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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能管家吉夫斯.3 謝謝你,吉夫斯 1 吉夫斯請辭

2024-10-11 00:47:43 作者: (英)P.G.伍德豪斯

  我心裡有點亂。其實也算不上什麼事,但終究忍不住有一絲憂慮。這天,我坐在公寓裡,心不在焉地撥弄著班卓里里[1]——我近來的新寵——的琴弦。雖然說不上愁眉不展吧,但話說回來,也不能說是絕對的眉開眼笑。如果一定要挑一個詞,或許就是「若有所思」吧。我琢磨著,看這情況,未來似乎危機四伏。

  「吉夫斯,」我說,「這事你知道嗎?」

  「恕我一無所知,少爺。」

  「你猜我昨天晚上看見誰了?」

  

  「猜不出,少爺。」

  「J.沃什本·斯托克和他的千金玻琳。」

  「果然,少爺?」

  「他們準是到這邊兒來了。」

  「想必是,少爺。」

  「真叫人尷尬,啊?」

  「可以想見,經過紐約一事,少爺遇見斯托克小姐不免手足無措。但以我之見,少爺倒不需要杞人憂天。」

  我一陣沉吟。

  「吉夫斯,你說杞人憂天的時候,我的大腦好像忽閃了一下,沒抓住要點。你是不是想說,我應該不用和她碰面?」

  「是,少爺。」

  「避開她?」

  「是,少爺。」

  我彈起了《老人河》[2],縱情彈了五小節。吉夫斯這一席話叫我鬆了一口氣。他的論斷很有道理。倫敦畢竟不是小地方,只要有心,想躲個人還是很容易的。

  「我當時可嚇得不輕呢。」

  「可以想像,少爺。」

  「尤其是看到和他們坐在一塊的還有羅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

  「果然,少爺?」

  「是啊。就在薩沃伊小餐廳[3],他們在靠窗的位置湊了一桌。而且還有一件更蹊蹺的事。在座的第四位食客竟然是扎福諾勳爵的嬸嬸默特爾。她怎麼會和那幫人混在一塊兒?」

  「或許夫人認得斯托克先生、斯托克小姐或者羅德里克爵士,少爺。」

  「是,有可能。對,這就說得通了。但坦白說,我覺得挺不可思議。」

  「少爺是否上前攀談一番?」

  「誰,我嗎?沒有啊,吉夫斯。我一溜煙跑了。除了不想撞上斯托克父女,我難道還會主動故意跑去和格洛索普閒話家常不成?」

  「根據過往經驗,和他相處的確稱不上如沐春風,少爺。」

  「要說這世界上我永遠不想和誰打交道,那就屬那個老討厭鬼了。」

  「剛才忘了通報,少爺,早上羅德里克爵士曾登門造訪。」

  「什麼!」

  「是的,少爺。」

  「他要見我?」

  「是,少爺。」

  「舊帳還沒算,他居然敢來?」

  「是,少爺。」

  「嘿,該死!」

  「是,少爺。我回答說少爺尚未起身,他表示稍後再來。」

  「他這麼說了,啊?」我哈哈大笑,是那種居心叵測的笑,「哼,等他來了,放狗。」

  「少爺,家裡沒有狗。」

  「那就到樓下跑一趟,借廷克勒–莫爾克太太的博美犬一用。他在紐約陷害我的事兒還沒了,就跑來串門!真是聞所未聞。吉夫斯,你聞過嗎?」

  「坦白說,爵士此次登門,的確出乎意料,少爺。」

  「想想也是。神呀!上帝呀!老天爺呀!這老先生臉皮厚得像犀牛。」

  至於我為什麼這麼激動,相信聽我陳述過前因後果,大家准能理解。這就容我梳理一下事實,緩緩道來。

  大約三個月前,我注意到阿加莎姑媽有點蠢蠢欲動,因此決定,還是跑路去紐約,等她消消氣為妙。待了大概三四天吧,我在謝里–尼德蘭酒店[4]參加什麼豪飲宴,從而結識了玻琳·斯托克。

  我對她一見傾心。既瞻芳澤,如飲醇醴,我心若狂[5]。

  「吉夫斯,」我記得返回公寓時問他,「有個老兄看什麼東西覺得像誰看那什麼玩意,是誰來著?上學的時候背過,一時想不起來了。」

  「想必少爺是指詩人濟慈初讀賈浦曼譯荷馬時,將心中所感比作『像科爾特斯以鷹隼的眼凝視凝視著太平洋』[6]。」

  「太平洋,嗯?」

  「是,少爺。『而他的同夥在驚訝的揣測中彼此觀看,盡站在達利安高峰上沉默』。」

  「可不是。我這會兒想起來了。嗯,下午人家介紹玻琳·斯托克小姐給我認識的時候,我就是這感覺。晚上熨褲子的時候特別留心著,吉夫斯,我要和她用飯。」

  我不止一次發現,身在紐約,「心之所好」這種問題起步一向很快。我認為這和當地空氣有關。兩周後,我開口向玻琳求婚,她欣然應允。至此為止,一切順利。但慢著,還有後續。訂婚還不到四十八小時,機器就被一隻活扳手給卡住,導致婚事告吹。

  而甩出該活扳手的那隻手,正是羅德里克·格洛索普爵士之手。

  諸位應該記得,我這些回憶錄中,這個毒藥罐兒的亮相似乎很頻繁。此君穹頂荒蕪,眉毛茂盛,打著神經科專家的旗號,實際上誰不知道,他不過是個拼命訛錢的精神病大夫。不少年來,他時不時就要跟我狹路相逢,每次影響都至為深遠。說來也巧,我的婚訊在報紙上刊出的時候,此君恰好也在紐約。

  至於他蒞臨紐約,則是為了探視J.沃什本·斯托克的遠房堂兄喬治。說起這位喬治呢,一輩子欺壓孤兒寡母什麼的,老了良心不安了。他整天胡言亂語,還喜歡倒立著走路。羅德里克爵士接管這位病號也有好些年了,還會定期奔到紐約查探病況。說巧不巧,上一回,他在享用早餐咖啡和雞蛋的當兒,恰好讀到報紙上伯特倫·伍斯特先生和玻琳·斯托克小姐即將表演「婚禮對舞」的消息。據考證,他立刻撲向電話,撥通了準新娘父親的號碼,嘴都顧不上擦。

  哎,他跟J.沃什本說了我什麼壞話,我自然沒法知曉,不過據猜想,不外如下:我曾和他的千金霍諾里婭有婚約,但經他確認,我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於是果斷制止。他無疑要講述我「臥室里貓、魚並養事件」,八成還會提到「帽子被偷風波」以及我「爬排水管之癖好」。煞尾處興許會添一筆「威克姆夫人家中戳熱水袋倒霉事故」。

  他既然和J.沃什本是至交好友,而對方又深信他的判斷力,因此據我分析,他沒費多少工夫就讓對方相信了我不是乘龍快婿的料。總之,神聖的訂婚期持續不到48小時,我就接到通知,不必訂購新的闊腿褲和梔子花了,因為我的提名已被取消。

  就是這個人,居然還有那什麼跑到伍斯特家裡來。大家評評理!

  我主意已定,絕不跟他囉唆。

  他登門的時候,我還在彈班卓里里。伯特倫·伍斯特的知己都清楚,他這個人經常心血來潮,每到此時,他就化身成一台百折不撓的機器——緊張、專注、心無旁騖。彈班卓里里就是一個例子。那天晚上在阿罕布拉劇院,「本·布魯姆和他十六位巴爾的摩夥伴」的卓越琴技將我折服,從而激發了我學習這一樂器的熱情。打那以後,我每天都要花上個把鐘頭埋頭苦練,沒有一天例外。我正輕攏慢捻,如有神助,這時門開了,接著吉夫斯就把上述那位可惡的束縛衣專家推搡了進來。

  得知此君意欲和我面談後,我已經抽空琢磨了一番。左思右想之後,只有一個結論:他準是轉變了心意,決定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跟我當面道歉。因此,此刻起身致意的伯特倫·伍斯特,較之最初已經有些心軟了。

  「啊,羅德里克爵士,」我寒暄道,「早啊。」

  說到彬彬有禮,伯特倫·伍斯特絕對無人能及。可是他的回答卻是一句「哼」,而且毫無疑問是句不滿的「哼」。我頓時吃了一驚。看來我對情勢判斷有誤,根本是脫靶了。這位客人哪裡是誠心道歉來了。他瞪著我,嫌惡之情再明顯不過,仿佛我就是早發性痴呆[7]細菌。

  哼,既然他是這副態度,那還有什麼可說的。我的一腔善意立刻煙消雲散。我冷冷地挺直身板,同時堅定地豎起一道眉毛。我正要來一句「大駕光臨不知有何貴幹」,他卻搶先開口了。

  「應該拉你去做精神病測試!」

  「什麼?」

  「你是個公害。聽說幾周以來,你用什麼可惡的樂器攪得四鄰不安。看來就是你手上這個玩意兒了。你膽敢在這麼體面的公寓大廈彈那東西?鬼哭狼嚎!」

  我依然鎮定自若,不動聲色。

  「您是不是說『鬼哭狼嚎』?」

  「沒錯。」

  「哦。那,讓我來告訴您,靈魂里沒有音樂的人……吉夫斯,」我走到門口,對著走廊喊話,「莎士比亞說靈魂里沒有音樂的人都善於什麼來著?」

  「『為非作歹、使奸弄詐』,少爺。」

  「謝了,吉夫斯。都是善於為非作歹、使奸弄詐的。」我轉身回屋。

  他踱了一兩步。

  「你知不知道,樓下公寓的廷克勒–莫爾克太太,也就是我的病人,精神一向極度緊張。我不得不替她注射鎮靜劑。」

  我伸手打住他。

  「你們院子裡的八卦我不想聽,」我不為所動。「至於我,也有一句話要問。您又知不知道,這位廷克勒-莫爾克太太養了一隻博美犬?」

  「你胡說八道些什麼。」

  「我沒胡說八道。那隻畜生成天到晚地叫,叫到深更半夜的時候也不在少數。這麼說,廷克勒-莫爾克太太也敢投訴我的班卓里里,啊?哼,伊先拔去目中之博美再說。」我引經據典起來。

  他明顯發火了。

  「我來不是為了跟你理論狗的問題。我要你保證,立刻停止滋擾這苦命的婦人。」

  我搖搖頭。

  「她不懂得欣賞,我很遺憾,但我的藝術必須占首位。」

  「沒得商量?」

  「正是。」

  「很好。這事兒沒完,你靜候佳音吧。」

  「廷克勒–莫爾克太太也要靜候佳音噢。」我沖他揮舞班卓里里。

  我一按電鈴。

  「吉夫斯,」我吩咐,「送客!」

  實話實說吧,在剛才那場意志的對決中,我對自己的表現相當滿意。要知道,曾經一度,只要一瞄到格洛索普出現在我家客廳,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尋找掩護,動如脫兔。但打那以後,我經過烈火之爐的歷練,如今再看到他,已經不會感到莫名的恐懼了。因此,我心中竊喜,連續彈起了《彩繪娃娃的婚禮》《雨中曲》《三個小字眼》《晚安寶貝》《我的愛的巡禮》《春天來了》《你是誰的寶貝》,以及半段《我的汽車喇叭要嘟嘟響》,曲目順序如上所述。彈到近最後一首尾聲的時候,電話鈴突然響了。

  我走到電話旁,拿起聽筒。聽著聽著,我的神色變得嚴肅堅定起來。

  「很好,曼格爾霍弗先生,」我冷冷地說,「您可以通知廷克勒–莫爾克太太及其一干人等,我選擇後者。」

  我一按鈴。

  「吉夫斯,」我說,「出了個小麻煩。」

  「果然,少爺?」

  「西一區伯克利大廈中煞風景的事兒昂起了醜惡的面孔。我還發現,此地謙讓作風凋敝,睦鄰精神缺失。大廈管理員剛剛打過電話,下了最後通牒。他叫我要麼不彈班卓里里,要麼捲鋪蓋走人。」

  「果然,少爺?」

  「聽說投訴的有丙6座的『尊敬的廷克勒–莫爾克太太』,乙5座的『鴇斯特中校(優異服務勳章)』,還有乙7座的『埃弗拉德·布倫納哈塞特爵士夫婦』。好啊。那就順他們的意。我才不在乎呢。沒有這些個廷克勒–莫爾克,這些個鴇斯特,這些個布倫納哈塞特,咱們更暢快。我還會心痛不成。」

  「少爺打算另遷他處?」

  我一揚眉頭。

  「自然,吉夫斯。難不成你以為我會考慮另一個選擇?」

  「只怕少爺在別處也同樣會成為眾矢之的。」

  「我選的這個地方肯定不會。我打算隱居到僻靜的鄉間,在一個古意盎然人跡罕至的角落找一間茅舍,繼續研習。」

  「茅舍,少爺?」

  「茅舍,吉夫斯。最好是金銀花為帳的。」

  接下來的一刻絕對叫我始料未及。一陣短暫的沉默後,吉夫斯,枉我這麼多年來對他視如己出——打個比方——發出類似輕咳的動靜,接著唇間吐出這句不可思議的話:

  「既然如此,只怕我只能請辭。」

  一時間都沒有話說,氣氛劍拔弩張。我目不轉瞬地盯著他。

  「吉夫斯,」此時說我如遭雷擊也不為過,「我沒聽錯吧?」

  「沒有,少爺。」

  「你確實不打算繼續追隨我了?」

  「少爺,其實我也萬分不舍。但假如少爺打算在鄉間別墅促狹的空間內彈奏那把樂器……」

  我胸脯一挺。

  「你說『那把樂器』,吉夫斯,而且說得陰陽怪氣,叫人聽了不舒服。這麼說,你不喜歡這把班卓里里咯?」

  「是,少爺。」

  「那你也忍到現在了呀。」

  「勉為其難,少爺。」

  「那讓我來告訴你,比班卓里里還要糟糕的,人家也照樣忍了,那才是好樣的。你知不知道,有一位叫伊利亞·戈斯波迪諾夫的保加利亞人,曾經不間斷地吹了二十四小時風笛?里普利在『信不信由你』[8]里打過包票的。」

  「果然,少爺?」

  「那,你覺著戈斯波迪諾夫的隨從會棄他不顧嗎?想想都可笑。人家是從保加利亞來的,最講義氣了。我相信,他一定寸步不離地守著他家少爺,陪他打破中歐紀錄,而且我毫不懷疑,他定然不時奉上冰袋以及各種營養品。吉夫斯,你得以保加利亞為榜樣!」

  「不,少爺,只怕我的位子不能動搖。」

  「可該死,你明明說你要動位子啊。」

  「我應該說,我不能放棄這一立場。」

  「哦。」

  我一陣沉吟。

  「你想好了,吉夫斯?」

  「是,少爺。」

  「你仔細想過了?從頭到尾、權衡利弊、度長絜大?」

  「是,少爺。」

  「所以主意已定?」

  「是,少爺。假如少爺當真打算繼續彈奏那把樂器,恕我別無選擇,只有離去。」

  伍斯特的熱血一陣沸騰。近幾年來,因為種種機緣狀況,家裡一向是這傢伙大權在握,一如墨索里尼。這事先不提,咱們就事論事:說穿了,吉夫斯是誰?區區一個貼身男僕而已,領薪水的僕從。身為少主人,總不能一味地唯貼身男僕馬首是瞻——是不是馬首是瞻?記得是跟馬腦袋有關——沒完沒了啊。總有些時刻,他必須牢記先祖在克雷西戰役[9]中的驍勇,凜然以對。眼下就是這種時刻了。

  「那你走吧,該死!」

  「遵命,少爺。」

  [1] Banjolele,結合了班卓琴的琴身和尤克里里的琴頸,由阿爾文·基奇(Alvin D.Keech)引入,流行於20世紀二三十年代,因英國喜劇演員喬治·豐比(George Formby)而大受歡迎。

  [2] Old Man River,出自兩幕音樂劇《畫舫璇宮》(Show Boat, 1927),傑羅姆·科恩(Jerome Kern)作曲,奧斯卡·漢默斯坦二世(Oscar Hammerstein II)作詞,曾拍成電影。劇中歌曲《Bill》的歌詞出自伍德豪斯之手。

  [3] Savoy Grill,薩沃伊酒店的餐廳。

  [4] The Sherry-Netherland,位於紐約第五大道,1927年竣工,是當時世界上最高的公寓式酒店。

  [5] 仿印度英裔女詩人勞倫斯·霍普(Laurence Hope, 1865—1904)《印度抒情曲》(Indian Love Lyrics, 1901)中《吉卜賽之歌》(Gipsy’s Song: Hillside Camp)一句:美如醇醴,我心如狂。

  [6] 濟慈著名的十四行詩《初讀賈浦曼譯荷馬有感》(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1816),穆旦譯。

  [7] dementia praecox,精神分裂症的早期名稱。

  [8] 羅伯特·里普利(Robert Ripley, 1890—1949)在《紐約環球報》供職時開闢了《信不信由你》專欄,介紹世界各地奇聞異事。

  [9] Battle of Crécy, 1346年8月26日,在法國北部克雷西附近,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打敗法國國王腓力六世,是英法百年戰爭中以弱勝強的著名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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