在恆泉旅館接上了這位需要密切關注的老兄。剛開始我以為派我來是為了盯著他,結果卻發現他在盯著我。他以前為公司做事,直到罹患晚期良心發作。只要高官還想招募常春藤輟學生、預科學校基佬、等天氣轉暖就出櫃的美國金·菲爾比【25】,那麼這種事就會層出不窮。到我發現他在牙買加的時候,他已經發現我在這兒了。我不算真的喬裝打扮,再說想換也來不及了。話雖如此,但我不能讓這傢伙亂說話,惹出事後必須由我收拾的爛攤子。只可惜我沒有權限做到底。冷戰都還沒結束呢,我就已經開始懷念了。

  1969年,比爾·艾德勒懷著一肚子怨恨退出公司。也許他只是個愛發牢騷的左翼共黨分子,但成百上千的這種人還留在公司里呢。有時候最優秀的反而最糟糕,平庸之輩只是擁有竊聽技能的人民公僕。但優秀員工不是成為他就是變成我,而他有時候相當優秀。他在厄瓜多待了四年,事情做得那叫一個沒話說,我只需要收拾極少的小麻煩。當然了,我看見他就會想起特拉特洛爾科那個可愛的爛攤子。老闆管我叫「創新家」,可我只是跟著艾德勒的行動手冊辦事而已。天花板麥克風,就像他在蒙得維的亞用的。總而言之,1969年他良心嚴重發作,離開中情局後就開始惹是生非,危害人命。

  去年他出了一本書——寫得不好,但內容挺勁爆。我們知道他要出書,但沒有插手,心想:嗯,或許他那些過時情報可以幫忙吸引注意力,讓我們完成真正的任務。結果他的情報好得幾乎無懈可擊,回頭再想也是理所當然的。他還點了幾個人的名字。公司員工的名字。高官沒有看見,但邁爾斯·科普蘭看見了,這又是一個滿腹怨氣的基佬,曾經執掌開羅分部。他命令倫敦分部從零開始重建。接下來,理察·韋爾奇在雅典被「11月17日」組織殺害,那是個二流恐怖主義組織,我們甚至沒有安排一個志願者監控他們。理察·韋爾奇與妻子和司機一同遇害。

  儘管如此,儘管我知道艾德勒能做出什麼事情來,但我還是不清楚他為什麼會出現在牙買加。他不是政府正式邀請的客人;否則總理就會釀成無法挽回的大錯,尤其是僅僅幾個月前總理剛和基辛格扯過淡。但總理無疑很高興他在這兒。另一方面,我在等待上峰的命令,就算不消滅這個威脅,至少也得平息事態。牙買加人權委員會邀請了他,我不得不在已經擁擠不堪的辦公桌上另開了一個全新的案卷。這傢伙將在幾天後發表演講,充滿各色鬼扯的長篇演講,例如他的名字也是卡斯楚,等等。說他和我這種人一起在拉丁美洲執行任務,所見所聞讓他噁心,尤其是我們允許皮諾切特掌權後的智利。

  他沒有點我的名字,但我知道他在說什麼。他說我們是啟示錄里的騎士,走到哪兒都會留下一個動盪的國家。他說得當然很誇張,而且也沒提那些事情里有多少出自他本人的行動手冊。不過總理需要的也只是這些,「動盪化」這種朗朗上口的多音節詞語,很容易就能當作他媽的韻腳。但他逼迫我們採取守勢,我必須確保這種事再也不會發生。當然了,只有《閣樓》雜誌才會聽風就是雨。真是該死,美國良心要靠噴繪女人下體討生活,你說這到底代表了什麼?艾德勒這種人,突然長出一坨想炸爛邪惡美國的使命感,其實只是滿懷負罪感但又不知道何時該罷手的白鬼子罷了。公司還拿不準主意要不要我幫他退休。

  有段時間他聲稱他有證據,能證明公司在背後策劃了橙街某幢廉價公寓的縱火案、殺死多名居住在牙買加的古巴人和碼頭區的工人騷亂。他說他有證據能證明公司在資助反對黨,但這實在太荒謬了,因為你要明白,把金錢託付給第三世界的任何人都是愚蠢加三級。我不明白他為什麼不直接寫文章寄給《瓊斯媽媽》或《滾石》之類的雜誌。還沒等公司明確指示我該怎麼處理,他就已經跑了,我的耳目告訴我,他去了古巴。但這個狗娘養的造成了傷害。他向牙買加人透露了一些名字。他媽的名字。不是我,大使館的十一名我方人員至少有七個被他揭破了偽裝。這些人必須被送回美國,免得有人意識到他們知道這些人的化名。都怪艾德勒,我不得不一點一滴開始重建。在一個對所有人都不怎麼友善的年頭,在九月中從零開始重建,這就已經足以引出問題了。

  我走過路易斯的辦公室,聽見他在打電話,說什麼碼頭的一批貨出事了。我查了查,發現這個分部沒有任何人訂過任何貨,就算訂了,也絕對不會通過牙買加海關進口,否則三分之二的東西會不翼而飛。按需觸密的原則對他對我同樣有效,但我不希望某個身在古巴的墮落特工在我知道什麼東西會丟之前就發現丟了什麼東西。那說明他的低層探子擁有比我更高的密級,而主持這場他媽的大馬戲的應該是我。路易斯跟天曉得是誰的對方說著這些,聽起來並不怎麼緊張,而我受夠了站在他的門口,就好像我在找人八卦似的。

  妻子沒多久之前打過電話,說酒浸櫻桃又吃完了。我跟你說啊,冷戰都還沒結束呢,我就已經開始懷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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