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言
2024-10-10 20:32:52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我妻子是個很不守時的人。所以,那天我們約好了在克萊里奇飯店吃午飯,我晚到了十分鐘,發現她還沒到,我一點兒都不驚訝。我要了一杯雞尾酒。時值盛夏,餐廳的酒吧里只有兩三張空桌子。有些人早早吃完午飯,在那裡喝咖啡。還有一些人跟我一樣,隨意喝著一杯乾馬天尼打發時間。穿著夏裝的女人喜氣洋洋、嫵媚迷人,男人則一個個彬彬有禮。可是我沒有見到一個外表足以引起我興趣的人,好讓我等候的時間不那麼無聊——我預計還要等上一刻鐘。他們看上去一個個花枝招展、衣冠楚楚,又開心又悠閒,可是差不多每個人都像一個模子刻出來的。我耐著性子打量他們,沒有一點兒好奇心。
可現在已是午後兩點鐘了,我肚子餓了。我妻子告訴我,她在為自己既不能戴玉鐲又不能戴手錶而發愁。因為玉鐲顏色太綠、手錶老停。她把這些都歸咎於命運不濟。她戴不戴玉鐲我沒什麼可說的,可我有時會想,那手錶要是她記得上發條的話是不會停的。我正沉浸在這些遐想中,一個服務員走過來,以餐館服務員特有的姿態,鄭重其事地壓低嗓音告訴我(仿佛他們說的話都隱含著什麼不祥的意義似的),有一位女士剛剛打來電話說她有事走不開,不能和我共進午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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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猶豫了片刻。獨自一人在這擁擠的餐館用餐並不是件很愜意的事,可是這會兒去俱樂部恐怕又太晚了,所以我決定既來之則安之。我慢步走進了餐廳。許多優雅人士在上流餐館能被招待主管稱名道姓似乎總會沾沾自喜,可我從來沒覺得這有什麼可得意的。不過在今天這個場合,我會很樂意有人能對我不那麼冷眼相待。餐館的女主管板著一副不無敵意的面孔告訴我已經沒有空位了。我無奈地望望那寬敞而氣派的餐廳,突然欣喜地看見了一個我認識的人,我的老朋友伊莉莎白·弗蒙特夫人。她朝我笑了笑,我注意到她身旁沒有別人,便走了過去。
「你願意可憐我這個飢腸轆轆的人,讓我和你坐在一起嗎?」我問。
「啊,沒問題。可是我快吃完了。」
她坐的是一張小桌,旁邊有一根大柱子。我坐下後就發現,儘管餐廳里熙熙攘攘,我們坐的位置卻幾乎不受干擾。
「我運氣真好。」我說,「我都快要餓暈了。」
她的笑容和藹可親,她不是一下子就喜笑顏開,而是一點一滴慢慢綻放出魅力。這笑容先在嘴角邊徘徊片刻,而後慢慢地泛到她那雙又大又亮的眼睛裡,並且溫柔地逗留在那裡。沒有人能說得准伊莉莎白·弗蒙特當年是否姿色出眾。她年輕時我根本不認識她,但不少人跟我說過她當年漂亮得叫人掉眼淚,我也深信這個說法。如今她已五十歲了,依然美得無與倫比。她的美艷甚至讓含苞待放的嬌羞少女也不免黯然失色。我不喜歡女人塗脂抹粉,弄得每一張臉看上去都一個樣;我認為女人用香粉和胭脂口紅只會使她們表情呆板,顯不出個性,是愚蠢的行為。不過伊莉莎白·弗蒙特塗脂抹粉本來就不是要追求自然美,而是要超越自然美。誰也不會去質疑手段,只會對結果拍手叫好。她無比大膽而張揚地使用化妝品,沒有使她那張完美的臉失去特色,反而使她顯得更與眾不同。我猜想她的頭髮是染過的,烏黑閃亮。她身板筆挺地端坐著,仿佛從來沒有學會懶散地在椅子上靠一會兒。她身材苗條,穿一身黑色緞子衣服,那清晰簡潔的線條令人讚嘆。她脖子上掛著一長串珍珠項鍊,此外唯一的首飾就是結婚戒指上那顆巨大的綠寶石了,那暗淡的綠光把她的手襯托得更白。不過也就是這雙指甲塗得鮮紅的手很清楚地暴露了她的年齡,這雙手完全不像年輕姑娘的手那樣柔軟,那樣圓鼓鼓地露著小肉窩兒。她的這雙手讓人看了不免傷感。過不了多久,這雙手準會變得像食肉鳥的爪子。
伊莉莎白·弗蒙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她出身高貴,是聖厄斯公爵七世的女兒。她十八歲時嫁給了一個很有錢的男人,從此便開始過上了奢靡無度的放縱生活。她很驕傲,從不知謹慎行事;她魯莽,做事不計後果。不到兩年,她的丈夫因她醜聞不斷而跟她離了婚。後來,她和案件中三個被告人之一結了婚,但是過了一年半又拋棄了他,接著便是一連串的情場角逐。她因放蕩而聲名狼藉。她的美艷姿色和招蜂惹蝶的品行使她成了公眾矚目的對象,而用不了多久她總會給人們茶餘飯後的閒言碎語提供新的談資。體面的人只要提到她的名字就會嗤之以鼻。她賭博,揮金如土,浪蕩不羈。不過,她雖然對情夫不忠,對朋友卻始終不離不棄。所以她的身邊總有那麼一些人,不管她做什麼,都堅信她是個好女人。她生性坦誠,活潑大膽;她從不虛偽,慷慨大方,待人真摯。我就是在那個時候認識了她。如今有身份的女人崇尚宗教的風氣已經過時,她們一旦失意就開始熱衷於藝術。當她們在自己的高貴圈子裡遭遇冷眼時,有時就會屈尊與作家、畫家和音樂家為伍。我倒覺得同她交往還是挺愉快的。她是那種不多見的敢於無拘無束說出自己真實想法的人(因而節省了不少寶貴的時間),而且非常機智。她總愛談論自己聳人聽聞的過去(常常夾雜著插科打諢的詼諧)。她說的話雖然缺乏教養,但並不令人反感,因為不管怎麼說,她是個誠實的女人。
後來,她幹了一件叫人大吃一驚的事。她在四十歲那年跟一個二十一歲的小伙子結了婚。她的朋友都說這是她一生中做的最瘋狂的事。有些曾經與她同甘共苦的朋友,也不再同她來往了,這些人同情那小伙子,認為她這樣做實在是在矇騙一個缺乏人生經驗的年輕人,未免太不地道。這事真的太過分了。大家都預料到頭來一定是一場災難,因為伊莉莎白·弗蒙特跟任何一個男人共同生活都絕不會超過半年——哦,不對,其實大家都是希望會發生災難,在他們看來,這個倒霉的年輕人早晚會發現他的妻子行為不端,只能與她分道揚鑣。可是他們都錯了。我不知道是光陰改變了她的心,還是彼得·弗蒙特天真純樸的愛情感動了她,事實是:她嫁給這個年輕人後居然變成了一個無可挑剔的賢妻。他們並不富裕,她本來揮霍無度,可現在卻變成了一個省吃儉用的家庭主婦,同時她也突然用心愛護自己的名聲了,因此傳播她醜聞的人也就閉口不言了。她唯一牽掛的就是她丈夫的幸福。沒有人懷疑她對丈夫是真愛。這些年來,伊莉莎白·弗蒙特一直是人們茶餘飯後議論的人物,可現在沒有人再議論她了。看來她的故事已經過時。她就像變了個人,我禁不住偷著樂,心想等她老了以後,回想起自己曾經度過的多年受人敬重的歲月時,她或許會相信那些荒唐的往事並不屬於她,而是屬於一個她隱約認識但早已過世的人。女人總有令人拍案叫絕的健忘本領。
但是,誰又能說得清楚命運會如何捉弄人呢?一眨眼工夫,一切都變了。彼得·弗蒙特度過了十年美滿的婚姻生活後,忽然瘋狂地愛上了一個名叫芭芭拉·坎頓的姑娘。這個可愛的姑娘是曾經當過英國外交部副部長羅伯特·坎頓勳爵的小女兒,她長得很漂亮,有一頭蓬鬆的金髮。當然,肯定比不上伊莉莎白夫人。很多人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但是沒有人說得清伊莉莎白·弗蒙特是否有所風聞,他們都想知道她會如何應對這樣一件她從未經歷過的事情。過去從來都是她拋棄一個又一個情人,從未有哪個情人拋棄過她。在我看來,她一定會快刀斬亂麻對付這個年輕的坎頓小姐,我知道她一向敢說敢做,機智果敢。那天我們坐在一起吃午飯閒聊時,我滿腦子想的就是這件事。她的舉止仍舊和從前一樣,開心迷人,坦誠爽朗,一點兒也看不出她有什麼煩惱。她的談吐也和往常一樣,在我們的話題不斷變化中,她始終聊得很輕鬆,思路也很清楚,對可笑的事也有生動的見解。我跟她聊得很開心。我在心裡斷定,不知什麼奇蹟使她沒有發覺彼得已經變心,我暗自做出了一個解釋,由於她深深愛著彼得,她已無法想像彼得對她的愛會有絲毫遜色。
我們喝了咖啡,又抽了兩支香菸。她問我幾點鐘了。
「差一刻三點。」
「我得結帳啦。」
「這頓午餐我請客可以嗎?」
「當然可以。」她微笑著說。
「你急著要走嗎?」
「我三點要跟彼得見面。」
「噢,他好嗎?」
「他很好。」
她沖我微微一笑,還是笑得那樣不慌不忙,令人愉悅。但我似乎從她的笑容中看出了一絲嘲弄。她遲疑了片刻,很專注地看著我。
「你喜歡獵奇,是不是?」她說,「你肯定猜不到我要去辦一件什麼事。早晨我給彼得打電話,約他三點鐘跟我見面。我打算和他離婚。」
「不會吧?」我大聲說,我感覺自己臉紅了,不知道說什麼好,「我以為你們相處得很好。」
「你以為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我會蒙在鼓裡嗎?我不至於這麼愚蠢的。」
她不是一個可以隨便說幾句敷衍的話搪塞過去的人,我無法裝作聽不懂她的話。我沉默了幾秒鐘。
「你為什麼同意他跟你離婚呢?」
「羅伯特·坎頓是個老頑固。我絕不相信要是我跟彼得離了婚,他會同意芭芭拉嫁給彼得。至於我,你也知道,這根本算不上什麼事兒,多離一次和少離一次罷了……」
她優雅地聳了聳肩。
「你是怎麼知道彼得想要娶她的?」
「他愛她愛得不行了。」
「他對你說過?」
「沒有。他甚至不知道我已經知道了。他苦惱極了,可憐的東西。他費盡心機想要不傷害我的感情。」
「他或許只是一時沖昏了頭腦。」我冒昧地說,「事情會過去的。」
「怎麼會呢?芭芭拉又年輕又漂亮,人也很好。他們挺般配的。再說了,即便事情過去了又有什麼用呢?他們現在相愛,這才是問題所在。我比彼得大了十九歲,如果一個男人不再愛一個老得可以做他母親的女人,你認為他還會回心轉意嗎?你是個小說家,不會連這樣的人性問題都不懂。」
「那你為什麼要做出這樣的犧牲呢?」
「十年前他向我求婚時,我答應過他,什麼時候他不想跟我過了,他可以隨時走。你看,我們年齡相差這麼大,我覺得那樣做才公平。」
「你要遵守一個他沒有要求你遵守的諾言?」
她輕輕地晃了晃她那雙又長又細的手。此刻我感覺到她手上那顆綠寶石發出的暗光含有一種不祥的意味。
「噢,你應該知道的,我必須遵守諾言。誰都不能言而無信。跟你說實話,我今天到這兒來吃午飯,就是因為當初他就是在這張餐桌上向我求婚的,那天我們一起在這裡吃飯,那時我坐的就是現在這個位子。令人有點兒煩惱的是,我現在還跟當年一樣愛他。」
她停了一會兒。我看得出她咬緊了牙齒。「好啦,我該走了。彼得不喜歡不守時的人。」
她看了我一眼,眼神顯得有些無助。我突然覺察到她簡直沒有力氣從椅子裡站起來了。但是她笑了笑,猛地用力站了起來。
「要我送送你嗎?」
「最遠送到餐館門口。」她含笑說。
我們一起穿過餐廳和休息室,走到餐館門口時,服務生推了一把轉門。我問她要不要叫一輛計程車。
「不,我寧願走一走,天氣多好啊。」她向我伸出手,「很高興見到你。明天我要出國旅行,不過整個秋天我應該都會在倫敦的。隨時給我打電話吧。」
她面帶微笑,朝我點了點頭,轉身走了。我看著她走上戴維斯街。午後的空氣依然那麼溫和,像春天一樣,有幾朵白雲悠閒地飄浮在藍天上。她走路時腰板筆挺、昂首挺胸。她身材苗條、姿態迷人,吸引了過往行人的目光。我看見她對一個向她脫帽致意的熟人優雅地鞠躬回禮。我認為,這個人萬萬想不到,此時她的心裡在忍受著煎熬。我再重複一遍:她是個非常誠實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