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訓 卷下 同治二年正月二十四日
2024-10-14 04:25:25
作者: 曾國藩
字諭紀澤:
蕭開二來,接爾正月初五日稟,得知家中平安。羅太親翁仙逝,當寄奠儀五十金,祭幛一軸,下次付回。
羅婿性情可慮,然此無可如何之事。爾當諄囑三妹柔順恭謹,不可有片語違忤。三綱之道,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地維所賴以立,天柱所賴以尊。故《傳》曰:君,天也;父,天也;夫,天也。《儀禮》記曰:君至尊也,父至尊也,夫至尊也。君雖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雖不慈,子不可以不孝;夫雖不賢,妻不可以不順。吾家讀書居官,世守禮義,爾當誥戒大妹、三妹忍耐順受。吾於諸女妝奩甚薄,然使女果貧困,吾亦必周濟而覆育之。目下陳家微窘,袁家、羅家並不憂貧。爾諄勸諸妹,以能耐勞忍氣為要。吾服官多年,亦常在耐勞忍氣四字上做工夫也。
鮑春霆正月初六日涇縣一戰後,各處未再開仗。春霆營士氣復旺,米糧亦足,應可再振。偽忠王復派賊數萬續渡江北,非希庵與江味根等來恐難得手。
余牙疼大愈,日內將至金陵一晤沅叔。此信送澄叔一閱,不另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