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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8:34 作者: (英)毛姆

  菲利普在海德堡待了三個月的時候,有天早上,教授夫人跟他說有個叫海沃德的英國人要來這裡住一段時間,當天晚上吃飯的時候他就見到了一張新面孔。最近這些天,公寓裡的人都處於興奮的狀態。先是特克拉小姐未婚夫的父母終於發出了邀請,讓她去英國跟他們見一面,也不知道厄林一家用了什麼伎倆,或許是虔誠禱告加暗中威脅奏了效吧。特克拉小姐走的時候帶了本水彩畫集,以顯示自己很有藝術才華,又帶了一捆那個年輕人給她寫的信,以證明他在情海中陷得有多深。緊接著一周後,海德薇小姐又眉開眼笑地向大家宣布,她心愛的中尉要跟他的父母來海德堡了。他們招架不住兒子的死纏爛打,又被女方父親豐厚的嫁妝打動,終於同意順道來海德堡跟她見一面。會面結果很令人滿意,海德薇小姐心滿意足地把她的愛人帶到市政公園,跟教授夫人家所有房客見了個面。就連平日裡跟教授夫人坐在桌首的那幾個沉默寡言的老太太也跟著興奮起來。當海德薇小姐說她要馬上回家籌備正式的訂婚儀式時,教授夫人馬上大方地說要請大家喝五月酒慶祝慶祝。調製這種微微醉人的酒是厄林教授的拿手好戲,晚飯後,一大盆五月酒就鄭重其事地擺上了客廳的圓桌,裡面混合著霍克酒和蘇打水,面上漂浮著香草和紅紅的野草莓。安娜小姐拿菲利普打趣,說他的心上人就要走了,菲利普聽了心裡很難受,心情很是惆悵。海德薇小姐為大家獻唱了幾首歌,安娜小姐為她彈奏了一支《婚禮進行曲》,厄林教授也親自上陣演唱了一首《守望萊茵》。在這一片歡聲笑語中,菲利普沒怎麼注意那個新來的人。雖然吃晚飯的時候他們面對面坐著,但菲利普一直跟海德薇小姐聊個不停,那個新來的人不會說德語,全程默不作聲地吃著飯。菲利普見他系了條淺藍色的領帶,頓時對這人心生反感。海沃德二十六歲,皮膚白皙,有一頭大波浪捲髮,時不時漫不經心地伸手撩一下。他的眼睛很大,眼珠是藍色的,不過藍得很淡,年紀輕輕眼神就已經疲憊不堪。他的臉颳得很乾淨,嘴唇很薄,不過嘴形很好看。安娜小姐對面相很有研究,她讓菲利普注意看他的骨相,他的顱骨形狀很漂亮,但是下半邊臉很懦弱。她評論道,這人有著思想家的頭腦,但是下巴太缺乏個性。安娜小姐顴骨很高,鼻子又大又丑,這個面相註定要當一輩子老姑娘了,因此尤其看重一個人的個性。兩人對海沃德評頭論足的時候,他正站在跟大家有點距離的位置,樂呵呵地看著眼前熱鬧的人群,臉上帶著幾分傲慢的神情。他身材修長,刻意擺出一副優雅的姿態。那個叫威克斯的美國學生見他一個人站在一邊,就走上前去跟他搭話。兩人站在一起形成了一種奇怪的反差:美國學生穿著乾淨利落的黑外套和麻灰褲,身板乾乾瘦瘦,舉手投足已然流露出教士特有的熱情;他身邊這位英國人則穿著寬鬆的粗花呢套裝,四肢壯碩,舉止慵懶。

  直到第二天菲利普才跟他說話。晚餐前正好只有他倆站在客廳的陽台上,海沃德跟他打了個招呼:

  「你是英國人吧?」

  「對。」

  「這兒的飯菜都像昨晚那麼糟糕嗎?」

  「差不多都這樣。」

  「真噁心,是吧?」

  「是很噁心。」

  菲利普完全不覺得這兒的飯菜有問題,事實上,每頓飯他都會津津有味地吃很多,但他不想顯得自己這麼沒品位,竟然把別人難以下咽的東西當作美味佳肴。

  

  特克拉小姐去了英國後,妹妹安娜小姐自然分擔了更多的家務,經常沒時間跟大家一起散很久的步了。梳著長長的淺色辮子、鼻子短翹、臉蛋嬌小的彩齊莉亞小姐最近不太跟大家接觸。海德薇小姐走了,平日裡一起散步的美國人威克斯去南部旅遊了,菲利普一下子多出來很多獨處的時間。海沃德經常找他搭訕,可是菲利普有一個毛病,也不知是因為害羞,還是返祖遺傳了穴居人的習性,他總是對剛認識的人很反感,要等混熟了以後才能擺脫糟糕的第一印象。這個毛病讓他有些難以接近。每次海沃德向他示好,他都表現得很拘謹。有一天,海沃德約他一起去散步,菲利普實在想不出一個不失禮貌的藉口,只好答應跟他同去。他習慣性地跟他表示歉意,暗暗氣自己又不由自主地臉紅了,只好乾笑幾聲為自己解嘲。

  「恐怕我走不了多快。」

  「老天爺,我又不是去賽跑,我喜歡慢慢溜達。你不記得佩特[65]在《馬利烏斯》的某章里說過嗎,散步是聊天最好的助興劑?」

  菲利普是個很好的傾聽者,雖然他也想說些機智的俏皮話,卻常常錯過了時機才想出來要說什麼。海沃德倒是非常健談,不過任何比菲利普老到的人都看得出來,他其實是喜歡聽自己說話。他那目空一切的態度給菲利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對菲利普奉若神明的那些東西隱約表露出不屑的態度,這讓菲利普不禁佩服不已又心生敬畏。海沃德鄙視現代人對體育運動的痴迷,說投身各種運動的人全都是「逐獎而食的蛆」;然而菲利普並沒有意識到,他只不過是用對文化的迷信來取代對體育的迷信罷了。

  兩人慢悠悠地爬上城堡,坐在露台上俯瞰小城。小城坐落在河谷里,依偎著風景宜人的內卡河[66],給人一種平易近人的親切感。炊煙裊裊,淡藍色的煙霧縈繞在古城上空。高聳的屋頂和教堂的塔尖給這座城市增添了迷人的中世紀氣質。整座小城散發著溫馨的氣息,讓人心裡暖融融的。海沃德談起《理察·弗維萊爾》[67]和《包法利夫人》[68],又談到魏爾倫[69]、但丁[70]和馬修·阿諾德[71]。他甚至背誦了莪默·伽亞謨[72]的詩歌,當時菲茨傑拉德翻譯的伽亞謨詩集還只在文學精英中流傳。他很喜歡背詩,不管是自己寫的還是別人寫的,全都用千篇一律、高高低低的調子背出來。等他們回到公寓的時候,菲利普對他的態度已經從疑心重重變成了狂熱崇拜。

  海沃德約菲利普一起去散步,他們慢悠悠地爬上城堡,坐在露台上俯瞰小城。

  從那以後,他們每天下午都一起去散步,菲利普很快就了解了他的一些情況。海沃德的父親是一位鄉村法官,不久前去世了,給他留下了每年三百鎊的遺產。他在切特豪斯公學表現實在優異,就讀劍橋大學三一學堂[73]時,連院長都因為他選擇了他們學院而覺得臉上有光,對他表示熱烈歡迎。進入大學後,他開始為自己輝煌的事業做準備。他出入頂尖的知識分子圈子,狂熱地拜讀白朗寧[74]的作品,對丁尼生卻嗤之以他那俊俏的鼻子;他知道雪萊[75]背叛哈麗葉特的細枝末節,對藝術史也頗有涉獵(他的房間裡掛著G. F. 瓦茲、伯恩-瓊斯和波提切利[76]畫作的複製品);他寫的詩不盡相同,但都帶著悲觀的色彩。朋友們都對彼此說他天賦異稟,預言他肯定會成為一代名家,他也聽得很入耳,不久他便成了文學藝術方面的權威。宗教上他受到了紐曼[77]《為吾生辯》的影響,羅馬天主教的華麗更符合他敏銳的審美,要不是怕惹得他父親(一個平庸愚鈍、思想狹隘,讀麥考利[78]作品的人)大發雷霆,他早就「越界改宗」了。畢業時他只拿到了普通學位,朋友們都感到震驚,而他只是滿不在乎地聳聳肩,含沙射影地說自己不是那種迎合考官的笨蛋。他讓人覺得拿一等學位好像總有那麼點兒庸俗。他還用大度而調侃的口吻說起了一次口試的經歷:有個領子很古怪的傢伙考他邏輯學方面的問題,整個過程冗長乏味,突然,他注意到那位考官竟然穿著一雙鬆緊靴,那雙靴子奇醜無比,簡直污染了他的眼睛,於是他馬上轉移注意力,回想了一下國王學院[79]那座美麗的哥德式教堂。不過話說回來,他在劍橋確實過了些快活日子,他辦的宴會比任何人辦的都好,他房間裡那些對話也叫人回味無窮。他給菲利普背了一句精妙的短詩:

  「他們告訴我,赫拉克利特[80],他們告訴我你已經死了。」

  他又繪聲繪色地講起考官和靴子的趣事,忍不住哈哈大笑。

  「當然了,這事兒挺蠢的,」他說,「不過愚蠢之中也有些精妙之處。」

  菲利普感到一絲震顫,覺得這真是太了不起了。

  大學畢業後,海沃德去了倫敦學習法律。他在克萊門特律師學院[81]租了套非常雅致、鑲嵌著壁板的房子。他儘量把屋子布置得像在三一學堂時那樣。他有點兒政治上的野心,自稱是輝格黨[82],並經人推薦,加入了一個自由黨性質,但很有紳士氣息的俱樂部。他打算成為律師(他選擇了事務律師[83]的方向,因為事務律師不用在法庭上跟人殺個你死我活),等別人許給他的種種承諾兌現以後,他就要找個舒舒服服的選區,弄個議員的席位。他一邊忙著這些,一邊三天兩頭往歌劇院跑,還結識了一小群趣味相投的文人雅士。他加入了一個餐會,餐會的座右銘是:全、善、美。他還跟一個年長他幾歲的女士建立了一種柏拉圖式的友誼。那位女士住在肯辛頓廣場[84],他幾乎每天下午都會跟她一起喝茶,就著昏暗的燭光討論喬治·梅瑞狄斯和沃爾特·佩特。律師公會的考試出了名的簡單,傻瓜蠢蛋都能通過,他學習起來自然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結果期末考試居然被掛掉了,他覺得這是考官故意跟他過不去。偏偏這時候肯辛頓廣場那位女士又跟他說,她丈夫要從印度回來休假了,他這人各方面都不錯,就是思想有些保守,要是看到一個年輕男子頻頻上門,可能沒辦法理解。海沃德覺得生活中真是處處充滿醜陋,一想到要再次面對那些考官的嘲弄就深感厭惡,他想乾脆把腳邊的球踢開,徹底拋開這一切。再說他還背了很多債,畢竟要想在倫敦這樣的地方過得體體面面,一年三百鎊是遠遠不夠的。他很嚮往拉斯金[85]筆下如夢似幻的威尼斯和佛羅倫斯。他覺得自己不適合法律界的蠅營狗苟,因為他發現,原來不是把名牌往門上一掛就會有案子送上門來;而現代政治又有失高尚。他覺得自己骨子裡是個詩人。於是他退掉了律師學院的房子,出發去了義大利,在佛羅倫斯待了一個冬天,又在羅馬待了一個冬天。這是他在國外度過的第二個夏天,之所以選擇德國,是為了將來可以閱讀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有個非常寶貴的天賦:他發自內心地熱愛文學,並且能把自己的熱情滔滔不絕地表達出來。他會把自己徹底代入某位作家,欣賞他最為閃光的地方,然後就能在談論這位作家時融入自己的理解。菲利普讀了很多書,但他讀書從來不加選擇,總是碰到什麼就讀什麼。現在遇到一個可以引導他閱讀趣味的人,對他來說是件很好的事情。他跑去鎮上的小圖書館借了一大堆書,開始讀海沃德提過的那些精彩絕倫的作品。有些書讀起來並不太愉快,但他還是硬著頭皮一本一本啃下去。他現在迫切想要提升自己,感覺自己就像井底之蛙一樣無知又渺小。等到八月末威克斯從德國南部回來的時候,菲利普已經徹底成了海沃德的擁躉。海沃德不喜歡威克斯,他討厭威克斯那身黑外套和麻灰褲的打扮,說起那些新英格蘭的道德觀他總是輕蔑地聳聳肩。菲利普不以為意地聽著海沃德貶低這個曾主動向他示好的人,可是當威克斯反過來說海沃德的壞話時,菲利普卻火了。

  「你那個新朋友看樣子像個詩人嘛。」威克斯挖苦道,他那滄桑的嘴角掛著一抹微笑。

  「他本來就是個詩人。」

  「哦,他是這樣跟你說的嗎?在美國,我們管這種人叫二流子。」

  「我們又不是在美國。」菲利普冷冷地說。

  「他多大啦?有二十五了吧?一天到晚啥也不干,就知道窩在公寓裡寫詩。」

  「你根本就不了解他。」菲利普憤憤地說。

  「我當然了解他了,像他這種人我都見過一百四十七個了。」

  威克斯眼睛裡閃爍著一絲狡黠,但菲利普並沒有理解他的美式幽默,只是噘著嘴一臉嚴肅地看著他。菲利普眼中的威克斯像個中年人,其實他才三十出頭。他身材瘦長,像常年伏案的學者一樣弓腰駝背,腦袋又大又丑,淺色的頭髮稀稀拉拉;他嘴唇很薄,鼻子又細又長,額頭鼓得老高,看起來非常粗野。他性格冷漠,舉止一板一眼,是個冷血而沒有熱情的人;他的天性總是把他吸引到一群一本正經的人中間,但他那種輕浮的態度又總是讓這些人坐立不安。他在海德堡學習神學,另外兩個同樣從美國來的神學學生卻對他滿腹狐疑。他的離經叛道把他們嚇得不輕,而他那怪異的幽默感又常常遭他們白眼。

  「你怎麼會見過一百四十七個這樣的人?」菲利普一本正經地問他。

  「我在巴黎的拉丁區見過他,在柏林和慕尼黑的寄宿公寓裡見過他。他住在佩魯賈[86]和阿西西的小旅館,他擠在佛羅倫斯的人堆里欣賞波提切利,他坐在羅馬西斯廷教堂的一張張長凳上。他在義大利喝了不少葡萄酒,在德國又敞開肚皮喝啤酒。只要是公認的好東西,不管是什麼他通通都欣賞,總有一天他會寫出一部偉大的作品。想想看,一百四十七部偉大的作品醞釀在一百四十七個偉人的心裡,可悲的是,這一百四十七部偉大的作品沒有一部會寫出來,而整個世界還是照常運轉。」

  威克斯一臉嚴肅地說完這一大串,灰眼珠里閃爍著戲謔的光芒。菲利普看出來這個美國人在戲弄他時,不由得漲紅了臉。

  「你盡胡說八道。」他生氣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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