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2024-10-11 00:51:10
作者: (英)P.G.伍德豪斯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這種經歷:在生命的旅程中,時不時的總有些神來之筆,憑肉眼就能立刻辨識出來。莫名地你就知道,這些經歷會永遠地鐫刻——應該是這個詞兒——在記憶中,在以後的歲月里,它們會不時地在你半睡半醒間襲來,瞬間驅走睡意,使你從枕頭上一躍而起,像被魚叉刺中的大馬哈魚。
就我本人來說,其中一個叫我念念不忘的記憶發生在第一所私立學校。我趁夜深人靜之時偷偷潛入校長室——手下的密探報告說,校長書架下面的柜子里藏有一盒餅乾。結果呢,等我深入虎穴且絕無可能怯生生地全身而退後,我發現這老先生正端坐在椅子裡,並且——事後想來我總覺十分蹊蹺——正忙著撰寫我的期末報告。其內容自然是慘不忍睹。
如果說伯特倫這種情況下依舊保持了一貫的「傷不化」[1]而巋然不動,那可能的確與事實大有出入。但現在我決不打誑語:雖然我在上述情景中望著奧布里·厄普約翰牧師嚇得面如土色,但那土色決不及此刻聽到果絲這句話時的一半。
「丟了?」我聲音打戰。
「是,不過沒事兒。」
「沒事兒?」
「我是說,寫的什麼我都記住了。」
「哦,這樣啊,那就好。」
「是。」
「寫了很多嗎?」
「嗯,一堆呢。」
「都是猛料?」
「經典啊。」
「哦,那可好了。」
我望著他,心中的佩服之情不斷滋長。按理說,到了這份兒上,就算他是非正常得超凡脫俗,也該意識到要大難臨頭了。非也。他的玳瑁眼鏡活潑潑地閃爍,他滿滿的「一郎」和「愛司皮耶哥樂里」[2],世間一切煩惱都與他無關。以脖子為界,以下沒什麼問題,以上為混凝土砌成——這便是奧古斯都·粉克-諾透是也。
「嗯,可不,」他說,「我全都認真背下來了,而且我很引以為傲。在這個星期里,我對羅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的性格特點進行了毫不留情的分析,還深入徹底地研究了這兩個膿包的本質。真神奇,一經分析,就能收集到這麼多素材。你聽過沃特金·巴塞特爵士喝湯的動靜嗎?簡直堪比蘇格蘭特快列車穿越隧道。你見過斯波德吃蘆筍的嘴臉嗎?」
「沒。」
「叫人反胃。足以叫人懷疑『人是萬物之靈』的論斷。」
「這兩條你都記在小本子裡了?」
「大概寫了半頁紙。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小缺點。我大部分的研究要深入得多呢。」
「這樣啊。你是卯足了勁兒?」
「可不是。」
「全都是漂亮精闢的材料?」
「字字珠璣呀。」
「太妙了。看來老巴塞特讀起來是絕對不會興味索然咯。」
「讀起來?」
「哼,撿到的人完全有可能是他,對吧?」
記得吉夫斯有一次說到天氣永遠無法預測的話題,感嘆多少次他曾看見燦爛的清晨,用那至尊的眼媚悅著山頂[3],然後下午就不招人待見了。這句話形容果絲正合適。他本來像探照燈似的滿臉放光,聽我這麼一說,那光輝猛然消失,就像「啪」的一聲給拉了總閘。
他對著我目瞪口呆,仿佛我當年對著奧布里·厄普約翰牧師。我又想起有一回在摩納哥皇家水族館裡驚了一條魚,雖然已經記不得它的種類,不過那魚的表情簡直和果絲的一模一樣。
「這我可沒想過!」
「得想想了。」
「天呀!」
「對。」
「地呀!」
「可不。」
「我的神仙姑姑呀!」
「千真萬確。」
他夢遊似的晃到桌邊,撿了一塊冷餅嚼起來。他和我四目相對——他那兩目鼓著。「假設真叫老巴塞特撿到,你覺得會有什麼後果?」
這道題目我會答。「他會立刻叫婚禮泡湯。」
「你真這麼想?」
「沒錯。」
他被烤餅噎住了。
「他當然要這麼做,」我接著說,「你也說了,他一直不看好你這個准女婿。讀了那個小本子以後,他也不可能對你突然生出好感。他肯定瞥上一眼,就要宣布撤銷蛋糕訂單,然後警告瑪德琳,要想嫁你,除非他死了。瑪德琳呢,可不是會違抗父命的小姐。」
「天呀!」
「不過呢,老兄,先不忙擔心這個,」我隨即指出光明的一面,「等不到這一幕,斯波德就已經把你的脖子扭斷了。」
他虛弱地又拿起一塊烤餅。
「糟了,伯弟。」
「是不大妙。」
「我掉進火坑了。」
「燒到眉毛了。」
「可怎麼是好?」
「不知道啊。」
「你不能想個辦法嗎?」
「想不到。成事在天,咱們必須得相信神力。」
「你是說,去請教吉夫斯?」
我搖搖腦袋瓜。
「這回吉夫斯也幫不了咱們。問題很簡單,就是趕在老巴塞特前找回這個小本子。你幹嗎不把東西鎖起來放好?」
「不行,我時時刻刻都要記錄新的想法,靈感什麼時候來,誰也不知道,我得隨身帶著。」
「你確定是放在胸前口袋?」
「確定。」
「有沒有可能放在臥室了?」
「不可能,為了安全起見,我一直帶在身上。」
「安全,是哦。」
「並且我也說過,我時刻要用的。我想想,最後一次是在哪裡見的。等等。有點眉目了。對,我想起來了,是在水泵那兒。」
「水泵?」
「在馬廄里,用來提水餵馬的。對,最後一次見就是在那兒,昨天午飯前的事兒。我掏出小本子,記錄沃特金爵士早上如何稀里呼嚕地喝粥,剛寫完這段批評,就遇見史黛芬妮·賓,她眼裡剛巧進了沙子,我幫她弄掉。伯弟!」他突然大喊一聲,不再言語了。只見他眼鏡上閃過一道古怪的光。他「」的一拳捶在桌子上。這笨蛋。早該知道會打翻牛奶嘛。「伯弟,我想起來啦,就像幕布掀起,真相大白了。我記得清清楚楚,當時我拿出小本子,記下喝粥這條,然後放回胸前口袋。口袋裡還放著手帕。」
「那又怎麼樣?」
「口袋裡還放著手帕,」他又念叨了一遍,「還沒明白?用用腦子,老兄,女孩家眼裡進了沙子,你第一反應是什麼?」
我一聲驚呼:「掏手帕!」
「沒錯。掏手帕,用邊邊把沙子弄出來。要是手帕旁邊還有一個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就會掉出來——」
「掉到地上——」
「不知道哪兒去了。」
「我知道哪兒去了。這就是重點,我閉著眼睛也能摸回去。」
一瞬間我大為振奮,但很快又愁起來。「你剛才說是昨天午飯前?那肯定已經被人撿走了。」
「我正要說呢。我剛剛想到,處理完沙子,我立刻聽到史黛芬妮說:『咦,這是什麼?』然後看到她彎腰去撿什麼東西。我當時沒太留意,因為我看到了瑪德琳。她站在馬廄門口,神色冷冷的。不妨告訴你,為了弄掉沙子,我不得不用手托著史黛芬妮的下巴,好叫她不要亂動。」
「那是。」
「這是少不得的。」
「絕對。」
「要是頭動來動去,那就沒法動手了。我想跟瑪德琳講講這個道理,但是她不肯聽。她昂著頭,拔腿就走,我也拔腿就追。直到今天早上我才跟她說明真相,叫她相信了我的話。這期間,我把彎腰撿東西的史黛芬妮忘得一乾二淨。我看很明顯,這小本子現在就握在這個賓小姐手裡。」
「無疑。」
「那就好了。咱們找到她,請她把東西物歸原主,她照做。估計她讀得不亦樂乎吧。」
「她人在哪兒?」
「我好像記得聽她說要徒步去村子那邊,應該是去找助理牧師套近乎了。你要是沒有別的事兒,不如當散步,去那邊找她。」
「好的。」
「對了,小心她那條蘇梗,估計她帶在身邊了。」
「哦,好,多謝了。」
我記得吃飯的時候他跟我提過這隻畜生。沒錯,當時上面拖鰨魚的時候,他給我展示了腿部的傷痛處,害得我沒敢碰那道菜。
「如蛇之噬。」
「好啦,我會小心。我看我還是馬上出發吧。」
沒用多久我就走到了車道盡頭,走到大門口時,我站住了。我琢磨著最好是在這附近晃悠,守株待史呆兔。我點了一支煙,開始冥思苦想。
雖然心情比方才稍微輕鬆了些,但一顆驚魂還是未定。在那個小本子安全地物歸原主之前,伍斯特的靈魂總是不得真正的安寧。能不能失而復得,可決定著生死存亡。我跟果絲也說了,要是老巴塞特擺出嚴父的架勢,對婚事提出異議[4],瑪德琳決不會挺胸抬頭地痛擊一句時髦的「愛咋咋地」。一眼就能看出,瑪德琳屬於僅存的那一小撮的聽話閨女,我樂意押一賠十:如果發生上述情形,她會嘆口氣,默默掉一滴相思淚,不過等一切煙消雲散之後,果絲還是要恢復自由身的。
我認真地考慮著嚴肅的問題,這時思緒突然被打斷了。我面前的那條路上,一場人間鬧劇正拉開序幕。
此時,夜幕已經開始肆意降臨,不過能見度還過得去,我瞧見路那頭一個又高又壯、臉如滿月的警察正騎著自行車駛來。看得出,他此刻平和得與世無爭。結束了一天的巡邏任務——也可能沒結束,不過他現在明顯不在當差,整個態度就是心中了無牽掛,除了頭上警盔。
好了,若各位知道他雙手沒握車把,就該知道,這位安詳的捕快是何等的快活似神仙啊。
說到劇情突變,就是他顯然還沒有注意到有一個堅強隱忍又專注的身影正對他緊追不捨——那便是條不負盛名的亞伯丁梗了。這邊廂,他還在悠然騎著自行車,嗅著清新的晚風,而那邊廂,這眉毛鬍子不分的蘇梗正全力朝他飛奔。後來我跟吉夫斯描述這一場景,他說這情景十分類似古希臘悲劇中動人的一幕:那小英雄登高遠眺,意氣風發,殊不知復仇女神就在他腳邊。吉夫斯說得也許不錯。
剛才說到,這位警官雙手脫把,否則這齣悲劇也不會如此一發不可收拾。想當年我也是個自行車少年,好像以前也提過,我還在某個村子的體育節目中拿過唱詩班障礙賽冠軍。我可以作證,騎車要想脫把,首先一定要保證私密的、不受任何打擾的環境。若有一點點跡象顯示某隻蘇梗出其不意地攻腳踝骨之不備,那就要「吱呀」一個急轉。眾所周知,要是雙手沒有牢牢地握住車把,「吱呀」就意味著「撲通咣當嘩啦啦」。
說時遲那時快,「撲通」——而且是我有生以來有幸目睹的最精彩的一個——這位執法人員倒下了。前一秒他還興高采烈,後一秒他已經置身水溝,只見胳膊腿兒輪子什麼的舞成一團。那小梗站在水溝邊上俯視他,一副得意洋洋、叫人恨的正義面孔。我已注意到這是亞伯丁梗和人類交鋒時的慣用表情。
他在水溝里扭動掙扎,要解救自己於這團亂麻中,這時街角走來一個年輕漂亮的姑娘,裹著一身混色毛花呢。我認出,這熟悉的面孔正是賓小姐。
聽過果絲那番話,我應該預料到史呆會出現,這個自然。看到有隻亞伯丁梗,我該猜到主人就是她。我可能已經想到:蘇梗來了,史呆還會遠嗎?
史呆顯然很惱恨這個警察,從她那態度就看得出。她用手杖的鉤子勾住蘇梗的項圈,將它拽回身邊,然後開始質問這警察。此時他剛從水溝里冉冉升起,像維納斯從泡沫里現身。
「你這人,」她厲聲問,「究竟想怎麼樣?」
這事自然與我無關,但我不由得想,這場對話看起來困難重重、十分棘手,她本該婉轉一點。看得出警察也有同感。雖然他臉上蹭了不少泥水,不過還不至於掩蓋他受傷的表情。
「你會把他嚇傻的,那麼把自己摔來摔去的。可憐的巴塞洛繆,這個醜八怪差點把你壓扁了,是不是?」
我還是覺得差了點婉轉。她稱這位公職人員是醜八怪,嚴格來說當然屬實。如果參賽選手有且僅有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螽斯的老富·普羅瑟等寥寥數個類似的仁兄,那麼他也許有望贏得選美冠軍。但是這種事兒怎麼好當面戳穿?這種情況要講究溫良恭儉讓。溫良恭儉讓才能萬無一失。
此時警官已經把自個兒連同自行車一併拖出深淵,並開始對車子展開一系列性能測試,以鑑定其受損程度。結果證明傷勢較輕,滿意之後,他才回身瞧史呆。當初站在勃舍街被告席上,老巴塞特瞧我也是用的這種眼神。
「我正在公路上騎車,」他語速緩慢,字斟句酌的,像在法庭上作證,「介資狗突然向我匆來,非常兇猛。我從自行車上摔下來——」
史呆立刻抓住重點,像訓練有素的辯論家。
「哼,你不該騎什麼自行車。巴塞洛繆討厭自行車。」
「我騎自行車,女士,因為要是不騎,那就紫能徒步巡邏。」
「那正好。你也該減點脂肪了。」
「介個,」警官也不是普通的辯論家,只見他從制服隱秘處摸出一本筆記,吹掉上頭的一隻水甲蟲,「介不四問題縱點。問題縱點四,介已經四介只畜生第餓次對本人進行嚴重襲擊,我必須再次傳訊你,女四,罪名是縱容惡犬傷人。」
攻勢很猛,不過史呆也猛力回擊。
「別傻帽了,奧茨。你怎麼能叫狗不去咬騎自行車的人呢?不符合人性。而且我打賭,肯定是你先惹了它什麼的。不妨告訴你,我準備把這案子打到上議院。我要請這位閣下作重要證人。」她說著轉身望向我,這才發現,我哪是什麼閣下,乃是一位舊友,「呀,伯弟,好呀。」
「好啊,史呆。」
「你什麼時候到的?」
「哦,剛到。」
「事情經過你都看到了?」
「可不,從頭到尾都在台邊座位。」
「好,那就等著傳票吧。」
「成。」
那警員一直在做什麼清算,記在筆記本里,這會兒開始秋後算帳了。
「右膝幾處蹭傷。左肘淤傷或扭傷。鼻樑處擦傷。警服沾滿污泥,需送交清理。外加精神創傷——嚴重驚嚇。女四,傳訊將不日送達。」
他蹬上車子就走,惹得巴塞洛繆激動地躍起,差點掙脫拘束它的手杖。史呆凝神望著他遠去的背影,露出一點渴望的神色,好像希望手邊有半塊磚頭。她轉過身,我終於可以說正經事了。
「史呆,」我說,「咱們就省了『再次見面三生有幸你氣色真好』那些廢話,你昨天是不是撿到了果絲·粉克-諾透掉在馬廄的那個棕色的皮面小本子?」
她沒吭聲,好像還在想事情,無疑是關於剛才這個奧茨。我又問了一遍,她終於回過神來。「小本子?」
「棕色皮面的。」
「寫滿了辛辣的私人意見?」
「正是。」
「嗯,在我這兒。」
我向上蒼高舉雙手,高興地號叫了一聲。巴塞洛繆不滿地看了我一眼,壓著嗓子咕噥了一句蓋爾語。我沒理它。就算有一窩亞伯丁梗爭相對我翻白眼、袒露智齒,也影響不了我這一刻的狂喜。
「天,總算鬆了口氣!」
「是果絲·粉克-諾透的?」
「對。」
「你是說,那些針對羅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的精彩的性格分析,都是出自果絲之手?真沒想到他還有這兩下子。」
「誰說不是呢。這件事說來有趣,聽說……」
「不過幹嗎在斯波德和沃特金舅舅身上浪費時間?明明有奧茨哭著喊著等著人寫呀。我真想不通。伯弟,以前從來沒遇見過像尤斯塔斯·奧茨這麼一貫愛招惹人家的。我快被他煩死了。他騎著自行車到處招搖,明明是自找的,還偏偏說人家不好。他幹嗎非要歧視可憐的巴塞洛繆,真變態。村子裡凡是有血氣的狗都咬過他褲腿,他又不是不知道。」
「那小本子呢,史呆?」我把話題拉回res[5]
「別管什麼本子,咱們繼續說尤斯塔斯·奧茨。你看他是不是真的要傳訊我?」
我回答說,從字裡行間里推敲,我確實有這種感覺。她做了一個所謂的「哞」的動作——是哞吧?反正是鼓起雙唇再迅速收回。
「我怕也是。尤斯塔斯·奧茨這個人,只能用一個詞形容:為非作歹。他到處找碴兒欺負人。哎,好了,沃特金舅舅又有事做了。」
「什麼意思?」
「我又得聽他發落了。」
「這麼說,他就算退休了也還在司法?」我想起藏品室里這個前司法官和斯波德的對話,略感不安。
「他只是從勃舍街退了而已。判案這東西是上癮的,怎麼也治不好。他現在擔任治安法官,在書房裡主持星室法庭之類的,他就在那屋子裡發落我。人家本來高高興興的,弄弄花草啦,在房間裡讀本好書啦,然後管家過來說老爺在書房有請。然後呢,就看見沃特金舅舅坐在書桌後,一副傑弗里斯法官的樣子[6],奧茨就站在旁邊等著作證。」
可以想像,自然很不愉快。一個女孩家的,閨中生活因此蒙上一層陰影。
「而且結果還總是一樣,沃特金舅舅蒙上黑紗,狠狠敲我一筆。我說什麼他從來都不聽。我看哪,他壓根兒就不懂什麼法。」
「聽他判決的時候我也有這種感覺。」
「最糟糕的是,他清楚我的用度,總能算出我荷包里能拿多少。今年裡頭,他都把我的腰包掏空兩回了,每次都是這個奧茨挑的事兒,一次是在建成區超速,一次是因為巴塞洛繆在他腿上輕輕啄了一小下。」
我同情地「嘖嘖」兩聲,心裡卻想著怎麼把話題拉回小本子上去。我發現,討論重要話題的時候女孩家的總有跑題的傾向。
「瞧奧茨那架勢,還以為巴塞洛繆咬掉了他一磅肉呢。我看這回又要重演了。這種警察迫害我真是受夠啦!這跟俄國有什麼分別?伯弟,你覺得警察可恨不可恨?」
我的感情呢,還談不上這麼強烈。總體來說,他們還是個很優秀的團體。「嗯,『昂馬士』[7]倒沒有,這個詞你懂吧。我覺著他們也有好有壞,和各行各業的人一樣。有些呢,很有些安靜的人格魅力,另一些就不太有。我也遇見過幾個很像樣的警察,比如螽斯門口當差的那位,跟我就很哥們兒。至於你這個奧茨嘛,我對他了解不深,當然也不好作評論。」
「哼,信我的話,他是最壞的一個。他會遭報應的。記不記得上次你在公寓招待我的事?你說你在萊斯特廣場偷警盔來著。」
「我就是這麼認識你舅舅的,我們正是因此才走到了一起。」
「嗯,當時我沒多想,不過前兩天突然想起來,才猛然覺得黃口小兒吐真言呀。這幾個月我一直苦苦思索怎麼想個法子報復這個奧茨,你正好給我指了明路。」
我吃了一驚。她這話似乎有且只有一個解釋。「難不成你要去偷他的警盔?」
「才不呢。」
「夠明智。」
「這是男人的事兒,這我還是懂的,所以我叫哈羅德去。他老說不管為我做什麼都心甘情願,老天保佑他!」
一般情況下,史呆總是一副做夢般的嚴肅模樣,讓人以為她正沉浸在美好的深思中。這當然都是假象。依我看,她是斷然不認識什麼美好的深思,就算你用釺子串好,抹上蛋黃醬遞給她。她和吉夫斯一樣都不常露笑臉,不過此刻她雙唇微啟,如痴如癲——好像是這個詞,我得和吉夫斯確認一下——雙眼炯炯放光。
「他真了不起!」她說,「我們訂婚了,知道吧?」
「啊,真的?」
「嗯,但可別告訴任何人,得嚴格保密。一定不能叫沃特金舅舅知道,得先把他哄住了才行。」
「這個哈羅德是何許人也?」
「村裡的助理牧師。」她望著巴塞洛繆說,「可愛的助理牧師要去討厭的醜八怪警官那裡偷警盔啦,醬媽咪會好高興好高興的,對不對?」
大概是這麼個話兒吧。她那種土語我自然學不來。
我瞪著這個小笨鳥,震驚於她的道德觀——勉強這麼叫吧。知道嗎,我對女性理解越深,就越發覺得應該有條法律。真得管管這半邊天,否則整個社會必將轟然傾廢,到那時咱們不知得怎麼傻眼呢。
「助理牧師?」我說,「可是史呆,你總不能叫助理牧師跑去偷警盔呀。」
「為什麼?」
「呃,這很不尋常。這可憐的老兄會被褫奪法衣的。」
「褫奪法衣?」
「牧師偷東西都是這麼辦的。要是你指派聖哈羅德犯下這可怕的差事,不可避免就是這個下場。」
「這件差事哪裡可怕了?」
「難不成說這種事助理牧師做起來很自然?」
「是啊。哈羅德最拿手了。想當年他在莫德林學院,那是他還沒進教會的時候,可是個搗蛋鬼。這都是家常便飯。」
聽她提到莫德林,我來了興趣。那可是我的學院啊。「他是莫德林出身?哪一屆的?可能我認識呢。」
「你當然認識。他老說起你,聽我說你也要來,他可高興了。哈羅德·品克。」
我大吃一驚。「哈羅德·品克?老沒品哥·品克?天哪!我最好的哥們兒啦。我就常尋思他跑哪兒去了。原來是偷偷跑去當助理牧師了。果然是貧富不相知,世界上一半的人都不了解剩下那四分之三半哪。沒品哥·品克,天!你是說,老沒品哥現在以拯救靈魂為生[8]?」
「當然,而且相當稱職,上邊很器重他,隨時可能升他做牧師,然後他就要躥起來啦,總有一天能當上主教。」
此刻,那種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的興奮感消失了。我再次想到現實問題,從而嚴肅起來。
至於我為什麼嚴肅,原因如下:史呆說得倒好,什麼這種事沒品哥最拿手。她是不如我了解這個人。我看著哈羅德·品克走過性格形成的歲月,因此深知他的為人:高高壯壯,呆呆笨笨,像只紐芬蘭小狗,滿腔熱忱,不錯,總是努力向上,也對,可就是永遠達不到標準。總之,要是有機會搞砸某項計劃陷自己於水深火熱之中,他絕對不會放過。想到他要去執行竊取奧茨警官頭盔這項艱巨的任務,我的血液瞬間凝固了。他的成功概率絕對是零。
我回憶起沒品哥年輕的樣子。他的體型頗有點像斯波德,一直為大學橄欖球隊效力,還進過國家隊。說到將對手摔進泥坑,再穿著釘靴踩踏其頸部,他這門技術幾乎鮮有人超越。要是想找人幫我對付瘋牛,他是最佳人選。或者我不幸被困「秘密九人」的地牢,我最喜聞樂見的就是哈羅德·品克牧師從煙囪跳出來救我。
但是單有肌肉和筋骨並不代表可以去偷警盔。那需要的是謀略。
「是嗎?」我反問,「要是他從教區會眾那裡偷警盔被逮到,那可有大把機會做懺悔教的主。」
「他不會被逮到的。」
「他一定會被逮到。在母校的時候他沒有一次不被逮到,好像他根本不懂什麼叫隨機應變。放手吧,史呆,你得拋棄這個計劃。」
「我不。」
「史呆!」
「不,這戲一定得演下去。」
我只好放棄。看得出,再勸她別做什么女孩家的白日夢也只是白費工夫。觀察發現,她的腦筋和羅伯塔·威克姆一樣,此女曾趁我在某鄉間別墅做客期間,勸我半夜摸進另一位客人的臥室,用一端裝有織補針的手杖刺破人家的熱水袋。
「哎,要是註定如此,那就由他去吧,」我表示無可奈何,「不過至少要提醒他記住,偷警盔的時候,一定要先向前推一下,然後再向上提,否則對方的下巴就要勾住鬆緊帶。我當時就是因為忽略了這一精要,才導致兵敗萊斯特廣場。勾住鬆緊帶,那警察回身一抓,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是怎麼一回事兒,就已經身陷被告席,對你沃特金舅舅念叨『是閣下、不是閣下』了。」
我想著老朋友將要面臨的黑暗未來,陷入了沉默。我不是性格軟弱之人,但也不禁琢磨,我那麼一口否決吉夫斯的環球郵輪計劃,做得到底對不對。不管這種旅行怎麼招人厭——船上人滿為患啦,可能會遇到一堆討厭鬼啦,不得不下船去參觀泰姬陵啦,麻煩死了等等,不過至少有一個好處,那就是不用眼睜睜看著天真無辜的助理牧師白白葬送大好前程,把在教會中出人頭地的機會盡毀,僅僅因為頭頂教眾的帽子被抓個正著。
我嘆口氣,換了個話題。「這麼說你跟沒品哥訂婚了?上次吃飯怎麼沒告訴我?」
「那時還沒訂呢。啊,伯弟,我好開心,真想咬葡萄。反正等我們讓沃特金舅舅轉念想『祝福你,孩子們』的時候,我就真的開心啦。」
「啊,對,你剛才說了,是不是?要哄他什麼的。你說哄他是什麼意思?」
「我就是想和你說這件事。記不記得我在電報里說有事要吩咐你?」
我悚然一驚,一股準確無誤的不祥之感涌遍全身。她那封電報已經被我拋到腦後了。
「很容易的。」
我不敢苟同。我是說,她還覺著助理牧師很適合去偷警盔呢。那麼,我不禁暗暗揣測,她給我安排的得是什麼樣的任務?我看時機已經成熟,該來一點襁褓之中的扼殺了。
「哦,是嗎?」我說,「嗯,我此時此刻就告訴你,我才不會做。」
「嚇壞膽子了?」
「壞了,和我阿加莎姑媽一樣。」
「她怎麼了?」
「她得了黃疸。」
「有你這種侄子,她不得黃疸才怪。再說,你還不知道是什麼事兒呢。」
「我還是不知道的好。」
「哼,我偏要告訴你。」
「我不想聽。」
「莫非你想叫我鬆開巴塞洛繆?我發現它注視你的表情有點兒怪,我看它是不喜歡你。它的確會突然鬧情緒不喜歡誰的。」
咱們伍斯特英勇無畏,但決不失之魯莽。於是,我准許她帶我走到涼台邊的石牆處坐了下來。我記得那是個寧靜的晚上,尤其有種祥和的意境。所以說呀。
「不會耽誤你很久的,」她說,「很容易很簡單。不過我得先跟你說說秘密訂婚這件事。都是果絲害的。」
「他做錯什麼了?」
「就錯在他是果絲唄。整天稀里糊塗,鼓著眼睛,在臥室里養什麼水螈。沃特金舅舅的感受很好理解。寶貝女兒跟他宣布要嫁人了。『嗯,是嗎?』他說,『那好,咱們瞧瞧這小伙。』然後果絲隆重出場。當父親的刺激可不小。」
「可不。」
「所以嘛,他還沒從認果絲當女婿的震驚中恢復過來,總不能挑這個時候跟他說我要嫁給助理牧師呀。」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記得弗萊弟·特里珀伍德跟我提過布蘭丁斯城堡發生過這麼一場風波。他有個表妹想嫁給某個助理牧師,而該事件中,危機得以化解,得益於此人乃是利物浦某船業大亨的繼承人。不過總體一般來說,做父母的就是不待見女兒嫁給助理牧師,想必舅舅對外甥女們也是一樣。
「不得不承認,助理牧師不是搶手貨,所以在揭開秘密的面紗前,咱們得想辦法叫沃特金舅舅接受哈羅德。要是咱們出對了牌,我盼著舅舅能用自己的推薦權讓他當上牧師[9],那以後就好辦了。」
我很不喜歡聽她「咱們、咱們」的,不過她想說什麼我倒聽明白了。雖然不忍,但我也只有打碎她的憧憬和美夢。
「你想叫我為沒品哥美言幾句?讓我把你舅舅拉到一旁,誇誇沒品哥是個大好青年?可以的話我當然願意,親愛的史呆,但很不幸,我跟你舅舅沒這份交情。」
「不不,不是這麼回事。」
「哦,那我看不出還幫得上什麼。」
「你行。」聽她這麼一說,我再次感到了那種莫名的不祥之感。我告訴自己一定不能動搖,但又不由得想起羅伯塔·威克姆和熱水袋事件。你自認是淬火鋼,或者說堅毅如磐石吧,結果煙霧散去才發現,居然讓姑娘家的繞進了陷阱。參孫對大利拉就是例證[10]。
「嗯?」我警覺地問。
她搔了搔巴塞洛繆的左耳,然後才作答。「光對沃特金舅舅夸哈羅德是沒用的,咱們得多動點腦筋,想一個特別巧妙的計策,叫他一下子得手。我覺著幾天前終於想出主意來了。你讀過《香閨》沒有?」
「我倒是曾經撰文一篇,題為《有品位的男士怎麼穿》,不過倒不是忠實讀者。怎麼了?」
「上個星期裡面有篇文章,講一位公爵不同意女兒嫁給年輕的秘書,後來這個秘書安排一位朋友帶公爵去湖上划船,故意把船掀翻,他就跳下去把公爵救了。公爵於是乎說:准啦。」
我判定得殺死這個點子,刻不容緩。「你還是立刻打消這個念頭吧。我可不會帶沃特金爵士去划船,再把他推下水。況且他怎麼可能跟我去湖上划船。」
「是,而且這裡也沒有湖。哈羅德還叫我別打村子水塘的主意,說現在這個季節水太冷,根本沒法跳。哈羅德有時候想法很奇特。」
「我為他健全的常識喝彩。」
「然後我又讀到一篇文章,又有了新主意。這裡講的是男主角叫朋友假扮流浪漢去襲擊女主角的父親,然後他再衝出來救人。」
我輕輕拍拍她的手。「你這些主意有一個通病,」我指出,「男主角似乎總有一個弱智朋友,願意為他鋌而走險。但是沒品哥沒有。我欣賞沒品哥,甚至可以說,我把他當親兄弟一樣愛護,但是我有嚴格界定的底線,決不會為了他的利益去破界。」
「唔,不要緊,反正他把這個也一票否決了,主要理由是萬一事發,牧師會怎麼想。不過我這個最新的主意,他很喜歡。」
「哦,你還有新主意?」
「對,而且特別妙,最大的好處就是哈羅德完全無可指摘。就算有一千個牧師也挑不出他的錯。唯一的不足就是沒人配合他。我想來想去也沒想出個人選,然後就聽說你要來。現在你來了,就萬事俱備啦。」
「哼,是嗎?我已經說過了,賓大小姐,現在我再說一遍,無論如何我都決不蹚這渾水。」
「啊,伯弟,你一定得幫忙!我們就指望你了。而且可以說你不用費吹灰之力。去偷走沃特金舅舅的奶牛盅就好了。」
不知道各位站在我這個角度會有什麼反應。一個穿著混色毛花呢的姑娘突然跟你提這個要求,而不到八小時前,一個木槿紫面孔的姑媽也提過。可能有人要一陣頭暈目眩。我猜大多數人都會吧。就本人來說呢,我與其說是驚詫,不如說是好笑。是的,如果記得不錯,我放聲大笑。果真如此,那也未嘗不是好事,因為我以後就沒什麼機會了。
「哦,是嗎?」我答,「說來聽聽,」我覺得不如鼓勵這個呆頭鵝繼續,權當娛樂,「偷走他的奶牛盅,嗯?」
「對,這玩意是沃特金舅舅昨天從倫敦帶回來的藏品,是個銀制奶牛,臉上是醉醺醺的表情。他當個寶貝似的,昨天晚飯,他把這東西擺在面前,絮叨個沒完。我當時就靈機一動,想著要是哈羅德把奶牛盅偷走,再完璧歸趙,沃特金舅舅一定會感激涕零的,當場到處像灑水車似的潑撒牧師職位。但是我立刻發現有一個漏洞。」
「啊,還有漏洞?」
「當然。你想,這東西怎麼會到哈羅德手裡?這銀奶牛從人家的藏品里消失了,第二天卻出現在助理牧師那兒,那他可有得解釋了。因此很明顯,得偽裝成外部作案。」
「我懂了。你想叫我套上黑面罩,破窗而入,順走這件藝術品,再交給沒品哥?懂了,懂了。」
我這話充滿辛辣的諷刺。我本想,我這話里辛辣的諷刺誰聽不出呢,但她卻一臉崇拜嘉許。
「伯弟,你真聰明。一點兒也不錯。當然啦,你不用非套上面罩。」
「你不覺得套上面罩有助於我融入角色嗎?」我這話仍然同上,充滿那什麼。
「嗯,也許吧。你自己看著辦。關鍵在於破窗而入那部分。當然得戴手套,免得留下指紋。」
「當然。」
「哈羅德會在外面接應,你把東西交給他。」
「然後我退場,去達特穆爾蹲號子[11]?」
「不對。你當然是在扭打中逃走。」
「什麼扭打?」
「哈羅德衝進屋子,滿身鮮血——」
「誰的血?」
「這個嘛,我說是你的,哈羅德覺得是他的。反正得做出扭打的跡象才可信。我是想叫他一拳打中你的鼻子,但是他說,最好是他渾身血污,故事才有分量。最後我們決定,你們各自一拳打中對方的鼻子。然後哈羅德把我們吵醒,進來把奶牛盅交給沃特金舅舅,解釋事情經過,這就萬事大吉啦。我是說,沃特金舅舅不可能一句『哦,多謝』了事吧?他要是還有一丁點人情味,那就得把牧師職位給吐出來。你覺得這個計策很妙吧,是不是?」
我站起身,臉上寫著冷酷和堅定。「妙極了。可惜對不住——」
「你難道想推託?這事對你哪有一點兒不方便的?只占用你十分鐘時間而已。」
「我的確是要推託。」
「哼,你真是頭豬。」
「就算是頭豬,那也是頭精明清醒的豬。這個計劃,就算拿著掃帚我也不碰。告訴你,我最了解沒品哥。他怎麼也會想方設法地把這事兒搞砸,然後把咱們通通送進大牢,具體什麼辦法我說不好,反正他有這個本事。好了,我得把那個小本子要回來,拜託啦。」
「什么小本子?啊,果絲那本。」
「對。」
「為什麼要給你?」
「給我,」我嚴肅地說,「因為此物不適合放在果絲手裡保管。他可能還會弄丟,繼而落到你舅舅手裡,繼而粉碎果絲和瑪德琳的婚禮計劃,繼而害我成為首當其衝的受害者。」
「你?」
「正是在下。」
「怎麼回事?」
「我這就告訴你。」
我用寥寥數語概括了布林克利莊園的各種風波、風波引發的後果以及果絲若被取消比賽資格對我產生的切身威脅。
「你得明白,」我說,「我不是想說你表姐瑪德琳的壞話,不過一想到要和她喜結連理,共同踏入婚姻的神聖殿堂,我就打戰。這當然不是她不好。對世界上許多許多高貴的女性我都抱有同樣的想法。有些女性值得尊重、愛慕、敬仰,但只能遠觀。要是有任何跡象表明她們要靠近過來,我一定操起酒壺誓死抵抗。你表姐就屬於這一類的。她很迷人,對奧古斯都·粉克-諾透來說是理想的伴侶,但對伯特倫來說是大麻煩。」
她認真聽著。「我懂了,是,想必瑪德琳算是個鬼見愁。」
「鬼見愁這個詞呢我自己是儘量避免的,我認為君子要懂得分寸。不過既然你提起了,我承認,這基本概括了事實。」
「真沒想到還有這麼一段曲折。怪不得你想得到那個小本子。」
「不錯。」
「嗯,這倒是給我打開了一條新思路。」
她又浮現出那做夢般的嚴肅樣,還若有所思地用腳摩挲巴塞洛繆的後背。
「行了,」看她這麼磨蹭,我責怪道,「快拿來。」
「等一會兒。我得在腦子裡先理一理思路。知道嗎,伯弟,我真該把那個小本子交給沃特金舅舅。」
「什麼?」
「不然我良心不安啊。畢竟我欠他這麼多,多年來,他待我一直像父親一樣。應該叫他知道果絲對他的真實想法,是不是?我是說,這對老人家太殘忍了點,他當準女婿是個無辜無害的水螈專家那樣寶貝,哪想到自己窩藏了一條毒蛇,整天說他喝湯的壞話。不過呢,既然你這麼貼心,要幫我和哈羅德去偷走奶牛盅,我大概也只好破例一次。」
咱們伍斯特向來機敏。我想總不出幾分鐘吧,我就聽出她話中有話。我看穿了她的目的,不禁渾身一顫。
她這是在開價錢。換句話說,早飯時剛被姑媽勒索,這還不到晚飯,我又被女性密友給勒索了。行情不錯嘛,就算是在這個世風日下的戰後世界。
「史呆!」我大叫一聲。
「叫史呆有什麼用。要麼你乖乖地做好分內事,要麼沃特金舅舅在早上吃雞蛋喝咖啡的工夫就有生動的小品文讀啦。好好想想吧,伯弟。」
她把巴塞洛繆拽起來,不疾不徐地回屋去了。最後她回首留給我一個意味深長的眼神,如同刀子一樣把我穿透了。
我癱在牆上。我就這麼呆呆地坐著,也不知過了多久,反正還挺久的。有翅膀的夜間生物撞到我身上,但我幾乎未加理會。突然,我耷拉的腦袋上方約一米處傳來一個聲音,我這才擺脫人事不省的狀態。
「晚上好,伍斯特。」只聽這聲音說。
我抬頭一看,眼前這個峭壁般的巨大身影原來是羅德里克·斯波德。
想必大獨裁者們也有和藹可親的時候,他們總會架起腿來和兄弟們放鬆放鬆吧。不過很明顯,就算羅德里克·斯波德有陽光的一面,他此刻來,也決沒有想展示的意思。他態度粗暴,讓人感受不到一點親昵勁兒。
「我有話跟你說,伍斯特。」
「哦,是啊?」
「我剛才跟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聊天,他把奶牛盅的來龍去脈都告訴我了。」
「哦,是啊?」
「你來的目的我們都清楚。」
「哦,是啊?」
「別老是『哦,是啊』,你這只可憐蟲,聽我說。」
大多數人都會反感他這副語氣。其實我也不例外。不過大家都明白,要是有人管你叫可憐蟲,對於有些人呢,你可以立刻奮起批駁,有些就不太可行。
「哦,是啊,」他自己倒能說,討厭,「你來的目的我們心知肚明。是你叔叔叫你來偷走奶牛盅的,你不用忙著否認,我下午就逮到你把這東西握在手裡。現在我們知道你姑媽也要來。真是禿鷹匯聚,哼!」
他頓了一頓,然後又說了一遍「禿鷹匯聚」,貌似很欣賞這句措辭。我倒是沒看出好在哪裡。
「我來就是要告訴你,伍斯特,可有人盯著你呢,而且盯得牢牢的。要是你偷奶牛盅被逮到,我保證,你一定會進監獄。你不要抱著僥倖心理,以為沃特金爵士會怕什麼醜聞。他會恪守公民和治安法官的義務。」
說著他伸出一隻手按在我肩膀上。記憶中沒有什麼經歷比這更不好受了。吉夫斯也許會說這在於「動作的象徵意義」,但除此以外,被斯波德捏一下,不下於被馬啃了一口。
「你是不是要說『哦,是啊』?」他問。
「哦,不是啊。」我向他保證。
「那就好。好了,你一定暗暗想自己不會被逮到。你以為,你跟你親愛的姑媽兩個人聯手,能狡猾地偷走奶牛盅,又不被察覺。不過你別高興,伍斯特。要是這東西消失了,不管你和你的女同夥怎麼詭計多端,不留一點痕跡,反正我知道這東西在哪兒,我會立刻把你揍成一攤果凍。一攤果凍,」他反覆品味這句話,仿佛在品嘗陳年佳釀,「懂了沒有?」
「啊,懂。」
「你真的都明白了?」
「啊,真的。」
「那就好。」
一個模糊的身影向涼台走來。他見狀立刻換了一副叫人肉麻的親切口吻。
「夜色真好啊,是不是?這個季節里難得有這樣的好天氣。好了,我不耽誤你了,你肯定想進屋換衣服吃晚飯了。打黑領結就行,咱們這兒很隨意的。什麼事?」
最後這句是對著那模糊的身影說的。一聲熟悉的輕咳透露出來者的身份。
「先生,我來找伍斯特少爺。特拉弗斯夫人叫我帶話過來。她向少爺致意,並希望我轉達她此刻在『藍廳』,若少爺能儘快抽出時間前去會面,她將不勝愉快。夫人有一件要緊事希望與少爺商議。」
我聽到黑暗中斯波德「哼」了一聲。
「特拉弗斯夫人已經到了?」
「是,先生。」
「並且有一件要緊事希望與伍斯特先生商議?」
「是,先生。」
「哼。」斯波德說完,尖厲地乾笑一聲就閃人了。
我站起身。
「吉夫斯,」我說,「準備給我出謀劃策。情節更加撲朔迷離了。」
[1] sang-froid [法] :冷靜。
[2] élan; espièglerie [法] :活力,頑皮。
[3] 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第33,「多少次我曾看見燦爛的朝陽/用他那至尊的眼媚悅著山頂」,梁宗岱譯,略有改動。
[4] 英國國教中,需在婚前三個星期天連續在教堂等處公開預告婚訊;對未達法定年齡者,若父母或監護人對結婚公告提出異議則不得結婚。
[5] 拉丁語,意為爭議點。
[6] 喬治·傑弗里斯(George Jeffreys, 1645—1689),綽號「絞刑法官」(The Hanging Judge),以嚴格殘忍著稱。
[7] 法語:en masse,意為大量、全部。
[8] 助理牧師(curate)的任務即為醫治教眾的靈魂(cure-of-souls)。
[9] 英國國教中,教區牧師需由具有聖職授予權的人(一般為莊園領主)推薦產生,牧師享有牧師住所及相應的薪俸(聖職領耕地和什一稅)。助理牧師的薪俸則由牧師決定。
[10] 《舊約·士師記》16,大力士參孫愛上非利士的大利拉,後者設計將他出賣。
[11] Dartmoor,位於德文郡達特穆爾高原,拿破崙戰爭中為關押戰俘而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