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2024-10-10 20:45:52
作者: (英)毛姆
我到塔希提島後沒幾天就遇見了尼柯爾斯船長。一天早晨,我在旅館的露台上吃早飯,他走過來,作了自我介紹。他聽說我對查爾斯·史特利克蘭感興趣,特意過來跟我聊聊這個人。塔希提島上的居民跟英國鄉下人一樣,很喜歡扯閒話,我隨便向一兩個人打聽過史特利克蘭的畫,看來這消息不脛而走了。我問這位不速之客有沒有吃過早餐。
「吃過了,我很早就喝過咖啡了,」他回答說,「不過我可以喝點威士忌。」
我把旅館的華人侍者喊過來。
「你不會覺得現在喝酒太早了吧?」船長說。
「你該問問你的肝再做決定。」我回答說。
「我其實是提倡禁酒的。」他邊說邊給自己倒了大半杯加拿大俱樂部牌威士忌。
尼柯爾斯船長笑起來露出一口殘缺不全的黑牙,他身材幹瘦,個頭很矮,花白的頭髮剪得很短,留著亂糟糟的花白山羊鬍。他已經有好幾天沒有刮臉了。他臉上皺紋很深,因為長年日曬,皮膚很黑。一雙藍色的小眼睛滴溜溜轉得飛快,連我極細微的手勢都不放過,這樣的眼神讓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個十足的無賴。不過這會兒他對我倒是顯得滿腔熱誠仗義。他身穿邋裡邋遢的卡其布外套,兩隻手早該好好洗一洗了。
「我跟史特利克蘭很熟。」他說,身體仰靠到椅子背上,點著了我遞給他的雪茄,「他就是通過我的關係到島上來的。」
「你是在哪裡認識他的?」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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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賽。」
「你在馬賽做什麼?」
他討好我似的笑了笑。
「也就到處流浪碰機會吧。」
從我這位朋友的外表可以看出,今天他的境遇也好不到哪兒去,我打算跟他好好交往下去。跟這些海灘流浪漢相處,你得付出一點小代價,但最終總不會吃虧。這些人很容易接近,愛聊天。他們很少擺架子,請他們喝杯酒就一定能讓他們跟你掏心掏肺的。要跟他們混熟不必費勁,你只要在他們侃侃而談時洗耳恭聽,他們不但會對你推心置腹,還會感激你。他們把聊天看作生活中最大的樂趣,用天南海北的閒聊來證明自己見多識廣,而且這些人多半談話很有趣。遇到閱歷不足的時候,他們會用豐富的想像力來彌補,照樣能說得頭頭是道。不能說這些人毫無狡詐之心,不過在法律得到強大力量支持的時候,他們也能夠約束自己遵守法律。跟他們玩撲克很容易受騙,不過他們的精明也給這種世界上最好玩的遊戲增添了特別的樂趣。在我離開塔希提島之前,我已經跟尼柯爾斯船長混得很熟了,而且跟他的交往使我受益良多。雖說我常常請他抽雪茄,喝威士忌(他從來不喝雞尾酒,因為他實際上是提倡戒酒的嘛),他也從我這裡借過一點錢,每次開口借錢都是一副要幫我忙的神氣,轉眼間幾塊錢就從我的口袋跑到了他的口袋裡去,但是我仍覺得我付出的代價無論如何抵不過他給我帶來的快樂。始終是我虧欠他的。如果我拘泥於手頭已有的素材,強迫自己只用三言兩語就把他一筆帶過,我會感到良心上過不去。
我不知道尼柯爾斯船長當初為什麼離開英國。他對這個話題諱莫如深,而對他這種性子的人來說,直截了當問他是不夠明智的。從他的話里話外可以聽出來,他好像蒙受了什麼不白之冤,而他無疑把自己看作是執法不公的受害者。我發揮想像力猜測了各種形式的詐騙和暴力事件,至少在他大罵古老英國當局太僵化時,我倒是深表贊同的。令人欣慰的是,不管他在自己的國家遭遇了什麼不幸,他滿腔熱忱的愛國情懷卻絲毫沒有減弱。他經常鄭重其事地告訴我,英國是全世界最好的國家,他覺得自己作為英國人,比美國人、殖民地土著人、達戈人、荷蘭人、卡納加人,都更有優越感。
可是我認為他日子過得並不舒坦。他有消化不良的毛病,經常可以看到他嘴裡含著胃蛋白酶藥片。每天上午他的胃口都不好,不過只是這點病痛倒也不至於讓他情緒低落;還有一個更大的原因導致他的生活並不美滿:八年前他輕率地娶了一個老婆。這個世上有一些男人是註定要一輩子打光棍的,這是仁慈的老天爺的旨意,但是他們有的一意孤行,有的迫於環境壓力,偏偏不聽老天爺的安排。世上沒有比這種結了婚的單身漢更值得可憐的了。尼柯爾斯船長就是這樣一個結了婚的單身漢。我見過他的老婆,她約莫二十八歲,不過她是那種永遠讓人猜不透年齡的女人,二十歲時差不多是這個樣子,到了四十歲也不會顯得更老。她給我的印象是哪兒都是緊繃繃的,並不漂亮的臉上抿著兩片薄薄的嘴唇,顯得很緊,皮膚緊緊包著骨頭,笑起來臉上的肉緊緊的,頭髮扎得緊緊的,衣服也是緊緊的,哪怕穿一身白色斜紋粗布長裙,看上去也活像是裹著一身黑色的喪服。我想像不出,尼柯爾斯船長為什麼會娶這樣一個女人,娶了又為什麼還沒拋棄她。或許他已嘗試過多次想要甩掉她,他的憂鬱也正是因為哪一次都徒勞無功。不論他跑多麼遠,不論他藏身在多麼隱秘的地方,我相信尼柯爾斯太太總會像命運一樣如影隨形,像良心一樣冷漠無情,很快又會回到他身邊。他逃不脫這個女人,就像有因必有果。
無賴跟藝術家一樣,或許也跟紳士一樣,不屬於任何一個社會階層,他們既不會為販夫走卒的粗俗無禮感到難堪,也不會因王公貴族的禮儀排場而無所適從。不過尼柯爾斯太太出身於一個可以明確界定的階層,這個階層近來名聲響亮,也就是所謂的社會中下層。實際上,她的父親是個警察,而且我相信他一定精明強幹。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纏著船長不放,但是我想應該不是因為愛情。我從來沒聽見過她說話,不過說不定她私下裡很能嘮叨。不管怎麼說,尼柯爾斯船長怕她怕得要死。有時我跟他一起坐在旅館的露台上閒聊,他會突然覺察到他老婆在旅館外的馬路上走來走去。她也不叫他,沒有任何跡象可以看出她已經知道了船長坐在露台上,她只是鎮定自若地在路上來回溜達。這時船長就會莫名其妙地渾身不安起來,他會看看手錶,長嘆一口氣。
「好吧,我該走了。」他說。
這時,俏皮話和威士忌都留不住他了。然而,他是一個曾經面對狂風巨浪也面不改色的男子漢,只要手裡有一把左輪手槍,即使被十幾個沒有武器的黑人圍住,他也會毫不猶豫地跟他們大戰一場。有時尼柯爾斯太太會派他們的女兒到旅館來找他,那是一個七歲的孩子,臉色蒼白,總是無精打采的。
「媽媽要你回去。」她帶著哭腔嘟囔一句。
「好的,我的乖孩子。」尼柯爾斯船長說。
他立刻站起身來,伴著女兒一路走去。我想這是精神戰勝物質的一個絕佳例子,所以跑題寫下這段插曲還是有些教育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