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彭宮保 同治七年四月十五日
2024-10-15 07:19:35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前接惠書,兼貽鄉味,久未函謝。賤眷過裕溪時又蒙加意照拂,紉感無既。
前訂同赴上海、蘇州一行,茲訂二十日前後起程,請閣下即日來金陵,以便聯舟同行。其龍驤船亦請帶來,並帶長龍二三號,從行者多,或可分坐。
張錦芳等參案已於初七日出奏。輾轉思維,立法之初,不得不照奏定章程。初次不嚴,後此更難期令行禁止也。
內人來此,述及家事,舍溫弟與常聽濤結姻,儀庵之意,諸子侄當順齒之長幼以次成婚,而舍弟婦以憂鬱多病,常恐年壽難永,急欲將此女嫁出,以了此心事。請敝處函商儀庵。仆思姻事例由男家主持,未便催促。惟閣下與儀庵誼同手足,敬求便中寄函,請儀庵即於今年先辦寒門姻事,免舍弟婦懸念未了之事,更增鬱抑。至感,至禱。
魏、李等四員保案尚未出奏,緣部中屢次申明新章,凡各省保舉人員除克城殺敵仍准優保外,其尋常勞績概不准越級保升,及留省補用僅能保至「補缺、選缺後升用」字樣。糧台保案,部中挑剔尤甚。尊處咨送擬保糧台各員如李嘉瑞以候選同知保知府留省加銜,楊尚履保留省加銜,未免過優,必幹部駁。愈駁則痕跡愈重,難於挽回。應請酌為核改,庶各員得沾實惠,亦不致再費筆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