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理智之愛的一點誤會
2024-10-11 02:32:33
作者: 毛路
理智之愛,不是說把愛放在天平上,看著對方給了我多少愛,我也還對方多少愛。感性的愛,著重於如何讓自己在最大程度上給予愛;而理性的愛,著重於如何讓對方在最大程度上接收愛。
有朋友問我,是更推崇理性的愛還是感性的愛?如果一個過分理性的人來尋求我的意見,我會勸他感性些;反之,我會勸他理性些。理性的愛與感性的愛,我覺得沒有必要討論出個好壞優劣。關鍵是在理性和感性中,找到一種適合自己的平衡。
很多感性的人,一提到「理智的愛」,總會有點鄙夷的味道,他們覺得,本來就不是理智範疇的事情,還扯什麼理智。我覺得這些人對理智之愛有點誤會。理智之愛,不是說把愛放在天平上,看著對方給了我多少愛,我也還對方多少愛。
在愛情中,我是一個理性的人。先不討論什麼真愛,先討論一下讓人感覺幸福的愛。個人認為,要獲得這樣的愛,一個基本條件就是,愛情中的雙方,愛的程度基本相當。如果太過失衡,被愛得少的那方,應該不會太高興。當然,也有完全不計較這些的人,如「我很愛你,就算你不愛我,也沒關係」的人。只不過,我肯定不是那樣的人。
無數文章、書籍和愛情名言告訴我們——「愛一個人,就是希望Ta幸福。」我不知道到底有幾個人做得到,反正我打死都做不到。對我來說,愛一個人,就要讓我倆都幸福。如果只有Ta能幸福,而我不能,那沒門兒。對不起,我的幸福永遠是第一位的,我做不到把別人的幸福放在我自己的幸福之上。我這麼說,肯定又有人說,你不懂愛。
也許我是不懂,我也不想去糾結愛這個東西。我只知道,人生太短了,我不想給自己添堵,也不想給別人添堵,只想讓自己的人生越快樂越好。承認自己在愛情中是個利己主義者,並制訂相應的利己主義方案,能讓我的愛情更順暢,人生更幸福。準確地說,應該是利人又利己的方案,如果對方過得不幸福,我的日子肯定也不好過。愛情中的兩人,要麼一起幸福,要麼一起不幸。也許又有人說,這樣的愛情「不純淨」,不純淨就不純淨吧,反正當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照樣會激動得睡不著覺;半夜三更起來撒尿,照樣會忍不住坐馬桶上樂呵半天;走在街上,我就是忍不住沖大家傻樂……為什麼生活會突然這麼美好?我心裡清楚,不僅是因為我愛上了一個人,而且還因為對方也愛著我。
因為我是一個自私的人,所以我從來沒有品嘗過「愛一個人,就是希望Ta幸福」的那種樂趣。對我來說,愛是一種雙向的東西,單方面的愛是浪費生命。除非這種單向的愛,真的是不求回報的,就算被拒絕,被鄙視,被拋棄,一個人也能單單因為愛著另一個人,而覺得人生充滿光彩和意義。我相信這種愛是存在的,但我也很清楚自己不具備這樣的愛情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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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得有點遠了,還是回到「理智」上來吧。我想解釋一下,理智在我的愛情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很簡單,它的角色是:幫助我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如果我感覺對方沒有那麼愛我。我不會用「理智」來讓自己也少愛他一點。很多推崇感性之愛的人有這樣的誤解,他們覺得理智之愛的意思是:根據對方愛的程度,用理智來壓制感情,克制愛。大錯特錯,好麼?就算我想那麼干,我也不認為自己能做到。對我來說,理智是為感性服務的,這兩者不是互相打來打去的敵對關係,如果是那樣的話,只會搞得它們的主人,也就是我,很糾結,沒有心情去體會本該高興的事情。理性與感性是戰友關係,為了讓我活得更好,它們互相幫助,並肩戰鬥,幫我找到一條最適合自己的道路。理智的愛,強烈程度絲毫不亞於感性的愛。
那麼,我會用「理智」做些什麼呢?前面說了,愛情中的雙方,愛的程度應該基本相當。既然我不能也不想讓自己少愛他一點,那麼,我就用「理智」來讓他多愛我一點唄。
當我想把心給他的時候,理智會告訴我,你這樣掏出來,別人不一定會領情,你得想辦法讓他想要。所以,當我半夜三更想打電話給他的時候,當我想一大早就衝到他家門口跟他說早安的時候,當我喝高了買了一大堆東西想送給他的時候,當他接到女性電話,我想詢問那是誰的時候……理智能幫助我及時stop。在我自己眼裡,我覺得這些是在為愛釋放,但在對方眼裡,我完全是在破壞自己的形象。
愛情是一個慢慢升華的過程,當愛情之花真正盛開時,上面這些事情,我都可以去做,而且他會很感動,很高興。但是愛情的花骨朵是很嬌嫩的,稍不注意就會被搞死。理智對我說:在他真正愛上你之前,你做那些事情,會讓他更愛你嗎?會讓他對你更感興趣嗎?
答案是不會。只會讓人家覺得我是個極度饑渴的瘋婆子。
這正是我偏向於理智之愛的原因,它能幫助我跳出自己的角度,從對方的角度審視自己。
對我來說,理性壓制的絕不是感性,無論我怎麼去發展自己理性的一面,我心中有多愛一個人,我還是有多愛他。無論我的做法多麼理性,我在感性上對一個人的愛是不會減少的。這兩者並不是此消彼長的關係。理智壓制的是自己身上那些讓人煩的東西。如果不去壓制這些東西,可能人家還沒看到我好的地方,就被這些讓人討厭的東西給嚇飛了。
我覺得感性的愛與理性的愛,最大的區別在於,感性的愛,著重於如何讓自己在最大程度上給予愛;而理性的愛,著重於如何讓對方在最大程度上接收愛。就算我能給出一百分的愛,但人家一分也不願意要,我不知道這事兒有什麼意義。假設真有不求回報的無私之愛,但如果你給予的愛,並不能讓你愛的人更開心,這事兒又有什麼意義?也許對有些人來說,不管對方要不要,奉獻出去就是意義了,只是我體會不到這種意義而已,我也不想去體會。我只知道,在一個不愛我的人面前,無論我多愛他,無論我對他多麼好,就算我能把全世界的好東西都給他,也不及一個他愛的人的眼神。如果一個人不愛我,那並不是他的錯。當愛得不到回報的時候,最不該怪罪的人,就是那個我們給予了愛的人。明明是自己心甘情願地把心掏給人家,人家不想要,這能怪人家麼?不過是自作自受而已。我並不牴觸感性的愛, 「老娘就是把心掏給你了,不要就還給我,我也不會怪罪你」,這樣的姑娘,我會覺得她們很可愛。有這樣的灑脫和大氣,感性的愛又未嘗不可?我牴觸的是,那些一股腦兒把愛奉獻出去,到頭來卻怪罪對方不要,指責對方是混蛋的人。別忘了,人家一開始就沒讓你給呀。
說到底,我很清楚自己要什麼,我要他愛我!我要我們兩個一起幸福。愛情這東西,自己再怎麼happy,也不如兩人一起happy。但我不會去求他來愛我,我得讓他心甘情願地愛我。所以我得收起自己的神經病嘴臉,把「女神」范兒拿出來,並且得去理解他,尊重他,鼓勵他……給他真正需要的東西,用他想要的方式愛他,讓他覺得跟我在一起,既舒服又幸福。同時,我也會去體會這個男人對我的感覺,他到底適合不適合我,他是不是也能理解我,尊重我,鼓勵我……
當我們把心交給彼此的時候,我們都會覺得:哇,我真是太幸運了!那時候,再一起發神經也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