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2024-10-10 20:43:56 作者: (英)毛姆

  在去巴黎的途中,我心中疑慮不安,重新思考了一遍我要去辦的這件差事。現在我的眼前沒有了史特利克蘭太太悲傷不堪的樣子,我便可以讓自己的頭腦冷靜下來理清楚事情的頭緒。讓我感到困惑不解的是,我在史特利克蘭太太的舉動里看出了一些自相矛盾的東西。她的確是非常傷心,但是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竟然也可以在我面前刻意表演她的傷心。她顯然是準備好了要大哭一場的,這可以從她預先備足了手絹上看出來,這樣的先見之明著實讓我欽佩。可是現在回想起來,她的眼淚不免失去了一些感人的力量。我無法斷定她渴望丈夫回來究竟是因為愛他呢,還是因為懼怕流言蜚語;同樣讓我感到不安的是,我也說不準在她因丈夫背叛了愛情而為之心碎的悲痛中是否也摻雜了虛榮心受傷的怨恨——在我這個涉世不深的年輕人看來,這種怨恨是令人不齒的。那時我還不了解人性有多麼矛盾,我不知道真誠的表現中含有多少演戲的成分,高尚的品行中又隱藏著多少卑鄙的動機,或者反過來說,惡行的背後是否也有善意?

  但是我這次巴黎之行也頗有一些歷險的意味,隨著目的地的臨近,我的興致越來越高。我開始從演戲的角度看待自己,而且沾沾自喜於自己扮演的角色:受朋友之託去把一個誤入歧途的丈夫帶回到他寬宏大量的妻子身邊。抵達巴黎後我決定等到第二天傍晚再去見史特利克蘭,因為直覺告訴我,跟他見面的時間必須精心選擇。我認為在午飯前去做打動感情的事是很難奏效的。那時我自己腦子裡充滿著對愛情的種種憧憬,但是總要到用完下午茶之後我才能有勁頭遐想婚姻生活的美妙。

  我在自己住的旅館打聽了查爾斯·史特利克蘭下榻的比利時酒店在哪裡。可是旅館的門房居然從沒聽說過這家酒店,這讓我頗感意外。據史特利克蘭太太告訴我,這是坐落在利沃里大道附近的一家豪華大酒店。我們查閱了整本旅館名錄,只查到了一家旅館叫這個名字,在摩納街上。那一帶不是繁華區域,甚至不是體面的地方。我搖了搖頭。

  「我相信不是這一家。」我說。

  門房聳了聳肩。整個巴黎再沒有叫這個名字的旅館了。我忽然想到,史特利克蘭終究還是隱瞞了他的行蹤。他把我所知道的這個地址透露給他的合伙人,或許就是要捉弄他。不知道為什麼,我感覺玩這樣的惡作劇很符合史特利克蘭的幽默感:把一個氣急敗壞的證券經紀人騙到巴黎來白跑一趟,捉弄他到那條破敗的街上去找到那家聲名狼藉的小旅館後才發現自己上了當。儘管我這樣想,可還是覺得好歹應該去實地看個究竟。第二天傍晚六點左右我叫了一輛馬車來到了摩納街,不過到了街角我就下了馬車,我選擇步行過去,好在走進這家旅館之前先看看四周的情形。這條街上開著好多家售賣窮人日常生活用品的小店鋪。我沿著街道的左側走著,差不多走到一半時就看到了比利時酒店。我自己住的那家旅館已經夠寒磣的了,可是跟這家相比簡直稱得上氣派了。這是一棟破敗不堪的小樓,肯定多年沒有粉刷了,看上去髒得不能再髒,相映之下,與它相鄰的那些房子反倒顯得格外乾淨了。積滿塵土的窗子全部關閉著。我不相信查爾斯·史特利克蘭會跟那個誘惑他拋棄了名譽和工作的神秘女子跑到這種地方來逍遙偷歡。我非常惱火,覺得自己分明是被耍弄了。我差一點兒連問都不問扭頭就走。可我還是走了進去,只是為了事後好讓史特利克蘭太太相信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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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店鋪的旁邊找到了旅館的門,門開著,我一進門就看見一塊牌子上寫著:前台在二樓。我登上狹窄的樓梯走到二樓,看到一間玻璃圍起來的小屋子,裡面擺著一張辦公桌和兩三把椅子。屋子外面放著一條長凳,看來這是值夜班的門房睡覺的地方。四周沒有一個人影,但我看到一個電鈴按鈕的下面寫著「侍者」二字。我按了一下電鈴,馬上有一個侍者不知從什麼地方鑽了出來。是個年輕人,臉色陰沉,兩眼賊溜溜的,身穿一件短袖襯衫,趿拉著一雙軟布拖鞋。

  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故意用漫不經心的口氣向他打聽。

  「請問史特利克蘭先生是不是住在這裡?」我問。

  「三十二號,六樓。」

  這個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我一時竟不知如何應對。

  「他在嗎?」

  侍者看了一眼「前台」掛著的一塊木板。

  「他沒把鑰匙留在這裡。你自己上去看看吧。」

  我想不妨再多問一句。

  「太太也在嗎?」

  「只有先生。」

  侍者用狐疑的目光看著我走上樓梯。樓梯上一片昏暗,悶不透風,有一股污濁的霉味撲鼻而來。我走到四樓時,一個穿著睡衣、頭髮蓬鬆的女人打開房門,一聲不吭地看著我上樓。我終於走到了六樓,在三十二號的房門上敲了幾下。屋裡傳來一聲響動,房門半開。查爾斯·史特利克蘭站在我面前。他一句話也沒說,顯然沒有認出我來。

  我自報姓名,盡力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

  「你不記得我了。七月份我有幸在你家吃過飯。」

  「進來吧,」他語氣歡快地說,「很高興見到你。坐吧。」

  我走了進去。房間很小,擺著幾件法國人稱作路易·菲利普式樣的家具,顯得很擁擠。一張寬大的木架床,上面亂糟糟鋪著一床紅色鴨絨被,還有一個大衣櫃,一張圓桌,一個很小的臉盆架,兩把紅色棱紋布罩的軟墊椅子。屋裡的一切都顯得髒亂不堪。麥克安德魯上校說得言之鑿鑿的那種奢華,在這裡連一點兒影子也看不到。史特利克蘭把雜亂堆滿在一把椅子上的衣服扔到地上,讓我坐下。

  「你找我有什麼事?」他問。

  在這個小房間裡他顯得比我記憶中身材還要高大。他身穿一件舊夾克衫,鬍鬚有很多天沒有颳了。上次我見到他時,他看上去還算儀表整潔,可是心神不寧;現在他渾身邋裡邋遢,神態卻非常自在。我不知道他聽了我事先打好腹稿的話會作何反應。

  「我是受你妻子之託來見你的。」

  「我正要出去喝一杯再吃晚飯。你一起去吧。喜歡苦艾酒嗎?」

  「可以。」

  「那就走吧。」

  他戴上了一頂很久沒有刷洗的圓頂硬禮帽。

  「我們也可以一起吃晚飯。你欠我一頓飯呢,對不對?」

  「沒問題。就你一個人嗎?」

  我暗自得意,竟能這麼自然地抓住機會問出了這個關鍵問題。

  「啊,是的。實際上我都三天沒有跟任何人說話了。我法語說不利索。」

  我走在他前頭下樓的時候,心裡在想那位茶館女招待到底怎樣了。他們這麼快就已經吵架了,還是他移情別戀的熱乎勁兒就這麼過去了?就我眼下所見,很難讓人相信這是他精心策劃了一年後採取的斷然行動。我們步行來到克里希大道,在一家大咖啡館的露天餐桌旁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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