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2024-10-10 20:44:01 作者: (英)毛姆

  我相信這時更合乎情理的做法是拒絕跟他吃飯。我想也許當時我應該把心裡真實感受到的憤怒好好表現一番,這樣我回去後就可以向他們匯報,說我如何斷然拒絕了同這種品行的人共進晚餐,起碼麥克安德魯上校會對我有些好感的。但是由於擔心自己沒有能力一直行之有效地表演正人君子的角色,我始終羞於擺出道貌岸然的姿態。就這件事來說,我知道無論我多麼慷慨陳詞,在史特利克蘭身上都肯定不會有效果,這就讓我特別尷尬,實在難以啟齒。只有詩人或聖徒才會相信,只要辛勤澆水,在瀝青路上也能養出百合花來。

  我掏錢付了我們倆的酒帳,然後一起去了一家便宜的餐館。餐館裡人聲鼎沸,熱鬧極了,我們吃得很痛快。我胃口好是因為年輕,他狼吞虎咽是因為吃別人的不心疼。吃完晚飯後,我們又去一家小酒館喝咖啡和甜酒。

  我到巴黎來處理的這件差事,能說的話我都說完了,雖然我覺得就此罷手多少有違史特利克蘭太太的託付,但我實在無法再跟他的冷漠搏鬥下去了。同一件事重複三遍還熱情不減,這大概需要有些女人的性情才能做到。我在心裡安慰自己,藉此機會多了解一些史特利克蘭的心境對我也算有些用處。這也是我更感興趣的事。但是要做到頗不容易,因為史特利克蘭是個不善言辭的人。他好像在語言表達上有困難,似乎詞語不是他的思維工具。你只能從他的那些陳舊套話和粗俗的俚語,以及模糊不清而又不完整的手勢中,去猜測他心靈的意圖。但是,雖然他說不出什麼有意義的話,他的性格中卻有一種東西讓人怎麼也不會覺得他是一個乏味的人。那東西或許就是真誠。他對自己第一次見到的巴黎(我沒有算上他跟妻子來度蜜月的那一次)好像並不怎麼關心,對於那些按理說肯定會讓他感到新奇的所見所聞漠然置之,一點都不感到驚異。我自己來巴黎少說有一百次了,可是每次來都會感到很興奮;走在巴黎的街頭,我總感覺自己隨時都會經歷一場奇遇。史特利克蘭卻始終不為所動。現在回想起來,我認為他根本什麼也看不見,他眼裡只能看見讓他靈魂不安的景象。

  這時,發生了一件有些怪異的事。酒館裡有幾個妓女,有的陪著男人,有的獨自坐在那裡。很快,我就注意到其中有一位一直在看我們。當她的眼神跟史特利克蘭的目光相遇時,她露出了笑臉。我想史特利克蘭根本沒看見她。過了一會兒,她走出了酒館,但是馬上又回來,在經過我們座位的時候,她很有禮貌地問我們能不能請她喝一杯。我叫她坐下,同她閒聊起來,可是她的興趣顯然在史特利克蘭身上。我對她解釋說,他只會說一兩句法語。她還是試著跟他攀談,一會兒用手勢,一會兒故意模仿外國人說口音不正的法語——她似乎認為這樣說可以讓他更容易聽懂,另外她也會說不到十句的英語。當她只能用自己的母語表達時,她就要我給她翻譯,並且急切地追問我他是怎麼回答的。史特利克蘭表現得很溫和,甚至還有點開心,但是他的冷漠依然顯而易見。

  「我想你已經征服了人家。」我哈哈大笑。

  「我不愛聽。」

  要是換作我,我會感到很難為情,而不會像他那樣無動於衷。這個女人生著一雙會笑的眼睛,一張嫵媚動人的嘴。她很年輕。我不明白她在史特利克蘭身上發現了什麼吸引她的地方。她一點都不掩飾自己的欲求,並要我翻譯。

  「她要你跟她回家。」

  「我不要。」他答道。

  我儘量把他的回答說得婉轉一些,我覺得拒絕這種邀請未免有點不合情理。我把他的拒絕說成是因為沒有錢。

  

  「可是我喜歡他,」她說,「告訴他這是為了愛。」

  我把她的話翻譯過去後,史特利克蘭不耐煩地聳了聳肩。

  「叫她見鬼去吧。」他說。

  他的神態清楚地表明了他的回答是什麼意思,這個女孩猛地把頭向後一甩。我仿佛從她塗抹的脂粉下看到她臉紅了。她猛地站起身來。

  「這位先生太不懂禮貌了。」她用法語說了一句。

  她走出了酒館。我略微有點生氣。

  「我看不出你有什麼必要這樣羞辱她,」我說,「她這樣做好歹也是看得起你啊。」

  「這種事讓我感到噁心。」他沒好氣地說。

  我好奇地打量他。他的臉上確實露出了厭惡的神情,然而我看到的是一張顯得粗野而性感的臉。我猜想吸引了那個女孩的正是他臉上的某種野性。

  「倫敦什麼樣的女人都有,我何必跑到巴黎來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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