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夫妻
2024-10-10 20:31:47
作者: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
我說不上很喜歡蘭頓這個人。我跟他是同一個俱樂部的成員,經常會在吃午飯時同他坐在一起。他是倫敦老貝利街英國中央刑事法庭的法官,通過他的安排,我可以坐到法庭的特許席位上去旁聽某個我感興趣的案件裁決。他坐在法官席上,身披紅袍和貂皮披肩,頭戴大假髮,顯得很有威儀;他臉很長,面容白皙,薄薄的嘴唇、淡藍色的眼睛,這副樣子多少有點兒令人生畏。他判案公正,但是態度嚴苛,有時我聽到他惡語怒斥即將被他判處長期監禁的囚犯,總不免感到不舒服。不過,因為他在午餐桌上尖酸的妙語連珠,又願意討論他審判過的案子,這就足以使我樂於跟他交往,不計較面對他時我所感到的些許不快。有一回我問他,把一個案犯送到絞刑架下,是否會多少讓他感到心中有所不安。他微微一笑,啜了一口波特酒。
「沒有的事。判決是公正的,我儘可能公平審案,陪審團也認定有罪。如果我判一個案犯死刑,那完全是犯人罪有應得。一旦退庭,我就會把案子拋到腦後,只有婆婆媽媽的傻瓜才會再去多想。」
我知道他喜歡跟我聊天,但我一直認為我在他的心裡無非就是個俱樂部熟人而已。因此,有一天當我突然收到他發來的一封電報,說他要去里維埃拉度假,打算在去義大利的途中到我這裡逗留兩三天,我還是很吃驚的。我回電報告訴他我很高興跟他見面。不過,在我去車站接他的時候,我心裡還是感到忐忑不安。
在他到達的那天,我請鄰居格雷小姐幫忙,陪我一起請他共進晚餐。格雷小姐也算是我的老朋友了。她已不年輕,但風韻猶存,而且聊起天來滔滔不絕,我知道沒有什麼事可以影響她侃侃而談的興致。我請他們吃了一頓美餐,雖然我沒有波特酒招待法官,但我請他喝了兩瓶法國名葡萄酒:一瓶蒙哈榭[1]和一瓶木桐[2]。他喝得暢快淋漓,我也為此高興,因為之前我請他喝雞尾酒,就被他怒氣沖沖地拒絕了。
「我始終不明白,」他說,「所謂的文明人,怎麼會沉迷於喝雞尾酒這種一點兒都不文明的陋習。」
不妨聲明一下,這並沒有妨礙我和格雷小姐喝了兩杯乾馬天尼雞尾酒,儘管法官看著我們喝這種酒時,滿臉都是不耐煩和反感的神情。
不過晚餐還是很圓滿的。有好酒喝,還有格雷小姐眉飛色舞地陪著聊天,蘭頓法官居然表現得和顏悅色,這是我在他身上從沒見到過的。我看得一清二楚,儘管這位法官外表看上去一本正經,可他喜歡跟女性交往,而格雷小姐衣著得體,頭髮整潔,只是稍有一點兒花白,五官也長得姣好,一雙眼睛亮閃閃的,看上去還是有些迷人。飯後,法官又喝了點兒陳釀白蘭地,才開始醉醺醺地放開了,在接下去的兩三個小時裡,他一直在給我們講他審過的一個個有名的大案,聽得我們入了迷。所以,當格雷小姐邀我們第二天跟她一起吃午飯時,我還沒來得及答話,蘭頓就興沖沖地接受了邀請。對此,我一點兒都沒感到驚訝。
「真是個不錯的女人,」格雷小姐離開後,他對我說,「腦子也靈活。她年輕時一定很漂亮,現在也挺中看的。她為什麼沒嫁人呢?」
「她總說沒人向她求婚。」
「簡直胡說八道!女人就應當嫁人。太多的女人喜歡口口聲聲說自己要獨立,我可煩這種人了。」
格雷小姐住在聖讓地區一棟面朝大海的小房子裡,離我在費拉海角的家也就兩三英里。第二天,我們一點鐘到了她家,她把我們領進了客廳。
「我要給你們個驚喜,」我們握手時她對我說,「克雷格夫婦會來。」
「你總算結識了他們。」
「可不是,我也覺得太荒謬了,都是鄰居,每天在同一片海灘洗海水浴,卻連話都不說。所以我硬著頭皮跟他們套近乎,他們答應了今天過來一起午餐。我也想讓你們見見面,順便聽聽你對他們有什麼看法。」她轉身對蘭頓說,「希望您不會介意。」
蘭頓表現得殷勤備至。
「格雷小姐,能結識你的朋友,我高興都來不及呢。」他說。
「可他們不是我的朋友。我跟他們經常見面,可直到昨天才開口說話。能跟一位作家和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見面,是他們的榮幸。」
在過去的三個星期里,我已經聽格雷小姐說了很多克雷格夫婦的事。他們租下了她家隔壁的小房子,起先她不免擔心這兩口子會招人嫌。她一向喜歡獨處,不愛瑣碎的社交往來。不過她很快就發現,克雷格夫婦顯然同她一樣,也不喜歡隨便跟人交往。在這個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小地方,雖然他們每天都要見上兩三次面,但是克雷格夫婦從來都不會瞥她一眼,就像素不相識一樣。格雷小姐告訴我說,她的新鄰居沒有干擾她的個人生活,實在是很得體的,不過我能從她的話里聽出來,她知道這對夫婦明顯不想跟她結識,就像她自己也不想結識他們一樣,與其說她感到被冒犯了,倒不如說她百思不得其解。我早就猜到,她很快就會按捺不住主動去套近乎的。有一回,我們在散步時碰到了克雷格夫婦,我總算有機會把他們好好打量了一番。克雷格相貌英俊,紅紅的臉蛋兒,看上去挺忠厚的,嘴唇上留著花白的八字鬍,一頭濃密的花白頭髮。他衣著整潔,顯得一絲不苟,舉止中有一種虛情假意的熱情,這是一個賺了一大筆後退休的經紀人常有的表現。他的妻子其貌不揚,高個兒,長得有點兒男性化,一頭暗淡無光的黃頭髮梳得過於精細,大鼻子大嘴巴,皮膚粗糙。她不但貌不出眾,而且神態冷峻。她的衣著光鮮漂亮,但是穿在她身上有些不倫不類,這樣的裝束更適合十八歲的妙齡姑娘,而克雷格太太肯定已經有四十歲了。格雷小姐告訴我,這身衣服做工考究,價格不菲。我覺得這男的看上去很普通,而這女的卻讓人感覺挺彆扭的,因此我告訴了格雷小姐,看來這對夫婦生性不願與人交往,這對她來說倒是好事。
「他們身上有一點很讓人讚賞。」她說。
「什麼?」
「他們彼此相愛,而且非常疼孩子。」
他們的孩子頂多才一歲,格雷小姐由此斷定他們結婚不久。她喜歡看著他們跟孩子在一起的情景。每天早上,保姆用嬰兒車推著孩子出門散步,這時夫婦倆會在門口牽著孩子教他走路,一家人歡快地共度一刻鐘。他們隔開幾碼站著,鼓勵孩子在他們之間蹣跚學步;每次孩子跌跌撞撞地撲進父母懷裡時,他們就把他高高舉起,緊緊抱住親個不停。最後,他們把孩子放進那輛時髦的小推車裡,還要俯身咿咿呀呀地哄孩子講話,然後才目送嬰兒車漸漸離去,一片戀戀不捨之情。
格雷小姐常常看見他們手挽手在自家花園的草坪上散步,不過他們彼此並不交談,仿佛兩人能在一起就已經幸福得不需要語言交流了。看到這個神色冷漠、不苟言笑的女人顯然對她高大英俊的丈夫一往情深,格雷小姐的心裡也感到溫馨;看到克雷格太太拂去丈夫衣領上難以察覺的一星灰塵,也是很動人的一幕。格雷小姐還相信,這位太太一定會故意把丈夫的襪子弄出一些洞來,好享受給他補襪子的樂趣。看得出他們伉儷情深。兩人在一起時,他會時不時瞟她一眼,她會仰起臉沖丈夫莞爾一笑,他會在妻子臉頰上輕拍兩下。由於這對夫婦都不年輕了,他們彼此的深情格外能打動人。
我對格雷小姐為何不嫁人一無所知,我和法官一樣確信她應該有過很多機會。當她跟我講述克雷格夫婦的事情時,我也在心裡問過自己,看到這樣的夫妻恩愛是否會讓她有所觸動。我以為,在這世上圓滿的幸福難得一見,但是這對夫婦似乎就享受著這樣的幸福。格雷小姐之所以對他們出奇地感興趣,或許僅僅是因為她難以抑制自己心中的感觸,想到自己保持單身是不是錯過了什麼。
她只知道他們姓什麼,不知道叫什麼名字,就自編了他們的名字:埃德溫和安吉麗娜。她還編了一個他們的故事,有一天講給我聽了;我聽完這個故事戲謔了幾句,她差點兒跟我急眼。在我的記憶中,故事是這樣的:多年前——或許是二十年前,他們就相愛了。那時安吉麗娜還年輕,有著青春少女的風姿;埃德溫也很年輕,很有魄力,無憂無慮地行走在人生旅途中。雖然人們常說年輕人的愛情會得到神靈的眷顧,然而神靈們無暇顧及年輕情侶腦袋裡的世俗瑣事,所以埃德溫和安吉麗娜都窮得叮噹響。他們一時沒有條件結婚成家,可是他們有勇氣和自信,對生活充滿希望。埃德溫決定到南美洲或馬來亞,或者隨便什麼地方去闖蕩一番,賺到一大筆錢後再回來迎娶等待他的姑娘。也就兩三年的事,頂多五年,這算得了什麼呢?畢竟才二十歲嘛,美好人生就在前面。當然,在這段日子裡,安吉麗娜可以跟她的寡母一起生活。
可是世事難如人願。埃德溫很快就發現,賺大錢比他預想的要難得多;事實上,他發現就連掙夠自己餬口的錢都很不容易,好在有安吉麗娜對他的愛,還有她寫來的一封封柔情綿綿的情書,給了他繼續拼搏下去的勇氣。五年過去了,他的境況並沒有比剛開始闖蕩時好到哪裡去。安吉麗娜倒是願意到他那裡去分擔他的困苦,可是她不能拋下纏綿病榻的母親。可憐的人,他們無可奈何,只有忍耐。就這樣,歲月緩緩流逝,埃德溫頭髮白了,安吉麗娜變得冷漠、憔悴。她的日子更難熬,因為除了等待她什麼也做不了。她在無情的鏡子裡看到,自己曾經擁有的青春魅力一點一滴地溜走了,最後她發現,青春譏嘲地笑了一聲,華麗地轉身飄然而去,永遠不再回來。因長年伺候一個抱怨不休的老病人,她的性格不再甜美;在小鄉鎮的社交往來中,她的眼界越來越狹隘。她的朋友們都已結婚生子,而她始終囚禁在責任的牢籠中。
她不知道埃德溫是否依然愛著她,她拿不準他是否還會回來,她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絕望。十年過去了,十五年過去了,二十年也過去了。然後,埃德溫來信說,他終於把自己的事情料理妥當了,他賺到了足夠他們舒適過日子的錢。如果她還願意嫁給他,他會立即回來。仁慈的老天爺妙手安排,讓活在這個世上純屬徒增累贅的安吉麗娜的母親選擇在這個時候撒手人寰。可是,久別重逢,安吉麗娜發現埃德溫竟然還是那麼年輕,這讓她不免感到沮喪。不錯,他已兩鬢斑白,但是這絲毫無損於他的容顏。他本來就長得好看,而現在年月增長反而更顯得英俊。她感覺自己老得不像樣了。她也看出了多年旅居國外的埃德溫見識大增,相比之下,她意識到了自己的狹隘和一身鄉土氣。他似乎越老越春風得意了,而她自己則已暮氣沉沉。生活的苦難扭曲了她的靈魂。憑著一個二十年前的約定硬要把這個生氣勃勃的精幹男人與自己綁在一起,簡直是太大的罪過了,所以她主動提出要解除婚約。他聽了臉色煞白。
「難道你不再愛我了?」他痛苦地大聲問道。
剎那間,她恍然大悟——哦,是一陣狂喜嗎?哦,是如釋重負嗎?——在他眼裡,她還是二十年前的她。她留在這個男人心裡的印象始終沒有變過,她的模樣已經深深地印刻在他的心裡。總之,二十年後當這個女人再次出現在他面前時,他心裡仍然認定她才十八歲。
就這樣,他們結婚了。
「我一個字都不信。」當格雷小姐用皆大歡喜的結尾講完這個故事後,我斷然說出了我的看法。
「我還是認為你應該相信。」她說,「我深信事實就是這樣,而且我也毫不懷疑他們會白頭到老,恩愛如初。」接著,她又說了一句話,我覺得倒是切中要害的,「或許你可以說,他們的愛情是建立在幻想基礎上的,但是既然他們覺得這就是現實,又有什麼不妥呢?」
在我給你們講述這個出自格雷小姐想像力的田園牧歌般的故事時,我們三人,也就是女主人、蘭頓和我,一直在等候克雷格夫婦的到來。
「您有沒有注意過,凡是住在隔壁的鄰居,總是會姍姍來遲?」格雷小姐問法官。
「沒有。」法官冷冰冰地答道,「我自己一貫守時,也希望別人都守時。」
「我看您也不想來杯雞尾酒吧?」
「我絕不喝雞尾酒,小姐。」
「不過我還有一瓶雪利酒,大家都說不錯的。」
法官從她手裡拿過酒瓶,仔細看了看商標,薄薄的嘴唇上浮現出一抹微笑。
「這倒是一瓶文明的酒,格雷小姐。如蒙允許,我自己來倒吧。我還沒見過哪個女人懂得怎樣斟酒,摟女人要摟腰,拿酒瓶要拿瓶頸。」
他一臉滿足地品味著陳年雪利酒,格雷小姐不停地瞥向窗外。
「噢,我知道這兩口子為什麼晚了,他們在等小寶寶回家。」
我順著她的目光,看見了克雷格家的保姆正推著嬰兒車回家,剛好經過格雷小姐家的門口。克雷格把孩子從車裡抱出來,高高舉到空中,孩子樂呵呵地笑著伸手去揪他的鬍子。克雷格太太站在一旁看著他們,臉上的微笑使她冷峻的容顏顯得好看了些。窗戶是開著的,我們聽到了她的說話聲。
「快走啦,親愛的,我們晚了。」
他把孩子放回推車,兩人一起走到了格雷小姐的門前,摁響了門鈴。女僕引他們進來。他們同格雷小姐握手,由於我站得近,格雷小姐先介紹了我,然後轉身介紹法官。
「這位是愛德華·蘭頓爵士——這是克雷格先生和克雷格太太。」
按一般社交禮儀,這時法官應該會伸出手,迎上前去,可是他站在原地一動不動。他戴上了一副眼鏡,盯著兩位新到的客人。這副眼鏡我曾不止一次看見他在法庭上戴過,具有威嚴的效果。
「老天,這傢伙太無禮了。」我暗自說道。
他任由眼鏡滑落到鼻樑上。
「你們好!」他說,「我是不是記錯了,我們好像以前見過?」
我聽到他這麼問,便扭頭去看克雷格夫婦。他們倆緊緊挨著站在一起,好像要靠在一起互相保護似的。他們沒有吭聲。克雷格太太面露驚色。克雷格先生的臉漲得發紫,那雙眼睛仿佛要從眼眶裡彈出來,不過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他便用渾厚低沉的嗓音說:
「我想沒見過吧。當然啦,愛德華爵士,我對您的大名是仰慕已久的。」
「認識傻瓜的人總是比傻瓜認識的人多。」他說。
在這當兒,格雷小姐已經調好了雞尾酒,遞給了兩位客人。她沒有注意到有任何異樣。我也完全不知道是什麼意思,或者說,到底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眼下發生的事——如果說算是發生了什麼的話——很快就過去了,我差點兒以為只是自己突然產生了一個毫無來由的錯覺,竟然在這兩個陌生人被介紹給這位名人時,好像在他們的眼睛裡看到了一絲短暫的尷尬。我開始活躍氣氛了。我沒話找話地問他們是否喜歡里維埃拉,他們租的那所房子住得是否還舒適。格雷小姐也加入了談話,我們就像跟任何初次見面的人閒聊一樣聊起了家長里短。他們聊得輕鬆愉快,克雷格太太說他們很喜歡洗海水浴,又抱怨了幾句,說住在海邊卻不容易買到魚。我留意到法官沒有參與聊天,他只是低頭看著自己的腳,好像渾然不覺周圍人的存在似的。
僕人宣布開飯了。大家走進了餐廳,因為只有五個人,用的是一張小圓餐桌,交談的內容也只可能是有一搭沒一搭的。我承認,主要是我和格雷小姐在挑起話頭。法官一言不發,不過這個喜怒無常的傢伙常常如此,我也沒去理會。我留意到他吃煎蛋餅胃口很好,再次傳過來時他又取了一份。我感覺克雷格夫婦顯得有些靦腆,不過這也沒有讓我驚訝。上了第二道菜後,他們說話就不那麼拘謹了。我覺得他們不算是很風趣的人,感興趣的事情也不多,說來說去無非是他們的小寶寶、他們家雇的兩個言行怪異的義大利女僕,還有偶爾去蒙特卡洛小賭一把。我不禁認為格雷小姐結識他們是個錯誤。接著,發生了一件毫無徵兆的事情:克雷格突然從椅子上站起身,隨即一頭栽倒在地板上。我們都跳了起來,克雷格太太撲到丈夫身上,雙手抱住了他的腦袋。
「沒事的,喬治,」她痛苦地失聲喊道,「沒事的!」
「把他的頭放下,」我說,「他只是暈倒了。」
我摸了摸他的脈搏,感覺不到跳動。雖然我說他是暈倒了,但是我拿不準他是不是中風了。像他這種體胖血旺的人,是很容易中風的。格雷小姐把餐巾浸濕,輕輕拍著他的額頭,克雷格太太心慌意亂。我注意到蘭頓還是安靜地坐在椅子上。
「他昏過去了,你們這樣圍著他也不能幫他醒過來的。」他用冷冰冰的語氣說了一句。
克雷格太太扭頭用憎恨的目光看了他一眼。
「我打電話叫醫生來。」格雷小姐說。
「我看不需要了,」我說,「他快要醒過來了。」
我已經摸到他的脈搏跳得越來越有力,過了一兩分鐘他就睜開了眼睛。弄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情後,他喘了一大口氣,掙扎著想站起來。
「先別動,」我說,「再靜躺一會兒。」
我讓他喝下了一杯白蘭地,他的臉上漸漸有了血色。
「我感覺沒事了。」他說。
「我們扶你到隔壁房間去,你可以在那裡的沙發上躺一會兒。」
「不用了,我還是回家吧,也就幾步路。」
他從地板上站了起來。
「是的,我們回家吧。」克雷格太太說,然後又轉身對格雷小姐說,「實在對不起,他以前從沒發生過這樣的事。」
既然他們執意要回家,我想最好還是照他們的意思做。
「叫他上床靜靜躺著,明天就什麼事也沒了。」
我和克雷格太太攙扶著他朝門口走去,格雷小姐替我們開了門;他雖然還有點兒搖搖晃晃,但已經能走路了。走到他家門口時,我提出可以進去幫他脫掉衣服,但是他們兩人都一口回絕了。我回到格雷小姐家時,發現他們兩人在吃甜品了。
「我不明白他怎麼會突然昏倒的。」我聽到格雷小姐在說,「窗戶都開著,今天也不是特別熱啊。」
「我也不明白。」法官說。
我留意到他瘦削蒼白的臉上露出一絲得意的神情。我們喝了咖啡,由於我和法官要去打高爾夫,我們便告辭出門,上車朝山上我的家開去。
「格雷小姐怎麼會去結識這種人?」蘭頓問我,「我感覺他們檔次不高。依我看,他們和格雷小姐算不上一類人。」
「女人嘛,你也知道的。她本來不想有人來干擾自己的私人生活,所以他們搬到她隔壁時,她打定主意不跟他們有任何交往,可是後來她發現人家根本就沒想跟她來往,她就坐立不安,非要去結識他們了。」
我給他講了格雷小姐編出來的關於她鄰居的那個故事,他面無表情地聽著。
「看來你的這個朋友格雷小姐是個多愁善感的傻女人,我的老夥計。」他聽完這個故事後說道,「我還是那句話,女人就應該嫁人。養上五六個孩子後,她就不會再有這些胡思亂想了。」
「你對克雷格夫婦有何看法?」我問他。
他冷冷地瞥了我一眼。
「我?我為什麼要對他們有看法?我認為他們就是很平常的人罷了。」
可惜我實在不知道該怎樣描寫他當時給我的強烈印象,不論是他一臉冷峻的神情,還是他斬釘截鐵不由分說的語氣,都在告訴我他不想再多說一個字了。路上我們再也沒有說話。
蘭頓六十多歲了,但身體還不錯,他打高爾夫雖然再也擊不中遠球,但直線球總能擊准,推桿入洞幾乎百發百中,所以,雖然他幾次對我手下留情,我還是被他打得落花流水。晚飯後,我帶他去了蒙特卡洛,那晚他在輪盤賭桌上贏了一兩千法郎。好事連連,使他心情大好。
「今天真不錯,」我們互道晚安分手時,他說道,「我過得太開心了。」
第二天上午我伏案工作,到吃午飯時我們才又見面。就在我們快要吃完時,有人叫我去接電話。
我接完電話回到餐桌時,我的客人已經在喝第二杯咖啡了。
「是格雷小姐打來的。」我說。
「哦?她說什麼了?」
「克雷格一家失蹤了,昨晚就不見了。他們家的女僕就住在村里,今天早晨來的時候,發現屋子裡空蕩蕩了。全都不見了——克雷格夫婦、家裡的保姆,還有那個孩子——連行李也帶走了。桌子上留了錢,是付給女僕的工錢,整個租期的房子租金,還有付商店帳單的錢。」
法官一句話也沒說。他從煙盒裡取出一支雪茄,細細打量了一番,不慌不忙地把它點著。
「這事兒你怎麼看?」我問道。
「我的老夥計,你非得像美國人那樣說話嗎?英國人的語言對你已經不夠用了?」
「這是美國人說的話嗎?我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啊。你總不會以為我傻到看不出你和克雷格夫婦以前認識吧?現在他們就像一陣風似的突然人間蒸發了,我就可以做出合理判斷,你們當初相識的經過不會是很愉快的。」
法官撲哧笑了一聲,冷漠的藍眼睛裡閃現出一道亮光。
「昨晚你給我的白蘭地還真不錯。」他說,「午飯後喝酒是違背我的原則的,可要是死守原則不放也太死腦筋了吧。我就破一回規矩,喝上一杯。」
我叫人拿來了白蘭地,看著法官給自己倒了一大杯,帶著明顯的滿足喝了一大口。
「你還記得溫福德謀殺案嗎?」
「不記得了。」
「或許那會兒你不在英格蘭吧。可惜啦——不然你也可以去聽聽是怎麼審的,你會覺得很有意思的。那是轟動一時的案子,報紙上鋪天蓋地地報導。
「溫福德小姐是個很有錢的老小姐,一生未嫁,和一個陪護一起生活在鄉間。她雖已上了年紀,但身體還算健康,所以當她突然去世時,她的朋友都為之驚訝。她的醫生叫布蘭頓,他在死亡證明上簽了字,死者便如期下葬。根據她的遺囑,她把自己大約六萬到七萬英鎊的財產全部留給了自己的陪護。她的親戚都氣壞了,可也沒有辦法。遺囑是律師起草的,律師的書記員和布蘭頓醫生做的見證。
「但是,溫福德小姐有一個跟了她三十年的女僕,這個女僕一直相信自己會獲得一些遺產,她口口聲聲地說,溫福德小姐答應過會安排好讓她日後衣食無憂的。結果她發現遺囑中對她竟隻字未提,不由得勃然大怒。她告訴前來參加葬禮的溫福德小姐的一個侄兒和兩個侄女說,她可以肯定溫福德小姐是被人下毒害死的;她還說,如果他們不去報警,她會自己去找警察。結果呢,溫福德小姐的侄兒侄女沒有去報警,而是去找了布蘭頓醫生。醫生哈哈大笑,他說溫福德小姐心臟一直不好,接受他的治療好多年了。就像他預料的那樣,溫福德小姐是在睡夢中安然去世的。醫生還建議他們不要去理會那個女僕說的話,她一向對陪伴溫福德小姐生活的斯特林小姐又恨又妒。布蘭頓醫生向來受人敬重,他做溫福德小姐的醫生很長時間了,兩個侄女常來看望她們的姑姑,所以對醫生也挺了解的。再說,他也沒有從溫福德小姐的遺囑中得到分文遺產,似乎沒有理由懷疑他所說的話。溫福德小姐的親戚認為沒必要在這件不幸的事情上節外生枝,所以他們在葬禮後就回倫敦去了。
「可是那個女僕不依不饒,繼續到處說溫福德小姐是被毒死的,說得警察也只好關注這個案子了——不過我必須得說,他們並不願意這樣做。警方下令驗屍,驗屍報告認為溫福德小姐是死於過量服用巴比妥[3]。經驗屍陪審團調查,給她服藥的就是斯特林小姐,於是警察逮捕了她。蘇格蘭場[4]派來了一位偵探,他搜集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證據。這些證據顯示,有很多關於斯特林小姐和布蘭頓醫生的閒話,經常有人看見他們雙雙出現在除了幽會之外無法做出其他合理解釋的地方。村里人的普遍印象是,他們倆就在等溫德福小姐一死就好結婚。這樣一來,案情就變得更複雜了。長話短說吧,警方找到了足夠的證據,使他們有正當理由逮捕醫生,並指控他與斯特林小姐合謀害死了溫福德小姐。」
法官又喝了一口白蘭地。
「最後,這個案子轉到我手裡審判。檢方的起訴理由是,兩名被告瘋狂相愛,合謀害死了這個可憐的老小姐,這樣他們就可以利用斯特林小姐從她的僱主那裡哄騙來的遺產結婚。溫福德小姐總會在睡覺前喝一杯斯特林小姐為她沖泡的熱可可,原告律師認定,就是斯特林小姐在沖泡熱可可時加了導致溫福德小姐死亡的巴比妥藥片。被告選擇自己舉證為自己辯護,他們在證人席上的表現非常拙劣,可以說是謊話連篇。雖然有證人出庭做證說,曾經親眼看見他們在夜裡互相摟著腰散步,而且布蘭頓醫生的女僕也做證說,看見過兩人在醫生家裡接吻,但是他們兩人卻宣誓堅稱彼此只是朋友關係。特別奇怪的是,醫學檢查證實,斯特林小姐仍是處女之身。
「布蘭頓醫生供認,他確實因溫福德小姐訴說自己失眠而給過她一瓶巴比妥藥片,但是他宣稱自己提醒過她,每次最多只能服用一片,而且只能在絕對需要的時候才可以服用。被告想要證明,他的病人過量服藥或是出於偶然,或是她想要自殺。這個供認根本站不住腳。溫福德小姐是個性格樂觀、情緒正常的老太太,生活安逸滿足,在她去世前兩天,她還邀請了一個老朋友到她這裡來做客一周。她也從未跟女僕抱怨過自己睡眠不好——事實上,她的女僕一直認為她睡眠毫無問題。沒有證據可以讓人相信,她是不小心服用了足以致死劑量的藥片。我個人毫不懷疑這是醫生和斯特林小姐合謀設下的圈套,而且動機明顯充足。我做了案情總結,我希望我的總結是公平的,但是我的職責是要向陪審團呈交所有案情事實。在我看來,事實是確鑿的,足以定罪。接著,陪審團退庭合議。我想你可能體會不到,只要坐在法官席上,你就多少會受到法庭氣氛的感染。你必須小心提防,不能讓自己的判斷受到影響。那天,我從未那麼強烈地感覺到法庭上沒有一個人不相信這兩個人確實犯下了所指控的罪行。我絲毫也不懷疑,陪審團一定會做出有罪裁定。但是陪審團有時真的不可捉摸。他們出去了三個小時,等他們回到法庭時我立刻知道自己判斷錯了。在謀殺案的審判中,如果陪審團做出有罪裁定,他們是不會去看罪犯一眼的,他們的目光會故意避開罪犯。那天我注意到,有三四個陪審員的目光掃向兩個被告。果然,他們做出了無罪裁定。克雷格夫婦的真名就是布蘭頓醫生和布蘭頓太太。我敢百分之百斷定,這兩個人犯下了冷酷殘忍的謀殺罪,完全應該被絞死。」
「你認為陪審團是憑什麼認定他們無罪的?」
「這個問題我也問過自己,你知道我能給出的唯一解釋是什麼嗎?有一個事實得到了確鑿無疑的證實,他們從來就沒有成為情夫情婦。如果你仔細想想,這就是整個案子裡最離奇的一點。那個女人為了得到自己所愛的男人不惜犯法謀劃殺人,可她卻始終沒有跟這個男人私通做出不合法的風流事。」
「人性太不可思議,是嗎?」
「確實如此。」蘭頓說著,又給自己斟了一杯白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