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正蒙注卷八 樂器篇
2024-10-10 20:04:07
作者: 王夫之
此篇釋《詩》《書》之義。而先之以《樂》,《樂》與《詩》相為體用者也。
樂器有相,周、召之治與!
相,韋表糠里。《記》曰「治亂以相」,相之音菀而不宣,所以節音之雜亂,周、召之治還醇止亂之道。
其有雅,太公之志乎!
雅,柷類,以木為桶,中有椎,擊之。《記》曰「訊疾以雅」,促樂使疾也,功以速成而定,故曰「太公之志」。
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訊疾蹈厲者,太公之事邪!
敬勝怠,義勝欲,正己而正人,以伐無道,事不得緩。
《詩》亦有《雅》,亦正言而直歌之,無隱諷譎諫之巧也。
正《雅》直言功德,變《雅》正言得失,異於風之隱譎,故謂之《雅》,與樂器之雅同義。即此以明《詩》《樂》之理一。
《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維清》以奏之。張子自註:成童舞之。
戡黎伐崇,文王之武功。
《大武》,武王沒,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張子自註:冠者舞之。酌,周公沒,嗣王以武功之成繇周公,告其成於宗廟之歌也。張子自註:十三舞焉。
「酌」,《禮記》作「勺」。此明《詩》《樂》之合一以象功。學者學《詩》則學樂,興與成,始終同其條理。惟其興發志意於先王之盛德大業,則動靜交養,以墒於四支,發於事業,蔑不成矣。
興己之善,觀人之志,群而思無邪,怨而止禮義,入可事親,出可事君。但言君父,舉其重者也。
奮發於為善而通天下之志,群而貞,怨而節,盡己與人之道,盡於是矣。事父事君以此,可以寡過,推以行之,天下無非中正和平之節,故不可以不學。
志至詩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體,故禮亦至焉。
象,心有其成事之象也。禮,見於事而成法則也。詩以言達志,禮以實副名,故學詩可以正志,可以立體。
幽贊天地之道,非聖人而能哉!
凡有其理而未形,待人而明之者,皆幽也。聖人知化之有神,存乎變合而化可顯,故能助天地而終其用。
詩人謂「后稷之穡,有相之道」,贊育之一端也。
天能生之,地能成之,而斟酌飽滿以全二氣之粹美者,人之能也。穡有可豐美之道而未盡昭著,后稷因天之能,盡地之利,以人能合而成之,凡聖人所以用天地之神而化其已成之質,使充實光輝,皆若此。
禮矯實求稱,或文或質,居物後而不可常也。
實,情也,情不足則益之以文,情有餘則存之以質。物亦實也,情已動而事且成,乃因時因事而損益之,在情事之後,矯之正也。文質各矯其偏,故不可常。
他人才未美,故絢飾之以文;莊姜才甚美,乃更絢飾之用質素。
質已成之後,禮因損益之以致美,無一定之絢在才質之先也。此明因才節宣之道存乎禮,故有其質者,不可不學禮以善其後。
下文「繪事後素」,素謂其材,字雖同而義施各異,故設色之工,材黃白者必繪以青赤,材赤黑必繪以粉素。
繪非異色,則文不足以宣,故禮以人之情而著其美,酌情事之異而損有餘、補不足也。敔按:此章注義,亦就張子之意而通之。
「陟降庭止」,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德修業,欲及時也。「在帝左右」,所謂欲及時者與!
作而有為,上也,陟也;退而自省,下也,降也;一陟一降,皆有天理之明明赫赫者臨之於庭,則動靜無恆而一於正道。不執一,則存省愈嚴,陟降一心,德業一致,此朝乾夕惕、存神盡性之密用,作聖之功於斯至矣。
《江沱》之媵以類行而欲喪朋,故無怨;嫡以類行而不能喪其朋,故不以媵備數。
類者,貴賤之分,朋,私心也。媵安於卑賤之類而忘己私,嫡處於尊貴而恃其類,懷私以不能容物,此得朋喪朋之異,公私之分也。
卒能自悔,得安貞之吉,乃終有慶而其嘯也歌。
自悔,則能喪其私而先迷後得矣。坤之為德,以厚載有容為美,而私心間之,則吝而驕;惟去私以廣容,而後能承天以利正,婦道也,臣道也,下學遜志,遏欲以存理之始功也。
采枲耳,議酒食,女子所以奉賓祭、厚君親者足矣;又思酌使臣之勞,推及求賢審官,王季、文王之心,豈是過與!
此引伸《毛傳》之旨而廣言之。盡仁孝以為本,而推以愛賢任官,王季、文王之德也;后妃以順承之,則乾、坤合德矣。
《甘棠》初能使民不忍去,中能使民不忍傷,卒能使民知心敬而不瀆之以拜,
以拜為致敬之辭,於義未安。
非善教寢明,能取是於民哉!
繇善教,故仁聲作。
「振振」,勸使勉也;「歸哉歸哉」,序其情也。
先勸君子急公而後望其歸,發乎情,止乎禮義。
「卷耳」,念臣下小勞則思小飲之,
兕觥。
大勞則思大飲之,
金罍。
甚則知其怨苦噓嘆。婦人能此,則陰詖私謁害政之心,知其無也。
一於正則不邪。
《蓼蕭》《棠華》「有譽處兮」,皆謂君接己溫厚,則下情得伸,讒毀不入而美名可保也。
處,謂居之安也。讒毀之人,皆繇君有刻薄疑忌之心;君仁臣忠,無所容其間矣。
《商頌》「顧予烝嘗,湯孫之將」,言祖考來顧以助湯孫也。
祭者,子孫之心,然必時和年豐,天人胥洽,而後禮備;而孝思可伸,則在祖考之佑助也。古者以祭成為大福。敔按:引此亦與「陟降庭止,在帝左右」之意相通。
《采苓》之詩,舍旃則無然,為言則求所得,所譽必有所試,厚之至也。
舍旃,毀之令斥也;無然,無毀也;為言,揚其美也;求所得,察其何所得當於道。譽必試也,毀則無譽,必試而謂之厚者,人之刻薄賊恩,喜怒自任,非其本心;惟輕信人言而不自求諸心,能不因人為毀譽,則好惡從心而傷害於物者多矣。
簡,略也,無所難也,甚則不恭焉。
難,去聲。於物無所難,以為不足較也。
賢者仕祿,非迫於饑寒,不恭莫甚焉。
孔子為委吏乘田,免於饑寒則去之。此伶官非以貧故,而謂世不足與有為,仕於卑賤,不恭之甚矣。
「簡兮簡兮」,雖刺時君不用,然為士者不能無太簡之譏,故詩人陳其容色之盛,善御之強,
推其賢以責備之。
與夫君子繇房繇敖、不語其材武者異矣。
君子陽陽,安分自得,無疾世之意,故無責焉。
「破我斧」「缺我斨」,言四國首亂,烏能有為,徒破缺我斧斨而已;
四國:商、奄、管、蔡。
周公征而安之,愛人之至也。
諒其無能為而不窮兵致討,念其愚而安之,周公之心,純乎仁愛。
《伐柯》言正當加禮於周公,取人以身也。
屈己而後能下賢。
其終見《書》「予小子其新逆」。
成王終成此詩之志。
九罭,言王見周公當大其禮命,則大人可致也。
君臣合德則禮命自隆,大人以道致,所謂「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也。
《狼跋》,美周公不失其聖,卒能感人心於和平也。
庸人處變而不知自裁以禮,其賢者則改節降志以自貶損而免患,若郭子儀是已。聖人達於屈伸之感而貞其大常,靜正而物自感,心無私累,則物我之氣俱順。人心之和平,公心之和平化之也。
《甫田》「歲取十千」,一成之田九萬畝。
九萬畝,百井也。按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為成,止六十五井,五萬八千五百畝,此雲「九萬畝」未詳。
公取十千畝,九一之法也。
后稷之生,當在堯舜之中年,
舜攝政而使稷教稼穡,已強仕矣,此雲「中年」,未詳。
而《詩》雲「上帝不寧」,疑在堯時高辛子孫為二王后,而詩人稱帝爾。
此謂上帝為天子之稱,疑者,未定之辭。實則稷蓋帝摯之子,生於諸侯廢摯,堯即位之初。摯,堯兄也,兄廢弟立,未嘗改姓易服,不得稱「二王后」。此說未安。
《唐棣》,枝類棘枝,隨節屈曲,
未詳。
其華一偏一反,
向外生者偏,內出者反。
左右相矯,因得全體均正。偏,喻管、蔡失道,反,喻周公誅殛。言我豈不思兄弟之愛,以權宜合義,主在遠者爾。
所系者家國之大。
《唐棣》本文王之詩,
以「唐棣」為「棠棣」,又雲「文王作」,蓋誤。
此一章周公製作,序己情而加之,
謂周公增此一章。
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
漢注合上「可與共學」為一章,以偏反之反為反經合權之比,而張子因之,義多未順。張子之學主於心得,於博學詳說之功多所簡忽,若此類是也。
日出而陰升自西,日迎而會之,雨之候也,
日自東而西,微雨自西而東,與日相會合,陰陽和則雨。
喻昏姻之得禮者也;
陽迎陰,男下女,以崇廉節也。
日西矣而陰生於東,
日已去而陰逐其後,日無會陰之心,陰強奔隨之,雨終不成。
喻昏姻之失道者也。
鶴鳴而子和,言出之善者與!
善則物必應。
鶴鳴魚潛,畏聲聞之不臧者與!
鶴鳴而聲聞於天,魚潛而或在渚,不善則不可掩也。故必善其鳴而慎其潛,乃以得臧。取喻同而義異,《易》以言好仁之益,《詩》以示惡不仁之警。
興勞人之不得息。
《漸漸之石》言「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豕之負塗曳泥,其常性也;今豕足皆白,眾與涉波而去,水患之多為可知也。
水患多則征人勞。
「君子所貴乎道者三」,猶「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也,動也,行也。
君子所貴乎道,求之身而已;言、行、動皆本諸身之道,立其本而中和致,乃可以制禮作樂。若讀數文章稽於眾,習之者能贊之,猶籩豆之事,任之有司可也。故道以反經為大。
天地人物之氣,其原一也。民和則天和不干,天和則物效其和,德施普降,和氣達於萬民,而物應之不爽矣。
九疇次敘:民資以生,莫先天材,故首曰五行;
疇,事也;九事皆帝王臨民之大法。五行者,非天化之止於此,亦非天之秩分五者而不相為通,特以民生所資,厚生利用,需此五者,故炎上、潤下、曲直、從革、稼穡及五味,皆就人所資用者言之。五行,天產之才以養民,而善用之者君道也;五事,天命之性以明民,而善用之者君德也;皆切乎民事而言,故曰范,曰疇。漢以後儒者不察,雜引術數家言,分配支離,皆不明於《洪範》之旨;而醫卜星命之流,因緣附會以生克休王之鄙說。張子決言其為資生之材以辟邪說,韙矣。
君天下必先正己,故次五事;
正己而後可正人,踐形盡性,所以正己。
己正然後邦得而治,故次八政;
八政以節宣五行而立為常典。
政不時舉必昏,故次五紀;
合於天乃順於人。
五紀明然後時措得中,故次建皇極;
極建則隨時以處中。
求大中不可不知權,故次三德;
剛柔正直,各適其宜,權也。
權必有疑,故次稽疑;
循常而行,人謀定則可不待卜筮,行權有疑,而後決之以鬼謀。
可征然後疑決,故次庶征;
卜筮隱而天象顯。
福極征,然後可不勞而治,故九以向勸終焉。
刑賞合天則大法行,而非徒恃法也。
五為數中,故皇極處之;權過中而合義者也,故三德處六。
次敘之說,亦理之一端。以洛書證之,抑有不盡然者,讀者不必泥也。
「親親尊尊」。
周道也。
又曰「親親尊賢」,
周公治魯之道。
義雖各施,然而親均則尊其尊,尊均則親其親為可矣。
親尊互酌而重者見矣。
若親均尊均,則齒不可以不先,此施於有親者不疑。
昭穆亦序齒之推也。
若尊賢之等,則於親之殺,必權而後行。
賢均則以親疏尊卑為等。
急親賢為堯、舜之道,
親賢,謂親而賢者。
然則親之賢先得之於疏之賢者為必然。
先得,急之也;謂先舉而尊之。
堯明俊德於九族而九族睦,
明,顯也;表而尊之,則人皆喻於為善之榮。
章俊德於百姓而萬邦協,黎民雍;
九族之賢既舉而後舉庶士。百姓,謂百官賜族姓者。
皋陶亦以惇敘九族、庶明勵翼為邇可遠之道;
庶明,庶士之賢者。邇可遠,謂即邇以及遠。
則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後遠者可次敘而及。
周道以親親為本,一堯、舜之道也。
《大學》謂「克明俊德」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注愈。
義民,安分之良民而已;
僅免於惡而不足與為善。
俊民,俊德之民也。
俊,大也;德大則所施亦大。
官能,則准牧無義民;
鄉黨自好者,可使安於野而不可使在官。
治昏則俊民用散。
取小善而棄大德,昏主之所以壞風俗也;雖聖世不能無鄉原,惟置而不用,則不足以賊德。
五言樂語,歌詠五德之言也。
樂語,所歌之文詞。
「卜不習吉」,言卜官將占,先決問人心,有疑乃卜,無疑則否。
理顯於明而故索之幽,徒亂德而已。
「朕志無疑,人謀僉同」。故無所用卜;鬼神必依,龜筮必從,
幽明無二理。
故不必卜筮,玩習其吉以瀆神也。
謀已決而欲得吉占,玩神以自快而已。
衍忒未分,有悔吝之防,此卜筮之所繇作也。
衍忒,數之過也。事非常而過於常數,為之則悔,不為則吝,故卜筮以決之。若吉凶之數適如其理,則受人之天下而不辭,蹈白刃而不避,何卜筮之有!卜筮者,所以審在己之悔吝,而非為吉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