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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20:40:33 作者: 簡·奧斯汀

  簡·費爾法克斯是個孤兒,是貝茨太太的小女兒的獨生女。

  步兵團中尉費爾法克斯和簡·貝茨小姐喜結良緣的事在當時無人不知,他們夫婦兩個恩恩愛愛,幸福美滿,生活充滿了希望。只可惜這場婚姻慘澹收場,費爾法克斯中尉在國外作戰時戰死沙場,他的遺孀終日傷心欲絕,患上了肺癆,最後撒手人寰,拋下了小孤女簡·費爾法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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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費爾法克斯出生在海伯里。自從她母親在她三歲那年去世之後,她就成了外婆和姨媽的財產、負擔、慰藉和寵兒。看起來她很有可能永遠都得住在海伯里,接受一個財力有限的家庭所能提供的教育,在她的成長過程中,她既沒有人際關係的優勢,也不會擁有什麼提升自身地位的機會,她所有的只是天生一副甜美的外表、不俗的智慧,以及幾個心地善良的親戚。

  但是她父親有個朋友非常憐惜簡,就此改變了她的命運。這位朋友便是坎貝爾上校,他非常尊敬費爾法克斯,認為他是一位優秀的軍官和最值得尊敬的年輕人。有一次,坎貝爾上校患上了嚴重的斑疹傷寒,幸得費爾法克斯的照顧才得以痊癒,他便覺得費爾法克斯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在費爾法克斯離世的幾年後才回到英國,卻沒有忘記這份救命之恩。他一回到英國,就找到了小孤女,開始照顧她。他自己已經成婚,僅有一個孩子存活了下來,是個女孩,與簡差不多年紀。簡成了他家的客人,一去就住上很久,博得了他們一家人的歡心。在簡快到九歲的時候,由於坎貝爾上校的女兒非常喜歡她,加之坎貝爾上校也很想盡到身為朋友的一份心,便提出由他來負擔簡的全部教育費用。他的要求得到了應允,從那時候起,簡就成了坎貝爾上校家的一員,與他們一家人住在一起,只是偶爾回來看望外婆。

  坎貝爾上校有意培養簡成為一名家庭教師,畢竟依靠從她父親那裡繼承的區區幾百英鎊,她根本無法過上獨立的生活。用其他方式供養她,又超出了坎貝爾上校的能力範圍,他的薪資還算豐厚,卻沒有多少財產,況且這些錢全都得歸他女兒所有。他希望送簡去接受教育之後,她能有一份體面的工作以養活自己。

  這就是簡·費爾法克斯的經歷。她遇到了貴人,坎貝爾一家都對她很好,她還接受了良好的教育。長時間與思想正派、見多識廣的人生活在一起,她的心靈和頭腦得到了磨鍊,頗具文化修養。坎貝爾上校住在倫敦,有了一流老師的教導,即便是才能稍遜的人,也可以成才。簡的性情和才能都十分出眾,不枉坎貝爾上校出於友誼所付出的一切。在她十八九歲的年紀,假使這個年紀可以有資格教育孩童的話,她已經完全能勝任教育工作了。但是,她那麼可愛,一家人都不捨得與她分開。坎貝爾上校夫婦不肯催促她去工作,坎貝爾小姐更是不忍心讓她離開。就這樣,互相分離的悲慘日子被一再延後。他們就當她還太年輕,不宜出去工作。就這樣,簡仍舊和他們住在一起,就如同家裡的另一個女兒,分享著高尚的社交環境帶來的種種合理的樂趣,既擁有了家庭,也得到了娛樂。只是未來如何尚是個未知數,但簡是個聰明清醒的姑娘,知道這樣的好時光很快就將結束。

  簡在美貌和學識方面都明顯優於坎貝爾小姐,但坎貝爾一家人依然待她極好,坎貝爾小姐對她情深意厚,可見他們雙方都很難能可貴。年輕的坎貝爾小姐對簡的天生麗質不可能視而不見,坎貝爾夫婦也不可能感覺不到簡天資更高。然而,他們依然住在一起,對彼此的尊重沒有減少一絲一毫。後來,坎貝爾小姐嫁了人。在婚姻這個問題上,運氣往往會使我們的期待落空,讓平凡的人更具吸引力,出色的人卻得不到關注。坎貝爾小姐剛與狄克遜先生結識,就得到了他的愛慕。狄克遜先生十分富有,是個很討人喜歡的年輕人。坎貝爾小姐覓得如意郎君,快樂地組成了家庭。而簡·費爾法克斯還要自己養活自己。

  這件事是最近才發生的,坎貝爾小姐那位運氣不佳的朋友近來還沒有打算去獨自謀生,不過她認為自己也到年紀該去賺錢養活自己了,她早已決定最遲到二十一歲。帶著虔誠的見習修女般的堅韌精神,她決定在二十一歲時做出犧牲,不再涉足生活中的一切歡樂,放棄理性的社交、平等的交際、平靜和希望,永遠過著屈辱的苦修生活。

  坎貝爾上校夫婦都是明理之人,不會反對簡做這樣的決定,儘管他們在感情上很捨不得。只要他們還活著,簡就不需要出去工作,他們的家永遠都是她的家。為了他們自己能過得舒適,他們也願意把她留下來,但這樣做未免太自私了。既然不可避免,那還是越早了結越好。也許他們開始覺得,不應該繼續拖延了,讓她遠離她現在必須放棄的安逸和閒適的生活,才算更仁慈,更明智。然而,他們很疼愛她,一再找合理的藉口不讓那個悲傷的時刻到來。自從他們的女兒結婚以來,她的身體一直不太好,在她徹底復原之前,他們不允許她去工作。即便在最理想的情況下,也需要強壯的身體和正常的心態才能勉強完成工作,簡現在身體孱弱,心態不佳,根本不可能勝任任何工作。

  關於簡沒有陪伴坎貝爾夫婦去愛爾蘭的事,她在給姨媽的信里說的全是事實,不過她可能隱瞞了一些真相。在他們離開的這段時間裡待在海伯里,是簡自己的選擇。她希望在最後幾個月自由的日子裡,能與對她疼愛有加的親戚一起度過。坎貝爾夫婦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都同意了這一安排,還說呼吸幾個月家鄉的空氣,比去其他地方,對她恢復健康更有好處。所以,簡肯定會來。海伯里長久以來一直盼著從未來過的弗蘭克·邱吉爾先生能光臨,現在迎來的只是兩年未曾謀面的簡·費爾法克斯,她帶來的新鮮感肯定不如他。

  愛瑪將不得不在整整三個月的時間裡與一個她不喜歡的人來往,可真叫人沮喪!到時候一定會做很多她不願做的事,該做的事卻做不了!她為什麼不喜歡簡·費爾法克斯,也許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奈特利先生曾說,這是因為愛瑪在簡身上看到了真正有才情的年輕女子是什麼樣子,而愛瑪希望別人也視她為這樣的人。她當時就迫不及待地駁斥了這種指責,但有時在自省之際,她的良心使她無法完全否認。可是,「我就是沒法跟簡熟稔起來,我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簡總是表現得那麼冷淡,那麼矜持,不管她高不高興,全都是那副冷漠的樣子,而且,她的姨媽真是一說起話來就沒完沒了!就沒人喜歡她!人人都以為我和她是閨中密友,就因為我們年紀相當,大家就認為我們肯定投緣。」這就是愛瑪的理由,反正她是找不出更合理的情由了。

  愛瑪對簡的厭惡本就沒什麼道理,而她認為的簡所具有的缺點全都被她的想像誇大了,因此,每次她時隔很久再見到簡·費爾法克斯,總覺得自己傷害了她。現在,時隔兩年,簡又要回來了,她的容貌和舉止給愛瑪留下了尤為深刻的印象,而這兩年來,她恰恰一直在貶低簡的這兩點。簡·費爾法克斯優雅大方,簡直可以說是高雅了。愛瑪本人非常看重一個人是否優雅。簡身高適中,每個人都認為她很高,但不會有人認為她太高。簡的身段玲瓏有致,多一分則肥,少一分則瘦,她現下略帶病容,似乎表明她還是有些過瘦了。愛瑪情不自禁地感覺到簡的容貌比她記憶中更添了幾分美麗。簡的五官談不上端正,卻有一種動人的美。簡的眼睛是深灰色的,睫毛和眉毛都是黑色,任誰見了都忍不住誇讚幾句。愛瑪以前常常挑剔簡的膚色,覺得她的面色有點兒蒼白,但現在簡的皮膚是那麼白皙光潔,真是吹彈可破。簡的美在於她整個人散發出的風雅之姿,愛瑪根據自己的原則,不得不為之折服。不管是外貌的優雅還是心靈的高貴,愛瑪在海伯里見得都不多。在海伯里,一個人只要不算粗俗,便可稱得上優秀了。

  簡而言之,這次久別重逢,愛瑪坐在那裡,帶著雙重滿足的心情望著簡·費爾法克斯:一重是她很高興,另一重是感覺自己是如此公平正義。她決定不再討厭簡了。愛瑪將簡的身世、處境和迷人的姿色都想了一遍,她還思考著簡雖然優雅,命運卻早已註定,將被迫離開怎樣的生活,以後又將過怎樣的生活。就這樣,愛瑪對簡充滿了同情和尊重。除了簡身上每個眾所周知又令愛瑪感興趣的細節,愛瑪還自然而然地想到,簡很可能十分仰慕狄克遜先生。若果真如此,那簡下定決心做出的犧牲,就太可憐,也太可敬了。愛瑪現在樂於相信簡是無辜的,並沒有插足狄克遜太太的婚姻、勾引狄克遜先生,也沒有做過任何她一開始以為她做過的壞事。即使簡愛上了狄克遜先生,那也是一種純潔的感情,是她自己的單戀,並沒有成功。說不定是簡在和她的朋友一起與狄克遜先生來往的時候,不知不覺陷入了一場如同毒藥一般的悲傷單戀。而出於最好、最純潔的動機,簡不允許自己前往愛爾蘭,決意馬上就開始辛勤工作,徹底地斷絕與他的關係,也遠離與他有關的人。

  總之,愛瑪在和簡分手的時候,心中滿是這種溫和的情感,對簡充滿了一片柔情。在步行回家的路上,愛瑪注意觀察了一下四周,感嘆海伯里沒有哪個年輕人能帶給簡獨立的生活,她不願意把這裡的人與簡撮合成一對。

  愛瑪的這些感覺都很美好,卻並不持久。她還沒來得及公開宣稱將與簡·費爾法克斯做一生的好友,只是對奈特利先生說了句「她的確長得漂亮,可她的優點不只是美麗的容貌」,尚未糾正自己以往的偏見和錯誤,簡就同她的外婆和姨媽在哈特菲爾德度過了一個晚上,一切便都恢復了常態。從前那些惱人的情況又出現了。簡的姨媽仍像平常一樣討人嫌,更讓人討厭的是,這位姨媽一面讚賞簡的才能是多麼出眾,一面又擔心簡的健康。他們既得聽貝茨小姐描述簡早飯只吃了一點點黃油麵包,晚飯只吃了一小塊羊肉,還得看她和她母親展示她們親手製作的新帽子和新針線袋。簡又開始惹人生氣。眾人要聽音樂,愛瑪只得演奏一曲,在愛瑪看來,簡在她表演完畢所做的感謝和讚揚,只是故作坦率,還擺出一副很了不起的樣子,不過是為了炫耀她自己的演奏更為出色。此外,最糟糕的是,簡是那麼冷淡,那么小心翼翼!根本不可能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她裹著禮貌的外衣,似乎決心不冒任何危險。這樣的簡實在令人厭惡,如此矜持,讓人不得不起疑。

  簡對任何事都三緘其口,對韋茅斯和狄克遜夫婦的事更是諱莫如深。她並不透露狄克遜先生的性格,也不評價他是不是一個值得深交的朋友,對這門親事是否合適,更是不做任何評判。簡很圓滑,對一切只是籠統地讚美,並不加以詳述。然而,這沒有給簡帶來任何好處。她如此謹慎,卻只是無用功。愛瑪看穿了簡的心機,她最初的那些假設再次浮現了出來。也許簡要隱瞞的不僅僅是感情的問題。或許狄克遜先生在簡和坎貝爾小姐這對好朋友之間左右逢源,最終為了那一萬兩千英鎊的妝奩,選擇了後者。

  簡在其他問題上也同樣緘默。她和弗蘭克·邱吉爾先生曾同時在韋茅斯待過。大家都知道他們是認識的,但是,不管愛瑪怎麼旁敲側擊,也無法從簡口中得知弗蘭克是個怎樣的人。

  「他是不是長得很英俊?」

  「我相信大家都認為他是個很不錯的年輕人。」

  「他隨和嗎?」

  「大家都是這樣認為的。」

  「他看上去是不是個有頭腦、見多識廣的年輕人?」

  「在海濱或是在倫敦,我和他都不是很熟,很難做出判斷。要準確評斷一個人的舉止,非要經過長時間的相處不可,而我與邱吉爾先生不過是泛泛之交。我相信人們都覺得他風度翩翩,討人喜歡。」

  愛瑪無法原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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