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毛姆短篇小說全集(全二十二冊)> 三個圈獨家文學手冊 毛姆的毒舌與溫柔

三個圈獨家文學手冊 毛姆的毒舌與溫柔

2024-10-10 20:38:45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張佳瑋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小說家。

  他聰明得如此遊刃有餘,如此富有幽默感,發之於小說,就經常顯出俏皮,甚至有點毒舌了。

  

  自然事出有因。

  毛姆如何成為毛姆

  毛姆的父親是個律師,曾負責英國駐巴黎大使館的事務,毛姆就出生在大使館。如此,威廉·薩默塞特·毛姆雖出生在法國的土地上,卻是個地道的英國人。這份微妙的矛盾,從出生開始就伴隨著他。

  毛姆十歲那年,父母去世,他被身為牧師的叔叔收養。毛姆的第一語言是法語,少年時英語不如法語好,加之他身材矮小,多遭同儕嘲笑。他留下了口吃的毛病,不知是否與此有關。

  他生在法律世家,周圍人人能言善辯,自己思維敏捷也就理所當然。這樣的環境下,口吃顯然讓人不快,他也早早領略到了人群的惡意。他當不了律師,也不想去當牧師,註定要成為家族裡的另類。

  他想過從醫,也確實取得了醫生資格。但二十三歲那年,他的小說《蘭貝斯的麗莎》大為暢銷後,他決定以寫作為生。當然,學醫的經歷,對他而言極有意義。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曾在紅十字會和救護隊服役。很多年後,他說醫學生的經歷,讓他「看見人們如何死去,如何忍受痛苦,看到了希望、恐懼與釋然」。

  加上他自己的曲折經歷,他很早就懂得人性的陰暗。

  他也曾遊歷各地:瑞士、俄羅斯、印度、東南亞。

  見識過各處的文明後,發現了許多規矩其實是已有的偏見,而世上每個人或多或少被某種情感所束縛,自己無從選擇。

  毛姆的宗旨

  以他最有名的小說之一《月亮與六便士》為例,結尾極體現他的趣味。眾所周知,那部小說里,毛姆以一個旁觀者的視角,描述了以大畫家高更為原型的查爾斯·史特利克蘭,如何為了繪畫的熱情,拋棄自己在世俗社會累積的一切,跑去塔希提畫畫,最終為了夢想殉死。毛姆也描述了留在文明社會中查爾斯那些親友們,如何假裝引經據典,道貌岸然地認為查爾斯之死是自作自受。

  毛姆並沒有公然表達自己的愛憎,只是幻想著已故的查爾斯在塔希提的孩子,如何在碧空與太平洋間舞蹈,最後以自己的亨利叔叔之言結束小說:「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

  這裡可見毛姆的傾向。他對查爾斯·史特利克蘭這種——為了自己的夢想、在邊陲之地以文明人無法理解的方式結束人生的角色,顯然頗為欣賞。與此同時,他鄙夷文明社會道貌岸然的評斷者。但毛姆的讚賞與鄙夷,又表達得很含蓄:他是個聰明人。他不喜歡虛偽的崇高,因此喜歡嘲諷一切。對他所欣賞的,他會嘲諷得溫柔些。

  他太聰明了,對尺度和分寸把握得很好。如果讀細一點,你會發現,他許多玩世不恭的毒舌,只是一種姿態。骨子裡,他是個情懷深沉的小說家。只是他很喜歡用毒舌來掩飾自己,不肯直白地表達讚美而已。

  在另一篇讀書筆記里,毛姆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說巴爾扎克文筆差:

  一般認為,巴爾扎克的文筆並不高雅,他為人粗俗,文筆也很粗俗……據說狄更斯的英語文筆也不太好,而有個很有語言修養的俄國人曾告訴我,托爾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俄語文筆也不怎麼樣。世界上迄今最偉大的四位小說家,居然使用各自母語時文筆都很糟糕,真叫人瞠目結舌。

  但話鋒一轉,毛姆又說:

  看來,文筆精美並不是小說家應有的基本素養,更為重要的是有充沛的精力、豐富的想像力、大膽的創造力、敏銳的觀察力,以及對人性的關注、認識和理解。

  這兩段話很體現毛姆的風格:要夸什麼之前,先忍不住嘲諷一下子,絕不肯流俗地奉承。但他要夸時,就誇得細切而真誠。

  上面這兩段話,既可以看作是毛姆對四位偉大小說家的認可,也不妨看作他自己的創作格言。他認為卓越的小說家,應當具備「敏銳的觀察力,以及對人性的關注、認識和理解」。他尤其善於揭穿各色造作背後的真實心理。

  值得一提的是,毛姆讀書極多極豐富,但他對一切道貌岸然的姿態不感冒,所以總喜歡用輕盈的姿態消解崇高。他很少一本正經地說事,更喜歡以半開玩笑的方式來透露心中所想。

  他認為讀書主要是得投合興趣,無趣的書不讀也罷。

  體現在寫小說上,也是從形式到內容,他都喜歡輕盈嘲諷已有的俗套。

  在《毛姆短篇小說全集》第7冊前言中,他如是說:

  關於這些故事,我有一點要在此說明一下。讀者會注意到,我的許多故事都是以第一人稱「我」創作而成。……使用第一人稱「我」,當然是為了讓故事顯得真實可信。畢竟,要是有人告訴你,他說的就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那比起他講其他人的故事,你肯定更相信前者是真的。從講故事的人的角度說一個故事還有個好處,那就是他只需要把他知道的講出來,至於他不知道和無法知道的,就留給聽故事的人去想像了。……作為寫故事的人,「我」與故事裡的其他人一樣,都是角色,可能是個英雄,也可能只是個旁觀者,更可能是某個角色的密友;但這個「我」也只是小說里的一個角色。作者使用這種手法是在創作小說,如果作者讓故事中的「我」比作者本人反應更快、更冷靜、更精明、更勇敢,更具獨創性、更機智、更聰明,那隻好請讀者多多包涵了。各位讀者,請記住一點,作者不是在描寫他自己,而是為了故事創造了一個角色。

  如此直白地說明自己的技法,也是他坦率不羈的體現了。

  浸透在篇章中的風骨

  在短篇小說《帶傷疤的男人》里,毛姆用了一個輕巧的方式講故事。題外話,阿根廷大文豪博爾赫斯在他的小說《刀疤》里,曾使用這種技法:施害者因為慚愧,於是站在受害者角度講完了一個故事,結尾完成了大轉折,承認自己就是那個惡人。

  毛姆則是這樣講故事的:當被問起一個人物臉上的傷由何來時,知情者講了一個極富傳奇色彩的、充滿蠻荒風味的殘忍故事,待讀者被故事震撼後,才發現翹首期盼到結尾的這個故事,好像和傷疤毫無關係。於是作為敘述者的毛姆,自然要替讀者再問一句:「那傷疤到底哪來的呢?」

  答:「來自一杯薑汁汽水……」

  忽然之間,這個慘烈故事的凝重意味,就被這句「薑汁汽水」消解了。

  這種帶點喜劇意味的輕盈,毛姆用得很熟練。

  另一篇小說《逃脫》里,一個男人想擺脫一個死纏爛打的伴侶,卻又不好用強,於是無休無止地帶伴侶看房,又總不滿意,如此一個「拖」字訣施展到最後,女方厭倦了看房,寫信來要分手。男方心愿得遂,趕緊回一封信,除了情意殷殷地告別女方之外,另附上了七份看房名單。

  這個「七份看房名單」,就是毛姆喜劇精神的體現了。

  這種作為點睛之筆的喜劇結尾,再結合毛姆的諷刺精神,很容易湊成有趣的故事。

  比如,《午餐》這篇小說里,毛姆刻畫了一位矯揉造作的太太。滿嘴這不肯吃那不肯吃,還一直勸「我」要少吃,卻在不知不覺間點了魚子醬、鮭魚、蘆筍、冰激凌和咖啡,肆意大吃,吃干抹淨之後,還要以過來人的身份勸誡「我」,千萬不能多吃。明明在這個故事裡,「我」只吃了一塊羊排。

  如此一個故事,如何收尾呢?毛姆只一句話:

  我認為我不是個報復心很強的人,可是當不朽的諸神插手干預時,即便是幸災樂禍地旁觀別人倒霉,也是可以寬恕的。如今她體重近三百磅。

  這句結尾多少有些刻薄,帶著一種很私人的幸災樂禍之情。會讓讀者看了之後,忍不住大笑。

  如上所述,毛姆對各色道貌岸然者的勸誡,都相當反感。他也喜歡用反常規的結尾,來顛覆我們的認知。大概毛姆太聰明了,所以不肯跳到前台講大道理。他喜歡點到為止,不落俗套地講故事,經常嘲諷地反轉一些我們可以想見的俗套劇情。

  《生活的真相》這個故事裡,一個爸爸以自己的人生經驗,對兒子提出要求:不賭博,不借錢,不要跟女人糾纏不清。這道理聽來頗有禁慾氣息,當然言之有理,但正確得很無趣。

  如我們所知,一切規矩都是用來打破的。果然故事之中的這位少年,經歷了一趟神奇旅途,將一切規矩都破了一遍:賭錢了,借錢了,還有了艷遇——但最後陰差陽錯,不但毫無損失,還憑空得了六千法郎。這就讓老爸煩惱不已,結尾引出了一句妙語。

  我相信你兒子天生好運,從長遠來看,這可比天生聰明或天生富貴好多啦。

  ——這個故事如此有趣,以至於古龍在他的《七種武器》之《碧玉刀》中,借用了這個結構。

  當然,如果只將毛姆看作一個喜歡嘲諷又喜歡反轉的作者,那又太簡單了。

  如毛姆自己所說,他喜歡用第一人稱,是因為「他只需要把他知道的講出來,至於他不知道和無法知道的,就留給聽故事的人去想像了」。對習慣於作者用全知視角講故事的讀者而言,這有些奇怪:畢竟如此一來,「我」只能講述故事的一部分而已。

  但毛姆很擅長通過講述片段的故事,勾勒出故事的全貌。

  海明威曾說過:「當你對自己想講的故事成竹在胸時,只講其中一部分,反而有助於故事的魅力。」毛姆自然沒海明威那套「冰山理論」,但他很擅長這樣講故事——講一部分,剩下的,您自己揣度。

  比如,《無所不知先生》里,「我」是個不明真相的看客,擔當一個旁觀視角。自「我」眼裡看來,故事的主角、自稱無所不知的克拉達先生,開始似乎是個惹人討厭的傢伙。

  在社交場合,克拉達先生不經意間,說出拉姆齊太太戴的項鍊昂貴至極,價值三萬美元;拉姆齊先生則認為,那項鍊只是太太從低等鋪子裡買的,只值十八美元——這裡得註明一句,拉姆齊先生和太太,是有一段時間兩地分居的。

  克拉達先生要求鑑定項鍊,還和拉姆齊先生打賭一百美元,拉姆齊太太緊張至極。

  見此情狀,一向無所不知的克拉達先生,忽然決定認輸,說自己看走眼了,那項鍊的確就是個廉價首飾,就此輸給了拉姆齊先生一百美元。

  次日早上,「我」目睹克拉達先生收了一封匿名信,其中藏有一百美元。克拉達先生只說了一句:

  如果我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妻子,我不會讓她在紐約住一年,而自己待在神戶。

  故事到此為止,其實已經很明顯了。

  毛姆只講了「我」所見的故事,那是個打賭認輸的故事。背地裡卻顯然是拉姆齊太太有外遇,收了情人昂貴的項鍊,還哄騙丈夫。克拉達先生明白真相,為了保護拉姆齊太太,於是自願認輸,拉姆齊太太知恩圖報,奉還了這筆錢。

  但這故事如果都說穿了,就沒有那麼巧妙婉轉了。

  很值得一提的是,克拉達先生這個形象的塑造,又是毛姆一貫的手法:先抑後揚,看似惱人刻薄,實則暗藏溫情與人方便,甚至還有幾分體貼入微呢。

  對道貌岸然自以為是的人,毛姆諷刺起來,很是不留情面。相對地,類似拉姆齊夫人這樣的女性,他筆下卻常手下留情。

  《表象和現實》這篇小說,毛姆自稱是嘲諷法國人的,故事也的確很有老法國味道:說一個法國的勒緒爾先生,找了個情人莉賽特,那是個美麗的商店女郎。勒緒爾自以為遇到了愛情,頗以此為榮,自得其樂,過上了典型的「有情婦的成功男人」的生活。

  等他仕途有成,得以執掌內務部時,回家卻發現莉賽特另有一個情人。他大受打擊之餘,質問莉賽特,而莉賽特的回答輕盈而靈巧:「為什麼喜歡他?因為他年輕啊!」

  「我愛哪個呢?兩個都愛!」

  實際上,莉賽特的回答相當可愛,她對勒緒爾先生說:「我愛你是因為你很出色,你說話有道理,也很有趣。我愛你是因為你善良慷慨。我愛他是因為他有一雙好大的眼睛、一頭波浪形的頭髮,他跳舞跳得極好。」更在勸勒緒爾先生時,說了一句分量十足的真理:勒緒爾先生企圖完全占有情婦,本質是他太貪心了。

  人這一輩子,不可能什麼都擁有的。

  ——這就有點像《笑林廣記》里的段子了:問一女子,東家郎君富,西家郎君俊,跟哪家呢?女子答曰:東家吃飯,西家眠。

  故事最後,以一種荒誕的方式結束:莉賽特和她的情人結了婚,反正那位情人也時常不在巴黎,於是她繼續與勒緒爾維持著情人關係。

  勒緒爾先生於是心滿意足了,還自以為是地覺得,自己的這位情人先前是個商店女郎,如今是個體面的已婚女子了!

  毛姆自己曾經到處旅遊,見到過各種文化風貌。他深知「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道理,對忠於本心者,無論出於哪種文化背景,都頗為欣賞;對教條主義者,他可就不留情面了。他很喜歡從一點開始,慢慢讓情節跨入無法彌合的地步,最終超出常規,無法控制。

  即,他很擅長描述一個教條主義者慢慢崩潰的過程。

  《雨》這個故事裡,一個主要人物,是個在異域傳教的教士。用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結尾的說法,「魔鬼要幹壞事總可以引證《聖經》」。《雨》的這位主角即是如此。

  他在傳教時狂熱地宣揚教義,甚至不惜運用自己的身份和權力,壓迫不服從他教誨的人們,並自以為在替天行道。他如此相信自己的道德教條,到了僵硬的地步。

  故事中,他試圖去教誨一位煙花女子,一度進入了亢奮狀態。到故事結尾,他卻自殺了。煙花女子在結尾說了句「所有男人都一樣」,暗示了真相。

  顯然教士沒能抵抗住誘惑,與這位煙花女子有染。於是他一直賴以維持自尊、自信與生命信條的道德教條,就此崩潰了。他過於秉持自己的教條,甚至不惜以此來迫害他人,終於反噬了自己。

  上面三個故事,除了男主角多是被社會規範束縛的道貌岸然者之外,女主角也有其共通處:她們都不算傳統上認定的道德上完美無瑕者,但她們頗為自主,情感豐富,有自己的追求。

  對毛姆而言,他喜歡這樣的角色:道德上也許並不完美無缺,然而生命力蓬勃,活出了自我。他見慣了道德偽君子,又深知不同文化中的不同規範如何緊緊束縛著人類,所以格外喜歡描述那些文明的叛逆者。

  我們說到叛逆者了——這可能是毛姆筆下最典型的角色。他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刀鋒》都花大筆墨描述過這類主角,而他的短篇中,也有精彩段落。

  比如《法國人喬》中,一個老人經歷了各種可以想像的傳奇,在垂老之際如是說:

  你說得對。我是個懷疑論者。我從沒見到過任何一個跡象可以證明世間萬物的安排中有什麼精心設計的目的。如果宇宙真的是由某個造物主創造出來的,那個造物主也只可能是個犯罪的蠢貨。反正我在這個污濁的世界也待不了多久了,我很快就會親眼看到世間萬物的真諦了。我什麼也不需要。我只想死。不過眼下你要是能給我一包煙抽,我會感激你的。

  先前那番話,堪稱離經叛道。而最後這句「要是能給我一包煙抽」,起到了類似於「那個人的傷疤來自薑汁汽水」的輕盈效果。瞬間就將似乎沉重的話題,變輕快了。

  但當毛姆嚴肅認真討論這種問題時,他是可以很嚴肅的。最典型的一篇,便是《大英遠洋客輪之旅》:女主角身經不愉快的婚姻,丈夫有了外遇,她決定坐船回英國。

  她在船上遇到一位男士,然後目睹他生病。與所有的俗套故事相反,他倆之間沒有什麼浪漫傳奇,她只是看著那位先生病故,看著那位先生死去後,船上的人依然各顧各的。

  那時毛姆留下了一段不那麼嘲諷的、嚴肅的、抒情的段落:

  人為什麼要讓自己不快樂呢?讓他們去為自己心愛之人的離世而傷心落淚吧,死亡總是可怕的,可是除了死亡的可怕之外,其他那些事也都是值得的嗎?有什麼事值得我們痛不欲生,心懷惡意,虛榮計較,喪失善心?她又想到了自己和她的丈夫,還有那個她丈夫莫名其妙愛上的女人。他自己也說過,我們的快樂生活很短暫,死亡卻是漫長的。

  這段話恰如毛姆自己所說的:「看見人們如何死去,如何忍受痛苦,看到了希望、恐懼與釋然。」他描繪了一個人如何被自身處境的周遭因素左右著,不知不覺間花費了太多時間,用以循規蹈矩,追求社會認可。

  他自己了解人性,不希望人類被各類枷鎖控制。借著這樣的故事,毛姆大概希望,人類可以背叛各類枷鎖,獲得長久的快樂。

  當然,許多時候他太毒舌,會用嘲諷消解這份真誠——比如「給我一包煙抽」——但本質上,他是個真誠的作者。

  結語

  毛姆所處的時代,正是文學革新之時:托馬斯·曼小他一歲,詹姆斯·喬伊斯與維吉尼亞·伍爾夫小他八歲。後幾位大師在二十世紀前二三十年,分別創作新文體時,毛姆依然在試圖講好一個故事。

  毛姆顯然知道偉大作品應當有怎樣的分量,應該如何革新。他很明白傳統文學到了十九世紀,形式與內容已臻於完美。但毛姆自己也說過,面向評論家的作品與面向大眾的作品,是不同的。

  在《書與你》一書里,毛姆如是說:

  每個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批評家。不管學者們怎麼評價一本書,不管他們怎樣異口同聲地頌揚,除非這本書使你感興趣,否則它就與你毫不相干。別忘了批評家也會出錯。批評史上許多明顯的錯誤都出自著名批評家之手。

  如喬伊斯與伍爾夫進行的手法探索和文體創新,顯然是對已有文學形式的改革,但以他及時行樂的性格,自然不願意刻意為之。

  所以到晚年,毛姆樂得自稱身處「二流作者之中的前排」。他自知沒有托爾斯泰與巴爾扎克的磅礴激情,似乎也並不想做雨果那樣的大文豪,亦無意成為大革新者。他深知要成為傳世的大師需要怎麼做,但他似乎更樂意追求自己的風格:用一種古典的講故事方式,講自己喜歡的故事。

  他就喜歡這樣子:優雅、簡潔、敏銳地觀察,帶著好奇心與同情心,毒舌地刻畫人物,創作一幅幅多層次的肖像,嘲諷各色裝腔作勢的教條主義者,批判又同情地描繪那些叛逆卻活出自我價值的人們。

  只是因為他許多時候太聰明,所以連毒舌背後的真誠與溫柔,都經常顯得隱約。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