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官
2024-10-10 20:37:48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他中等身材,膀大腰圓,雖已五十歲,是身體發福的年紀了,但他並不肥胖。他臉色紅潤,沒有被這裡的毒日頭曬黑,也沒有受到惡劣氣候的侵蝕。看得出他仍精力旺盛。他有一頭濃密的褐色頭髮,只有鬢角處有些花白。他留著精心修剪過的漂亮鬍子,一雙藍眼睛時不時地閃現出和善的神色。誰見了他都會覺得這是一個沒有被生活虧待過的人。這是因為從他的外表看得出他性情溫和,從他充沛的精力看得出他身體很健康。他會讓你想起荷蘭古典畫作中那些面色紅潤、養尊處優的商人,通常身邊陪伴著臉蛋紅撲撲的妻子,享受著生意成功帶來的優裕生活。但事實上,他是個鰥夫,名叫路易·雷米勒,囚犯號68763,因謀殺妻子而在法屬蓋亞那的馬羅尼河畔聖洛朗監獄營服刑,刑期十二年。由於他曾在家鄉里昂市的警察局做事,同時也因為品行端正,所以他在這裡擔任了一份官職。他在近兩百名申請者中脫穎而出,被選中擔任行刑官。
正是在他當上了行刑官之後,他才獲准留起了那帥氣的鬍子,他可沒少在留鬍子上花心思。他是所有服刑人員中唯一留鬍子的,他把留鬍子看作他擔任官職的標誌。也是因為他的職位,他可以穿自己的衣服,而其他服刑人員都穿粉色和白色條紋的囚服,頭戴圓草帽,腳蹬木頭跟兒的笨拙皮靴。路易·雷米勒光腳穿法國草編鞋,下身穿藍色棉布長褲,上身是卡其布襯衫,領口敞開著,露出毛茸茸的富有男子氣的胸膛。有時可以看到他在公共花園裡悠然漫步,用和藹的眼神望著在那裡玩耍的黑人或混血兒孩子,那時你可能會以為他是一位頗有身份的店主,正在享受一小時的休閒時間。他有自己的住處,這不僅是他的職位帶來的福利,也是必要的安排,因為如果他住在牢房營里,那些囚犯很快就會解決掉他。可能某個早上他就會被人發現肚子開膛死在了牢房裡。他住的是一間小木屋,屋旁搭了個小棚子做廚房。房子周圍有一個小花園,圍著柵欄,花園裡種著芭蕉、木瓜和一些適合在這裡的氣候下栽種的蔬菜。花園正對著大海,坐落在一片椰林中。這裡景色優美,距離監獄只有四分之一英里,平時領取監獄配給的生活用品也相當方便。生活用品都是他的助手去取的。他的助手同他住在一起,那是個身材高大、其貌不揚的漢子,眼窩深陷,目光呆滯,下頜寬大,因犯有強姦罪和謀殺罪被判了無期徒刑。他不是很聰明,不過他入獄前是個廚師,廚藝還真不錯,總能用花園裡種的蔬菜和路易·雷米勒從華人開的雜貨鋪買來的調味品做菜,燉湯啦,做土豆、捲心菜啦,還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變的牛肉,這是監獄廚房供應的。就是因為看上這個人有一手好廚藝,路易·雷米勒一再催促監獄長派這個人給他當新的助手。說來也怪,平常總是笑呵呵的路易·雷米勒認為,他的前一名助手變得神經衰弱,越來越害怕給犯人執行死刑了。那名助手現在因神經崩潰被送到了關押精神失常犯人的「惡魔群島[6]」。
他現在的這個助手碰巧生病了,發高燒,看上去好像馬上就要死了,必須把他送到醫院去。路易·雷米勒感到難過,他很難再找到這麼好的廚師。而眼下發生這種事真是太倒霉了,因為第二天就有工作要做,有六個人要被處死,兩個阿爾及利亞人,一個波蘭人,一個西班牙人,還有兩個法國人。他們集體越獄,逃到了河邊地區,在近一年的時間裡,他們偷竊、強姦、殺人,作惡多端,引得整個殖民地人心惶惶,當地居民幾乎都不敢出門。這六個人最後終於又被抓獲,都被判處死刑,但是這個判決必須得到殖民地事務部部長的批准,這個批准剛到。路易·雷米勒沒有助手不行,而且行刑之前還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就在這個節骨眼兒上他不得不去依賴一個缺乏經驗的助手,那真是雪上加霜。監獄長從看守人員中選了一個派給他做臨時助手。這裡的看守也是服刑人員,只是因表現好而當上了看守,他們住在單獨的宿舍里。這些人都站在監獄當局一邊,所以別的囚犯都不喜歡他們。路易·雷米勒是個做事認真的人,他一心要讓第二天的處決不出絲毫差錯。他安排了這個臨時助手第二天下午到存放絞刑架的行刑現場來,他要詳細給他解釋處決程序如何進行,讓他在現場學習他要做的事。
平時不用的時候,絞刑架存放在監獄大樓的一個小房間裡,有一道單獨的門進出。路易·雷米勒在約定的時間來到現場,見到他的臨時助手已經在那裡等候。此人四肢發達,面相粗野,身穿囚服,但因為他是看守,所以頭上戴的是氈帽,而不像一般囚犯那樣戴草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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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犯了什麼罪到這裡來的?」
這人聳了聳肩。
「我殺死了一個農夫和他的妻子。」
「嗯。判了幾年?」
「無期。」
這人長相野蠻,不過人不可貌相。路易·雷米勒曾親眼見到過一個高大魁梧的看守還沒接近處決現場就嚇暈過去了。他不想讓自己的助手在關鍵時刻嚇昏頭。他對助手友善地微笑了一下,用大拇指指了指存放絞刑架的那個房間關著的門。
「這活兒不可小看,」他說,「你要知道,一共有六個人呢。一幫壞蛋!越快送他們上路越好。」
「哦,沒事兒的。我在這裡什麼沒見過?我什麼都不怕,叫我說,這就跟剁掉雞頭沒啥不同的。」
路易·雷米勒打開了門鎖,走進了那間小屋。助手跟著他進去。那間小屋真的很小,絞刑架放在裡面幾乎占滿了整間屋,這東西看上去令人毛骨悚然。路易·雷米勒聽到跟在身後的助手倒抽了一口涼氣,回頭一看,只見他滿眼驚恐地盯著那絞刑架。他臉色發黃,這裡的所有囚犯都會時不時地發燒,還會患上鉤蟲病,所以他的臉色本來就顯得憔悴,而此時更是蒼白得像個死人。行刑官露出溫和的笑容。
「這東西很可怕,是不是?以前從沒見過吧?」
「從沒見過。」
路易·雷米勒喉嚨里發出咯咯的笑聲。
「要是你見過,我想你也活不到今天了。你是怎麼逃過死刑的?」
「那時我快要餓死了。我求他們給我點吃的,可他們放狗來咬我。我是被判了死刑的。我的律師去了巴黎,他拿到了總統的緩刑令。」
「活著總比死了好,誰都否認不了。」路易·雷米勒說,他的眼睛眨了一下,眼神還是那樣和藹。
他平時總把這絞刑架維護得一塵不染。那上面的深紅色木頭是本地產的,有些像桃花心木,總是擦得油光鋥亮,至於銅件部分,路易·雷米勒很自豪地認為應該像遊艇上的黃銅船架一樣乾淨明亮。鍘刀也是明晃晃的,仿佛剛從工廠打造出來似的。他不但要確保所有環節都不會出差錯,還必須讓助手學會每一步操作。鍘刀落下後需要用繩子重新拴起來,這是助手的職責,他要爬到梯子上去做。
路易·雷米勒就像一個精通自己手藝的能工巧匠一樣得意地對助手詳盡交代一切細節。他在講解這副絞刑架如何精妙時,心裡居然暗暗生出一絲快感。先要把死刑犯綁到一個搖架上,用一個簡單的裝置調節搖架上下前後移動,方便把死囚犯的脖子正好移到鍘刀下面。這位行刑官果然辦事認真,他拿來了一根約五英尺長的芭蕉梗,他的臨時助手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這就是他要學習的了。這芭蕉梗同人的脖子差不多一樣粗,看上去也挺像的,所以很有用,不但可以給新手演示絞刑架的運作方式,還可以事先確保處決過程中不會出差錯。路易·雷米勒把芭蕉梗放到架子上,然後鬆開鍘刀,鍘刀以驚人的速度落下,哐當發出一聲巨響。從犯人被綁到搖架上到他的腦袋落地,前後只需半分鐘。砍下的頭掉進一隻筐子裡,然後行刑官抓住耳朵拎起來,展示給所有監督處決的人看。驗證無誤後,行刑官就用法語嚴肅宣布:
「以法蘭西人民的名義伸張了正義。[7]」
最後,他將屍首扔回到筐子裡。明天有六個犯人要被處死,砍下屍首後,還要把屍體從搖架上解下來,同屍首一起放到擔架上,再把下一個死囚綁到搖架上。行刑的先後順序依照他們犯的罪行輕重決定,罪行最輕的犯人最先處決,免去他們目睹自己的同犯被處死的恐懼。
「我們必須很小心,一定不能把屍首和屍體配錯了,」路易·雷米勒還是用他那開開心心的腔調說,「否則在復活日就亂套了。」
他把鍘刀放下了兩三次,確保助手完全學會了怎麼操作,然後他從架子上拿起事先放在那裡的清潔用品,吩咐助手擦拭絞刑架上的黃銅件。雖然已經一塵不染,但他認為最後再擦一遍總沒有壞處。這時,他靠到牆上,閒適地抽起煙來。
最後,一切就緒。路易·雷米勒叫助手先回去,到午夜他們再過來把絞刑架拆下搬到監獄的行刑場上。在行刑場重新裝好絞刑架並不容易,可是天亮前一個小時必須裝好,那是行刑的時辰。路易·雷米勒慢悠悠地走回到他住的小屋去。時近黃昏,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群收工回牢房去的囚犯。這些人交頭接耳地說著什麼,他猜想他們是在說他,有的低著頭,有兩三個人朝他投來厭惡的目光,有一個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路易·雷米勒叼著快抽完的煙,嘲諷地看著他們。這裡的囚犯對他的態度是厭惡中夾雜著害怕,他對此早已熟視無睹。就算沒有一個人願意同他說話,他也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的,想到他們每個人都恨不得一刀捅死他,他都覺得好笑。他對這些犯人根本不屑一顧。他可以保護好自己。他用刀的功夫不遜於他們中的任何人,他對自己的力氣也充滿信心。這些犯人都知道第二天有人要被處死,他們在行刑日之前總會心情陰沉,神經緊張。他們一聲不吭地悶頭幹活兒,所有的看守都要比平日加倍警戒。
「行刑結束後他們就消停了。」路易·雷米勒走進他的小院子時自言自語道。
他一路走來聽到了狗叫聲。雖然他很勇敢,但是聽到這陣狗叫聲還是感到心裡很踏實。他自己的助手病了,只有他一個人住在房子裡,有這兩條兇猛雜種狗的保護當然是好事。它們整夜都會在他院子外的椰樹林裡竄來竄去,如果有人潛伏在那裡,它們會及時發出警示。要是有陌生人膽敢靠近大門,它們會撲上去咬住他們的喉嚨。要是他的前任當初有這樣兩條狗,他也不會落得那樣的下場。
路易·雷米勒的前任只在行刑官的職位上幹了兩三年,有一天突然失蹤了。當局認為他是逃走了,大家都說他很有錢,很可能是他花錢買通了一艘大帆船的船長把他送到巴西去了。他的神經崩潰了,有兩三次他找到監獄長說他擔心有人要他的命。他相信這裡的囚犯都在摩拳擦掌要殺死他。監獄長則堅信他的擔心毫無根據,不予理睬,可是當這個人失蹤後,監獄長卻又斷定他準是嚇破了膽,寧可冒險逃跑,承受可能會被抓獲再次入獄的風險,也不願去面對被囚犯中的仇人一刀捅死的風險。大約三個星期後,一位看守帶領一隊犯人在叢林裡幹活兒時注意到有一大群禿鷲聚集在一棵樹的周圍。這些禿鷲俗稱老鷹,是一種兇猛的黑色大鳥,它們經常飛到聖洛朗的集市上去叼食飢腸轆轆的刑滿釋放犯人丟棄在那兒的動物內臟,也會出現在鎮上整潔的街道上,撲扇著沉重的翅膀從一棵樹飛到另一棵樹上。它們還會飛到監獄大院裡去提醒囚犯,如果有人膽敢逃到叢林中去,十有八九會被這些猛禽吃得連骨頭都不剩。這會兒它們圍著那棵樹拼命爭搶,不停地尖叫,那位看守感覺有些蹊蹺。他向上級報告了這個情況,監獄長派了一隊獄警來查看,發現有個人被繩子套住脖子吊在一根樹枝上。他們砍斷繩子把他放下來後,發現就是那個失蹤的行刑官。監獄對外宣布他是自殺的,可是他的背上插著一把刀,所有囚犯都知道他是被人刺中後背,人還活著再被拖到叢林中吊死的。
路易·雷米勒並不害怕自己也會落得這樣的下場。他知道他的前任是怎樣落入陷阱的。那不是犯人幹的。根據法國的法律,被判刑的犯人刑期滿後必須在法屬蓋亞那繼續住滿同樣長的時間,他們的行動是自由的,但不能隨便離開指定的住所。在某些情況下,他們還可以減少拘押時間,如果努力工作,他們可以勉強生活,但是由於長期監禁,強制勞動,他們會失去生活能力,加上發燒、鉤蟲病的折磨,他們已經不適合長時間從事重體力勞動,所以大多數服滿刑期的人都靠乞討、偷盜、給犯人走私菸草勉強度日,另外就是每月兩三次有輪船到港時幫忙卸貨裝貨。幹掉路易·雷米勒前任的幕後策劃者是某個刑滿釋放犯人的妻子。她是一個黑膚色的女人,身材嬌小,相貌漂亮,有一雙調皮可愛的眼睛。整個計謀設計得很巧妙。這位前行刑官是一個體格壯實、性情開朗的人,很熱情。那女人故意引起他的注意。看到他投來欣賞的目光時,她便露出俏皮的神情。過了一兩天他在公共花園裡見到了她。他沒有唐突地同她說話(平時沒有任何人——無論男女老少,都不會同這位行刑官說話的),不過他對她眨了眨眼睛,她報以微笑。有一天傍晚,他在自己住處周圍的椰樹林裡散步時遇到了她。附近沒有人。他同她聊了起來。兩個人只交談了幾句,因為她顯然特別害怕被別人看到同他有交流。不過她後來又到這個椰樹林裡來了。她很小心地同他保持若即若離的交往,直到他的疑慮漸漸消除。她挑逗起了他的欲望,她先是要這個男人送給她一些小禮物,最後,他承諾給她彼此都認為是很大的一筆錢後,她終於答應在一個深夜到他的住處去。那天剛好有一艘船到岸,她的丈夫要幹活兒干到天亮。他給她開門後,她猶猶豫豫地不肯進門,仿佛是到了最後一刻還拿不定主意似的。他跨出門外想要把她拉進來,突然背上狠狠地挨了一刀,撲通倒在了地上。
「笨蛋,」路易·雷米勒嘀咕道,「他這是活該。他早該嗅出這事兒有貓膩。男人啊,永遠是虛榮心作怪。」
他早就不同女人鬼混了。他今天落到這個下場就是因為女人,至少也是因為那一個女人。再說,到了他這個年紀,激情早已衰退。生活中還有別的事可做,一個男人到了一定年紀後,只要沒有失去理智,總會有些別的興趣。他擅長釣魚,在他出事入獄之前,他在法國的老家每天一下班就拿上魚竿到羅納河邊釣魚。現在,他在這裡也經常釣魚。每天早上,他都坐在自己最喜歡的那塊岩石上釣魚,直到日頭高照才收工,他釣到的魚通常夠監獄長一家吃的了。監獄長的妻子很精明,不管他提出什麼價錢,她總會壓價,但是他並不為此埋怨她。她知道自己付得再少他也得接受,哪怕多付一分錢也是犯不著的。對他來說,好歹有點兒錢可以買菸葉、朗姆酒和別的什麼日用品了。但是今天晚上,他釣到的魚只想自己享用。他從自己搭建的棚子裡取來了魚餌,再拿上魚竿,坐到那塊岩石上釣了起來。天下沒有比自己釣的魚更美味的了。現在他已經知道這裡釣的哪些魚好吃,哪些魚肉硬無味,只能扔回海里去。有一種魚很好吃,用正宗的橄欖油煎一下,就像鯔魚一樣鮮美。他坐下還不到五分鐘,就感到浮標猛地抖了一下,他趕緊收竿。真是想什麼來什麼,他釣上來的正是一條這種好吃的魚!他從魚鉤上取下不停撲騰著的魚,抓住魚頭在岩石上磕了一下,然後把魚放到一邊,再次裝上魚餌。有四條這樣的魚就可以做一頓美味的晚餐,夠一個人飽餐一頓啦。他夜裡還要辛苦幹活兒,太需要吃一頓豐盛的晚餐。明天早上他就沒有時間去釣魚了。行刑結束後,他先要把絞刑架拆掉,再一點點搬回到那間小屋裡,還要費勁兒清洗半天。那是血淋淋的活兒,上回幹這活兒時他的褲子全被血浸透了,再也不能穿,只能扔掉了。絞刑架上的銅件必須擦亮,鍘刀必須磨快。他不是一個活兒沒幹完就可以丟下不管的人。等到活兒全部幹完後,他就會餓得不行。他一心想現在再多釣幾條魚,冷藏起來,那樣明天早上就可以好好吃一頓早飯了。一杯咖啡,兩個雞蛋,加上一條煎魚,就夠他美餐一頓。然後他會好好睡一覺,一整夜沒法坐下歇息,還要擔心缺乏經驗的助手或許會出紕漏,最後還有一堆清理工作要做,老天知道他不能太虧待了自己。
他眼前的海灣景色很美,一望無際,遠處有一座綠樹掩映的小島。午後四周一片靜謐,他的心靈也漸漸平靜下來。他出神地望著在水面漂動的浮標,陷入了沉思。其實回過頭來想一想,他現在的境遇已經很不錯了。有些人——他指的是犯人,就在離他幾百碼遠的監獄裡擠來擠去的那些犯人——看看他們中的有些人思鄉心切,終日鬱鬱寡歡,簡直要發瘋;而他自己還是挺想得開的,只要還能釣魚就知足了。至於是在南太平洋釣魚還是在老家羅納河釣魚,真的有區別嗎?他的思緒飄回到了往日。
他的妻子是個讓人忍無可忍的女人,他一點兒都不後悔自己殺死了她。他本來就根本沒想要娶她。她是個裁縫,他喜歡上她只是因為她總是穿戴時髦。她看上去好像是個端莊的上流女子,就算她覺得一個警察是配不上她的,他也沒有感到驚訝,但是他不會輕易放棄。很快她就給他留下了一個印象,覺得她並不是勢利眼。當他施展出情場慣用的手段時,他發現她也沒有放不開手腳,這使他鬆了一口氣,因為他不是那種認為對方越忸怩就越有征服感的男人。他喜歡帶她出去吃飯,享受別人看到他們在一起的目光。她談吐得當,也很節儉。她知道去哪裡吃飯價錢最便宜。大家都羨慕他運氣不錯。再說,像他這樣身強力壯的人自然會有難以抑制的情慾,他居然沒花多少錢就得到了滿足,這就讓他感到更加滿意了。所以,當她過來找他,說自己已懷有身孕的時候,結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他掙的薪水不少,生活也該安頓下來了,一日三餐在餐館吃早就膩了,他多麼渴望有個自己的家,能吃上自己家做的飯。結果,她說懷上孩子是弄錯了,好在路易·雷米勒是個性情溫和的人,他沒有為此責難阿黛爾。但是,就像很多娶了妻子的男人一樣,他也在結婚後發現妻子和戀人壓根兒不是一回事。妻子動不動就嫉妒,占有欲很強。她認為星期天下午他應該帶她出去散步,而不可以去釣魚,他下班後去小酒館坐坐,也會惹來她的滿腹牢騷。有一家小酒館是他經常去的,他在那裡可以遇到不少同他一樣喜歡釣魚的人。他總覺得下了班後去那裡喝一兩杯啤酒,打打牌,消磨時光,要比坐在家裡陪他的妻子開心得多。妻子開始大吵大鬧。他雖然生性隨和,好交友,但脾氣有些急躁。在里昂,蠻橫粗野的人不少,有時就得拿出點兒強硬的手段,否則應付不了局面。每當他的妻子無理取鬧時,他只會讓她領教自己的拳頭有多狠,從沒想過是否還可以採用什麼別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如果她是個明智的女人,她也應該會學乖的,可惜她不是個明智的女人。他發現妻子越來越煩人,有必要一再拿拳頭教訓她,而她採用的報復手段便是在家裡聲嘶力竭地叫喊,還出門去告訴鄰居——他們住在一棟大公寓樓五層的一套兩居室里——說她丈夫是個凶神惡煞的人,她告訴鄰居們說,他總有一天會殺了她。然而,從來沒有人見過比路易·雷米勒脾氣更好的男人了,可她還是整天埋怨他在酒館裡花錢,還指責他在其他女人身上浪費了錢——在他這個位置上,他時不時地有機會結識別的女人,作為一個男人,他也不拒絕這樣的機會。他花錢隨便,不在乎請朋友們喝喝酒,如果有哪位姑娘想買頂新帽子或者買雙絲襪,他也不會說不。他的妻子認為,只要丈夫的錢不花在她身上,那就是她的錢被偷走了,她總會逼著他交代每一分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每次他都會嬉皮笑臉地說想不起來了,她便勃然大怒,說話越來越難聽,嗓音越來越像號叫。她三天兩頭對他不是生悶氣就是發火,張口說話總是惡言相向。他們吵鬧不休。路易·雷米勒常對朋友說這個女人如何撒潑,說自己一天至少十次後悔娶了她,有時還會添上一句,要是流感不把她帶走,他真的只好自己動手要她的命了。
正是他這些只是鬧著玩兒說說的話,加上他妻子經常告訴鄰居說她知道他早晚會殺了她,到頭來把他送到了聖洛朗服刑十二年。否則他很可能只需要在法國本土的監獄裡關上三四年就可以了。事情發生在一個悶熱的夏日。那天他心情很不好,這是不多見的,當地發生了持續的罷工,罷工者很兇暴。警察不得不抓捕了很多人,但那些人還是不肯輕易就範。路易·雷米勒下頜上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他只好用警棍對付這些人。天氣很熱,他汗流浹背地把抓捕的人押送到警署去,真的累壞了。下班後他趕緊回家換下制服,打算去酒館喝杯啤酒,輕鬆地玩會兒牌。他的下頜還在隱隱作痛。妻子偏偏在這時來向他要錢,他說沒錢給她,她便大鬧起來,嘮嘮叨叨地埋怨他有錢去酒館,卻不給她錢去買吃的,不管她的死活。他叫她閉嘴,兩個人就這樣吵了起來。她擋在門口,咬牙切齒地說,不給她錢他就休想過這道門。他叫她讓開,隨即往前走了一步。剛才他脫下制服時也解下了執行公務用的左輪手槍,沒想到這時他妻子抓住這把手槍揮舞起來,一邊威脅他說,要是他再往前走一步,她就要開槍了。他早已習慣了對付危險的罪犯,她的話還沒說完,他就已經撲過去,從她手裡奪走了手槍。她尖叫著朝他臉上打來,正好打在他下頜最痛的地方。他疼痛難忍,氣昏了頭,發瘋似的開槍了,兩槍。她頓時倒在地上。他一時站在那裡怔怔地看著她,感到頭暈目眩。她看上去像是死了。他的第一感覺是難以言表的解脫。他側耳聽了一下,好像沒有人聽見槍聲,鄰居肯定都出去了。算是幸運吧,這樣他就有時間用自己的方式來處理了。他又換上制服,走到門外,隨手鎖上門,把鑰匙放進口袋。他到常去的那家小酒館坐了五分鐘,喝了一杯啤酒,然後又回到他剛離開不久的警署。由於那天發生的騷亂,警長還在那裡。路易·雷米勒走進警長的辦公室,告訴他發生了什麼。那天夜裡,他被關在一間牢房裡,隔壁就關著他當天剛剛親手抓捕的罷工者。甚至在這樣不幸的時刻,他也照樣覺得發生這種陰錯陽差的事情頗具諷刺意味。
路易·雷米勒不知多少次以警察的身份在刑事案中出庭做證,他很清楚,只要一個人遇到麻煩,他的朋友、熟人總會急不可待地站出來落井下石。他經常看到,很多案子都是因為作案人最要好的朋友提供證詞而最後定罪,想到這裡,他感到既無奈又好笑。儘管他有這樣的經驗,但是在法庭審理他的案子時,他聽著那一個個證人提供的證詞還是感到大為吃驚。出庭做證的有他經常去的那家小酒館的老闆,還有多年同他一起釣魚、一起玩牌、一起喝酒的人,這些人似乎都十分珍惜地記得他曾經隨口說過的每一句話,他發牢騷時表達的對妻子的不滿,以及他時不時開玩笑說早晚要跟她算帳的威脅。他知道在他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們也都同他一樣並沒有當真。只要他在警察的職責範圍內能幫他們做一些事,他總會毫不猶豫伸出援手。他花錢也從不小里小氣。聽了他們在證人席上揭露的每一個足以毀掉他的細節,你會覺得他們從中感受到了莫大的滿足。
法庭上的所有證詞都讓人相信,他是個壞人,行為放蕩,脾氣暴躁,花錢無度,遊手好閒,作風腐敗。他知道自己根本不是這樣的人。他只是個脾氣溫和的普通人,脾氣好,待人隨和,只要你不擋他的路,他也不會擋你的路。的確,他是喜歡玩牌,喜歡喝啤酒,也喜歡過幾個漂亮的姑娘,可是那又算得了什麼呢?他看著陪審團的這些人,心裡嘀咕道,要是把他們做過的所有錯事和蠢事,隨口說過的每一句話,都一一揭露出來的話,這些人里又有幾個會比他好到哪裡去呢?他對自己被判這麼長的刑期並無怨言。他本是執法人員,犯罪理應受到懲罰。可他不是罪犯,他只是一次不幸事件的受害者。
他在馬羅尼河畔的聖洛朗監獄營里穿著囚服,戴著醜陋的草帽,心裡仍念念不忘自己曾經是個警察,現在卻要成天同這裡的服刑人員打交道,這些人成了他的天敵。他鄙視他們,也討厭他們。他儘量不同這些人來往。他並不害怕他們。他太了解這些人了。同這裡所有其他犯人一樣,他也有一把刀,總讓人看到他隨時可以用刀。他不想干涉別人的事,但也不允許任何人干涉他的事。
里昂的警察局長一直喜歡他,他在警察局的表現有口皆碑,囚犯檔案中也有很好的記錄。他知道監獄當局喜歡的是從不鬧事的囚犯,喜歡他們心甘情願地順從現狀。就這樣,他不需要乾重活兒了,很快搬出了同其他囚犯混居的大牢房,住進了單間牢房。他同這裡的看守都處得很好,這些看守大多數都是不錯的人,特別是知道他曾經當過警察,他們就更視他為同行,而不把他看作犯人。監獄長也信任他。沒過多久,他被選中去為一名監獄官員做用人,晚上仍回監獄睡覺,而其他時間是完全自由的。他每天送主人家的孩子去上學,放學後再把他們接回來。他給這些孩子做玩具,還陪女主人去市場購物,再把她買的日用品拎回來。他花很多時間陪女主人閒聊。一家人都喜歡他,喜歡他逗樂的說話方式和溫和的笑容。他幹活兒勤快,人品可靠。這樣一來,日子又變得不再那麼難熬了。
可是過了三年後,他的上司被調到首府卡宴去了。這對他來說是個打擊。但就在那時,行刑官的職位碰巧出現了空缺,他成功接任。他又一次成了為國家效力的官員。不管他的住宅多麼寒磣,至少也是他自己的了。他不需要再穿囚服。他可以留長頭髮,也可以蓄鬍子了。他不在乎這裡的犯人怎樣用憎惡、蔑視的眼光看他。反正他就是這麼看他們的。垃圾!每次他抓住耳朵從筐子裡拎起一個被砍下的血淋淋的死囚腦袋,並用法語莊嚴地宣布「以法蘭西人民的名義伸張了正義」時,他便真心感到自己是代表法蘭西共和國的。他是在捍衛法律和秩序。他是在保護社會不受那一大幫殘忍罪犯的侵害。
每處死一個犯人,他可以得到一百法郎的報酬。有了這筆報酬,加上監獄長的妻子付給他的買魚的錢,他可以過上相當舒適的生活,甚至還可以有不少奢侈的享受。此刻在寧靜的暮色下,他坐在那塊岩石上盤算著明天可以掙到的錢。時不時地有魚兒咬鉤,有時也能釣上來一條,他會拉起魚竿,將魚從鉤子上取下,再換上新的魚餌。可是這些他都是下意識做的,完全不會打斷他的思緒。六百法郎啊!那可真是一筆不小的錢。他真不知道怎麼花這筆錢。他那小房子裡什麼都不缺,吃的用的都儲存得夠多了,對他這個不怎么喝酒的人來說,朗姆酒也多得快喝不完了,他不需要添置漁具,衣服也夠穿。看來只能把這錢存起來了。他已經在一棵木瓜樹下埋了不少錢。阿黛爾要是知道他居然在存錢,一定會驚得目瞪口呆,想到這裡他不覺笑出聲來。像她這麼貪婪的女人,知道他存了這麼多錢,一定會心裡痒痒的!他一點點存錢都是為了他刑滿釋放後的日子做打算。對這裡的犯人來說,出獄後怎麼過日子才是難關。關在監獄裡時,好歹有吃有住,但是刑滿釋放後,他們還要履行在這裡流放好幾年的義務,那時他們必須靠自己過日子了。每個犯人都說,刑期滿後懲罰才真正開始。他們找不到工作,僱主都不信任他們,包工頭也不會雇用他們,因為監獄當局以低到不可競爭的工錢把監獄裡的囚犯派出去給包工頭當勞動力。刑滿人員只好在露天或集市露宿,常常要到救世軍[8]領取食物充飢。但是救世軍總會要求他們幹活兒才肯給他們食物,還要求他們聽布道。有時他們不惜再犯一次重罪,只是為了回到監獄裡去安穩度日。路易·雷米勒可不想冒這種風險。他打算攢足一筆本錢去做點生意。他應該可以獲得在卡宴居住的許可,說不定可以在那裡開一家酒吧。因為他當過監獄的行刑官,一開始可能會有客人不願光顧,但是只要供應的酒好,客人自然會漸漸消除成見,加上他性情隨和,又有維持秩序的經驗,他應該可以干好的。來卡宴的外地遊客不少,他們也會出於好奇心而去他的酒吧。如果他們回家後可以告訴親朋好友,他們在卡宴的「行刑官酒吧」喝到了最好的朗姆酒,那不也是一樁趣事嗎?不過他離刑滿還有好幾年呢,如果真的需要什麼,他也沒有理由不添置吧。他絞盡腦汁想了半天。沒有,他真的什麼都不需要。他感到驚訝,不由自主地把目光從浮標上移開了。這會兒大海出奇的平靜,落日餘暉把海面映照得五彩斑斕。天空中已有一顆孤星在閃爍。他的腦海中突然冒出一個念頭,使他心裡產生了奇異的感受。
「要是一個人什麼都不需要了,不用說,那就真的是幸福了。」他摸摸自己帥氣的鬍子,那雙藍眼睛閃現出柔和的光。「這種事沒法模稜兩可,我就是個幸福的人,只是直到這一刻我才領悟到。」
他完全沒想到會出現這樣一個念頭,簡直不知道該如何應付。不用說,這個念頭很怪,但是又像歐幾里得的幾何學定理一樣明確,任何一個邏輯清晰的人都可以看得明明白白。
「幸福,我是幸福的。有多少人可以說出這樣的話?偏偏是在馬洛尼河畔的聖洛朗監獄裡,我這輩子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幸福的。」
夕陽西下。他已經釣到了夠吃一頓晚餐和一頓早餐的魚。他收起了魚竿,串好釣上來的魚,回到自己的住處去了。他的住處離海邊只有幾碼遠。他沒花多少時間就點著了爐火,過了一小會兒,他就將四條小魚放到平底鍋里吱吱煎了起來。他對用什麼油煎魚很講究。好的橄欖油很貴,但是這個錢值得花。監獄的麵包不錯,煎好魚後,他用剩下的油煎了兩片麵包。他滿意地聞了聞香噴噴的美餐,點亮了一盞油燈,洗了一棵自己花園裡種的生菜,拌了一盤沙拉。他認為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他更會拌沙拉了。他喝了一杯朗姆酒,晚餐吃得胃口大開。他把吃剩的給了蹲在他腳邊的那兩條看家狗,然後把用過的餐具都洗乾淨,因為他是個很愛乾淨的人,他不喜歡第二天早上來吃早餐時看到什麼都亂糟糟的。接著,他把兩條狗放到院子外面,讓它們到椰樹林裡去巡邏。他又將門外的油燈拿進屋,舒適地躺到摺疊椅上,抽上一支從鄰近的荷蘭殖民地走私來的雪茄,開始靜下來讀一份上一趟郵船送來的法語報紙。他氣定神閒,滿心感到生活縱然不盡如人意,但活著還是挺美好的。他依然沉浸在剛才突然意識到自己是個幸福的人時油然而生的驚喜之中。世人終其一生都在苦苦尋找幸福,而他竟然已經找到了,這太令人難以置信了。可是事實就擺在他的面前。一個人想要有的東西都有了,這就是幸福,而他已經什麼都有了,所以他是幸福的。他的腦海里又閃過一個新的念頭,他不由得撲哧笑出聲來。
「不可否認,這一切得歸功於阿黛爾。」
好個阿黛爾,多麼可惡的女人!
他現在決定最好小睡一會兒。他把鬧鐘定到了十一點三刻,然後躺到床上,沒幾分鐘就呼呼入睡了。他睡得很香,沒有做夢。他被鬧鐘驚醒,但馬上想起了自己要去完成的任務。他打了個哈欠,伸了伸懶腰。
「啊,沒錯,我得去幹活兒了。看來幹什麼活兒都有難處啊。」
他從蚊帳里鑽了出來,重新點亮油燈。為了打起精神,他洗了洗臉和手,然後又喝了杯朗姆酒,為的是抵禦深夜的寒風。他轉念想到了那位缺乏經驗的助手,想了想是否要帶上一瓶朗姆酒去給他壯壯膽。
「只要能拿出膽量來,他就可以把活兒幹得漂亮些。」
不幸的是,要處死六個人真的太多了。如果只有一個,這個助手有沒有經驗就不那麼重要了,但是後面還有五個犯人等著被處死,萬一出個紕漏就吃不了兜著走啦。他聳了聳肩。他們必須盡全力干好這個活兒。他梳了梳凌亂的頭髮,細心地刷了幾下帥氣的鬍子,然後點上煙,穿過院子,打開院子裡那道結實的籬笆門,走了出去,隨手又把籬笆門再鎖上。外面沒有月光。他吹了一聲口哨招呼那兩條狗,可是狗沒有跑過來,他有些驚訝,又吹了一聲口哨。可惡的畜生!它們興許是逮住了一隻耗子,正在爭搶呢。他要狠狠揍它們一頓,看它們還敢不敢聽到他的口哨聲都不過來!他抬腳朝監獄的方向走去。椰樹林裡一片漆黑,他心想,要是那兩條狗在身邊就好了,不過也就只是走五十碼的事,走出樹林後就是一片開闊地了。監獄長的家裡亮著燈光,看到那燈光他安心了些。他笑了笑,心裡猜想,監獄長家裡大半夜還亮著燈,這說明天亮就要處死犯人,讓監獄長也睡不著覺了。每到行刑前的晚上,這裡的犯人和刑滿人員都會焦慮不安,監獄長也一樣神經緊張了。的確,這個時候總是很容易發生暴亂,獄警都擦亮眼睛在四處巡邏,遇到可疑的動靜就會隨時拔槍射擊。
路易·雷米勒又吹了幾聲口哨召喚他的狗,但狗還是沒有跑過來。他很納悶,頓時感到有些不安。他平常習慣慢慢悠悠地走路,可這會兒他加快了腳步。他吐掉了叼在嘴裡的香菸,覺得自己必須萬分慎重,煙的亮光會暴露自己的位置。突然,他的腳下絆到了什麼東西。他猛地停下,一動不動。他是個勇敢的人,有著鋼鐵般的意志,可是這一刻他幾乎被嚇暈了。他腳下絆到的東西軟軟的,很大,他確信自己已經知道了那是什麼。他穿著帆布鞋,伸出一隻腳小心翼翼地去探索地上的東西。是的,他沒猜錯。那是他的一條狗,已經死了。他猛地後退一步,拔出了刀。他知道喊叫是沒用的。這附近唯一的房子就是監獄長的家,那房子面朝椰樹林外的那片空地。他喊叫他們也聽不見,即使聽見了也不會出來。在聖洛朗這個地方,深夜聽到有人呼救也不會有人出來的。如果第二天發現有個刑滿釋放的犯人躺在地上一命嗚呼,也沒有人會大驚小怪。剎那間,路易·雷米勒明白髮生了什麼。
他快速思考。他們一定是趁他睡覺時殺死了他的狗,準是在他吃過晚飯把狗放出院子後動手的。他們肯定是給狗扔了些下了毒的肉,兩條狗立刻撲過去吃了。絆到他的那條狗就死在他的住房附近,那是因為它死前掙扎著想要爬回家去。路易·雷米勒睜大眼睛仔細看,可是什麼也看不見,四周一片漆黑。他連離他一碼遠的椰樹幹也看不清。他的第一個念頭是拔腿跑回他住的棚屋去,只要他能安全跑回家,他就可以在那裡等到監獄的人發現他遲遲不出現而派人來找他。但是他知道自己跑不回去了。他知道那些殺死狗的人就躲在附近的黑暗中。就算他跑到了門口,還沒等他用鑰匙打開籬笆門,就會有一把飛刀扎入他的後背。他豎起耳朵細聽。四周一點兒聲音都沒有。但是他能感覺到有人躲在樹後,想要殺死他,他們會像殺死他的狗一樣殺死他,他會像狗一樣死去。肯定不止一個人。他了解這些人,至少有三四個躲在那裡,說不定更多,有的可能是在官員家裡幹活兒的犯人,他們總要很晚才回到監獄去,也可能有服滿刑期的亡命之徒,他們快要餓死,孤注一擲了。他猶豫了一陣,不知如何是好。他不敢跑回家去,那些人很容易在樹林通向他住處的路上拉一根繩子,他要是被絆倒,也就完蛋了。這裡的椰子樹栽種得不密,躲在樹林裡的敵人看不見他,他也看不見他們。他抬腳跨過那條狗的屍體,一個箭步衝進了樹林。他背靠一棵椰子樹,仔細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辦。四周的寂靜令人心驚膽戰。突然他聽到有人在小聲耳語,差點兒嚇得魂兒都沒了。接著又是一片沉寂。他覺得自己必須趕緊跑,可是他的雙腿就像長在了地上一樣動彈不得。他感覺到他們正躲在黑暗中窺視著他,自己就像站在光天化日下一樣,被他們看得一清二楚。這時,從另一邊傳來一聲輕輕的咳嗽聲,嚇得路易·雷米勒差點兒叫出聲來。現在他清楚自己已經被包圍了。要指望這些強盜和殺人犯手下留情是不可能的。他想起了另一位行刑官,就是他的前任,還沒有咽氣就被他們拖進樹林,挖出了眼睛,就那樣吊在樹上任由禿鷲吞噬。他雙膝一軟,哆嗦起來。他真是個大笨蛋,幹嗎要接手這個活兒啊!他本來完全可以找到不用這樣在刀口上舔血的輕鬆活兒。現在想這些為時太晚啦。他定了定神。他心裡清楚,自己沒有機會活著逃出這片椰樹林了,但他還是要拼死一搏。他握緊了手裡的刀。最可怕的是他聽不見任何聲音,也看不見任何人,但是他知道他們就躲在暗處伺機出擊。他突然產生了一個瘋狂的念頭,扔掉手裡的刀,然後大聲告訴他們,他手無寸鐵,他們盡可放心出來殺死他。但是他了解這些人,他們絕不會僅僅滿足於要他的命。他頓時怒不可遏,他可不是個會乖乖向一幫罪犯投降的膽小鬼。他是個正直的人,是政府官員,他有責任保衛自己,他不能整夜躲在這棵椰子樹後。最好儘快結束。但是他背靠的這棵樹暫時給他帶來了安全,他沒有勇氣離開這裡。他怔怔地盯著眼前的一棵樹,突然這棵樹動了一下,他大吃一驚,立刻明白那是一個人。這倒讓他拿定了主意,他艱難地向前挪動,腳步很慢,很小心。他什麼都聽不見,什麼也看不見。但是他知道,他往前挪一步,那些人也在往前挪,就仿佛他的身邊伴隨著一個看不見的保鏢。他覺得自己聽見了他們光著腳丫踩在地上的聲音。他不再害怕。他繼續向前走去,儘量貼著樹幹走,不給他們從背後偷襲他的機會。這時他心裡猛然產生了一個僥倖的希望:他們不敢出擊,他們了解他,每個人都了解他,不管誰第一個出手,自己不被一刀開膛就算萬幸了。再走三十碼他就可以走出樹林了,到了開闊地他就可以看清周圍的情況,那時他就可以搏鬥一番了。只剩最後幾碼他就有希望逃生。就在這時,突然發生了一個情況,把他嚇得半死,他猛地站住,一動不動。他的眼前出現了一道亮光,在一片漆黑中突然出現一道明晃晃的光,實在太嚇人了。原來那是一道手電光。他本能地撲向一棵樹,背靠在樹上。他看不清拿著手電的人,手電光晃得他什麼都看不見。他沒有說話。他把握著的刀放低了一些,他知道他們多半會用刀捅他的腹部,如果有人向他撲來,他會立刻反擊。他可不想白白送命,死也得找一個墊背的。手電光在他臉上大約照了半分鐘,但他感到那半分鐘簡直就像永恆一樣。此刻他仿佛模模糊糊地看出了這些人的臉。就在這時,有人喊了一個字,劃破了四周的沉寂。
剎那間一把刀從空中飛來,扎進了他的胸膛。他剛抬起雙手想要去擋,一個人猛撲過來,抓住那把刀嘩啦一下剖開了他的肚子。手電光熄滅了。路易·雷米勒哼了一聲倒在地上,那是一聲慘烈的痛苦呻吟。有五六個人從黑暗中現身,圍著他站住。他倒下時那把刺中他胸膛的刀從他身上脫落,掉到了地上。立刻有一道手電光照亮地上的刀。其中一個人抓起刀,飛快地一刀割斷了路易·雷米勒的喉嚨。
「以法蘭西人民的名義伸張了正義。」這人說。
他們消逝在漆黑的夜色中,椰樹林又回歸一片死寂。
[1] 位於義大利坎帕尼亞大區阿馬爾菲海岸的一個景色優美的環山小鎮。
[2] 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在德國流行的一個青年團體運動,倡導回歸自然,抗議工業化。
[3] 布賴特·哈特(1836—1902),美國小說家,西部文學的主要代表。以描寫加利福尼亞州的礦工、賭徒、娼妓的短篇小說聞名。最有名的作品是《咆哮營的幸運兒》。
[4] 法國在南美洲的海外領地法屬蓋亞那的第二大城市。
[5] 法國西北部城市。
[6] 法屬蓋亞那一個臭名昭著的流放地,原名聖約瑟夫島。從1852年起,法國把最嚴重的罪犯流放到該群島,當時稱「惡魔群島」。
[7] 原文為法語。
[8] 基督教公益慈善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