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
2024-10-10 20:37:27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請我們共進晚餐的女主人喜歡大家一起聊天,所以參加聚會的人不多,最多不超過八人,通常只有六人。晚餐後大家走進客廳去交談,那裡的座椅安排也頗有講究,沒有哪兩個人可以坐到角落裡去竊竊私語,壞了大家的興致。我一進門就發現,在場的所有客人我都認識,這使我感到欣慰。除了女主人之外,還有兩位看上去聰明端莊的女客人,除了我,還有兩位男客人。其中一位是我的朋友奈德·普雷斯頓。我們的女主人歷來有個規矩,從不邀請妻子跟丈夫同來,用她的說法,夫妻同來只會讓彼此更拘束;如果有人不喜歡單獨赴會,那不來也罷。不過因為她的餐桌上總會有美酒佳肴,談論的話題也差不多總是很有趣,所以她邀請的人多半都會應約前來。有時也有人責備她邀請丈夫的次數多於邀請妻子了,對此她總會辯解說,這是沒辦法的事,誰讓做了丈夫的男人本來就比嫁為人妻的女人多呢?
奈德·普雷斯頓是個蘇格蘭人,性情開朗,總是樂呵呵的,很有講故事的天分。只是有時難免講得太囉唆,因為他不是一般的健談,他講故事會像演戲一樣傾情投入。他是個單身漢,收入不多,只夠滿足他簡樸的生活之需。在這方面他也算是幸運的。他患上了一種慢性肺結核病,不至於馬上喪命,卻可能會拖上好幾年,妨礙他正常工作謀生,時不時地會發作,發作時他需要臥床休養兩三個星期,不過休養好了之後他又會和平時一樣快活開心,一樣健談。我猜想他沒有足夠的錢去昂貴的療養院休養,而他的脾氣肯定難以適應那種療養院裡的生活。他喜歡交際,身體好的時候不喜歡待在家裡,午飯和晚飯都喜歡在外面吃,晚上不肯早睡,一直坐著抽菸斗,喝很多威士忌。假如他甘心過一個病人的生活,或許他到現在還活在人世,可是他不甘心那樣活著。誰又能責怪他呢?在五十五歲那年,他死於腦出血,那天夜裡他參加了某個家庭聚會,回家後就發病了,要不然他又可以大吹自己如何在聚會上出盡了風頭。
同某些肺病患者一樣,他常常因為體內發熱而亢奮,總想找些事做,滿足活動的欲望。我不知道他從哪兒聽說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監獄需要找探訪人員,他聽說後興致勃勃,立刻跑到內政廳去向負責監獄管理的官員申請這份差事。做監獄探訪員是沒有報酬的,雖然也有一些人願意做,有的是出於同情,有的只是出於好奇心,但是過不了多久他們就會感到厭煩,或者認為占用時間太多了,也就打了退堂鼓。結果呢,他們本來要去關心的那些囚犯還是無人關心,這些囚犯需要解決的問題,諸如他們目前的喜怒哀樂和未來的生活,也就照樣無人過問。有鑑於此,內政廳的官員在錄用人員時就特別小心,不再錄用那些看著就干不長的人,他們會仔細審核申請人的經歷、性格以及整體能力。錄用後還會有一個試用期,細緻觀察其工作表現,如果印象不佳就乾脆婉言謝絕,告訴對方不需要他們提供服務了。不過奈德·普雷斯頓順利通過了嚴格的面試,那位精明嚴厲的面試官認為他各方面都很可靠,令人滿意。他從一開始就同監獄長、看守人員和囚犯相處融洽。他絲毫沒有等級觀念,這裡的囚犯不管入獄前是什麼身份的人,都覺得同他相處挺自在的。他對囚犯從不說教,也不講大道理。他一生不要說犯罪,連虧心事都從未做過,可是他能平心看待這些囚犯所犯的罪,就好像這些犯人只不過是同他患有肺結核一樣生了病而已,這種麻煩事兒誰遇上了都得忍受,整天談論沒有用。
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監獄關押的都是初犯,監獄的建築看上去陰森森的,令人望而生畏。奈德曾帶我去過一次。當鎖著的大門打開,我們走進監獄後,我渾身起了雞皮疙瘩。我們穿過一個個大廳,看見犯人在那裡面幹活。
「你要是看到自己認識的人,就假裝沒看見好了。」奈德關照我,「他們不喜歡被人認出來。」
「難道我會在這兒碰到熟人嗎?」我冷冷地問。
「這可說不準。你要是有朋友經常開空頭支票,或者在哪個公園裡做了有傷風化的事被抓,這也沒什麼可大驚小怪的。你都想不到我在這兒會經常碰到以前一起吃過飯的哥們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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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德的一項職責是幫助剛關進監獄的犯人度過最難熬的開頭幾天。剛接受了法庭審判並被判了刑的犯人通常會在精神上受到嚴重打擊,辦好入獄手續後,進了監獄還要經歷一整套程序,脫光衣服,洗澡,體檢,接受詢問,換上囚服,再送進牢房鎖起來,經過這樣一番折騰後他們往往會精神崩潰。他們有時會歇斯底里地又哭又喊,有時會不吃不睡。奈德要做的是鼓勵他們振作起來,而他那輕鬆樂觀、自然可親的態度通常會產生神奇的效果。如果有囚犯牽掛妻子兒女,他會去探望他們,如果看到他們陷入貧困,他就慷慨解囊。他給犯人傳送消息,幫助他們消除同親朋好友隔絕的無奈感。他常常讀體育報刊,為的是可以告訴囚犯哪匹馬在重要的賽馬會上獲得了勝利,或者大家看好的拳擊冠軍是否擊敗了對手。他還給犯人出獄後的未來生活出謀劃策,在他們快要刑滿釋放時,他會關心他們適合做什麼工作,並去說服僱主給他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由於大家對犯罪的話題都感興趣,所以只要有奈德在場,總會聊到這個話題。那天吃過晚飯後,我們便舒坦地坐在會客廳里喝酒。
「最近監獄裡有什麼有趣的案子嗎,奈德?」我問他。
「沒什麼特別的。」
他說話的聲音又大又刺耳,笑聲有些沙啞。這時他咯咯笑著打開了話匣子:
「今天我見到了一個老太婆,挺逗的。她老公是個竊賊。警察盯了他好多年,但是一直沒法治他的罪,直到最近才終於把他送進了監獄。在他每次行竊前,他和妻子都會編造好一套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據,所以他雖然三四次被抓住送審,可是警方一直沒法抓住他的破綻,每次都讓他逃脫了法網。前不久他又被抓住了,可他不慌不忙,他和妻子編造的不在現場的證詞無懈可擊,他料定自己還會跟以前一樣無罪釋放。他萬萬沒有想到,這回他妻子走上證人席後卻沒有提供他不在現場的證詞,結果他就被定了罪。我去見了這個竊賊。他對自己被關進監獄並沒太當一回事,倒是對妻子沒有替他做證感到百思不解。他要我去見他妻子,問問她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就去見她了,你們知道她怎麼對我說嗎?『哦,先生,是這麼回事。這套證詞編得太完美了,我實在捨不得把它浪費掉。』」
我們當然哄堂大笑。講故事的人總喜歡熱心的聽眾,而奈德·普雷斯頓也從來不肯放過給人講故事的機會。他接著又講了兩三則趣聞,這幾個小故事似乎都可以證明他一直津津樂道的一個觀點:在英國普遍實現民主社會之前,我們稱作下層民眾的人身上有著更多的熱情,更多的浪漫情調,更少計較利益得失;相比之下,經濟條件富裕、受過良好教育的所謂上層社會,反倒往往因過于謹慎而變得膽小怕事,墨守成規。
「只是因為勞動階層讀書不多。」他說,「因為他們不善言辭,你們就認為他們缺乏想像力。你們都錯啦!他們的想像力可豐富呢。因為他們長得五大三粗,你們就認為這些人情感麻木,你們又錯啦!他們情感很細膩的。」
接著,他給我們講了一個故事,下面我儘量用我的語言如實轉述一下這個故事。
有一個傢伙叫弗雷德·曼森,長得很帥氣,身材高大挺拔,有一雙藍眼睛,五官清晰,笑容和藹可親。不過,他身上最引人注目的還是他的一頭濃密的大波浪鬈髮,還是深紅色的,所以他走在街上總有人回頭盯著他看。那真叫一頭秀髮!或許也就是這頭秀髮使他看上去非常性感。他的男子氣簡直像香水一樣醉人。他的眉毛也很濃,顏色只比頭髮略淺一些,紅頭髮的人往往皮膚很難看,幸運的是,他的皮膚光滑得像橄欖。他的眼神大膽奔放,他身體健康,充滿青春活力,時刻面露微笑或放聲大笑,那神情太迷人了。他今年二十二歲,誰見了他都會覺得他是個熱愛生活的人。毋庸置疑,有這樣的外貌,更撩撥人心的是,他還那麼性感,因此他肯定很有女人緣。他模樣迷人,性情溫柔,還富有激情,但是他與異性交往多少有些濫情。他倒並非真的無情無義或厚顏無恥,相反,他是個天性善良的人,但是不知怎麼的,他總會向自己一時興起勾搭上的對象表明,他只是想要圖一時快活而已,要他專情於哪個女人是不可能的。
弗雷德是個郵差,在布里克斯頓工作。那是倫敦一個人口稠密的地區,也是一個聲名狼藉的地方,據說窩藏在那裡的罪犯比倫敦任何一個郊區都要多,因為通宵有電車來往於泰晤士河兩岸,竊賊深夜在倫敦西區入室行竊後可以毫不費力地乘電車溜回來。弗雷德喜歡他的工作。布里克斯頓區有數不清的大街小巷,街道兩旁的小房子裡居住著在附近上班的人,還有每天要到河對岸去工作的職員、店員和各類技術工人。弗雷德身體健壯,走街串巷送信對他來說是一種樂趣。有時要送個包裹,或者一封掛號信,需要簽收,這時他就有機會見到人。他喜歡跟人交往,不管他被派到哪個地段,用不了多久,他就會同那一帶的住戶混得很熟。過了一段時間,他的工作有了變化,他不再直接送信,而是從那些紅色的郵筒里取出信件,送到布里克斯頓區的郵局去。有時取完郵件後,他的郵袋會很重,可他有的是力氣,這點重量不在話下。
有一天,他正在一條比較高檔的街上從郵筒里取出郵件,那條街上都是半獨立式住宅,他剛把郵袋紮好,一個姑娘朝他跑了過來。
「郵差,」她喊道,「請把這封信帶上好嗎?我是特地跑來想趕上這班送走的。」
他沖女孩友善一笑。
「我樂意為女士效勞。」他說著,放下郵袋,又解開了袋口。
「本來不想給您添麻煩的,可這是封加急信。」她說著,把手裡的信遞給了他。
「寫給誰的——男朋友?」他咧嘴一笑。
「不關你的事。」
「好嘛,還挺傲氣的。不過我可得告訴你,他不是個好人。別相信他。」
「你臉皮真厚。」她說。
「大伙兒都這麼說我的。」
他摘下帽子,用手捋了捋他那頭蓬鬆的紅色鬈髮。那姑娘見到他的頭髮,頓時驚呆了。
「你的頭髮是在哪兒燙的?」姑娘嘻嘻笑著問。
「你想去的話,哪天我可以帶你去。」
他低頭看著那姑娘,眼睛裡含著笑。他身上有什麼東西讓姑娘心裡一顫。
「好了,我得上路啦。」他說,「我要是不趕快送完這些郵件,不知道這個國家會出什麼亂子呢。」
「我又沒纏住你啊。」她冷冷地說。
「這就是你的錯啦。」他回了一句。
他看了姑娘一眼,姑娘頓時心怦怦直跳,滿面通紅。她轉身跑回家去。弗雷德留意到她的家離郵筒隔了四座住宅。那是他的必經之路,他走過她家的房子時,抬頭望了一望,看到樓上的窗紗抖了一下,他知道那姑娘在看他,心裡一陣欣喜。在接下來的幾天裡,他每次從這兒經過時,都會抬頭望一眼,可是沒再見到那姑娘的影子。有一天下午,他剛拐上姑娘家所在的那條街時,就意外碰見了她。
「你好啊。」他停下腳步跟她打招呼。
「你好。」
她臉漲得通紅。
「最近沒看到你啊。」
「你又沒想見到我。」
「這只是你的想法。」
姑娘比他記憶中還要漂亮,一頭黑髮,黑眼睛,高個兒,身材苗條,皮膚細膩,有一口潔白的牙齒。
「哪天晚上跟我一起看電影怎麼樣?」
「你想得美吧?」
「不是白想的啊。」他嬉皮笑臉地說,他的笑容還是那樣迷人。
姑娘也忍不住笑了起來。
「我可不這樣想。不去。」
「噢,別這樣。誰都只能年輕一回嘛。」
他身上有一種特殊的吸引力,使姑娘不忍心板起臉來拒絕他。
「真的不行。我家的人不會同意我跟不認識的小伙子出去。你知道吧,我們家只有我一個孩子,他們可寶貝我了。再說了,我連你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這有什麼,我現在告訴你不就得了?我叫弗雷德。弗雷德·曼森。你不可以告訴他們你是同女性朋友去看電影嗎?」
這種奇異的感覺她以前從未有過。她不知道到底是痛苦還是快樂,只是莫名地感到喘不過氣來。
「我看這樣也許可以吧。」
他們約定了時間和地點。弗雷德在電影院門口等她,兩人碰面後一起走進了電影院。電影開演後,他伸手摟住了姑娘的腰,沒有說話,姑娘兩眼盯著銀幕,默默地推開了他的手臂。他又抓住她的手,她將自己的手抽走。他有些驚訝。他平常了解的女孩子可不是這樣做的啊。他想不明白,要不是為了摟摟抱抱,為什麼要來電影院呢。看完電影後他送姑娘回家。她告訴了他自己的名字叫格蕾絲·卡特。她父親在布里克斯頓街上開了一家布店,雇有四個夥計。
「生意挺好的吧?」弗雷德問。
「他沒說過不好。」
格蕾絲是倫敦大學的學生。她準備畢業後當老師。
「有這麼好的生意在等著你,為什麼要去當老師呢?」
「我爸不讓我摻和他的生意——他說好歹供我讀了這麼多年書了。他是想要我上進,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她父親開始只是布店裡的一個小聽差,後來當上了夥計,因為他勤奮肯干,為人忠厚,腦子也聰明,現在成了老闆,生意不大,但也還算景氣。有了這份成就,他便對自己唯一的女兒寄予厚望。他不想讓她跟生意沾邊,希望她能嫁給一個專業人士,至少要嫁個倫敦城裡的人。到那時他就賣掉布店,安度晚年,而格蕾絲也可以成為當之無愧的上流社會夫人了。
兩人快走到她家的街角時,格蕾絲伸出手來要跟他告別。
「你最好不要送我到家門口了。」她說。
「你不打算在離開前吻我一下嗎?」
「不要。」
「為什麼?」
「因為我不想這麼做。」
「你還會再跟我去看電影的吧?」
「我想不會了。」
「噢,別這樣嘛。」
他的語氣這麼懇切,充滿柔情,她感覺自己雙膝都發軟了。
「要是再去,你能規矩點兒嗎?」
他馬上點頭。
「你能保證嗎?」
「我發誓。」
同她分手後,他撓了撓頭。這姑娘有意思!他從沒遇到過像她這樣的女孩。氣質高傲,這是毫無疑問的。她說話的聲音能把人迷住,溫柔悅耳。他努力去想聽她說話的感覺到底像什麼。感覺就像她說的每一個字都在吻他。這聽起來的確挺傻的,可他真的是這樣感覺的。
打那以後,他們每星期都會去看一兩次電影。過了一段時間,她不再拒絕他摟住她的腰、抓住她的手了,不過絕不允許他再往前跨一步。
「有沒有男孩子吻過你?」他有一次這樣問她。
「從來沒有。」她回答得很簡單,「我媽說得很有意思,她說女孩子得讓男人懂得尊重你。」
「我就想吻你一下,太想了,格蕾絲。」
「別犯傻了。」
「就一下也不行嗎?」
她搖搖頭。
「為什麼不行啊?」
「因為我太喜歡你了。」她聲音沙啞地說了一句,立刻從他身邊跑開了。
這句話讓他著實大吃一驚。他特別想要得到她,這種感覺他以前對任何一個女孩都從未有過。姑娘剛說的這句話一下子讓他不知所措了。這些日子他一直對她朝思暮想,盼望每天晚上都能跟她在一起度過,他一生從沒對任何東西有過這樣強烈的盼望。他有生以來頭一回感到心裡沒底了。這姑娘哪方面都比自己強。她的爸爸每天都在賺錢,自己又接受了這麼好的教育,這一切都比他這個小郵差強啊。他們約好了下一個星期五晚上見面,他簡直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焦躁不安,唯恐她不來赴約。他在心裡一遍又一遍地重複姑娘說的那句話:或許這句話的意思是她已經決定要甩掉他了。當他終於看到她從街上走來時,他心裡的一塊石頭才落了地,差點兒要喜極而泣了。那天晚上他既沒有摟她的腰,也沒有牽她的手。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也沒有說話。
「你今晚一直沒說話,弗雷德,」她開口道,「你怎麼了?」
他又往前走了幾步才回答。
「我不想告訴你。」
她突然停下腳步,抬頭看著他,臉上露出驚恐的神情。
「不管發生了什麼,你都要告訴我。」她聲音有些顫抖。
「我沒救了,我管不住自己了,我迷上你了,腦袋都昏了。愛上你之前我從不知道愛是什麼。」
「就這些?你真把我嚇壞了。我還以為你會跟我說你要結婚了呢。」
「我?你把我看作什麼人啦?我要結婚也只會是跟你。」
「哦,那還有什麼事攔著你嗎,傻瓜?」
「格蕾絲,你說話算數?」
他一把將她摟進懷裡,激烈地親吻她的嘴。她沒有抗拒,而是熱情回吻,他能感覺到她跟自己一樣激情蕩漾。
兩人商量好了,由格蕾絲去告訴她的父母她要跟他訂婚,並且約好星期天他去她家見她父母。因為星期六布店很晚打烊,卡特先生回到家時已累壞了,所以直到星期天吃過午飯後,格蕾絲才有機會向父母宣布這個消息。喬治·卡特是個精力充沛的人,他個頭不高,但身板結實,氣色紅潤,隨著生意越做越好,他的身體也開始發福。他差不多已經完全禿頂,上嘴唇留了一撮灰白的鬍子。他同很多夥計出身變成老闆的人一樣,他對待夥計嚴酷得簡直像個奴隸主,總會花最少的工錢逼迫夥計干最多的活。他很精明,什麼事都逃不過他的眼睛,誰也別想跟他玩兒花招,但他並不是蠻不講理,甚至還挺和善的,所以他的夥計並不討厭他。卡特太太是個安靜、善良的女人,面容端莊,還能看出昔日的美貌。夫婦倆都五十幾歲了,因為他們結婚挺晚的,兩人談了十年戀愛才走進婚姻。
他們聽格蕾絲說了這個消息後,都非常吃驚,但並沒有生氣。
「你挺狡猾嘛。」她爸爸說,「我可壓根兒沒看出你已經有了心上人。行吧,我看早晚會有這一天的。他叫什麼名字?」
「弗雷德·曼森。」
「是在學校認識的嗎?」
「不是的。你們一定也在附近見過他。他負責收我們這兒郵筒里的信件。他是個郵差。」
「啊,格蕾絲,」卡特太太驚叫道,「你是在開玩笑吧?我們供你讀了這麼多年書,你可不能嫁給一個小郵差。」
卡特先生一時說不出話來了。他的臉從來沒有漲得這麼紅過。
「你媽說得對,女兒,」他憋了半天終於嚷了起來,「你怎麼可以這樣自暴自棄?這太荒唐了!」
「我沒有自暴自棄。你們見了他之後再說吧。」
卡特太太放聲哭了起來。
「你這是作踐自己啊!太丟人了!我往後還怎麼抬起頭來做人啊!」
「哦,媽,你別這麼說。他人很好的,工作也很穩定。」
「你懂什麼!」她媽媽嗚咽著說。
「你是怎麼認識他的?」卡特先生插話問道,「他的家庭怎麼樣?」
「他爸是開郵車的。」格蕾絲不服氣地答道。
「勞動階層。」
「是啊,那又怎樣?他爸爸在郵局工作了二十四年,他們都很看重他的。」
卡特太太不停地咬著手絹角。
「格蕾絲,我有話要跟你說。在我跟你爸爸結婚前,我是給人家當用人的。他從來都不讓我告訴你,因為他不願意讓你為我感到羞恥。這就是我們訂婚了好多年後才結婚的原因。我服侍的那位夫人對我說,如果我一直服侍到她過世,她會在遺囑里留一筆錢給我。」
「我就是靠這筆錢起家的。」卡特先生插嘴說,「要是沒有這筆錢,我根本不可能走到今天。我現在可以告訴你,你媽媽是世上最好的妻子。」
「我從來沒有接受過正規教育,」卡特太太繼續說道,「可我一直胸懷大志。我這輩子感到最驕傲的時刻就是你爸說我們會雇得起一個女僕來幫我做家務,我還記得那時他說:『總有一天,你會有人幫你做飯、打掃房間的。』他說過的話已經做到了。可是現在你就要回到我當年的處境去了。我鐵了心要你嫁一個有身份的男人。」
她又哭了起來。格蕾絲很愛她的父母,不忍心看到他們這麼難過。
「對不起,媽,我知道你會感到失望,可是我沒辦法,真的沒辦法。我很愛他,我太愛他了。我相信你們見到他以後也會喜歡他的。今天下午我們要去公園散步,我能不能帶他來家裡吃晚飯?」
卡特太太十分苦惱地看了丈夫一眼。他嘆息一聲。
「我不願意,也沒必要假裝願意,不過我覺得還是見見他吧。」
這頓飯吃得很順利,沒有出現預料中的任何尷尬。弗雷德並不害羞,他跟格蕾絲的父母聊起天來就像老相識一樣隨意。雖然今晚的一切都是他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吃飯時有女僕伺候,餐廳里擺放的是桃花心木家具,餐後坐在擺著一架大鋼琴的客廳里,但他完全沒有顯出絲毫的侷促。他告辭後,格蕾絲的父母回到了他們臥室,詳細談論了一番這個小伙子。
「人長得還挺帥的,這倒不能否認。」卡特太太說。
「長得帥也不能當飯吃。你覺得他是不是衝著女兒的錢來的?」
「這還用說?他肯定知道你攢了不少錢,不過也看得出來他是真心愛她的。」
「啊,你怎麼看出來的?」
「明擺著的,看看他瞧她的眼神就行。」
「嗯,這倒也是。」
結果,卡特夫婦也不再反對了,唯一的條件是這兩個年輕人要等到格蕾絲大學畢業才能結婚。也就是說還要拖上一年時間,他們夫婦心裡抱有一線希望,到那時說不定女兒會變卦的。從那以後,他們經常見到弗雷德。他每個星期天都跟他們一起度過。漸漸地,老兩口也很喜歡他了。他那麼隨和、開朗,整天興致勃勃的。更重要的是,他愛格蕾絲愛得神魂顛倒。先是卡特太太被他的魅力感染,過了一陣,連卡特先生也承認這個人似乎挺不錯。弗雷德和格蕾絲滿心喜悅。她每天去倫敦上課,學習非常用功。晚上兩人一起甜蜜度過。他送給她一枚很漂亮的訂婚戒指,也經常帶她去西區吃飯看戲。星期天只要天氣好,他就會開車帶她去郊外兜風,他說車是從一個朋友那裡借的。當格蕾絲問他哪兒來的那麼多錢花在她身上時,他哈哈笑著說,有個哥們兒給他透露了一點兒賽馬內幕,讓他贏了一把。他們沒完沒了地談論著結婚後他們會租一套小公寓住,兩人一起布置自己的家會有多麼快樂。他們更加深愛著對方。他們彼此更情投意合了。
不料,災禍降臨。弗雷德因從他收集的信件中偷錢而被捕。不少人嫌買郵政匯票太麻煩,會直接在信封里夾寄鈔票,而信封里有沒有夾鈔票不難發現。弗雷德在法庭受審時認了罪,他被判了兩年勞教。格蕾絲出席了審判。直到最後一分鐘她都希望他能證明自己是清白的。他的認罪使她受到沉重的打擊。她沒有獲准跟他見面,他直接從被告席被押送到了囚車上。她回到家,把自己反鎖在臥室里,撲到床上哭了起來。卡特先生從布店回來後,格蕾絲的媽媽上樓去了女兒的臥室。
「格蕾絲,你能下樓來嗎?」她說,「你爸有話跟你說。」
格蕾絲起身下了樓。她都懶得擦乾眼淚。
「看報紙了嗎?」卡特先生說著,把晚報遞給她。
格蕾絲沒吭聲。
「哼,這個年輕人完蛋了。」他繼續厲聲說道。
得知弗雷德被捕的消息時,格蕾絲的父母也大為震驚,可是他們看到女兒這麼悲傷,這麼堅信事情總能說清楚的,他們都不忍心叫她立刻跟他一刀兩斷。現在他們覺得應該跟女兒攤牌了。
「原來吃飯看戲的錢都是這麼來的。還有那輛汽車。我早就覺得奇怪,他怎麼會有一個朋友星期天自己不用車,借給他開。他是租來的吧?」
「我想是吧。」格蕾絲傷心地說,「那時他說什麼我都信。」
「你也算是幸運脫身了,女兒,我只能這麼說。」
「他這樣做只是為了讓我過得開心。他不想讓我覺得跟他在一起會享受不到我在家裡能享受的東西。」
「我希望你不要替他找藉口。他是個賊,就這麼回事。」
「我不在乎。」她氣呼呼地說。
「你不在乎?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就是我說的這個意思。我會等他出來就立刻嫁給他。」
卡特太太驚恐地倒吸了一口氣。
「格蕾絲,你可千萬不能這麼做啊!」她大聲說,「想想這多丟人啊。我們怎麼辦呢?我們可一向是抬起頭做人的。他是個賊,一輩子都不會變的。」
「不許再叫他賊!」格蕾絲尖叫道,憤怒得直跺腳,「他這麼做只是因為他愛我。我不在乎他是不是賊。我現在更愛他了。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愛。因為一個老太婆會留一筆錢給你,你就肯等上十年才嫁給爸。你覺得這是愛嗎?」
「別跟你媽扯這些!」卡特先生吼道。這時他突然想到了什麼,用犀利的目光看了她一眼,「你是不是已經不得不嫁給那個傢伙啦?」
格蕾絲氣得滿臉通紅。
「沒有!壓根兒沒有這樣的事。我也不會做這種錯事。他特別愛我,不會做任何他事後可能會後悔的事。」
很多次,在夏日的黃昏,他們相擁著躺在郊外的田野里,嘴貼著嘴,她也會跟他一樣慾火焚身。她當然知道他有多麼想要她,只要他開口,她不會拒絕。但是每次到了快要控制不住的時候,他總會猛地跳起來說:
「起來,我們去走走吧。」
他會把她拉起來。她知道他心裡是怎麼想的。他要等到他們結婚後。他對格蕾絲的愛使他產生了一種以前從未體會過的細微情感。他自己也說不清楚是什麼,反正他對這個姑娘有一種奇妙的感覺,他覺得如果在結婚前就得到了她,會糟蹋了好東西。格蕾絲猜到了他的心思,所以更愛他了。
「我不知道你這是中了什麼邪。」卡特太太嗚咽著說,「你一直都很聽話的,一天都沒讓我們操過心。」
「別說啦,孩子媽,」卡特先生怒氣沖沖地喝道,「我們必須馬上了斷這事兒。你得忘掉這個人,聽見沒有?我要考慮自己的處境,你要是以為我會認一個蹲過牢房的傢伙做女婿,那你是在做夢。別再胡鬧了,我受夠啦。你必須向我保證,跟這小子一刀兩斷,再也不來往。」
「你以為我現在還會跟他一刀兩斷嗎?你們到底要我說多少遍啊,他一出來我就跟他結婚!」
「好吧,那你就從這個家裡滾出去,馬上給我滾。別再回來了。」
「別這樣!」卡特太太哭喊道。
「閉嘴。」
「我巴不得走呢。」格蕾絲說。
「哼,你要走?也不想想你怎麼活?」
「我不能工作嗎?我可以在佩恩帕金斯店裡找份工作。他們很樂意要我的。」
「啊,格蕾絲,你不能到商店去做售貨員。你怎麼可以這樣降低自己的身份?」卡特太太嚷嚷道。
「你給我閉嘴好嗎?」卡特先生怒不可遏地大吼,「工作?就憑你?你從小到大除了學校里那點破事兒,做過一丁點兒的工作嗎?你媽要送你去讀書的想法太高明了。等你吃了苦頭就知道讀書有多麼大的好處!你去站櫃檯試試,每天一站就好幾個鐘頭,還要對那麼多老婆娘賠笑臉,她們百般找碴兒刁難你,就是為了顯示她們有多麼高貴。你走著瞧吧,等到你被工頭罵個狗血噴頭,罵又蠢又笨,你就喜歡你的工作啦!好啊,去嫁給那個勞改犯吧。我想你自己也知道他還得靠你養活呢。你以為像他這種有前科的人還會有人給他工作嗎?你滾,快滾,滾得遠遠的!」
他氣得說不出話來了,一屁股跌坐到椅子上直喘粗氣。卡特太太嚇壞了,連忙倒了杯水給他喝。格蕾絲溜出了房間。
第二天,等她父親去上班、母親外出買東西後,她離開了家,只帶了一個行李箱裝得下的隨身物品。佩恩帕金斯是布里克斯頓街上的一家大百貨商店,她因外表漂亮,舉止得體,毫不費力就被錄用了。她被安排去女士內衣櫃檯做售貨員。開頭幾天她住在基督教女青年會的招待所里,後來跟店裡一起工作的另一個女售貨員合租了一個房間。
弗雷德被關進監獄的那天傍晚,奈德·普雷斯頓就見到他了,發現他精神沮喪,但只是因為格蕾絲,他對自己的偷竊行為沒怎麼當回事。
「我總不能給她丟份兒是不是?她爸媽覺得我配不上她。我要讓他們看到我會做得跟他們一樣好。我們去西區吃飯,我總不能帶她去小酒館吃個三明治,喝半杯苦酒吧。唉,她這輩子從來都沒進過小酒館呢,我要帶她去大餐館吃。既然有人蠢到把錢直接夾在信封里,那不是自找的嗎?」
可是他心裡挺害怕。他拿不定格蕾絲會怎麼看待這件事。
「我一定得知道她打算怎麼做。要是她現在把我甩了——哎呀,那我就全完蛋了,知道嗎?那樣我就只能找個法子自己了斷了,我向上帝發誓我會的。」
他把自己愛上格蕾絲的故事從頭到尾對奈德·普雷斯頓講了一遍。
「只要我想要,我早就可以一次又一次得到她。我當然想要啊,她也想要,我知道的。但是我尊重她,你知道吧?她跟別的姑娘不一樣。我可告訴你,她真的是千里挑一的。」
他滔滔不絕地說個不停。他情緒激動,聲淚俱下。在這語無倫次的滾滾洪流中,有一點表達得一清二楚。那是一種充滿激情的痴狂的愛。奈德答應會去見見那位姑娘。
「告訴她我愛她,告訴她我做的事都只是因為我想讓她過得好,告訴她沒有她我活不下去。」
奈德·普雷斯頓很快就抽出時間去了卡特家。可是當他說要見格蕾絲的時候,來開門的女僕說她已經不在那裡住了。他便要求見她的母親。
「我去看看她在不在家。」
他遞給女僕一張名片,心想自己的名片角上印了他所在俱樂部的名字,應該能打動卡特太太願意跟他見面。他在門外等了一兩分鐘,女僕出來請他進去。他跟著女僕走進了那間平時很少用的死氣沉沉的客廳。他等了好大一會兒卡特太太才走進客廳來,手指尖捏著他的名片。他猜想她一定是覺得應該要換一身衣服出來見他才合適。她現在穿的這身黑色綢裙顯然是在正式場合才穿的。他說明了自己是代表斯克拉比斯監獄來的,他的來訪跟一個名叫弗雷德·曼森的人有關。一聽他提到這個名字,卡特太太馬上擺出一副敵對態度。
「別跟我提這個人。」她大聲說,「一個賊,他就是個賊。他給我們帶來了多少麻煩。他們應該判他五年才對,真的!」
「很遺憾他給你們帶來了麻煩。」奈德平和地說,「如果你能告訴我一些事實,或許我可以幫忙解決一些問題。」
奈德·普雷斯頓的確有些本事。或許他給卡特太太留下了他是個有身份的人的印象,「他是有身份的。」她很可能在心裡這麼想。總之,她很快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了他。她越說越難過,禁不住哭了起來。
「現在她一走了之,不理我們了,跑啦。我真不知道她怎麼會這樣做。上帝知道,我們很愛她。她就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為了她,我們什麼都做了。她爸爸叫她滾出這個家,只不過是一時的氣話。可是這孩子太固執了。她爸爸那時正在氣頭上,他一直就脾氣火暴,發現她離家出走後,他還不是跟我一樣難受嗎?你知道她去了哪裡,幹了什麼嗎?她在佩恩帕金斯百貨商店找了份工作。卡特先生最受不了他們。總是降價搶生意。卡特先生說這是不公平競爭。想到我們的女兒格蕾絲跟一群女店員在一起幹活——噢,太丟人了!」
奈德暗暗記住了這家商店的名字。他完全不相信能從卡特太太嘴裡問出格蕾絲現在住在哪裡。
「她離家後你見過她嗎?」他問。
「當然見過。我知道佩恩帕金斯會馬上錄用她的,像她這麼出色的姑娘誰不要啊?我去那兒找她了,她果然在呢——在女士內衣櫃檯。我等到商店打烊才過去跟她說話。我要她跟我回家。我說她爸爸會既往不咎。你知道她說什麼嗎?她說要她回家可以,但以後我們再也不說弗雷德半句壞話,而且要同意等他一出獄她就嫁給他。我當然得回家告訴她爸爸。我從沒見過他氣成那個樣子,我以為他要當場昏倒了,他說他寧願看見女兒死在他面前,也不願意讓她嫁給一個犯人。」
卡特太太又大哭起來,奈德·普雷斯頓趕緊找機會告辭了。他直接去了百貨商店,走到女士內衣櫃檯說要找格蕾絲·卡特。有人指給他看了,他便走到她跟前。
「我能跟你說幾句話嗎?是弗雷德·曼森托我來的。」
她頓時臉色慘白,一時說不出一句話來。
「請跟我來。」
她把他帶到一個散發著消毒劑氣味的過道上,這個過道似乎是通往廁所的。四周沒有人。她神情焦慮地盯著他。
「他要我告訴你,他愛你,他在為你擔憂。他擔心你會特別不開心。他很想知道的是,你會不會甩了他。」
「我?」她眼中噙滿淚水,臉上卻露出一絲狂喜,「請轉告他,只要他愛我,我什麼都不在乎。告訴他,如果要等他二十年,我也願意。告訴他,我每天都在數著日子等他出來,我們好馬上結婚。」
她怕在上班時離開櫃檯時間太長會被經理罵,所以抓緊時間對奈德說了她要他捎給弗雷德·曼森的訴說衷腸的話。奈德趕回斯克拉比斯監獄時已經快六點鐘了。囚犯要干到五點半才可以放工,那會兒弗雷德剛放下手上的工具。奈德走進他的牢房時,他臉色煞白,一下跌坐到床上,仿佛他的雙腿已經承受不住沉重的焦慮。不過,聽了奈德給他捎來的消息後,他如釋重負地長出了一口氣。他激動得一時說不出話來。
「你一走進來,我就知道你見過她了。我能聞到她的氣息。」
他用力吸了幾口氣,仿佛他真的可以嗅到她的體香,他的臉上寫滿了欲望,他的五官似乎突然變得模糊不清。
「你們知道嗎,他的那副模樣讓我感覺很不舒服,我只好移開目光去看別處。」奈德·普雷斯頓在給我們講到這一段時說,然後像平常那樣咯咯地尖聲大笑,「那就是赤裸裸的滿臉色慾啊。」
弗雷德是個模範犯人。他幹活兒賣力,從不惹是生非。奈德推薦了幾本書給他讀,他從圖書館把這幾本書借了出來,但也就是借了而已。
「我不知怎麼就是讀不進去。」他說,「我一翻開書就開始想格蕾絲了。你知道嗎,她就那麼隨隨便便親你一下——噢,那麼甜蜜哦,當她真的親你時,我的上帝,那真是太銷魂了!」
監獄准許弗雷德每月跟格蕾絲見一次面,但是他們見面時中間隔著玻璃,旁邊還有看守監視,他們感到這種見面太痛苦了,所以見了幾次後,他們商定她還是不再來看他為好。很快一年過去了。由於弗雷德表現良好,他有望獲得減刑,再有半年就可以出獄了。格蕾絲省吃儉用,儘量把工資都攢起來,隨著弗雷德獲釋的日子臨近,她開始為他準備一個家。她在一幢公寓樓里租了兩個房間,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買了幾樣家具。其中一間當然是他們的臥室,另一間是客廳兼廚房。這間屋裡原來有個老式爐子,她叫人拆掉,換成了煤氣灶。她要把這個家布置得煥然一新,乾淨舒適。為了把這兩間小屋子拾掇得好看而又亮堂,她費盡心思,而且連最起碼的日常開銷都捨不得花,她變得消瘦,面無血色。奈德懷疑她在挨餓,所以每次去看她時,總會順便給她帶一盒巧克力或一塊蛋糕,好讓她多少可以吃一點兒東西。他給監獄裡的弗雷德捎去格蕾絲的消息,格蕾絲要他保證準確轉告她買的每一件物品。他在這兩個人之間充當信使,傳遞著彼此的情意綿綿,更確切地說,是彼此的熱烈激情。奈德堅信弗雷德日後會改邪歸正,他還從一家在倫敦開連鎖餐館的公司為他找了一份門衛的差事,薪水不錯,幫客人叫計程車或找車送客人回家,還可以掙到小費。他一出獄就可以去上班。格蕾絲已經做好了一切必要的安排,就等他出獄馬上結婚。弗雷德一年半的牢獄生活馬上就要熬出頭了。格蕾絲欣喜若狂。
就在這時,奈德·普雷斯頓不巧病了,有三個星期沒法到監獄去。他心裡挺著急的,因為他不願撇下他負責探訪的犯人不管。等到能下床活動後,他立刻去了斯克拉比斯監獄。看守長告訴他,曼森一直在要求見他。
「我想你最好去看看他。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了。你不在的這些日子,他的舉止挺反常的。」
這時離弗雷德刑滿釋放只有半個月了,奈德·普雷斯頓走進了他的牢房。
「你好,弗雷德,最近怎樣?」他說,「很抱歉我一直沒能來看你。我病了,也沒能去見格蕾絲。我想她現在一定挺緊張的了。」
「嗯,我要你馬上去見她。」
他的口氣非常生硬,奈德吃了一驚。他像是變了一個人,一點兒都不像以往那樣開心而又客氣了。
「我當然會去的。」
「我要你告訴她,我不打算跟她結婚了。」
奈德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地瞪著弗雷德·曼森。
「你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我說的意思。」
「你現在可不能辜負她啊。她父母已經把她趕出了家門。這些日子她一直在辛苦操勞,已經給你安好了一個家。她還辦好了結婚證什麼的。」
「這我不管。反正我不想跟她結婚了。」
「可是為什麼,究竟是為什麼呢?」
奈德目瞪口呆。弗雷德·曼森沉默了一會兒,他的臉色陰沉,顯得無精打采。
「我這麼跟你說吧。這一年半,我日日夜夜都在想她,可現在我對她厭煩死了。」
奈德·普雷斯頓講到這裡的時候,我們的女主人和在座的客人都忍不住大笑起來。他明顯露出吃驚的神情。隨後大家又閒聊了幾句,聚會就散了。我和奈德同路,便一起走上了皮卡迪利大街,起先我們倆誰都沒有說話。
「我留意到那些人都在笑的時候,你沒有笑。」他冷不丁地說。
「我覺得沒什麼好笑的。」
「那你覺得是怎麼回事呢?」
「嗯,或許可以說,我懂得他的心思。人的想像力是個奇怪的東西,會枯竭的。依我看,在這麼長的時間裡他沒日沒夜地想著她,早已耗盡了這個姑娘能在他心裡喚起的所有情感,我覺得他說對她厭煩死了完全是真心話。他已經把檸檬榨乾了,除了把干渣渣扔掉,還能做什麼呢?」
「我也不覺得好笑,所以我沒有把這個故事講完。一開始我還認為他的做法不可理喻。我當時以為他是一時昏了頭還是怎麼的。我接連兩三天都去看他。我跟他爭論。我真是費盡了口舌啊。我想只要他見到格蕾絲就沒事了,可是他死活不願見她。他說他想起她的樣子就討厭。我說不動他。最後我只好去告訴格蕾絲。」
我們又默默地走了一陣,誰也沒說話。
「我在那個髒亂不堪的臭烘烘的過道上見了她。她一眼就看出了事情不對勁,臉色一下子變得煞白。她不是個情感外露的姑娘。她的臉上顯出一絲優雅,甚至挺端莊的神色。她鎮定自若。我跟她說了實情,她嘴唇微微抖了幾下,一時什麼話也沒說。等她開口說話時,她的語氣非常平靜,就好像——嗯,就好像她剛錯過了一趟公交車,只好等下一趟了。就好像這是件麻煩事,但也不值得大呼小叫的。『既然這樣,我就只好開煤氣灶自己了斷了。』她說。」
「她果真這麼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