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辭通釋卷二 九歌 十一篇
2024-10-10 20:17:27
作者: 王夫之
王逸曰:「《九歌》者,屈原之所作也。昔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沸郁。出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陋,因為作《九歌》之曲,上陳事神之敬,下見己之冤結,托之以風諫。故其文意不同,章句雜錯,而廣異義焉。」今按逸所言「托以風諫」者,不謂必無此情。而雲「章句雜錯」,則盡古今工拙之詞,未有方言此而忽及彼,乖錯瞀亂,可以成章者。熟繹篇中之旨,但以頌其所祠之神,而婉娩纏綿,盡巫與主人之敬慕,舉無叛棄本旨,闌及己冤。但其情貞者其言惻,其志菀者其音悲,則不期白其懷來,而依慕君父、怨悱合離之意致,自溢出而莫圉。故為就文即事,順理詮定,不取形似舛盭之說。亦令讀者泳洗以遇於意言之表,得其低回沉鬱之心焉。
按逸言沅湘之交,恐亦非是。《九歌》應亦懷王時作。原時不用,退居漢北,故《湘君》有北征道洞庭之句。逮後頃襄信讒,徙原於沅湘,則原憂益迫,且將自沉,亦無閒心及此矣。
東皇太一
吉日兮辰良,穆將愉兮上皇。
十乾曰日,十二支曰辰。外祀用剛日,內祀用柔日。吉、良,卜得吉也。穆,敬也。將,奉而進也。愉,樂也。上皇,謂東皇也。
撫長劍兮玉珥,璆鏘鳴兮琳琅。
珥,劍柄垂組也;玉珥,系玉組間。璆鏘、琳琅,皆玉聲。此巫歌舞之飾。古人有劍舞以送酒,項莊拔劍起舞,蓋楚俗也。
瑤席兮玉瑱,蓋將把兮瓊芳。「瑱」,一作「鎮」。
席,神席;瑤席,席華美如瑤也。瑱,讀如鎮,以壓席者。瓊芳,芳草色如瓊也。敷神席而奉芳草,以禮神而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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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餚烝兮蘭藉,奠桂酒兮椒漿。「烝」,一作「蒸」。
餚烝,體解牲為折俎。藉,所以承隋祭者,屍祭奠於上。蕙、蘭、桂、椒者,皆以形其芳潔。
揚枹兮拊鼓,疏緩節兮安歌,陳竽瑟兮浩倡。
枹,音孚,擊鼓杖。疏緩節者,鼓以為歌節,其聲疏聞而緩也。安歌,聲出自然。竽,笙類,三十六簧。浩,音之盛也。倡,與唱通。歌合竽瑟而盛也。
靈偃蹇兮姣服,芳菲菲兮滿堂。
靈,東皇太一之神。偃,安居貌。肆筵薦俎,歌舞設而神來降矣。
五音紛兮繁會。
神既來降,又大合樂以綏之。
止
君欣欣兮樂康。
以此樂冀神之歆享。
東皇太一 舊說中宮太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則鄭康成《禮》注所謂耀魄寶也。然太一在紫微中宮,而此言東皇,恐其說非是。按《九歌》皆楚俗所祠,不合於祀典,未可以禮證之。太一最貴,故但言陳設之盛以徼神降,而無婉戀頌美之言。且如此篇,王逸寧得以冤結之意附會之邪?則推之他篇,當無異旨,明矣。
雲中君
浴蘭湯兮沐芳,華采衣兮若英。
英,花也;若英,言衣之華采粲麗如花也。沐浴盛服以承祭也。
寫雲容入化
靈連蜷兮既留,爛昭昭兮未央。蹇將憺兮壽宮,與日月兮齊光。龍駕兮帝服,聊翱遊兮周章。
連蜷,雲行迴環貌。留,神留止於雲中也。爛,光明貌。蹇,楚人語助詞。壽宮,清虛之宇,終古不變。雲有去來,而神澹蕩於空際,終古不滅。特其或聚或散,有時而希微若無,人不可得而見,及其聚而有象,則與日月同其昭回矣。此頌雲中君之德也。龍駕、帝服,擬神之形容也。翱遊,言其停聚遲回而不下。周章,言其忽然因風駛行而不留。言己雖齋祓承祀,而神寓乎高玄曠杳之中,不即來降,思之切也。
靈皇皇兮既降,猋遠舉兮雲中。覽冀州兮有餘,橫四海兮焉窮。
冀州,見《淮南子》,九州之一,謂中土也。皇皇,盛大而遽也。言鑒己之誠潔,或一來降格,而雲之為神,本飄忽不定,則降未久而又將颺去,周覽中土,橫絕四海,不可得而再邀也。
思夫君兮太息,極勞心兮忡忡。
夫,音扶,語助詞;稱夫君者,親之之詞,猶言阿翁阿母。忡忡,憂思不寧貌。神不可以久留,則去後之思,勞心益切。前序其未見之切望,後言其響後之永懷,肫篤無已,以冀神之鑑孚。凡此類或自寫其忠愛之惻悱,亦有意存焉,而要為神言。舊注竟以夫君為懷王,則舛雜而不通矣。
雲中君 此雲之神也。言中者,雲氣也。其聚散之靈,則神也。神行於氣之中;君者,其主宰。《漢書·郊祀志》有雲中君。古蓋特祀之,今從祀圜丘。
湘君
忽然離唱
若不行兮夷猶,蹇誰留兮中洲?
夷猶,坦然自適而無行意也。此序迎神未至而慕望之意。
美要眇兮宜修,沛吾乘兮桂舟。令沅湘兮無波,使江水兮安流。
要眇,靜好貌。宜修,宜於收斂,坦適無泛濫也。沅湘二水在江水上流。沅湘不漲,則大江不溢而亦安流,乘桂舟者皆沛然順下而無憂。此嘆美湘君而稱其功德也。
參差,洞簫,吹之以迎神。沅湘在楚南,故望之而未即來。誰思,謂非思夫君而誰思也。
駕飛龍兮北征,邅吾道兮洞庭。薜荔拍兮蕙綢,蓀橈兮蘭旌。望涔陽兮極浦,橫大江兮揚靈。揚靈兮未極,女嬋媛兮為余太息。橫流涕兮潺湲,隱思君兮陫側。
此言神將降而未至,望之極,故愈近而愈見其遲也。北征,言自湘而北來所祀之處。時原退居漢北;祀神者,漢北之人也。邅,遲行不進貌。湘水駛流,至喬口入湖,水渟凝不流,故其來遲。神未必爾,望之者疑其然也。拍,橈下板以擊水者。綢,旗槓纏也。蓀,與荃同。言薜、蕙、蓀、蘭者,美之之辭。涔水在漢北入漢,合於江。自洞庭下漢陽,西望涔陽,當橫絕江水,入湖北之口而後至,道險且遠也。靈,當作舲。揚,鼓枻而行,如飛揚也。極,至也。女,音汝;謂神當念己之切望,而亦以不即至為嘆也。陫側,與悱惻同,欲言不得而心不寧也。靈之來也,乘龍舟,載旌旗,鼓橈東下,而涉洞庭之波,絕大江之口,不能即至。兩心相念,望者徒勞矣。
桂棹兮蘭枻,斫冰兮積雪。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心不同兮媒勞,恩不甚兮輕絕。石瀨兮淺淺,飛龍兮翩翩。交不忠兮怨長,期不信兮告余以不閒。
棹,篙也。枻,槳類。芙蓉,荷花。淺音箋;淺淺,湍水急流不退貌。此望之欲其即至,故疑其不肯降,而輾轉以思其故。言彼豈斫棹枻於冰雪之中邪,而遲回若是,令我求見而不得,如采薜荔於水中,搴芙蓉於木末邪?望石瀨之淺淺而不返,待飛龍之翩翩而不集,將無神之心不與我同,恩於我而不甚邪?抑我交不忠而致怨,故雖有期不信,而託言不閒以相拒邪?望之迫,疑之甚,自述其情以冀神之鑑。凡此類,皆原情重誼深,因事觸發,而其辭不覺其如此,固可想見忠愛篤至之情。而舊注直以為思懷王之聽己,則不倫矣。
朝騁騖兮江皋,夕弭節兮北渚。鳥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
此言神之來至也。朝在江皋,夕即至乎北渚,喜其來,則見其速也。望之見為遲,而已至則見為速;情之至者,其心然也。鳥不期而次於屋上,水不期而周於堂下,喻無所待而安集之意。
捐余玦兮江中,遺余佩兮澧浦。
余,代湘君自稱。述湘君之意,言己捐玦遺佩,速於來降,非期不信而遲留也。澧水,見下章。
采芳洲兮杜若,將以遺兮下女。
女,音汝;下女,下土之人也。遺,去聲;采芳相遺,神貺以福也。
暗 中 又 出 一 意
時不可兮再得,聊逍遙兮容與。
湘君 王逸謂湘君,水神;湘夫人,舜之二妃。或又以娥皇為湘君,女英為湘夫人。其說始於秦博士對始皇之妄說。《九歌》中並無此意。孟子言「舜卒於鳴條」,則《檀弓》卒葬蒼梧之說,亦流傳失實。而九疑象田,湘山淚竹,皆不足采。安得堯女舜妻為湘水之神乎?蓋湘君者,湘水之神,而夫人其配也。《山海經》言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帝,天帝也。洞庭之山,吳太湖中山,非巴陵南湖,郭璞之疑近是。湘水出廣西興安縣之海陽山,北至湘陰,合八水為洞庭。楚人南望而祀之。
湘夫人
帝子降兮北渚,
帝子,尊貴之稱。山川之神,皆天所子也。《艮》《坎》,《乾》《坤》之六子。此幾幸其來之辭。言帝子其將降於北渚乎!
句相連而意相禪化工之筆無痕
目眇眇兮愁予。
眇眇,視而不見貌。望其來而未來,故愁不釋。
自然古今絕唱
裊裊兮秋風,洞庭波兮木葉下。
裊裊,木葉辭枝,裊翔欲墜貌。商飆興,木葉脫,巴蜀雪消,秋水初漲,天空湖曠,神在洞庭之南,道阻且長,所為極望而愁予也。
沅有芷兮澧有蘭,思公子兮未敢言。
澧水出蠻中,入洞庭。或作醴,未是。醴水在長沙南,去沅遠矣。或稱公子,或稱帝子,一也。沅則有芷,澧則有蘭,方將以其芳香邀留公子,而不聽人之迎致,故思之切而不敢顯言。
荒忽兮遠望,觀流水兮潺湲。
荒,與怳同。雖不敢言而念之切,溯洞庭之遠以南望之。
麋何食兮庭中,蛟何為兮水裔?
麋馴養於苑囿則何食乎?食於堂下矣。蛟何在乎?則居水之涯矣。物各就其所安。夕張具,思望切,神當就己而安也。
朝馳余馬兮江皋,夕濟兮西澨。聞佳人兮召予,將騰駕兮偕逝。
此代神言,感其誠而來降也。湘水北流,漢在其西,故曰西澨。逝,行也。偕也,夫人與湘君偕。
築室兮水中,葺之兮荷蓋。蓀壁兮紫壇,掬芳椒兮成堂。桂棟兮蘭橑,辛夷楣兮藥房。罔薜荔兮為帷,擗蕙櫋兮既張。白玉兮為鎮,疏石蘭兮為芳。芷葺兮荷屋,繚之兮杜蘅。合百草兮實庭,建芳馨兮廡門。「掬」,一作「播」。
九疑繽兮並迎,靈之來兮如雲。
九疑山在湘南。神自彼繽紛而來,我合湘君並迎之。其侍從如雲,處荷屋,就蘭堂,以慰望釋愁,共歆喜也。
捐余袂兮江中,遺余褋兮澧浦。搴汀洲兮杜若,將以遺兮遠者。時不可兮驟得,聊逍遙兮容與。
湘夫人。
大司命
廣開兮天門,紛吾乘兮玄雲。令飄風兮先驅,使凍雨兮灑塵。君迴翔兮以下,逾空桑兮從女。
天門,神所自降。言大司命在天來降於祠宮也。凍雨,暴雨也。或稱吾,或稱君,皆大司命之神也。自歌者言之稱君,述神之意稱吾。女,音汝,謂承祭之主人。錯舉互見意,故釋者多惑焉。空桑,山名。逾高山而下集,謂從空而至也。
紛總總兮九州,何壽夭兮在予?
總總,人眾貌。予,代大司命自稱。此詰何故而盡操生人壽夭之柄。下乃釋言之。
形 容 大 化 入 微
高飛兮安翔,乘清氣兮御陰陽。吾與君兮齋速,導帝之兮九坑。靈衣兮被被,玉佩兮陸離。壹陰兮壹陽,眾莫知兮余所為。「齋」,一作「齊」。
超形器之上曰高飛。善屈伸之用曰安翔。清氣,沖和之氣,理陰陽以立性命者也。吾,代司命自稱。君,謂人也。齋,偕也。速,言化之倏忽也。帝之,猶言帝所,帝之所在,天也。九坑,地也。人之生也,受魂於天,受魄於地;其死也,魂升於天,魄降於地;皆司命導之,合萬匯而化之速也。被,音披;被被,猶言翩翩。陸離,文采貌。狀神之容,在若有若無之間,紛綸旁薄,摶合陰陽,分劑各得,以立生人之壽命於無所為之中,而人莫能知也。此言大司命所以操九州生民壽夭之故,而極贊其功德之盛如此。
赫 赫 蕭 蕭
折疏麻兮瑤華,將以遺兮離居。老冉冉兮既極,不寖近兮愈疏。
疏麻,未詳,舊說以為麻花,白似玉,服食可卻老延年。離居,謂主人與神異處,故曰離居。神折瑤華以遺人,所以延其壽命。極,至也。老冉冉其將至矣,非承神貺而親近之,則神將去己,日以疏遠,而生理不足以存,故欣其來而唯恐其去也。
用詞轉
乘龍兮轔轔,高駝兮沖天。結桂枝兮延佇,羌愈思兮愁人。
駝,與馳通。言神不寢近則愈疏。若既去之後,乘龍上天,則雖懷芳延佇,不可得而再見,唯愁思永結而已。
愁人兮奈何,願若今兮無虧。固人命兮有當,孰離合兮可為?
當,謂所值有定期也。言所以戀慕於神而愁其去己者,以神司生人之命,願承其保貺,長若今日,不憂老死也。雖知生死晝夜也,時值之而不可違也,然身與世離,神與形離,永訣之際,愴悽生心,不能自已。則依神佑以求永命,唯恐去己,情自不容於已也。
大司命 舊說謂文昌第四星為司命,出鄭康成《周禮》注,乃讖緯家之言也。篇內「乘清氣」「御陰陽」,以造化生物之神化言之,豈一星之謂乎?大司命統司人之生死,而少司命則司人子嗣之有無。以其所司者嬰稚,故曰少。大則統攝之辭也。古者臣子為君親祈永命,遍禱於群祀,無司命之適主而弗無子者祀高禖。大司命、少司命,皆楚俗為之名而祀之。
少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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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蘭兮麋蕪,羅生兮堂下。綠葉兮素枝,芳菲菲兮襲予。夫人自有兮美子,蓀何目兮愁苦?「蓀」,一作「荃」,指神。
麋蕪,當歸苗。芳草生於堂下,喻人之有佳子孫。晉人言「芝蘭玉樹,欲其生於庭砌」,語本於此。言人皆有美子,如芳草之生於庭,而翳我獨無。蓀何使我而愁苦乎?此述祈子者之情。
似 承 上 而 非 承 上 閒 句
秋蘭兮青青,綠葉兮紫莖。滿堂兮美人,忽獨與余兮目成。
此下言神之來下,歆其祀而相眷顧也。芳草盈望,美人滿堂,人皆致其芳潔以事神,而己獨邀靈睞。目成,以目睇視而情定也。
入不言兮出不辭,乘迴風兮載雲旗。
神之來去無跡也。雲旗,雲卷舒如旗。
止 寫 得 出 遂 空 千 古
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
以別離之悲,知新知之樂,神降而與余目成,喜可知矣。此敘其欣幸得事神之情。
荷衣兮蕙帶,倏而來兮忽而逝。夕宿兮帝郊,君誰須兮雲之際。與女游兮九河,衝風至兮水揚波。與女沐兮咸池,晞女發兮陽之阿。望美人兮未來,臨風怳兮浩歌。「美」,一作「媺」。成池,舊注星名,蓋天池也。
此追述其望神不至意。待之久,望之深,則神來而目成,樂莫樂矣。倏來忽逝,疑其未果來也。君誰須,猶言於誰須君也。「與女游兮九河」二句,舊說以為《河伯》章錯簡重出,是也。與女沐者,巫與主人也。咸池,喻水之盛滿潔清者。陽之阿,初日所照之地。待之既久,沐而晞髮,而神尚未至,臨風浩歌,望之切也。
孔蓋兮翠旍,登九天兮撫彗星。竦長劍兮擁幼艾,蓀獨宜兮為民正。「旍」,一作「旌」。「竦」,一作「慫」。
孔,孔雀;翠,翡翠,以其羽飾蓋旍。彗星如帚,撫之以除災眚。擁,衛也。幼艾,嬰兒也。竦劍以護嬰兒,使人宜子,所為司人之生命也。蓀,稱君之詞,謂少司命也。述己之於神未來而望之切,已至而樂之甚。以神之靈掃除無子之眚而護幼艾,使蘭蘪生於階庭而釋吾愁苦,故婉戀之心為尤切焉。
少司命。
東君
暾將出兮東方,照吾檻兮枎桑。
斜日照空,溫和之氣,晨曰朝暾,暮曰夕暾。此言朝暾也。暾光初出,照吾東楹,知日之初出於枎桑矣。
撫余馬兮安驅,夜皎皎兮既明。駕龍輈兮乘雷,載雲旗兮委蛇。「皎」字從日。
日自枎桑初出,安驅而上,改夜而晝,晶宇明皎,委蛇以伸,如駕龍雷、載雲旗,不疾而速也。
妙 於 景 中 寫 情 祝 融 觀 日 當 知 此 景
長太息兮將上,心低佪兮顧懷。羌聲色兮娛人,觀者憺兮忘歸。
日出委蛇之容,乍升乍降,搖曳再三,若有太息低佪顧懷之狀。晶光炫采,如冶金閃爍,觀者容與而忘歸。此景唯泰,衡之顛及海濱觀日能得之。並言聲者,破雲霞,出滄海,若有聲也。古者祭日,必於春朝東向而禮之,迎初升之陽氣。此寫承祭時之景也。
靈之來兮蔽日。青雲衣兮白霓裳。
日,無日不麗乎天,其靈無難降格,而或為雲霓之所蔽,則不能邀靈光而昭事之,故願如下文所云。
舉長矢兮射天狼。操余弧兮反淪降。
弧矢,《禮》所謂救日之弓,救月之矢也。天狼,妖弗之氣,蔽日者。反淪降,散墜也。
止住
援北斗兮酌桂漿,撰余轡兮高駝翔,杳冥冥兮以東行。
桂漿,天漿,謂露也。撰,具也。余,代東君自稱。妖氛除,清露降,日乃整轡安驅,破幽冥而自東徂西,容光皆無所蔽矣。盛樂以求諸陽而迎之,尤必為之祛除氛祲,而後日可得而禮也。
東君 日神也。此章之旨,樂以迎神,必驅祓妖氛之蔽,而後可使神聽和平,陽光遠照。其寓意於去讒以昭君之明德者,事與情會而因寄所感,固不待比擬而自見。若他篇之本無此意,初不可以強相附會也。
河伯
與女游兮九河,衝風起兮水橫波。「沖」,一作「溯」。「橫」,一作「揚」。一本無「水」字。
女,音汝。九河,河之下流,入海,禹所鑿者。與女,發端之辭,猶言相與游也。衝風,橫渡之風,因激浪而橫也。河非楚之封內,故言曾游九河而與神遇。
乘水車兮荷蓋,駕兩龍兮驂螭。
螭,龍無角者。水為車,荷為蓋,駕龍而驂螭。河伯之神,寓於有象而無形,于波浪橫生時想像見之。
登崑崙兮四望,心飛揚兮浩蕩。日將暮兮悵忘歸,惟極浦兮寤懷。
崑崙,河所自出。河伯登河源之上,而見其流萬里,心與俱馳,逝而不反,至於九河之極浦。河已歸墟,庶幾於此寤寐懷思以求之。
魚鱗屋兮龍堂,紫貝闕兮朱宮,靈何為兮水中?
紫貝,瑇瑁之屬。朱,與珠通。靈居水中,似魚鱗為屋,龍鱗為堂,珠貝為宮闕。雖寤懷極浦,而終無定居,未易邀迎也。
河伯 河神也。四瀆視諸侯,故稱伯。楚昭王有疾,卜曰「河為崇。」昭王謂非其境內山川,弗祀焉。昭王能以禮正祀典,故已之。而楚固嘗祀之矣。民間亦相蒙僭祭,遙望而祀之。《序》所謂「信鬼而好祠」也。
山鬼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薜荔兮帶女蘿。
女蘿,兔絲也。仿佛似人,故曰若有人。
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譱窈窕。「譱」,一作「善」。
此以下皆山鬼之辭,述其情,因以使之歆也。子,謂巫者。予,山鬼自予也。山鬼多技而媚人,自矜其妖姣,為人所慕,故聞召而至也。
乘赤豹兮從文狸,辛夷車兮結桂旗。被石蘭兮帶杜蘅,折芳馨兮遺所思。
人既慕而召我,則乘山獸,御木葉,出女蘿薜荔之中,攜蘭蘅以來相遺。今俗謂山獠能富人,故貪夫事之。
余處幽篁兮終不見天,路險難兮獨後來。表獨立兮山之上,雲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晝晦,東風飄兮神靈雨。留靈修兮憺忘歸,歲既晏兮孰華予?采三秀兮於山間,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悵忘歸,君思我兮不得閒。
容容,不一色也。雨,於付切,自上降也。靈修,公子,皆山鬼稱人之辭,謂主人及巫也。三秀,芝也。閒,如求間以見之間;或音嫻,亦通。山鬼言己處篁箐,游山巔,偶乘飄風,降於人間,以君慕我,故依君安處而忘歸,然恐淹留久而歲聿暮,主人之誠意已衰,不復能以榮華相待,則且歸而采芝於危石叢葛之間,怨主人不久留己,使我悵然,惟恐忘歸而急返。既已歸山,則後雖思我,而我且不得閒,無由再見也。
山中人兮芳杜若,飲石泉兮蔭松柏,君思我兮然疑作。
芳,采芳也。然疑,且然且疑,不知其所在也。我以不得間而不復來者,君將何從而求我哉?
雷填填兮雨冥冥,猿啾啾兮狖夜鳴。風颯颯兮木蕭蕭,思公子兮徒離憂。
狖,似猿,仰鼻長尾。蕭蕭,木葉落也。空山雷雨,猿鳴木落,思今日之歡而不得,徒離憂而已。曲寫山鬼之情,即以使及今歆感,而弗懷疑思去,不當憂我之倦,而不能以榮華終始相待也。此章纏綿依戀,自然為情至之語,見忠厚篤悱之音焉。然非必以山鬼自擬,巫覡比君,為每況愈下之言也。
山鬼 舊說以為夔,鳴陽之類是也。孔子曰:「木之怪:夔、罔兩。」蓋依木以蔽形,或謂之木客,或謂之獠,讀如霄。今楚人有所謂魈者,抑謂之五顯神。巫者緣飾多端,蓋其相沿久矣。此蓋深山所產之物類,亦胎化而生,非鬼也,以其疑有疑無,謂之鬼耳。方書言其畏蟾蜍。楚俗好鬼,與日星山川同列祀典。而篇中道其喬媚依人之情,蓋賤之也。
國殤
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
吳戈,赤堇之銅所鑄,戈刃銛利。犀,山牛,三角。錯轂,兩敵相迎,戎車相間,左右擊刺,轂相錯也。短兵,車右之矛,對弓矢為短兵。
旌蔽日兮敵若雲,矢交墜兮士爭先。凌余陣兮躐余行,左驂殪兮右刃傷。霾兩輪兮縶四馬。
躐,橫突而過也。右,右驂。兩驂死傷,車不得行,兩輪如埋,兩服如縶矣。霾,與埋通,當作薶。
援玉枹兮擊鳴鼓。天時墜兮威靈怒,嚴殺盡兮棄原野。
玉枹,未詳。或大將以玉嵌枹,欲其重與?車縶不行,猶援枹而鼓,死戰也。天時墜,大命傾也。威靈怒,死而怒氣不散也。嚴殺,威嚴殺氣也。盡,死而氣熸也。勇余於方死之頃,而氣盡於既死之後也。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遠。
魂不能歸也。
帶長劍兮挾秦弓,首身離兮心不懲。
當帶劍挾弓之日,豫知身首分離,而不為之懲止,其誓死之志久矣。
誠既勇兮又以武,終剛強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子魂魄」,一作「魂魄毅」。
不可凌,志不為死所凌奪也。雄,謂雄長群神。
國殤 為國戰死之魂也。無主之鬼曰殤。
禮魂
成禮兮會鼓,傳芭兮代舞。
會鼓,合樂也。傳芭,未詳,或今催花送酒之類。代舞,更番舞也。
姱女倡兮容與,春蘭兮秋菊。「菊」,一作「鞠」。
女,如字。倡,歌也。春蘭秋菊,四時更采芳以薦也。蘭或言春,或言秋者,蘭春生秋華。菊,大菊,蘧麥也。
長無絕兮終古。
祀典不廢,長得事神。蓋《詩》「勿替引之」之意。
禮魂 凡前十章,皆各以其所祀之神而歌之。此章乃前十祀之所通用,而言終古無絕,則送神之曲也。舊說謂以禮善終者,非是。以禮而終者,各有子孫以承祀,別為孝享之辭,不應他姓祭非其鬼。而篇中更不言及所祭者,其為通用明矣。魂亦神也。神統魂魄,而專言魂者,天地山川之神,既未成乎魄;山鬼、國殤雖魂魄具,而魄滯於化,魂返於虛,尤可得而禮,故求諸陽而陰自應之。
《楚辭通釋》卷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