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2024-10-10 23:18:09
作者: (德)托馬斯·曼
我們之所以想講漢斯·卡斯托普的故事,原因不在他個人——讀者會發現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青年,雖然還並不乏味——而在故事本身,在我們看來它很值得一講;不過對於漢斯·卡斯托普來說,強調一下這是他的故事,並非任何人都有個隨便什麼故事好講,也算照顧了面子。故事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前,可謂已經蒙上了歷史的珍貴鏽跡,絕對必須用過去完成時態來加以講述。
這種情況之於故事並非缺陷,倒是優點;故事嘛就必須是過去的事情,而且可以說過去得越久越好,對故事之為故事是如此,對講故事的人——那悄聲召喚動詞過去時的魔術師亦然。不過,我們的故事跟時下人們尤其是那些講故事者的情形一樣:它看上去要比實際年歲老得多,它的歲數不能以天日計算,它的年齡不能按太陽旋轉的周期計算;一句話,它過去的程度並非取決於時間——之所以這樣講,是想順帶暗示和指出這一神秘因素的可疑,以及它所特有的曖昧性質。
為了不人為地把一件清楚明白的事情弄得含混模糊,我們乾脆講:這個故事顯得特別古老的原因在於,它發生在某個給我們的生活以及意識畫下了深深鴻溝的轉折點和界限之前……它發生在,或者讓我們有意避免用動詞現在時,說它曾經發生和已然發生在從前,在過去,在那些古老的日子裡,在大戰之前的那個世界上;隨著這次大戰的爆發,發生了許許多多可以說幾乎從未停止發生的事情。也就是說,我們的故事發生在過去,雖然是不遠的過去。但是,這樣的「過去」越貼近我們,故事的往昔性質不是反倒會更深沉、更圓滿、更富於童話色彩嗎?除此而外還得說一說,我們這個故事依其內在特性而言,與童話尚有這樣那樣別的共通之處。
我們將詳細地講漢斯·卡斯托普的故事,講得明確而又透徹——要知道,故事是精練有趣或是冗長乏味,從來都不決定於講它花了多長時間。我們不擔心講細了令人難堪反感,倒認為只有講透徹了才真正精彩有趣。
也就是說,我們不會在翻掌之間講完漢斯·卡斯托普的故事。一星期的七天不夠,七個月也不夠。最好先別去弄清楚我們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衝出它纏在我們身上的魔網。上帝保佑,反正不一定非要七年!
讓我們言歸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