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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每個人自成一世界

2024-10-11 02:33:33 作者: 毛路

  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

  其實這世上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情是——與自己的愚蠢鬥爭。

  曾看到一篇文章里談到動機論:動機論,或者陰謀論。這裡要特別聲明,是對人的動機論。一個組織的動機是可以去揣摩的,因為組織的運作機理基本上基於「自以為理性」,尤其是一些大的謀劃,總有它的道理在。有些組織還會公開宣傳它的動機,只不過換了個名字叫「願景」。但一個人的動機,就有點難以揣摩,因為誰都有腦袋發熱衝動的時候。一篇完全基於動機論的文章,或者徹頭徹尾在討論一個人的動機的,是很需要去懷疑一下的:你又不是他肚裡的蛔蟲,你咋知道的?

  我曾經就是一位「動機論」者,並美其名曰:我關心的是「本質」,而非「現象」。那時候的我,喜歡默默地在心裡給人貼標籤,而我最愛用的兩張標籤是:一、本質上是好的;二、本質上是壞的。一旦某人被貼上了標籤一,就算此人幹了什麼壞事,我也會替對方找理由,這不是他的初衷;一旦某人被貼上了標籤二,就算此人做了什麼好事,我也會不由自主地認為一定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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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熱衷於貼標籤的日子裡,我確實活得比現在更容易,也更輕鬆。因為身邊發生的任何事情,根本不用我浪費腦細胞去分析事情本身,只需看看這事兒是誰做的,讀讀對方腦門上的標籤就行。簡單說來,就是對人不對事。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一直為自己這種愛憎分明的價值觀洋洋得意。殊不知「愛憎分明」的背後往往是「非黑即白」,「洋洋得意」的背後往往是「愚蠢無知」。人的本質,本來就是好壞善惡皆有,光明與陰暗並存,揣測別人的本質和動機,真是吃飽了撐的。要是沒遇到小馬和小羊,也許我會一直那麼吃飽了撐下去。

  有年去昆明玩,在朋友的推薦下,下了飛機就直奔某家位於市中心的青旅。那天我感覺非常疲憊,本來打算入住單人間的,但由於低估了那家青旅的名氣,沒有提前預定,結果被告知僅剩一個三人間的床位。懷著興許能遇到帥哥的僥倖心理,我推開了房間的門。想不到一張床上真的坐著一位帥哥,但我還沒來得及動歪心,一個女孩就從衛生間裡出來了。她裹著浴衣,頭髮濕漉漉的。在這個詭異的時間洗澡,加上兩人尷尬的笑容,一致傳達了「日成」的信息,幸運(or不幸?)的是,我沒趕上「正日」。明明是我當了一個大電燈泡,對方反而一臉抱歉的樣子。於是我決定給他們一點私人時間,便放下行李,轉身去了青旅的酒吧。

  酒吧里全是一幫小屁孩,我困得不行,點了一杯咖啡,找了一個角落坐下。在年輕人的打鬧、交談和歡笑聲中,我迷迷糊糊地睡著了。醒來後,咖啡已經涼了,難喝得要死。但我還是像喝中藥一樣,把它幹掉了。

  事實證明,那是一個非常愚蠢的舉動。晚上的時候我雖然四肢無力,又困意十足,但躺在床上就是睡不著。隔壁床上的人在小聲聊天,我生怕他們聊著聊著又搞起來。於是,在女生說了一句「我們說話不會吵醒人家吧」後,我立刻接話道:「沒關係,我還沒睡著呢。」

  「不好意思,是我們吵到你了吧?」

  「沒有,咖啡喝多了,睡不著。」

  於是三個睡不著的人,乾脆打開燈,去酒吧買了幾罐啤酒,聊起天來。

  帥哥和姑娘是一對情侶,帥哥叫馬什麼什麼,姑娘叫什麼什麼洋,後來我想起他們的時候,就叫他們小馬和小羊。兩人的愛情故事頗為曲折,各種折騰各種虐,以後我也許會講講,但這次我不想再談愛情,所以暫時把他們的故事放一邊吧。在跟他們聊完天后,咖啡因的作用已經消退,但我仍舊徹夜未眠,反覆想著聊天中的一段小小插曲。

  小羊說起自己的老闆,做生意發了財,開始捐助孤兒院。聽她的描述,此老闆屬於愛顯擺的那種土大款、暴發戶。小羊顯然不是很喜歡他。關於老闆捐助孤兒院的事情,小羊表示:「嗨,他哪有那麼好心?依我看呀,不過是為了彰顯自己的善心而已。」

  我點頭表示贊同,忍不住將我認識的幾位生意人也對號入座。

  小馬說:「就算人家是為了彰顯善心又怎麼樣?你有本事每個月也去捐兩萬?」

  小羊張嘴想反駁,但卻沒想到合適的話,又把嘴閉上了。

  小馬接著說道:「周星馳曾經說過,『我不願意說,只願意做,因為別人不會聽你說什麼,而會看你做什麼。同樣,我也是通過別人做什麼來判斷,而不太聽他說什麼。』我覺得吧,星爺這話說得太對了,評判一個人,關鍵還是在於對方做的事情。我們別太在意人家說什麼,也不該管人家在想什麼。一個人做好事,到底是真心,還是假意,你永遠無從得知。一個內心再變態,再陰暗的人,就算他成天幻想自己是希特勒,但他要是能裝一輩子好人,做一輩子的好事,那我覺得他就是個大好人。同理,一個人內心再善良,但這個人做出來的事情卻只對他自己有利,對他人不利,那我也不會覺得這個人有多好。」

  小馬的一番話,猶如醍醐灌頂,那天晚上我開始反思自己之前的價值體系。以前總是太糾結於別人做事的動機,反倒忽略了事情本身,比如到底是對他人有利還是無利,對社會來說是件好事還是壞事。其實只要此事是對他人有利而無害的不就行啦?費那麼大心思去揣摩別人的心思,不是有病是什麼?就像小羊的老闆,不管他的動機是什麼,捐助孤兒院是件好事,是好事就該被肯定。

  躺在陌生城市的一張陌生的床上,聽著兩位陌生人入睡的呼吸,我感到自己被某種東西深深地刺痛了。這麼簡單的道理,為什麼以前我沒想過呢?那樣刺痛我的東西正是自己的愚蠢。

  第二天我睡到下午一點多才起床,當我磨磨蹭蹭洗漱完畢,做淑女狀坐在樓頂露台上吃「早飯」時,已經快三點了。吃過「早飯」,我正在筆記本上記著一些旅行心得,忽然聽到有人叫我。抬頭一看,是小馬。

  「女朋友呢?」我問。

  「生氣跑了。」他說。

  「哦……」

  小馬告訴我,因為對某位作家的意見不合,上午跟女朋友吵了一架。我說,你們這些文藝青年真心傷不起呀!我本沒打算聽兩人吵架的細節,但是小馬那天貌似傾訴欲旺盛,我也不好意思不做聆聽狀了。

  小羊非常反感某學者的新作,而反感這部作品,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反感作者。「我以為就她的學識而言,必定要就對方的文章批判一番,結果她的槽點是該書『大受歡迎,賺足了錢』,並因此斷定該學者寫作肯定是為了『名利雙收』。」

  正好我也很討厭那位作家,順口接道:「他就是那樣的呀,小人一個。」

  小馬說:「我以為『名利雙收』固然是結果,但用結果去推別人動機,可能會得到充滿bug的論斷。這就好比兩個人離婚了,你就斷定,這兩人當初結婚就是為了離婚。一個作者寫了本書,賺到錢了,總會有人說,這個作者就是為了賺錢才寫書的。當然,我不否認有這樣的作者,但肯定不是所有的作者都那樣。所以,你憑什麼認定人家就是那樣?這種一棍子打死所有人的邏輯真是簡單粗暴到令人無語。」

  我說:「憑什麼?憑直覺唄!」

  話說出口後,我又覺得哪裡不對勁。

  小馬的表情有些無語,他嘆了口氣說道:「即使××寫書的動機是為了『名利雙收』,我也不覺得這是個問題,想『名利雙收』的人多了去了,人家追求『名利』是人家的權利,只要沒害人,這就無可厚非。昨天我不是說了麼,一個人的動機是什麼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做了什麼。我對一個人的好惡主要來自於他做的事情,我在乎的是這個人做的事情是不是對他人有利,對社會有利,只要答案是肯定的,無論這個人的動機是什麼,無論他本人能從這件事中獲得多少好處,我都會佩服這個人。在這個「損人利己」之風盛行的時代,做到「利人利己」已經難能可貴了。」

  小馬這番話讓我臉頰發燙,我為什麼又忍不住擺出一副如此愚蠢的嘴臉?我知道猜測別人動機這種事兒,的確是能獲得某種快感的。法海揪著白娘子不放的時候,估計就是這種快感。我以往的邏輯就是:「既然是個妖怪,就得被揭發出來。」「妖怪」當然是個比喻,意思是內心邪惡之人。但人家到底是不是妖怪,內心是否邪惡,我又不是有金睛火眼的孫悟空,一看一個準。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如果妖怪不去害人,反而能為大家做些有用的事,是妖怪又有什麼關係呢?平心而論,這個學者寫的東西吧,確實還挺讓人長知識的。僅憑直覺斷定別人是小人,真的有點簡單粗暴。

  小馬繼續說:「我當然不是說不能批判他,我只是希望搞批判的人,是從他的文字出發。要是他的寫作方式你不喜歡,觀點你不同意,愛怎麼吐槽就怎麼吐槽吧。王小波說過,『對於知識分子來說,成為思維的精英,比成為道德精英更為重要。』不應該因為誰有道德上的瑕疵而否定掉人家在思維上的成就。再說,現在也沒有什麼實際證據表明人家的道德有問題,都是捕風捉影的猜疑罷了。在我看來,對事不對人是種美德,對文不對人也是。」

  「對文不對人,說得太好了。我們極度厭惡的人,可能寫出挺有道理的文章;而我們非常尊敬的人,也可能寫出漏洞百出的東西。聽到任何話,看到任何文字,無論是出自喜歡的人,還是反感的人,都要自己好好想一想才行。」

  小馬感嘆:「喲,你是個聰明人嘛!」

  「切,我離聰明還差得遠呢。世上有兩種愚昧之人,一種是很多基本道理都不懂;另一種,道理倒是懂了不少,卻跟沒懂一樣,照舊愚昧行事。 我以前是第一種人,現在是第二種人。只希望將來有一天,自己不再如此愚蠢。」我慚愧地說。

  小馬點頭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對我來說也是如此。其實這世上最痛苦也最幸福,最有趣也最無聊的事情是——與自己的愚蠢鬥爭。」

  是呀,愚蠢是種病,得治。至少現在我知道自己病了,於是患病的痛苦中,又生出了一分幸福。感謝那些幫助我治療愚蠢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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