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公三論
2024-10-10 19:47:09
作者: 王夫之
一
春秋之初,定人之國者必以賂。齊桓公存三亡國而無私焉,此桓公之所以為天下匡也。魯有子糾之怨,衛有子頹之釁,邢之於齊未嘗有一日之好,而齊卒收三國,以收天下。故桓之未定三國也,為城濮之會,而後敢伐衛;為魯濟之遇,而後敢伐戎;憂楚之凌鄭,未敢興師,而卜之梁邱之遇。天下未知有伯,固未知得伯之利。未知得伯之利,則不讋伯之威。諸侯之離合未審,而桓不得訟言以南向於楚。三國存而後天下懷,天下懷則離者畏,合者一。齊乃以得天下,而大得於楚。
子思曰:「仁義所以利也。」彼營營於一鼎一邑以平人之國者,棄拱璧而取摶黍,智不逾於嬰兒。故《春秋》書「高子」,貴之也。貴其臣,則君可知已。又安事億度其命湫之詞以致之惡邪!
本書首發𝖇𝖆𝖓𝖝𝖎𝖆𝖇𝖆.𝖈𝖔𝖒,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二
大勝不以力,大力不以爭,大爭不以遽。故曰:小不忍則亂大謀,蓋惡遽也。大名不可遽挾,大惠不可遽成。救焚者遽,不待操鉤缶,徒手以赴之,與於灼而已。拯溺者遽,聞井有人而從之,與俱陷而已。
齊桓公存三亡國,皆以不遽為道,故《春秋》謹書其節目,樂其成也。於魯則先以仲孫,而後繼以高子;於衛則先以無虧之戍,而後繼以楚邱之役;於邢則兩齣師,一不與狄戰,而猶為聶北之次也。不遽於魯者,如療瘵者之無治其龍火也;不遽於邢、衛者,如免豚於虎,衛其豚而虎自逸也。
季友之志不得,慶父之援不削。遽治慶父,則魯人挾疑而相亢。晉文公以此斃衛之君臣於訟。邢、衛之立未固,遽與狄爭,則乘勝負於一往,而邢、衛已重敝於爭。晉文公以此幾喪宋,而僅不僨於城濮。有匡亂賊距戎狄之大名,而不挾其名以與匪類爭生命,有存絕世奠亡國之大惠,而不為焦灼沾濡之容,以見德於顛隮。是故桓公之持此正矣。《詩》曰:「於鑠王師,遵養時晦。」養之所以鑠,無見其鑠,而鑠甚也。齊桓其殆庶乎!故曰:大爭不遽。然且使立僖於魯,而慶父不逋;立邢於夷儀,而狄犯夷儀;立衛於楚邱,而狄犯楚邱,則其爭也未艾。乃立僖而慶父必逸,遷邢、衛而狄不敢再加之兵,則桓之力悍矣。如建千石之鐘於岑樓,而三尺之童莫能以莛扣也。故曰:大力不爭。從容於落姑之盟,繼遣輕車之使,徐修其衣服乘馬之贈,翱翔版築之間,視國賊之與狡夷如蚊蚋也。故曰:大勝不以力。
違是三者,有討賊距夷之名,則必暴之;有救患之惠,則必驟予以為恩。悻悻然建仁義之鼓,驅其人民,以人家國為孤注,大聲疾呼,死競於一日,不審而為宋襄之敗。弗獲已,而用晉文之譎。如者而言仁義,吹火而反滅之也。仁義,貞勝者也,貞於勝者不挾貞。故曰:小貞吉,大貞凶。建侯行師,道存焉矣。
三
狄方盛兵以臨邢,齊遽率師而臨狄。外堙困之,內憤而出,狄之不殲者無幾。狄無幾而不殲,有必死之心,齊未知其利也。故當莊公卒之年,狄伐邢。明年春,齊輒救之。越二歲,而為聶北之次。齊之善全邢,《春秋》所尚也。
《春秋》見桓之心,故尚其功。不然,燕之病,視邢之亡孰迫?勤於燕,慢於邢,胡為也哉?岳飛曰:「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達於《春秋》之所尚矣。
《春秋家說》卷一上終