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2024-10-10 20:43:59 作者: (英)毛姆

  這會兒正是克里希大道最熱鬧的時刻,只要想像力活躍一點,就不難在過往的行人中看出不少低俗浪漫故事中的人物。有小職員和女售貨員,也有一些仿佛是從巴爾扎克的小說里走出來的老頭,還有一些靠人性的弱點賺錢餬口的男男女女。巴黎窮人居住區的街上總是人流熙攘,充滿活力,讓人熱血沸騰,心潮起伏,隨時準備面對出人意料的奇遇。

  本章節來源於ʙᴀɴxɪᴀʙᴀ.ᴄᴏᴍ

  「你對巴黎很熟悉嗎?」我問。

  「不熟悉。我們度蜜月時來過。以後我就再也沒有來過。」

  「那你怎麼會找到這家旅館的?」

  「別人介紹的。我要找便宜的地方住。」

  苦艾酒端上來了,我們鄭重其事地把水澆到糖塊上讓它慢慢溶化。

  「我想我還是儘快告訴你我來找你的目的吧。」我多少有點尷尬地說。

  他的眼睛裡閃現出一道亮光。「我知道早晚會有人來找我的。艾美給我寫來了好幾封信。」

  「那麼你已經很清楚我要對你說什麼了。」

  「她的信我都沒看。」

  我點了一支煙,好讓自己有一點時間理理思路。此刻我有些拿不準該怎樣去完成我的使命了。我打好了腹稿的那套說辭,苦口相勸也好,嚴詞責罵也罷,在克里希大道上似乎都不合拍了。他突然咯咯笑了起來。

  「這件差事太棘手了吧?」

  「啊,我也不知道。」我答道。

  「那就聽我一句。想說什麼趕緊說出來,然後我們開開心心吃一頓晚飯。」

  我猶豫了一會兒。

  「你有沒有想到過你的妻子痛苦極了?」

  「她會挺過去的。」

  他說這句話時的口氣冷酷得不近情理,我無法用筆墨形容。我內心深感不安,但是儘量克制住自己沒有流露出來。我學著用我做牧師的亨利叔叔在說服自己的親戚給教區慈善會捐款時的口氣說話。

  「你不會介意我說話直率吧?」

  他微笑著點頭同意。

  「你這樣對待她說得過去嗎?」

  「說不過去。」

  「你對她有什麼不滿意的嗎?」

  「沒有。」

  「也就是說,你們婚後一起生活了十七年,你也挑不出她有什麼毛病,可你還是要這樣離開她,這豈不是太荒唐了嗎?」

  「是太荒唐了。」

  我驚奇地瞅了他一眼。不管我說什麼他都欣然同意,反倒弄得我無計可施了。現在我的處境變得複雜,甚至可以說我陷入了滑稽可笑的境地。我預先準備好了一些套路:說服、打動、規勸、訓誡、講理,如果需要的話乾脆嚴詞斥責,連怒罵帶諷刺,但是如果罪人對自己犯的罪供認不諱,規勸的人還能有什麼高招呢?我沒有經驗,因為我自己做錯了事總是矢口否認的。

  「還有什麼要說的嗎?」史特利克蘭問。

  我撇了撇嘴。

  「嗯,既然你都承認了,我好像也沒什麼要多說的了。」

  「是沒什麼好說的。」

  我感到自己完成這個使命的手段太不高明了。這讓我表現出了很惱火的樣子。

  「什麼都別說了,你總不能一分錢都不留下就扔下老婆不管了吧!」

  「為什麼不能?」

  「她往後的日子怎麼過下去?」

  「我已經養了她十七年。為什麼不能變一變,讓她自己養活自己呢?」

  「她養活不了自己。」

  「讓她試一試嘛。」

  我當然可以說出很多道理來反駁他。我可以談談婦女的經濟地位,也可以說說一個男人接受了婚姻也就等於公開承認或默認了自己要承擔契約的義務,還有很多別的道理可說,但是我認為當下真正有意義的也就只有一個問題了。

  「你一點都不關心她了嗎?」

  「是的。」他答道。

  這件事對牽連到的任何一方都是極為嚴肅的,可是他卻用一種嬉皮笑臉的無賴口氣回答我的問題,我不得不使勁咬住嘴唇才沒笑出聲來。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為是可憎可惡的,這樣我才終於讓自己進入義憤填膺的狀態。

  「去你的吧,你好歹也得為你們的孩子想想。他們總是無辜的吧。他們不是自己要求來到這個世界的。你要是這樣撒手不管,他們就只好流浪街頭了。」

  「他們這麼多年都過得舒舒坦坦。大多數孩子都沒有過得這麼舒坦。再說了,總有人會照顧他們的。實在不行的話,麥克安德魯夫婦可以供他們上學的。」

  「可是,你難道不喜歡他們嗎?多好的孩子啊!難道你是想說,你以後再也不跟他們來往了?」

  「孩子小的時候我是挺喜歡他們的,可是現在他們長大了,我對他們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了。」

  「你簡直太沒有人性了。」

  「我覺得也是。」

  「你怎麼一點兒也不覺得害臊呢?」

  「我不害臊。」

  我只好改變套路。

  「誰都會罵你是沒有人性的蠢豬。」

  「隨他們去罵吧。」

  「知道人家討厭你,看不起你,難道你覺得無所謂?」

  「是的。」

  他用這麼簡短的回答表現了一種強烈的不屑,反倒使得我理所當然提出的問題顯得非常荒謬。我思索了一兩分鐘。

  「我不相信一個人知道自己身邊的親友都不喜歡他還能活得逍遙自在。你肯定自己能一直心安理得嗎?人總是有一點良心的,早晚你會良心發現。難道你妻子死了,你也不會悔恨難過嗎?」

  他沒有回答,我等了一會兒,想讓他開口。最後我還是不得不自己打破沉默。

  「你對我的問題有什麼要說的?」

  「我只想說你是個該死的傻瓜。」

  「無論如何,你也無法逃脫供養妻子兒女的責任,」我有些生氣地駁斥說,「我相信法律會保護他們的。」

  「法律能從石頭裡榨出血來嗎?我根本沒錢,總共只有一百來英鎊。」

  我越聽越糊塗了。不過從他住的旅館可以看出,他的境況的確極為窘迫。

  「這點錢花完了你怎麼辦?」

  「再掙一點。」

  他顯得十分冷靜,眼睛裡始終流露著那一絲譏笑,好像我說的全是蠢話。我停了一會兒,要想想下面該怎麼說。但是這回他倒先開口了。

  「艾美為什麼不改嫁呢?她還算年輕,長得也不難看。我可以推薦她是個很好的妻子。如果她要跟我離婚,我可以給她提供她需要的理由。」

  現在輪到我笑了。他很狡猾,但是誰都看得出來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他有理由要隱瞞自己跟一個女人私奔的事,想方設法不透露那個女人的行蹤。我斷然對他說:

  「你的妻子說了,無論你做什麼都不可能讓她同意跟你離婚。她已經打定主意了。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他非常驚訝地看著我,這種驚訝肯定不是裝出來的。笑容從他嘴角上消失了,他滿臉嚴肅地說:

  「可是,我的老兄,我才不管呢。離婚也好,不離婚也好,我壓根兒不在乎。」

  我笑出了聲。

  「算了吧!你可別以為我們都是傻瓜。我們湊巧知道你是跟一個女人一起走的。」

  他吃了一驚,接著猛地放聲大笑起來。他的笑聲是那麼響亮,引得坐在我們附近的客人都好奇地轉過頭來,有幾個人也跟著笑了起來。

  「我看不出這有什麼好笑的。」

  「可憐的艾美。」他咧嘴笑著說。

  然後,他滿臉顯出不屑而悲哀的神情。

  「可憐的女人,她們腦袋裡都裝了些什麼!愛情。她們就知道愛情。她們認為,只要男人離開她們,就一定是因為又有了新歡。你以為我會這麼蠢,已經為一個女人做過的事還要再去做一遍?」

  「你的意思是說,你不是因為另一個女人才離開你妻子的?」

  「當然不是。」

  「你敢發誓?」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他發誓。我這樣做很不聰明。

  「我發誓。」

  「那你到底是為了什麼要離開她?」

  「我要畫畫。」

  我盯著他看了半天。我無法理解。我認為他是瘋了。可別忘了,我那時還很年輕,他在我眼裡已經是個中年人。我只記得自己當時驚詫不已,此外什麼都不記得了。

  「可是你都四十歲了。」

  「所以我才著急啊,再不開始就太晚了。」

  「你過去畫過畫嗎?」

  「我從小就很想做個畫家,可是我父親非叫我去學生意,他說做藝術賺不到錢。我一年前開始動筆畫了一點。去年我一直在夜校上課。」

  「是不是你太太說你去俱樂部打橋牌的時間,其實你是在夜校上課?」

  「對的。」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呢?」

  「我覺得還是別讓她知道好。」

  「你會畫了嗎?」

  「還不會。但是我一定能學會的。這就是我來巴黎的原因。在倫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也許在這裡我可以得到。」

  「你認為在你這個年紀開始學畫還能學會嗎?大多數人十八歲就開始畫了。」

  「我現在學會比十八歲時學得更快。」

  「你怎麼會認為自己有繪畫才能?」

  他沒有馬上回答我的問題。他目不轉睛地看著過往的熙攘人群,但是我認為他什麼也沒看見。他的回答也算不上是回答。

  「我必須畫畫。」

  「你這不是在瞎碰運氣嗎?」

  他扭頭看著我。他的目光中有一種奇怪的神情,讓我感到很不自在。

  「你多大了?二十三?」

  在我看來,他問的話跟我們談的話題毫不相干。如果是我要碰碰運氣,倒是說得過去的;可他已是一個告別了青春的男人,一個受人敬重的證券經紀人,家裡有妻子,還有兩個孩子。對我來說是自然的人生軌跡,對他來說應該是不著邊際的。我還是想對他公道一些。

  「當然了,也許會發生奇蹟,也許你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大畫家。但是你必須承認,這種可能性是百萬分之一。假如到頭來你不得不承認自己一事無成,那就虧大了。」

  「我必須畫畫。」他又說了一遍。

  「假如你最多只能成為一個三流畫家,你這樣拋棄一切值得嗎?不管怎麼說,你隨便干其他哪一個行業,就算不那麼出類拔萃也沒有多大關係,只要做得馬馬虎虎過得去,也能過上舒坦的日子,可是做藝術家就不是一碼事了。」

  「你真是個該死的傻瓜。」他說。

  「我不明白為什麼,難道我把明擺著的事實說出來是愚蠢的嗎?」

  「我跟你說了我必須畫畫。這由不得我自己。一個人要是落了水,他游泳游得好不好無關緊要,反正他得從水裡掙扎出來,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語氣中流露出真情,我不由自主地被他感動了。我好像感覺到有一種猛烈的力量在他內心奮力掙扎;我感到這種力量無比強大,可以征服一切,牢牢地控制住了他的意志。我無法理解。他似乎真的被魔鬼附體了,我能感覺到這個魔鬼可能會一下子把他撕得粉碎。然而從他臉上完全看不出有什麼異樣。我的眼睛一直好奇地盯著他,可他一點兒也沒感到不自在。他坐在那裡,穿著那件破舊的夾克衫,戴著那頂很久沒有刷過的圓頂帽,我真不知道一個陌生人會把他看作什麼人。他的褲腿松松垮垮,兩手很髒,臉也沒有刮,下巴上全是紅色的鬍子茬,一對小眼睛,咄咄逼人的大鼻子,看上去又笨拙又粗野。他的嘴很大,厚厚的嘴唇給人一種肉慾的感覺。不,我已經完全認不出這個我曾經見過一面的人了。

  「你不打算回到你妻子那裡去了?」最後我開口說。

  「永遠不回去了。」

  「她願意把發生了的一切都忘掉,從頭開始。她一句也不會責備你。」

  「讓她見鬼去吧!」

  「你不在乎別人把你看作十足的混蛋嗎?你不在乎你的妻子兒女去討飯嗎?」

  「一點也不在乎。」

  我沉默了一會兒,好讓我下面要說出來的這句話更有力量。我故意一字一頓地說:

  「你真是天底下最最混帳的人。」

  「好了,你終於把壓在心頭的話說出來了,我們可以去吃飯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