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曾文正公全集(全十六冊)> 復胡宮保 咸豐九年十二月初四日

復胡宮保 咸豐九年十二月初四日

2024-10-15 06:00:29 作者: (清)曾國藩 ;李瀚章 編撰;李鴻章 校刊

  惠緘,敬承所示。閣下長處在捨己從人,固不啻舍短而從長,有時並人之短者而亦從之也。應復事宜,條列於左:

  ——目下不動不變,援賊至時,以鮑、唐固楚疆,多、蔣擊援賊,似尚妥善。惟鮑公以能戰自命,恐未必甘居守兵之列。凡軍中目人為怯弱,最易觸人之怒。曩霞仙目鄒岳屏為怯,而鄒銜之次骨;近多公不告鮑、唐而獨克石牌,鮑、唐亦頗次骨。即此次多、蔣欲派敝軍代圍太湖,此間諸將,亦頗以為人所輕侮為恥;鮑之恥,當更甚於諸將,祈酌之。

  ——援賊至時,即在新倉、石牌等處擊退,不必先圖潛山,正與鄙意相合。縱扎小池驛等處,亦必不能兼顧天堂。若在新倉開大仗,則唐軍可撥隊去助。鮑軍在北,則可往助;在西,則可大隊往會剿矣。

  ——太湖之圍大弛本不妥,鮑公尤決不從,自應暫不弛圍,囑其多備米糧,以防不虞。

  ——希庵母病不能來,自是至理。昨接揆帥咨,亦札希公歸多節制,想已專札希庵,遞至湘鄉矣。入奏時可否減去希名,祈酌之。

  ——大纛移至北路,自不可緩。公率舒、金、曾、吳駐紮一處,似須預留餘力援應余、丁之師,再有餘力乃可進取霍山。公雖認第三路,而天堂險著,必須公照護之也。

  本章節來源於𝓫𝓪𝓷𝔁𝓲𝓪𝓫𝓪.𝓬𝓸𝓶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