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1953年,格林埃克斯農場
2024-10-11 02:18:42
作者: (澳)凱特·莫頓
長到八歲最讓洛瑞爾得意的事情,就是終於會側手翻了。整個夏天,她都興致勃勃,樂此不疲。她最好的紀錄是連續翻了三百二十六個,一直從車道這邊翻到父親的舊拖拉機那兒。今天早上,她給自己立下了新的目標,看看繞著農舍翻一圈要做多少個側手翻,她要拿出自己最快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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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側門是個問題。為了防止院子裡的老母雞跑出去,側門一直都關著——每次快翻到那兒的時候(到那兒一共是四十七個跟頭,有時候要四十八個),洛瑞爾都不得不停下來做個記號,然後跑去把側門打開,又忙不迭地跑回來。今天,為了節約時間,洛瑞爾想找個東西把門抵住。但那群調皮的母雞得一丁點兒機會,都會趁機跑到菜園子裡糟蹋東西。
洛瑞爾一時間想不出其他法子。她像她的老師普林頓小姐那樣咳嗽一聲,清了清嗓子,示意自己有話要說。「小傢伙們,聽我說。」她伸出手指比畫著。「我要去把那扇門打開,但只開一分鐘。如果你們中有人膽敢偷偷溜出去,跑到爸爸的菜園裡搗亂的話,媽媽今天下午正要做加冕雞,她可能需要幾個志願者。」
媽媽從未打算殺掉任何一隻雞,出生在尼克森家農場的小雞命都極好,可以一直安然活到衰老死亡。但洛瑞爾可不會把實情告訴它們。
她從前門那兒把爸爸干農活穿的大靴子拿過來,靠在敞開的側門邊。那隻名叫警察的貓趴在前門台階上,喵喵地叫喚著,想提點兒意見,但洛瑞爾假裝沒聽見,貓兒只好無奈地看著。門總算不會自己彈回去了,洛瑞爾心滿意足地對母雞重申了一遍剛才的警告。她看看手錶,等著秒鐘慢悠悠地走過12的刻度,然後大喊一聲:「出發!」就開始了自己的側手翻挑戰之旅。
她一圈接一圈地翻著,兩條長長的辮子一會兒拖在塵土當中,一會兒又掛在背後,就像馬兒的尾巴。她翻著跟頭越過雞群,經過敞開的側門,回到剛才出發的地點。八十九個側手翻,一共花了三分鐘零四秒。
洛瑞爾心裡充滿勝利的喜悅,但她隨即發現,母雞已經順著敞開的側門跑出去,完全忤逆了她的旨意。它們在爸爸的菜畦里又啄又刨,細嫩的玉米被糟蹋得不成樣子。該死,好像尼克森家沒給它們按時奉上一日三餐似的。
「你們在幹什麼?」洛瑞爾大聲吼道,「趕緊回雞圈裡去!」
母雞們對她的話充耳不聞。洛瑞爾走過去,又是揮胳膊又是跺腳,但卻徒勞無功,心裡好不沮喪。
開始的時候,洛瑞爾並沒看見那個男人,直到他開口說「你好」,洛瑞爾這才抬起頭,看見男人就站在爸爸平時停車的地方。
「你好。」
「你好像有點生氣。」
「是的,母雞跑出來,把爸爸的玉米啄得不成樣子,我又要挨罵了。」
「天哪,」他說道,「聽上去很嚴重。」
「的確如此。」洛瑞爾的下唇委屈得快顫抖起來,但她努力控制住自己。
「事情已經這樣了,不如讓我試試吧——我剛好懂點兒雞語,看能不能把它們弄回去。」
洛瑞爾同意了他的提議,他們聯手在菜畦里來回追趕,男人發出咯咯咯的叫聲,洛瑞爾好奇地回頭望著他。最後一隻母雞也被關進雞圈,洛瑞爾點了點數,小心翼翼地關上門。男人幫洛瑞爾清理母雞們留在玉米稈上的罪證。
「你是來找我爸爸媽媽的嗎?」洛瑞爾忽然意識到,他可不是專門來替自己攆雞的。
「是的,」男人答道,「我以前認識你母親,很久以前。我們那時是朋友。」他笑起來,洛瑞爾覺得自己很喜歡他,當然不只是因為他幫自己攆雞。
意識到這一點,她有點兒害羞。「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進來等,我這時候得回去打掃屋子了。」
「好的。」他跟著洛瑞爾往屋裡走,進門時脫下帽子。他打量了一下屋裡的擺設,饒有興趣地看著新刷的牆壁。「你爸爸媽媽不在家嗎?」
「爸爸下地幹活兒去了,媽媽去借電視機,晚上看女王加冕儀式。」
「這樣啊……如果你要打掃房間的話,我一個人待在這兒就好。」
洛瑞爾點點頭,但並沒有挪開步子。「你知道嗎,我以後要當演員。」她忽然很想告訴這個男人自己的一切。
「真的嗎?」
洛瑞爾又點了點頭。
「嗯,那好,我以後會去看你的演出,你覺得自己能在倫敦的劇院演出嗎?」
「噢,當然了。」洛瑞爾像大人那樣噘著嘴,陷入思考。「應該說,我極有可能會做到。」
男人笑了笑,臉上的表情很快就變了。起初,洛瑞爾還以為是自己說錯話或者做錯事惹他不高興了,但她很快就意識到,男人的目光並未在自己身上。他在看客廳桌上爸爸和媽媽的結婚照。
「你喜歡這張照片?」她問道。
他沒有回答,而是沉默著走到桌邊,拿起相框端詳,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薇薇安。」他輕聲念叨著,用手撫摸媽媽的臉龐。
洛瑞爾皺起眉頭,不明白他話里的含義。「她是我媽媽,她叫桃樂茜。」
男人盯著洛瑞爾,張口像是要說什麼,但終於還是沒有說出來。他閉上嘴,臉上浮現出一個玩味的笑容,好像自己剛剛解開了一個謎語,臉上滿是悲喜交加的神情。他戴上帽子,準備離開。
「媽媽很快就回來了。」洛瑞爾有些迷惑,「她只是去隔壁村子了。」
男人沒有改變心意,他走到門邊,站在紫藤花架下,沐浴著燦爛的陽光。他伸手向洛瑞爾告別。「再見,趕雞的小姑娘,遇見你真高興,好好欣賞加冕儀式吧!」
「我會的。」
「順便說一聲,我叫吉米。我會在倫敦各大舞台上尋找你的身影。」
「我叫洛瑞爾。」她握住男人的手,「到時候見。」
他笑起來:「我相信會有那一天。我覺得你就是那種會用耳朵、眼睛,還有心靈一起傾聽的人。」
洛瑞爾鄭重其事地點點頭。
男人準備離開,剛邁出步子又最後一次回過身來。「在我離開之前,洛瑞爾,你能不能跟我講講,你爸爸媽媽幸福嗎?」
洛瑞爾聳聳鼻子,不太清楚他的意思。
他解釋道:「他們會不會一起玩笑打鬧,一起唱歌跳舞?」
洛瑞爾轉了轉眼珠子:「噢,會,他們經常這樣。」
「你爸爸人和善嗎?」
她抓了抓腦袋,點點頭。「嗯,還很風趣。爸爸總能讓媽媽開懷大笑,還會給媽媽煮茶。你知道嗎,他還救過媽媽的命,他們就是那時候相愛的——媽媽從懸崖邊上掉下去,她很害怕,很孤單,雖然裡面有鯊魚、鱷魚,還有海盜,爸爸還是勇敢地跳下去,把她救了出來。」
「是嗎?」
「是的,然後他們在一起吃扇貝。」
「我明白了,洛瑞爾。」那個叫吉米的男人說道,「我覺得你爸爸是個好男人,配得上你媽媽。」
他低頭,用那種悲喜交加的表情看著自己的靴子,跟洛瑞爾揮手道別。洛瑞爾看著男人遠去的身影,心思很快又轉到側手翻上面去了——不知道從家裡到小溪邊要做多少個側手翻?母親和妹妹們開車回到家裡,後備箱裡裝著借來的電視機。洛瑞爾已經完全忘記白天那個幫自己趕雞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