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鋒 第一章
2024-10-13 11:40:29
作者: (英)毛姆
一
我之前寫小說從來沒有像寫這本一樣疑惑過。我之所以稱它為小說,是因為除了小說以外,我再也想不出能叫它什麼。我沒有很多離奇的情節以饗讀者,故事的結局既不是死亡,也不是婚姻。死可以了結一切,因而常作為故事的總收場,但是,用婚姻來收尾也很恰當;那些世俗所稱之的大圓滿,自命風雅的人也無須鄙棄。常人有一種本能,總相信這麼一來,一切該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男女女,無論經歷怎樣的世事變遷,最終被撮合在一起,兩性的生物功能已經實現,其興趣也就轉移到了未來的一代。然而,在我寫到結尾時,讀者仍然摸不著邊際。這本書是我用來回憶我的一個故人的,這人雖然和我非常親近,卻總是好長時間才得以見上一面。他其間的經歷我幾乎毫不知曉。我想我能杜撰一些情節來補足這些空缺,從而使故事讀起來更連貫,這種做法固然可以,可是,我無意如此。我只不過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記下來,如此而已。
早些年時,我曾經以著名畫家保羅·高更的生平為素材,寫過一本名為《月亮與六便士》的小說;我對這位法國藝術家的生平知之甚少,只是基於一點事實的啟示,利用了小說家的特權,杜撰出了若干故事來描述我創造的人物。在本書中,我根本不打算這樣做,這裡面絲毫沒有杜撰的成分。書中人物的姓氏我都做了改動,務必使人認不出是誰,以免那些還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之後感到不安。我寫的這人並非名人;或許他永遠不會出名;或許在他生命終結時,留在世上的痕跡並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跡多。到那時候,假如還有人讀我寫的這本書,那可能是因為書本身引起的興趣。但是,也許他為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以及他性格里所特有的堅定和馴良,會對他人的影響日益加深,若是這樣,可能在他去世多年以後,有人會意識到這個時代曾經生活過一個很了不起的人物。到那時候,人們就能看出我這本書寫的是誰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點他早年身世的人,或許可以在書中找到一些他們想要的東西。在我看來,本書雖有如上所述的種種不足,但對於日後將為我朋友作傳的人來說,仍不失為一本具有徵引參考價值的書。
書中的談話內容,老實說,我並沒有逐字逐句地記錄下來。在這類或其他場合下,我從未記錄他們的談話內容;然而,與我有關的事情我都記得清清楚楚,鑑於這種情況,雖是我寫的,但我保證所寫內容能忠實地反映他們的談話。我剛剛也說過,我沒有進行杜撰;現在這句話要修正一下。如同希羅多德以來的許多歷史學家一樣,我也有擅自加入的部分;故事裡角色的談話有些並非我親耳所聞,且也不可能親聞。我這樣做,其理由和那些歷史學家是一樣的,因為有些場合若只是重述,就會毫無生氣,加進談話則會生動、真切得多。既然我想讓讀者讀我的書,我就會盡力讓我的書值得一讀。私以為做出一些調整並不為過。聰明的讀者一看便知哪些地方做了虛構,至於能否接受完全取決於個人。
另一個讓我在寫這部作品時感到惶恐的理由,是這裡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國人。了解人是極其困難的一件事情;我覺得除本國人之外,你很難說真正了解誰。因為人不論男女,都不僅僅是他們自身;他們亦是自己出生的鄉土,學會走路的農場或者城市公寓,兒時玩過的遊戲,私下聽來的荒誕故事,吃過的飯食,上過的學校,關心的運動,吟誦過的詩篇和信仰的上帝。正是這一切讓他們變成現在的模樣,這些東西都不是道聽途說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過才行。要了解他們,你就得是他們。正如你沒有觀察就不能了解一個異域的人一樣,要在書中把他們真切地刻畫出來就更難了。就連亨利·詹姆斯那樣一位精細的觀察家,在英國居住了四十年,也沒有能夠創造出一個十足英國氣的英國人來。至於我,除幾篇短篇小說外,從沒有打算過寫本國以外的人;短篇小說里敢於寫外國人是因為短篇的人物只需粗略勾勒而已;你只需要寫出輪廓,細節之處任由讀者自己補充。也許有人要問,既然我能把保羅·高更變做一個英國人,這本書里的人物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做。答案很簡單,我不能。如果我這樣做,這些人物將會失真。我也不假裝他們是美國人眼中的美國人,他們是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我也沒有試圖去重新塑造他們言語的特殊性。許多英國作家嘗試這樣做,就如同許多美國作家一樣試圖去塑造英國人所說的語言,不夠地道。俚語是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語故事中經常用俚語,但是還是與英國人使用的俚語有很大不同。結果,不僅沒有達到他所追求的口語的效果,還給英國讀者一種語言混雜的不適感。
二
一九一九年我在去遠東的路上,碰巧在芝加哥停留了兩三周,停留的原因與該書沒有任何關係。不久之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說,所以在當時也算是個新聞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人來採訪。第二天早上,電話響起,我接了電話。
「我是艾略特·坦普爾頓。」
「艾略特,我還以為你在巴黎呢。」
「沒有,我回來看望我姐姐,我們今天想請你共進午餐。」
「太棒了,我願意去。」
他把時間和地址告訴了我。
我和艾略特有十五年的交情。他當時年近六旬、身材高挑、氣宇軒昂、濃密的捲髮稍稍有點花白,這使他看起來愈加與眾不同。他總是衣著講究。普通服飾用品買自夏費[1]商店,可衣服鞋帽要在倫敦買。他在巴黎塞納河左岸時髦的聖·吉堯姆街上有套公寓。不喜歡他的人都稱他為交易商,但是這簡直是對他的污衊,對此他義憤填膺。他有品位,又有學識,坦言他最初定居巴黎的幾年,許多財力雄厚的畫作收藏家受益於他的建議。後來,在交遊中,他了解到一些窮困潦倒的英國的或者法國的貴族願意出售精品畫,碰巧他知道當時美國博物館的董事正在尋求這些大師的優秀作品,自然很樂意地為雙方撮合一下,幫助他們與美國博物館的董事取得聯繫。在法國有很多沒落家族,英國也有一些,迫於困境,有時他們不得不忍痛割愛,把帶有布勒[2]簽名的鑲嵌工藝品或者是齊本德爾[3]親自設計的寫字檯賣掉。但是他們又不願意聲張,不願驚動別人,碰到他這樣一位溫文爾雅、舉止完美的人能夠把事情做得滴水不漏,自然是夢寐以求的。有人可能自然而然地認為艾略特會在交易中獲利。但是他們都是很有教養的人,誰也不願意提及這件事。一些不友善的人斷言他公寓的所有東西都待價而沽,說當他用美酒佳肴款待完美國闊佬們之後,他總有一兩張有價值的畫找不到了,要不然就是鑲嵌細工的櫃櫥最後卻只剩下烤漆表面。當人們問他為什麼某件東西不見了,他就會巧言辯解說,他覺得這個還算不上上品,已經拿去更換了一個更好質量的。他又接著說,總是看同一樣東西很無聊。
「Nons autres amerricians, [4]」他先張口說了一句法語,「我們美國人就喜歡變換花樣,這一點既是我們的弱點,又是我們的優勢。」
巴黎的一些美國名媛宣稱對他非常了解,說他的家庭原來很窮,他之所以過得如此優渥是源於他的睿智。我不知道他能否算得上有錢,但是他的房東是位公爵,肯定在他的這所公寓上收取了很大一筆房租,公寓是由珍貴的材料裝飾而成,牆上鑲飾有法國繪畫大師的作品,如華托、弗拉戈納爾、克洛德·洛蘭等等,鑲木地板上有薩拉內里和奧步松生產的精美毯子。客廳里擺著路易十五時代套房的織錦畫,極其精細雅致,正如他所說很可能是路易十五之妾蓬巴杜夫人的收藏。不管怎樣,不用拼命賺錢,他就能過上他心目中上流人士過的那種生活。至於他過去通過什麼方法才能達到這樣,如果你足夠聰明,不希望與他斷了聯繫,最好不要去提及。他既然沒有了物質方面的後顧之憂,就專心致志地致力於他一生中主要的志趣——社會交際。他初到歐洲時,還是個年輕人,帶著介紹信去見名流。後來和英國、法國那些家道中落的大家族建立了商務關係,這就鞏固了他先前取得的社會地位。因為他出身於古老的維吉尼亞家族,母系方面還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獨立宣言》上籤過名的祖先。當他拿著介紹信去見那些有頭有臉的美國名媛時,他的家世使他很受重視。他非常聰明、漂亮,舞跳得好,射擊也不錯,而且還很擅長打網球。無論什麼宴會,他都是一個不可或缺、非常難得的人物。他出手闊綽,鮮花和價格不菲的盒裝巧克力任意買來送人。雖然他很少請客,但請起客來,倒也別有情趣。那些闊太太們被他帶著去一趟索霍區的波西米亞風味餐廳或者拉丁區的小酒吧,都覺得很開心。他隨時準備著為別人效勞,如果你請求他幫忙,不論多麼厭煩,沒有他不願意的。他費盡心思來博取那些年長女人的認可,不久,他就成為她們圈內的人,成為豪華貴族人家的寵兒。他和藹可親到了極致,假如有人爽約,他從不介意臨時被拉出來湊數,而且讓他坐在一位令人生厭的老太婆旁邊,也完全可以放心,他懂得怎樣獻殷勤,怎樣逗她開心。
過了兩年的光景,對於一個年輕的美國人來講,凡是能在倫敦和巴黎兩地能夠結交的朋友,他都結識了。他常住在巴黎,只是每年在派對季節要結束時去倫敦,初秋時分拜訪有錢人的別墅。當最初把他引進社交界的名媛們驚訝地發現他的交際圈是如此之廣時,真是喜憂參半:一方面,她們很高興他們青睞的年輕小伙子竟然如此成功不凡;另一方面,她們又有點兒惱怒,那些能與他打得火熱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卻僅僅止於形式。儘管他對她們依舊友好並且樂意效勞,她們心裡卻很不舒服,感覺自己是他在社交界獲得威望的墊腳石。她們擔心他是個勢利鬼。當然他確實是。他是個大大的勢利鬼。他是沒有任何廉恥之心的勢利鬼。為得到他想參加的宴會邀請函或者結識大名鼎鼎但是脾氣暴躁的老年貴婦,他願意容忍任何公開侮辱,他不在意任何冷落怠慢,他能夠吞下任何無禮舉止。他不知疲倦,不屈不撓。他盯著他的獵物,堅持不懈,搞不到手絕不罷休,如同生物學家為找到某一種珍貴的蘭花,寧願遭受洪水、地震、熱病,甚至懷有敵意的當地居民的威脅。一九一四年的戰爭為他提供了最後一次機會。當戰爭爆發時,他加入了救護車隊,起初在佛蘭德斯服役,後來又去了阿爾貢。一年之後,他歸來,紐孔上佩戴著紅綬帶,在巴黎的紅十字會謀得一席之地。那時,他已經很富裕,大力協助顯赫名流購入上等藝術品。他憑藉著敏銳的眼光和與生俱來的組織能力,凡是廣為宣傳的慈善聚會,都可以看到他貢獻其所長。他加入了巴黎最高級的兩個私人會所。對法蘭西那些最顯赫的名媛貴婦而言,他就是親愛的艾略特[5]。他終於飛黃騰達了。
三
我第一次遇到艾略特時,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年輕作家,他根本沒有把我放在眼裡。他辨識人的功夫堪稱一流,我們無論在哪裡遇到,他總是誠摯地與我握手,但是並沒有顯示出要與我進一步交往的意願。譬如,當我在劇院遇到他時,他正與一位顯貴在一起,他就會裝作沒有看到我。但是那時恰巧我的劇本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不久我意識到艾略特對我熱情了很多。有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請柬,約我參加在克拉里奇飯店的午餐。這家飯店高端奢華,也是他在倫敦時的落腳之處。此次宴會是一個小型聚會,也少有顯赫之人。我覺察出他是在試探我的交際本領。但是從那之後,我的成功使我認識了許多新朋友,因此我便能經常見到他。我到巴黎去度秋,逗留了幾個星期,在一個我們共同的朋友的家中遇到了他。他問了我的地址,一兩天後,我又收到請柬獲邀參加午宴。這次是在他的公寓裡。我到達那兒,驚訝地發現這全然是一個名流聚會。我不禁暗笑,且我心知肚明,憑他對英國社會的社交了解,我作為一個作家,無足輕重,但是在法國,如果一個作家稍有聲望都會被當成貴賓。在之後的幾年裡,我們之間的交往日漸親密,但還沒有發展為真正的朋友。我也在疑慮艾略特是否曾有過真正的朋友。他只對社會地位感興趣,除此之外他對其他任何事情都提不起興趣。偶爾我去巴黎,或者他正好來倫敦,碰巧當他請客缺人時,或者不得不招待旅遊而來的美國人時,他還會邀請我去聚會。我猜想這些人中有些人是老客戶,有些人是帶有介紹信來拜訪他的素不相識的人。他們成了他的負擔,他感覺他應該為他們做些什麼,但是又不願意讓他們見他極其重要的朋友。當然最好的打發方式便是請他們吃飯,帶他們去看戲,可是把他們打發掉也是一件困難事,因為他每晚都有應酬,而且是早在三周前就約好了。他也料想到他們對此並不滿意。既然我是作家,而且是無足輕重的作家,他也並不介意把這些煩惱告訴我。
「美國那些寫介紹信的人真是太強人所難了。不是我不願意見他們介紹過來的人,但是我覺得沒有理由讓我的朋友陪著受罪。」
為了略表歉意,他會送他們大籃的玫瑰花或者大盒的巧克力,這些措施有時也無濟於事。有時無法推託掉而不得已請他們吃飯時,他就會給我說一番好話,邀請我去參加他籌備的這類宴會。當他向我發完牢騷後,再讓我這樣做,這確實有點天真。
「她們非常想見你,」他寫信恭維我。「某太太是個很有文學素養的人,你寫的書她一字不漏地都讀過了。」
然後某太太告訴我她非常喜歡我的書,如《佩蘭先生和特雷爾先生》,而且祝賀我的劇本《軟體動物》演出成功。這些根本就不是我的作品,前者是休·沃波爾[6]的作品,後者是休伯特·亨利·戴維斯[7]的作品。
四
如果讀者因為我的介紹,認為艾略特·坦普爾頓是一個卑鄙小人,那真是對他的不公平。
一方面,他是那種法國人說的「serviable」人,據我所知這個詞在英語中沒有對應的詞。查詢字典可知「serviable」是個古語詞,它的意思就是有幫助的、好施恩的和善良的。艾略特就是這樣的人。他慷慨大方,雖則在他早期的社會活動中,他會送給他的熟人鮮花、糖果和禮物,當然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即使到後來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他還是堅持這樣做,因為這可以給他帶來快樂。他熱情好客。他的廚師可以和巴黎的任何一個廚師相媲美,而且在他的餐桌上你肯定可以吃到當季最美味的佳肴。再就是他的酒,也是極美妙的,足以證明他是真正的品酒行家。誠然,他的客人是根據社會地位來選擇的,而不是根據親疏遠近。但是他會非常用心地去選擇至少一兩位能說會道的人來參加,因此他的宴會總是分外有趣。有人在背後嘲笑他,還稱他為骯髒的卑鄙小人,儘管如此,他們還是非常樂意接受他的邀請。他的法語說得流利、準確、口音完美。他很努力地把英語說得像英國人一樣,只有那些聽力特別敏銳的人才能偶爾聽出一個美國音。他非常健談,只要你避開公爵、公爵夫人之類的話題,他就會滔滔不絕。但是,既然目前他在社交領域的地位牢不可破,即使是公爵、公爵夫人這樣的話題,他也會以詼諧幽默的方式談起,特別是當你與他獨處時。他有一張逗人的刻薄嘴,關於那些王公貴人的醜聞無一能逃脫他的耳朵。從他那裡我知曉了誰是公主X最小孩子的父親,誰是侯爵Y的情婦。我敢說馬塞爾·普魯斯特[8]知道的顯貴秘聞,也並不見得比艾略特·坦普爾頓知道得更多。
在巴黎時,我們經常一起吃午餐,有時是在他的公寓裡,有時是在酒店。我喜歡逛古董店,偶爾也買些東西,但更多時候只是看看而已。艾略特總是興沖沖地陪著我。他很了解這些藝術品,並且對它們充滿著熱情。他對巴黎每一家這樣的商店都非常熟悉,並和經營者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他喜歡討價還價。每次我們出發時,他都會叮囑我:
「如果你想要什麼東西,不要嘗試自己去買,只須給我個暗示,剩下的一切我來搞定。」
當他以半價幫我買了我中意的東西,他總是非常得意。看他討價還價是一種享受。他會爭論,以甜言蜜語哄騙,發脾氣,想法讓賣家心軟,嘲弄賣家,吹毛求疵,威脅不再踏進這家店,嘆息、聳肩、勸誡,皺著眉頭生氣地朝外走,最後賣家同意了他的價格,他黯然搖頭,好像委曲求全,接受了一個次品。然後,他會用英語向我耳語。
「買吧,這樣的價格,即使兩倍的話也很便宜。」
艾略特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他居住在巴黎不久,就遇到了一位神父,這位神父過去成功地使眾多異教徒皈依,應酬很多且以智慧見長。他的教育活動只限於富人和貴族。雖然出身卑微,但被許多高門大戶尊為座上客。當然不可避免地,艾略特被這樣一個人所吸引,於是向一位最近被這位神父說服改變信仰的美國貴婦吐露秘密說,雖然他的全家都是美國聖公會教徒,但他本人一直對天主教很感興趣。一天晚上這位太太邀請艾略特和這位神父共進晚餐,僅他們三個人,神父果然風趣幽默。貴婦把話題引到天主教義,神父侃侃而談,口沫橫飛。他談得饒有興趣,雖為神父卻以凡人自稱,沒有絲毫賣弄所學。艾略特發現神父竟然對他相當了解,有點兒受寵若驚。
「旺多姆公爵夫人前兩天提起你,她認為你極其聰明。」
艾略特高興得滿面紅光。他曾經拜訪過公爵夫人。但是他從沒想到她會再次記起他。神父用智慧和善意來談論信仰;他心胸開闊,見解新穎,並且寬容大度。在艾略特看來,他把教會看成是一個教養良好的人為自己精心選擇的俱樂部。六個月後,艾略特就入了教。他的皈依,加之他對天主教的布施,為他打通了更多的人脈。
也許在放棄他父輩們的信仰時,他的動機是複雜的。但是有一點毋庸置疑,他做這個決定時,是極其虔誠的。他每周日去優秀人士頻繁光顧的教堂做彌撒,經常去懺悔室懺悔,定期去羅馬朝拜。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虔誠得到了回報,成為了羅馬教皇的一個御前侍從,他的盡職盡責使他獲得了聖墓教堂的勳章。他作為一個天主教徒的事業生涯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業生涯一樣成功。
我自己時常困惑於這樣的問題,艾略特,一個如此聰明、如此善良、如此有教養的人,為何執著於趨炎附勢。他並非新貴,父親是南部一所大學的校長,祖父是顯赫的神學家。像艾略特這樣聰明的人,絕不會看不出許多應他邀請的人大多只是混他一頓吃喝,有些人很愚蠢、有些人一錢不值。他們響亮頭銜的魔力使他對他們的缺點熟視無睹。我只能這樣猜想,與這些世襲的紳士們保持親密的關係,做他們夫人的忠實侍從,給他帶來一種永不乏味的勝利感。而且這一切,歸根結底源於一種激情浪漫主義: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的法國伯爵身上見到跟隨聖路易斯前往聖地的十字軍戰士,在裝腔作勢獵狐的英國伯爵身上見到陪伴亨利八世去金縷地的祖先們。和諸如此類的人在一起,他感覺就像生活在英勇古代的廣袤天地里一樣。我想,每當他翻開哥達年鑑的時候,心就會劇烈跳動,一個個姓氏,使他回想起年代久遠的戰爭,史冊上的攻城戰、著名的爭鬥、外交上的詭詐和王侯們的私情。不管怎樣,這就是艾略特。
五
我本打算洗漱完畢,再去赴艾略特之約,共進午餐的,這時旅館裡的前台人員打電話來告訴我他在樓下等我。我有點吃驚,收拾好趕緊下樓。
「我想我自己來接你會更安全些,」他一邊與我握手一邊說道,「因為我不清楚你是否熟悉芝加哥。」
我注意到有相當一部分在國外多年的美國人都有這樣的想法,在他們的心目中,美國是一個既複雜又頗具危險的地方,歐洲人憑藉自己的力量是摸不透周圍環境狀況的。
「時候尚早,我們可以走一段路。」他建議道。
外面略有寒意,但是天空沒有一絲雲彩,活動活動筋骨倒也不錯。
「我想在你見到我姐姐之前,先把她的情況告訴你。」我們邊走,艾略特邊說。「在巴黎時,她有一兩次住我那兒,但是那時你恰好不在。你知道,今天人不多,只有我姐姐、我姐姐的女兒伊莎貝爾和格雷·布拉巴贊。」
「那個室內裝潢師?」我問道。
「是的,我姐姐房子的裝修太糟糕了。我和伊莎貝爾都讓她請人重新裝修一下。我碰巧聽說格雷·布拉巴贊在芝加哥,便讓姐姐今天請他來吃午餐。當然,他不是個上等人,但他很有品位。瑪麗·奧利芬特的拉尼堡、聖厄茨家的聖克萊門特·塔爾伯特府的裝修都是他負責的。公爵夫人對他非常滿意。你可以親自去看看我姐姐路易莎的房子。我真不理解,這麼多年她是怎麼住過來的。不過說起這個來,我也搞不明白她怎麼能夠在芝加哥住下去。」
我從艾略特的口中得知,他姐姐布拉德利夫人是個寡婦,育有三個孩子,其中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兩個兒子已經長大成人,結婚成家,一個在菲律賓政府里做事,另一個是子承父業,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外交界服務。布拉德利夫人的丈夫在世界的很多地方工作過,在羅馬做了一段時間部長,然後又在南美洲西海岸的一個小共和國當專員,在那裡去世。
「我姐夫去世的時候,我想讓路易莎賣掉在芝加哥的房子。」艾略特接著說,「但是,她對房子有很深的感情,捨不得。這套房子是布蘭得利家族的老房子。布蘭得利家族是伊利諾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早在一八三九年就從維吉尼亞州原籍移居至此,在距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產,直到現在這些土地仍屬於他們。」艾略特稍有猶豫,看看我是否願意聽他往下講。「我猜想你可能會認為在這兒定居下來的布拉得利家族是農民,我不確信你是否知道,在上個世紀中葉,美國中西部開始開發,很多維吉尼亞州的人,那些好人家的子弟受好奇心的驅使,離開他們豐衣足食的家鄉,去探求未知的領域。我姐夫的父親,切斯特·布拉得利很看好芝加哥的發展前景,來這裡進入一個律師事務所,做了律師。不管怎樣,他賺的錢也夠兒輩吃用的了。」
話雖如此,但從艾略特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故的切斯特·布拉德利,離開了他祖傳的豪華宅邸、千頃農田來律師事務所,恐怕還有更深的原因。不過,既然他最後積累了一筆財富,總還算彌補了這一點。後來有一次布拉德利夫人拿幾張她們所謂的鄉間小屋的照片給我們看時,艾略特很是不以為然,稱之為「院子」,照片上是一所中等的宅子,有一個漂亮的小花園,但是穀倉、牛棚和豬圈僅隔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蕪的草地。我情不自禁地想,切斯特·布拉德利先生放棄這一切到城市裡謀出路,一定是做好萬全打算的。
說話間,我們叫了一輛計程車,車子一直開到一座褐砂石房子前。房子又窄又高,要登上一段陡峭的石階才能到前門。這條街道可一直通到湖濱大道,房子便坐落於連棟住宅中。房屋的外表,即使在陽光明媚的秋日裡,也還是陰沉沉的。我不知道一個人對這樣的房子會有什麼好感。開門的是一個高高的、結實的白頭髮的黑人管家,他引我們進入客廳,當我們走入時,布拉德利夫人從椅子上起身,艾略特將我引見給她。她年輕時一定非常漂亮,眼眉雖然粗一點,但很好看,眼睛炯炯有神。但是,在那張幾乎不施脂粉的臉上,肌肉已經鬆弛了下來,很明顯,她也陷入了中年發胖的危機。我猜想她還不肯服輸,因為當她入座時,腰杆在硬背的椅子上挺得筆直,直立的椅背沒有軟墊,但與繃緊的胸衣相比,已經算得上舒適。她穿了一件深藍色的長禮服,上面飾帶鑲綴,高領子,鯨骨撐得筆挺。一頭漂亮的白髮,燙成波浪形,緊緊束起,髮式極其複雜。她請的另一位客人還未到,我們一邊等,一邊海闊天空地閒談。
「艾略特告訴我你是由南路來的,」布拉德利夫人說,「你在羅馬停留了嗎?」
「是的,我在那兒停留了一周。」
「那親愛的瑪格麗特王后好嗎?」
對於她的這個問題我有些詫異,只好回答說我不知道。
「哦,難道你沒有去看她嗎?女王為人很好,我和我先生在羅馬時,她曾接待過我們,當時我先生在使館擔任一等秘書職位。你為什麼不去看看她呢?你應該不會像艾略特一樣,膚色太黑進不了奎里納爾宮吧?」
「當然不是,」我笑著說,「事實是我並不認識她。」
「你不認識?」布拉德利夫人問道,她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為什麼不認識?」
「說實話,作家們一般來說不和國王與王后交往的。」
「但是,她不一樣啊,她是那麼親切的人,」她勸告道,就好像我很傲慢,不屑於和這位王后交往,「我相信你會喜歡她的。」
這時,門開了,男管家把格雷·布拉巴贊領進房間。
儘管他的名字叫格雷·布拉巴贊,名字可謂雅致,但是他並不是一個浪漫的人。他又矮又胖,除了在他的耳朵旁邊和後頸有一圈黑髮外,頭禿得如同雞蛋,滿面紅光,看上去就像是在冒出一大堆臭汗一樣,灰色的眼睛滴溜溜亂轉,嘴唇多肉,下巴很厚。他是英國人,我曾經在倫敦波希米亞人的宴會上見到過他。他很和藹、很熱心,也很愛笑,但是即使你不是一個出色的人物性格評判者,也能看出他那聒噪的友善只不過是他作為一個精明商人的面具而已。多年來,他曾經是倫敦最成功的裝潢師。他說話時聲音洪亮,又有著一雙極具表現力的小胖手。只要揮動起雙手,說上一連串慷慨激昂的話,他就能打動一個踟躕不決的客戶,使人無法拒絕他那一番熱情的話語。
男管家又進來了,端來一個托盤的雞尾酒。
「我們不用等伊莎貝爾了。」布拉德利夫人端起一杯雞尾酒說。
「她去哪兒了?」艾略特問道。
「他和拉里去打高爾夫球了。她說她可能晚一點回來。」
艾略特轉向我。
「是勞倫斯·達雷爾,伊莎貝爾應該是已經和他訂婚了。」
「艾略特,之前我不知道你喝雞尾酒。」我說道。
「我不喝的。」他非常嚴肅地說。他小口把他取的雞尾酒喝盡,「但是,在這個禁酒的野蠻國度里,你有什麼辦法?」他嘆息道。「巴黎有些人家現在也開始用雞尾酒來招待客人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可胡說哦,艾略特。」布拉德利夫人說道。
她說這話時非常優雅,但是也暗示了她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女人,我從她看艾略特悠然自得的眼神可以看出,她並沒有將他視為了不起的大人物。
我想知道她是怎樣看待格雷·布拉巴贊的。布拉巴贊一進來就用審視的眼光環顧四周,而後抬起了他那兩道濃眉。這的確是一個神奇的房間,壁紙、窗簾布的印花和軟墊家具都是相同的圖案;牆壁上的油畫鑲有大大的金色框架,很明顯是布拉德利一家在羅馬時買的,包括拉斐爾派的聖母、圭多雷尼派的聖母、祖卡雷利派的風景畫、潘尼尼派的古羅馬廢墟。他們在北京逗留時購買的紀念品、雕刻的黑檀木桌子和巨大的景泰藍花瓶,還有在智利和秘魯買來的硬石上雕刻的胖人兒和陶製花瓶,一張齊本德爾的書桌和一隻嵌木細工的馬賽克玻璃櫥。燈罩是用白色的絲綢做的,不知道是哪位魯莽的畫家在上面畫了些華托裝束的牧羊男女。屋子看上去令人害怕,但是,不知為什麼,卻很討人喜歡。它有一種樸素的、生活的氣息,使你覺得那近乎荒誕的大雜燴自有它的道理。所有這些不協調的東西有著相同的屬性,他們是布拉得利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們剛剛喝完雞尾酒,這時門被用力推開,進來一個女孩,後面跟著一個男孩。
「我們晚了嗎?」她問道,「我把拉裡帶回來了。有什麼可以讓他吃的東西嗎?」
「我想是的,」布拉德利夫人微笑著說,「按下鈴,告訴尤金再加一個座位。」
「他為我們開的門,我已經告訴他了。」
「這是我的女兒伊莎貝爾,」布拉德利夫人轉身對我說,「這是勞倫斯·達雷爾。」
伊莎貝爾趕快和我握了一下手,然後性急地轉向格雷·布拉巴贊。
「你是格雷·布拉巴贊先生吧?一直渴望見到你。我喜歡你為克萊門泰因·多爾梅裝修的房子,這個房子是不是很糟糕?多年來,我一直勸說媽媽裝修裝修,現在你來芝加哥,我們的機會來了,實話實說,你覺得這房子怎麼樣?」
我知道布拉巴贊死也不會說。他迅速地掃視了布拉德利夫人一眼,但是她泰然自若,沒有給他傳遞任何信息。他斷定伊莎貝爾說了算,狂笑一聲。
「我相信這個房間的一切都很舒服,」他說道,「但是,如果你讓我坦白說的話,我認為它的確很糟糕。」
伊莎貝爾身材高挑、鵝蛋臉、直鼻樑、一雙秀目、豐滿的嘴唇。這一切看來是布家的特徵。她很標緻,只是相對於她的年齡而言,顯得略微胖了一點,我猜她是越變老越苗條。她有一雙有力的、好看的雙手,不過也稍稍有點胖;她穿著短裙,正好露出她微胖的雙腿。她皮膚很好,是一種很健康的膚色。毫無疑問,這與運動以及開著敞篷車來來回回有著很大的關係。她開朗活潑、活力四射。她快樂、俏皮,熱愛生活的開朗性格,和從內心裡流露出來的幸福感,往往使人心花怒放。她那種神態自如的風度,不管艾略特多麼優雅,和她一比都不免有些俗氣。她的青春和朝氣,使得布拉德利夫人蒼白、布滿皺紋的臉愈顯疲憊和蒼老。
我們下樓用午餐,格雷·布拉巴贊一看到餐廳,眼睛就眯起來。餐廳的牆面上貼滿了深紅色的壁紙,充當花布,布拉德利先生已故的直系祖先的油畫像也掛在牆上,個個表情嚴肅、臉色陰沉,畫風極其糟糕。布拉得利先生本人的畫像也在,濃密的鬍鬚,穿著雙排扣的長禮服,和白色的僵硬的領子,顯得很呆板。布拉德利夫人的畫像出自一位九十年代的法國藝術家的手筆。畫像掛在壁爐架上,身穿淺藍色絲緞的晚禮服,頸上戴著珠串,髮際上有一顆鑽石星。一隻戴著珠寶的手,撫弄著印花圍巾,圍巾畫得惟妙惟肖,甚至能數出圍巾由多少針織成。另一隻手很隨意地拿著一把鴕鳥羽毛扇子。屋內橡木家具是黑色的,笨重不堪。
我們入座之後,伊莎貝爾問格雷·布拉巴贊:「你覺得這客廳怎麼樣?」
「我敢說客廳裝飾花了很多錢。」他回答道。
「確實是,」布拉德利夫人說,「它是布拉得利先生的父親送給我們的,作為結婚禮物,我們帶著它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羅馬。就連義大利瑪格麗特王后也羨慕不已。」
「如果是你的,你會怎麼做呢?」伊莎貝爾問格雷·布拉巴贊,但還沒等他回答,艾略特搶先替他說了。
「燒掉。」他說。
他們三個人開始討論怎樣裝修這個房子。艾略特力薦路易十五時代洛可可風格,伊莎貝爾則想要修道院式的長餐桌和一套義大利椅子,布拉巴贊則認為本德爾式更適合布拉德利夫人的個性。
「我總是認為那很重要,」他說,「一個人的個性。」他轉向艾略特,「你認識奧利方公爵夫人?」
「瑪麗?她是我最親近的朋友之一。」
「她想讓我為她裝修餐廳,我一看到她的人,就確定喬治二世時代的風格最適合她。」
「你判斷得太對了,我上次在她那兒用餐時,就注意到了,那餐廳可真是雅致。」
談話繼續進行。布拉德利夫人在傾聽著,但是你卻不知道她在想什麼。我幾乎沒說話,伊莎貝爾的男朋友拉里(我忘記他姓什麼了),更是一言不發。他坐在我對面的艾略特和布拉巴贊之間,我不時地瞥他一眼。他看起來非常年輕,個頭和艾略特差不多高,不到六英尺,瘦瘦的、四肢柔軟靈活。他相貌端正,不是特別漂亮但也不普通,靦腆而不引人注目。我覺得很有意思的是,雖然,根據我的記憶,自從進入房間,他說的話幾乎不到五六句,但是,他很自在,而且很奇怪的是,儘管他沒開口,也好像在參與談話。我注意到,他的手很長,但是相對於他的個頭來說,不算大,手型很漂亮,很有力,我想畫家一定會喜歡上畫這雙手。他身材苗條但看起來並不柔弱。相反,我應該說他身材結實。他的臉,恬淡嚴肅,被太陽曬得黝黑,要不是這樣就看不出什麼血色。他五官端正,但並不出眾。顴骨很高、太陽穴凹陷、深褐色的頭髮,微微有點捲曲。一雙眼睛看起來比實際的要大,因為它們深深地陷於眼窩裡,睫毛又濃又長、眼珠顏色非常特別,與伊莎貝爾遺傳的她母親和她舅舅的濃濃的淺褐色不同,而是很深的顏色,虹膜和瞳孔差不多一個顏色,這使得他的眼睛特別深邃。他的體態優雅自然,很具吸引力,難怪伊莎貝爾對他如此傾心。伊莎貝爾的目光時不時地落在他臉上,從她的表情,我可以看出她對他不只是愛意,更多的是依戀。他們的目光相遇時,他的眼睛滿含柔情,特別美。年輕相愛異常動人,這令我這已屆中年的人也會產生嫉妒之心。但是,同時,不知怎的,我又為他們感到遺憾。當然這很愚蠢,因為,我知道沒有什麼可以阻礙他們的幸福,他們的處境都很優渥,他們沒有理由不結婚,也沒有理由不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貝爾、艾略特和格雷·布拉巴贊繼續談論房子重新裝修的問題。試圖說服布拉德利夫人,哪怕是得到她的認可,要為裝修房子做點什麼,但是,她只是和藹地微笑著。
「你們千萬不要催促我,我想好好思考一下。」她轉向那個男孩,「拉里,你對這一切怎麼看?」
他環顧下眾人,眼中露出微笑。
「我認為重新裝修或者不重新裝修並不重要。」他說。
「你這個渾蛋,拉里,」伊莎貝爾大叫,「我專門告訴過你要支持我們的。」
「如果路易莎伯母對目前的一切非常滿意,那改變的目的是什麼呢?」
他對問題的回答是如此切中要害,而且很合乎情理,我禁不住笑了,他看了看我,也笑了。
「請你不要把嘴咧成個鬼樣子,你自以為講了一句俏皮的話,但我覺得很蠢。」伊莎貝爾說。但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我注意到他的牙齒很小、很白、很整齊。他望著伊莎貝爾的眼神,不知怎的使她臉紅起來,呼吸也變得急促起來。除非我判斷錯誤,她瘋狂地愛上了他。但不知什麼緣故,我感覺她對他的情感中,有一種母性的愛。這在這么小年紀的女孩身上,有點兒出乎意料。她莞爾一笑,又把注意力轉向格雷·布拉巴贊。
「不用在意他,他很笨拙,完全沒有教養,對什麼事都不懂,只懂得飛行。」
「飛行?」我問道。
「他在戰爭中曾經是一名飛行員。」
「我還以為他這麼年輕不曾參加過戰爭。」
「他確實年輕,他太小了,淘氣至極,溜出學校,跑到加拿大,編造彌天大謊,人家真的相信他是十八歲,這樣他就加入了空軍,停戰協定簽訂的時候,他還在法國作戰呢。」
「你母親的客人們可不願意聽你嘮叨這些,伊莎貝爾。」拉里說道。
「我從小就認識他,當他從部隊回來時,穿著軍裝特別帥氣,他的束腰大衣上有很多漂亮的獎章,於是,我就坐在他門口的台階上,纏得他一刻不得安寧,只好答應和我結婚;那時候,競爭可真激烈。」
「真的嗎,伊莎貝爾。」她母親說道。
拉里探下身子,對我說。
「我希望你不要相信她說的每一句話,伊莎貝爾不是個壞女孩,但她是個謊話精。」吃完午餐後不久,我和艾略特告辭了。我之前已經告訴他我打算去博物館看看畫展,他說他要帶我去。我特別不喜歡有人和我一起去逛博物館。但是我又不能說我喜歡獨自去,所以,只好讓他陪著。在路上,我們談起了伊莎貝爾和拉里。
「看到這兩個小傢伙如此相愛,真讓人羨慕。」我說道。
「他們太小了,不適合結婚。」
「為什麼呢?趁年輕時戀愛結婚是很有趣的事。」
「不要開玩笑,她十九歲,他也只有二十歲,況且他還沒有工作,僅有微薄的收入,路易莎告訴我他一年只掙三千美元,不管怎樣說,路易莎也不算多麼富裕,她只是自給自足,沒有任何剩餘。」
「嗯,他可以找份工作的。」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兒,他不努力去找工作,好像對這種無所事事的日子非常滿意。」
「我敢說他在戰爭中一定吃了不少苦頭,也許需要休息一下。」
「他已經休息了一整年了,時間肯定是足夠長了。」
「我覺得他看起來是一個非常好的男孩。」
「哦,我對他並沒有什麼成見,他的出身很好。他的父親原籍是巴爾的摩,過去是耶魯大學羅馬語助理教授,大致如此,他母親過去是費城的老貴格會成員。」
「你口口聲聲地說『過去』,他們現在都不在世了嗎?」
「是的,他母親在分娩時去世了,他父親在十二年前離世了。他被他父親大學時的一個老朋友撫養長大,那人是麻汶的一個醫生,所以路易莎和伊莎貝爾和他相識。」
「麻汶在什麼地方?」
「那就是布拉德利鄉間住所在的地方,路易莎每年夏天都去那兒,她很同情拉里。納爾遜醫生又是個單身漢,連養育孩子的基本常識都不懂。是路易莎堅決要求把他送到聖保羅中學,每年聖誕,她總是把他接來過節。」艾略特法國式地聳了聳肩膀,「我本來應該想到會是這樣的結果。」
這時我們到達了博物館,注意力被吸引到繪畫作品上去。我又一次被艾略特的學識和品位所折服。他領我參觀各個畫室,好像把我當作初來乍到的遊客。他講起這些畫來,使人受益匪淺,任何美術教授都會自嘆不如。我決心獨自再來一次,那時我可以隨意逛逛,現在就由他說去。過了一會兒,他看了看手錶。
「我們走吧,」他說道,「我待在博物館的時間從不超過一個小時,那是一個人的欣賞力能持續的最長時間,我們改天再來看完所有的繪畫作品。」
我真誠地向他致謝後才與他分別。此行是否受益,我不知道,但確定的是,我正變得煩躁。
我和布拉德利夫人告別的時候,她告訴我第二天伊莎貝爾邀請了她的幾位年輕朋友來家吃晚餐,之後一起去跳舞,如果我能參加,等孩子們離開後,我還可以和艾略特好好聊聊天。
「你一直對他很好,」她接著說,「他在國外待了好多年,在這兒他感覺很不習慣,似乎找不到一個志同道合的人。」
我接受了,我們在博物館階梯上分手時,艾略特告訴我,他很高興我答應下來。
「在這座大城市裡,我好像迷失了靈魂,」他說道,「我向路易莎承諾我要和她在一起待六個星期,自從一九一二年後,我們彼此就沒見過面。但是在這裡我度日如年,每天都在數日子,希望快點回到巴黎。巴黎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人能居住的城市。我親愛的朋友,你知道他們這兒的人怎麼看我嗎?他們把我看作是一個怪物。真是一群野蠻人。」
我笑了笑,離開了。
六
第二天晚上,艾略特打來電話要來接我,我拒絕了他,選擇獨自前去。因為有人來訪,我耽擱了一會兒,但只是遲到了一會兒。上樓時,聽到客廳里人聲喧譁,我想客人一定很多,結果到了之後,卻吃驚地發現包括我在內只有十二個人。布拉德利夫人身著綠色綢緞衣服,戴著一串珍珠項鍊,顯得雍容華貴。艾略特穿著那件剪裁考究的無尾禮服,看起來很優雅,剛好襯托出他的氣質。當他與我握手時,一種混合了多種阿拉伯香水的氣味撲鼻而來。他把一位體態臃腫、身材高大的客人介紹給我,那人一張紅紅的臉,穿著晚禮服,看起來有些不自在。他是納爾遜醫生。但是在那個時刻這一切對我毫無意義。參加晚會的其他人都是伊莎貝爾的朋友,但是我根本記不住他們的名字,聽到之後馬上忘記。這些女孩都年輕漂亮,男子也都年少英俊。但對於那些人我都沒什麼印象,僅有一個男孩吸引了我,因為他又高又魁梧。他一定有六英尺三四英寸高,肩膀寬闊。伊莎貝爾看起來非常可愛,她穿著絲綢做的白色的、長長的窄底裙,正好遮住了她的粗腿。她連衣裙的剪裁樣式顯得她的胸部很豐滿;裸露的胳膊微微有點胖,但是她的頸部很美。她興高采烈,一雙秀目閃閃發光。毫無疑問,她是一位非常漂亮、悅人心意的女孩,但是,很明顯如果她繼續這樣下去,她的身材過於臃腫的。
席間,我被安排在布拉德利夫人和一個非常羞澀、沉悶的女孩之間。這個女孩看起來比其他的女孩年齡都小。我們落座的時候,為了使氣氛緩和些,布拉德利夫人介紹說這個女孩的父母都住在麻汶,她和伊莎貝爾曾是同學。我從旁人口中得知她叫索菲。席間,桌子對面的人相互逗趣,大家都高談闊論、歡聲笑語。他們看起來彼此非常熟悉。當女主人沒與我交談時,我便試圖與我旁邊的女孩攀談,但是談得並不順利。她比其他的人都要安靜些,她不漂亮,但她的臉很有趣,鼻尖微翹、大大的嘴巴、碧綠色的眼睛、沙棕色頭髮,髮型簡單。她非常瘦弱,胸部和男孩子一樣平。大家在打趣她時,她也笑,但是這種笑很不自然,有點兒強裝笑顏,使人覺得,她實際上並不感到好笑。我猜想她是一直在盡力敷衍。我搞不懂這是因為她有些笨拙,抑或僅僅是過於羞澀,我曾經幾次嘗試和她攀談都沒有成功。因為找不到更好的話題來交談,我便請她告訴我席間的這些人都是誰。
「嗯,你認識納爾遜醫生吧,」她說道,指的是在我對面的那位中年男子,他坐在布拉德利夫人的另一邊,「他是拉里的監護人,他住在麻汶,是我們的醫生,他是個聰明的人,發明飛機上用的小裝置,不過沒人理會他,當他不搞發明時,就會喝酒。」
當索菲談論這些的時候,她淡藍色的眼睛裡閃爍著光芒。這使我對自己最初的猜測產生懷疑,看來她不只是外表看起來那麼簡單。她繼續為我一一介紹這些年輕人,他們的名字、他們父母的身份。如果是男孩,她還會介紹他們上過哪所大學、做過什麼工作,但大都非常籠統。
「她非常親切」,或者「他高爾夫球打得很好」。
「那位濃眉的大個子是誰?」
「那個,哦,那是老格雷·馬圖林。他的父親在麻汶的河邊建了一座很大的房子。他是百萬富翁,我們都因他而自豪,他把我們的身價都抬高了。馬圖林、霍布斯、雷納還有史密斯。他是芝加哥的最富裕的人之一,格雷是他的獨生子。」
她提及一連串客人的名字時,說話酸溜溜的,我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她的臉紅了起來。
「請告訴我更多關於馬圖林先生的事情。」
「沒有什麼可說的了,他很富裕,備受尊重,他在麻汶為我們修建了一所教堂,還捐獻了一百萬美元給芝加哥大學。」
「他兒子一表人才。」
「他還不錯啦。你可能想像不到,他祖父是貧窮的愛爾蘭人,他祖母是瑞典人,在一個小吃店當侍者。」
格雷·馬圖林很引人注目,但是並不好看。他有著粗獷的、未經修飾的面孔,短短的鈍鼻子、性感的嘴、紅潤的愛爾蘭膚色;一頭濃密烏黑的頭髮、梳得油光可鑑,濃濃的眉毛,下面是一雙明亮的藍眼睛。他雖然塊頭很大,但是長得非常勻稱。假如脫掉衣服,一定是個身材極好的男子。他非常強健,那種男子氣概令人印象深刻。這使得緊挨著他坐的拉里顯得很瘦弱,雖然拉里只比他矮三英寸或者四英寸。
「喜歡他的人可多了,」索菲說道,「我知道幾個女孩不惜一切代價,都在拼命追他,但是她們還是沒有機會。」
「為什麼沒有機會呢?」
「你一點兒都不知道嗎?」
「我怎麼可能知道呢?」
「他深愛著伊莎貝爾,就像瘋了一樣,而伊莎貝爾愛上了拉里。」
「他幹嗎不競爭一下呢?」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
「那事情可就麻煩了。」
「誰讓格雷願意當個道德楷模呢。」
我不能確定她說這些是不是認真的,抑或她的語氣中有一種嘲弄的意味。她的舉止沒有任何的莽撞和無禮,然而卻給我留下了這樣的印象,她既不缺少幽默,又不失精明。我猜不出當她和我談話時,她內心真正想的是什麼。但是,這一點我知道我永遠也搞不清楚。很明顯,她缺少自信,我猜可能她是獨生女,與比她大得多的人在一起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我發現她的迷人之處在于謙虛而不顯山露水。倘若我對她的猜測不錯的話,我猜想她一直生活得很孤寂,一直在默默地觀察那些與她生活在一起的年長的那些人,而且對他們都有一定的看法。我們這些成年人很少覺察到年輕人對我們的判斷有多無情,卻又多麼深刻。我又一次看著她碧綠色的眼睛。
「你今年多大了?」我問道。
「十七歲。」
「你讀書讀得多嗎?」我隨便地問道。
但是沒等她回答,布拉德利夫人為了盡她女主人的職責,用她的話把我吸引到她的身邊,在我能夠脫身之前,宴會結束了。年輕人立刻走得不知去向,我們四個留下來,到了樓上的客廳。
被邀請參加這個宴會,我非常驚訝,因為經過短暫的漫無目的的談話之後,他們開始談論我本來認為的他們應該私下討論的事情。我不能決定我怎樣做更有分寸,我應該起身離開還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做一個對他們有用的旁觀者。他們討論著拉里不願意去上班的古怪傾向,後來又談到馬圖林先生,馬圖林先生是適才吃晚飯時的那個男孩的父親,主動答應在他的公司里給拉里提供一個職位,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憑藉拉里的能力和勤勉,在適當的時機,有望賺上一大筆錢。小格雷·馬圖林希望他接受這份工作。
我記不清當時他們具體說了什麼,但是談話的要點我還清晰地記得。拉里從法國回來時,他的監護人納爾遜醫生曾經建議他去上大學,但是他拒絕了。這是人之常情,他應該好好休整一段時間,什麼也不做,畢竟他在戰爭中度過了非常艱難的時期,還負過兩次傷。雖然都不嚴重,但納爾遜醫生認為他對戰爭還心有餘悸,讓他休息直至完全恢復健康,這也不失為一種好做法。但是幾周過去了,幾個月過去了,自從他從部隊回來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年了,事情並沒有好轉。他在陸軍航空兵團似乎幹得很好,回來後他成為芝加哥的重要人物,因此好幾位商界人士主動為他提供職位。他對他們表示感謝,但是拒絕了他們的好意。他給出的唯一理由是他還沒決定今後要做什麼。他和伊莎貝爾訂了婚,布拉德利夫人對此一點不感到意外,因為他們在一起已經很多年,她知道伊莎貝爾一直愛著拉里。布拉德利夫人本人也喜歡拉里,認為他會使伊莎貝爾幸福。
「伊莎貝爾的性格比拉里更堅強,可以彌補他的短處。」
雖然他們年齡都很小,布拉德利夫人卻很願意他們立刻結婚,但是這一切得等到拉里工作之後才行。他自己有一點積蓄,但是即使他有再多,哪怕比現在多十倍的財產,她也堅持等拉里工作之後才允許他們結婚。據我推測,布拉德利夫人和艾略特想從納爾遜醫生那裡得知,拉里究竟想做什麼。他們想讓納爾遜醫生給拉里施壓,讓拉里接受馬圖林先生提供的這份工作。
「你們知道,對拉里來說,我並沒有太多的威懾力,」他說道,「即使小時候,他也是一意孤行。」
「是啊,你全然讓他逍遙自在,結果他沒有走上歪路,真是不可思議。」
納爾遜醫生已經飲了很多酒,愁眉苦臉地看了她一眼,他的臉比之前更紅了。
「我很忙,我有很多自己的事情要料理,當初我收養他是因為他再無其他去處,而且他的父親是我的朋友。這孩子是不容易管教的」。
「我不知道你為何這麼說,」布拉德利夫人尖刻地回答,「他性情很溫和。」
「如果一個男孩從來不與你爭吵,但總是我行我素,即使你生氣時,任憑你怎麼狂怒咆哮,他僅僅說聲對不起,換作你,你會怎麼做呢?如果他是我自己的兒子,我本可以打他的,但是我不能打一個在世界上舉目無親的孩子。他父親之所以把他託付給我,是因為相信我會友善待他。」
「現在說這些都無關緊要。」艾略特有點氣憤地說,「問題是這樣的:他遊手好閒的時間太久了,現在有一個很好的職位,薪水很高。如果他想娶伊莎貝爾,他就必須接受這份工作。」
「他必須明白目前的狀況。」布拉德利夫人插話說,「男人必須工作,他現在正當強健。我們都知道這次世界大戰之後,有些男人從戰場上回來之後,沒有做過一點事情,成了家庭的累贅,對社會毫無益處。」
就在此時,我插了話。
「但他給出拒絕各種工作的理由了嗎?」
「沒有,無非就是這些工作對他缺少吸引力。」
「他就沒有什麼想做的事嗎?」
「很明顯不是。」納爾遜醫生又隨便倒了一杯威士忌,這一杯他喝了很長時間,然後看著他的兩位朋友。
「你們想不想聽聽我對他的看法?我不敢說我很懂人性,能做出很好的評判,但是不管怎樣,根據我三十多年的行醫經驗,我對此還是略知一二。戰爭對拉里產生了影響,戰爭後回來的拉里已經不是從前的那個拉里了,不僅僅是因為他年齡大些了,而是戰爭中所發生的事情改變了他的個性。」
「發生了什麼樣的事情呢?」我問道。
「不知道,他對自己的作戰經歷隻字不提。」納爾遜醫生轉向布拉德利夫人,「路易莎,他有沒有和你談起過這些事情?」
布拉德利夫人搖了搖頭。
「沒有,當他剛剛回來時,我們試圖讓他給我們講述他的冒險經歷,但是他只是笑了笑,說沒有什麼可談的,他甚至都沒和伊莎貝爾談起過這些事情,她屢次問他,可是什麼也沒問出來。」
談話就以這種不冷不熱的方式進行著,不久,納爾遜醫生看了看他的手錶,說必須告辭。我想和他一起走,但是艾略特硬要我留下來。當納爾遜醫生離開之後,布拉德利夫人向我道歉說,因為他們的私事給我添麻煩了。
「但是,你知道的,我的確很掛念此事。」她說道。
「路易莎,毛姆先生很擅長拿捏分寸的,告訴他什麼都不必擔心。我感覺到鮑勃·納爾遜和拉里不大親密,但是,路易莎和我認為有些事情我們最好不要對他提起。」
「艾略特。」
「你都告訴他這麼多事情了,乾脆把所有事情都告訴他。我不知道你在宴會上是否注意到了格雷·馬圖林?」
「他那樣高大,怎麼能注意不到他。」
「他也是伊莎貝爾的追求者,拉里不在的時間,他一直非常殷勤。她也喜歡格雷,如果戰爭再持續更長的時間,她很可能已經和格雷結婚了。格雷向她求婚,她不知所措。路易莎大概是想等到拉里回來後再做選擇。」
「格雷為什麼不去參戰呢?」我問道。
「他曾因踢足球用力過度,傷了心臟。嚴重倒是不嚴重,但是陸軍不願接收他。不管怎樣,當拉里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沒有機會了,伊莎貝爾斷然拒絕了他。」
對此我不知道該怎樣說為好,所以我選擇了沉默不語。艾略特繼續談著。以他出眾的外表和牛津口音,說他像外交部的高級官員再合適不過了。
「拉里當然是個好孩子,他能私自加入陸軍航空兵團也可謂了不得,不過我閱人的功夫還是非常一流的……」他流露出了意味深長的微笑,接下來竟然開始提到在古董買賣生意上發了財,我印象中這是他唯一一次這麼做。「要不然的話,我此刻不會擁有一大堆政府債券了。我的觀點是拉里成不了大器,他既沒有可以用來做談資的錢財,也沒有地位。格雷·馬圖林的情況就截然不同了。他出生於一個非常好的愛爾蘭家族,祖上有一位是主教、一位是劇作家,還有幾位是傑出的軍人和學者。」
「你怎麼知道這一切的?」我問道。
「我就是知道啊,」他漫不經心地答道,「實際上是前幾天我在俱樂部瀏覽《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時,碰巧看到了這個姓氏。」
我認為我犯不著多事,把宴會上我鄰座的女孩告訴我的事情告訴他,說格雷·馬圖林的祖父是貧窮的愛爾蘭水手,他的祖母是瑞典的一名侍者。艾略特繼續說下去。
「我們認識亨利·馬圖林多年了。他是一個很好的人,而且非常富有。格雷將進入芝加哥最好的經紀人公司,前程似錦,他想和伊莎貝爾結婚,對女方來講,這是一門很好的親事,他倆是非常般配的。我本人完全贊同這件事,我知道路易莎也完全贊同。」
「艾略特,你離開美國太久了,」布拉德利夫人說道,勉強地一笑,「你忘記了在這個國家女孩不會因她們的母親和舅舅支持她們的婚姻就會結婚的。」
「這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兒,路易莎,」艾略特刻薄地說道,「根據我三十年的經驗,我可以告訴你,適當地對地位、財富和環境重視的婚姻,無論從哪一方面講都優於只因愛情而結合的婚姻。法國,畢竟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國家,在法國,伊莎貝爾會毫不遲疑地嫁給格雷,往後再過一兩年,如果她願意的話,可以把拉里作為她的情人,格雷可以置一所豪華公寓養一個女明星,這樣大家都會過得很幸福。」
布拉德利夫人並不是個傻瓜,她看著自己的弟弟,狡黠地一笑。
「艾略特,問題是紐約的劇團每年來這兒的演出時間很有限,格雷那所豪華公寓的姑娘能住多久,誰也說不清。這肯定會讓大家都感到不便的。」
艾略特笑了。
「格雷可以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謀一個經紀人的職位,畢竟,如果你非得住在美國,紐約是你唯一的選擇。」
我在這之後不久就離開了,但是還沒來得及走,艾略特就問我是否願意和他一起吃午餐,去見見馬圖林父子,我不知道為什麼。
「亨利是美國商界人士中最好的典型,」他說道,「我認為你應該見見,他已經為我們管理產業多年了。」
我並不特別想去,但是我又沒有理由拒絕,因此說我很願意去。
七
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間曾有人介紹我加入一家俱樂部,俱樂部有一個不錯的閱覽室;第二天一早,我去那裡翻閱一兩種大學刊物,因為這些雜誌除非長期訂閱,平時不容易碰見。時間尚早,閱覽室里僅有一人,他坐在一個大皮椅子裡專注讀書。我很詫異地發現這個人就是拉里。我完全沒想到會在這裡遇到他。當我走近時,他抬起了頭,認出了我,似是要站起來。
「別起來,」我說,緊接著隨口問道,「你在看什麼?」
「一本書,」他微笑答道,可是這微笑如此動人,連他回話里那種冷落怠慢的口吻都絲毫不會讓人生氣了。
他合上書,用一種尤其模糊的眼神盯著我。
「你昨晚玩得可好?」我問。
「痛快至極,五點鐘才回到家。」
「你來這麼早又有精神,可真努力啊。」
「我經常來這兒。一般來說,這個時候此地總是由我獨享。」
「我不打擾你了。」
「你並未打擾我啊。」他再次展露出笑意說道。這時候,我才發覺到他嫣然般的笑。這種笑並非是那種燦爛的、閃爍的笑,而似有一種內在的光,由內向外把他的臉都照亮了。他坐在凸出來的書櫃間,旁邊還有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椅子把手上說:「坐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